第8章 文景之治: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第一个盛世
西汉初年,经济萧条,到处都是一片荒凉的景象。汉高祖、惠帝、吕后都着力于恢复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文景两帝相继即位后,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文景时期,重视“以德化民”,当时社会比较安定,百姓比较富裕,历史上称这一时期的统治为“文景之治”。
文景其人
汉文帝刘恒,汉高祖刘邦之子,母为薄姬。高帝十一年(前196)受封为代王。公元前180年吕后死,诸吕作乱,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与朱虚侯刘章等宗室大臣共诛诸吕,迎立刘恒为帝,在位23年。
汉文帝好“黄老之学”,十分重视农业生产,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对稳定汉初封建统治秩序,发展经济,起了重要作用。他注意减轻人民负担,常颁布减省租赋诏令。对于秦代的苛刑峻法,文帝在高祖、吕后改革的基础上,又作了重大改革。文帝对周边少数民族采取安抚友好的政策,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这种做法既起到了“御胡”的目的,也起到了开发边境的作用,为汉代屯田之先河。在生活方面,文帝崇尚省俭克奢,史称其“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公元前157年,文帝去世,终年46岁,葬霸陵。
汉景帝刘启,文帝之子,母为窦皇后。公元前157年即位,在位时采用窦皇后的黄老治术,实行无为政治,节俭爱民。后因采用晁错的主张,削夺诸侯王封地,引起七国之乱,幸赖太尉周亚夫平定,自此中央权力巩固,诸王毫无实力。在位16年崩。
汉景帝希望克制自己的欲望,引导人民走向善良,使西汉王朝的统治在人们心目中高度合理化,所以文景之治得以实现,从这个角度看,汉景帝的确是一代明君。汉景帝阳陵附近发现了大批的殉葬墓,他所重用的大臣几乎个个不得善终,但是,他的统治是比较清明的,社会是安定的。
文景的治国方略
第一,实行轻徭薄赋,减轻人民负担。刘邦登基后,约法省禁,减轻田赋税率,“什五而税一”。汉惠帝时,下令“减田租,复十五税一”。可知刘邦在位的12年间,后期因国家财政上的需要,税率有所提高,但惠帝于汉高祖十二年即位后,马上恢复了原来的税率,使十五税一保持下来,即使吕后当政时也未见改变。汉文帝时,进一步降低田租的税率,按“三十税一”征税。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田赋税率最低的时期,而且维持相当长时间不变。
第二,鼓励生产、发展经济,扩大税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在农业方面,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还通过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人民开荒。在工商业方面,文帝“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又废除了过关用传制度,促进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交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工商杂税收入逐步超过了全国的田租收入,也使政府有财力减免田租。汉景帝恢复与匈奴等周边民族通关市,发展边境贸易。在“异物内流,利不外泄”的原则下,取得了巨大的贸易顺差。
第三,厉行节约,禁止浪费。汉文帝提倡节俭,他在位期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都无增加。他曾经想做一个露台,预算报上来,需要百金,他便放弃了这一想法。他说:“百金相当中产人家十家的财产总和了,我继承先帝的宫室,还常觉得羞耻,怎么能花百金建露台。”为了减免人民税负,他还减少自己的开支,裁减侍卫人马。汉景帝下诏不接受地方贡献的锦绣等奢侈物品,并禁止地方官员购买黄金珠玉,否则以盗窃论罪。
第四,通过“贵粟”政策,提高农民收入。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史载文帝时每石“粟至十余钱”。为了保证农民的收入,吸引农民重视农业生产,汉文帝君臣认为唯一途径就是提高粮食价格,对能够提供粮食者实行奖励。他们采取的策略是鼓励有钱人家购买农民的粮食,捐献给国家。对于能捐献粮食并运送到边境粮库的,国家按照捐献数额的不同赐予不同爵位,还可以赎罪。这样,边防要塞的粮食储备迅速充足了,接下来又进一步充实各郡县的储备。只要郡县储备足够一年所需,该郡县就可以免收农民田租。在这样政策的鼓励下,农民的收入保障了,负担减轻了,国家的储备也充足了。
第五,实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逐步加强中央集权。汉初鉴于秦朝极端专制之弊,在国体上实行了郡国并行制。最初对减轻中央财政的负担、缓解汉初的财政困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着一定的作用。地方也能因地制宜实行一些惠民政策,如齐国工商业发达,又有渔盐之利,便不征农业税;吴国则有铜山、海盐能获巨利,故无赋税。
第六,抑制豪强,禁止豪强私自铸钱;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西汉前期“与民休息”的政策,对农民是雨露阳光,但却助长了豪强商贾的实力。因为豪强地主占有的土地多,轻徭薄赋政策使他们获利最多;“弛山泽之禁”,富商从中获利最大。所以,在“与民休息”的同时,豪强巨商一天天膨胀起来,社会上形成了拥有政治优势的汉初军功集团、桀骜不驯的巨族土霸和财力日益雄厚的商人三股势力。社会财富占有的悬殊,是社会不安的最大隐患,这极容易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和阶级矛盾的尖锐。
为了保护自耕农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持社会的安定,文景二帝采取了一些抑制豪强的措施。文帝的重要策臣贾谊提出:移风易俗,反对豪强淫侈之风;禁止豪强私自铸钱;重农抑商;逐步分化诸侯;加强储备以防灾荒等一系列建议。
汉景帝在打击豪强方面,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特别是任用郅都、王温舒、严延年、宁成等所谓的酷吏,痛诛不法豪强。史书上说“流血十余里”,“余皆股栗”,“豪强肋息,威震旁郡”。
第七,对周边民族实行“怀柔”政策,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吕后时,南越王赵佗自立为帝,役属闽越、西瓯、骆,又乘黄屋左纛,与汉王朝分庭抗礼。文帝即位后,为赵佗修葺祖坟,尊宠赵氏昆弟,并派陆贾再度出使南越,赐书赵佗,于是赵佗去黄屋左纛,归附汉王朝。文帝后元二年(前162),又与匈奴定和亲之约,此后匈奴虽背约屡犯边境,但文帝只是诏令边郡严加备守,并不兴兵出击,以免烦扰百姓。
文景之治的意义和影响
由于秦末农民战争和四年楚汉之争,社会动荡不安,经济遭到严重破坏,致使西汉初年,社会经济非常贫困。史书上记载当时的情况是:老百姓无法在田地上生产,到处是饥荒,发生了人吃人的现象,百姓死者过半。那时连皇帝也坐不上四匹纯一色的马拉的车子,将相们只能坐牛车。面对着这种形势,恢复和发展封建经济成为巩固统治的当务之急。汉初的统治者采取了休养生息政策,减轻徭役赋税负担,注重发展农业生产,以巩固封建统治。文景两代,继续大力推行这一政策,因而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较快发展。
经过劳动人民几十年的辛勤劳动,到景帝末年和武帝初年,社会和国家都已经比较富庶。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记载说:“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
文景之治是在汉朝统一王权的统治下,统治阶级顺应历史发展,采取与时代相应的统治政策,符合当时社会的发展状况,因而促进了政治的进步和经济的繁荣,出现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空前盛世,为汉武帝的大一统奠定了政治和物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