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收成
维勒顿小姐总是清扫桌上的面包屑。这是她家务活中做得特别好的一项,她做得一丝不苟。露西娅和伯莎洗碗,加纳到客厅玩《晨报》上的纵横填字游戏。只剩下维勒顿小姐一个人在餐室,维勒顿小姐觉得没什么。唉!在那房子里吃早餐总是一场折磨。露西娅坚决要求吃早饭要和午餐晚餐一样按时。露西娅说,按时吃早餐有利于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鉴于加纳有可能捣乱,所以有必要设定一套进餐的规矩。这样她就能确保加纳把琼脂倒在奶油麦片粥上。维勒顿小姐想,就好像加纳这样坚持做五十年之后,就无所不能了似的。早餐的争吵总是由加纳的奶油麦片粥开始,最终以她的三勺菠萝汁结束。“你知道你胃里反酸,威莉,”露西娅总是说,“你知道你胃里反酸。”然后加纳会翻着白眼、说些恶心的话,伯莎会跳起来,露西娅会一脸苦相,而维勒顿小姐胃里先前吞下的菠萝汁会反流到嘴里。
清扫桌上的面包屑是一种慰藉。清扫桌上的面包屑让人有时间思考,如果维勒顿打算写一本小说,她就得先构思。她坐在打字机前时,通常思路最清晰,不过目前这样也行。首先,她得想好小说的题材。小说的题材林林总总,多得维勒顿小姐从来都想不出一个。她常说,那总是写小说最难的部分。她思考写什么内容所花的时间,要比她实际写的时间长得多。有时,她换了一个又一个题材,要花上一到两周才最后定下来写些什么。维勒顿小姐拿出银色的刮屑刀和集屑器,刮起桌面来。她沉思着,面包师会不会是个好题材?外国面包师们都非常迷人,她想。默泰尔·菲尔默姨妈给她留下了四张彩照,照片上的法国面包师都戴着蘑菇帽。他们都是身材魁梧的小伙子——金发……
“威莉!”露西娅小姐尖叫着,拿着盐瓶走进餐室,“老天爷,把集屑器放在刮屑刀的下面接着,要不然那些面包屑会掉到地毯上的。上星期我用吸尘器吸了四次了,我可不想再干了。”
“你吸地毯又不是因为我掉了面包屑,”维勒顿小姐简短地说,“我掉的都捡起来了。”她又加了一句,“我掉的算少的。”
“这次把刮屑刀洗干净后再收起来。”露西娅小姐回了一句。
维勒顿小姐把集屑器里的面包屑都倒在手上,然后扔出窗外。她拿起刮屑刀和集屑器去厨房,拿到冷水龙头下冲洗,擦干,放回抽屉。都干完了。现在她可以到打字机前了。可以一直待到吃饭的时候。
维勒顿小姐在她的打字机前坐下,舒了一口气。好了!她刚才构思什么来着?哦,面包师。嗯。面包师。不,面包师不合适。很难出彩。面包师们没有什么社会张力。维勒顿小姐坐着那儿,瞪着眼把打字机看穿。ASDFG——她的眼睛就在这些按键上来回看。嗯。教师?维勒顿小姐自忖道。不行。天啊,不行。教师总让维勒顿小姐感觉怪异。她就读的柳塘学院的老师都还不错,但都是女性。柳塘女子学院,维勒顿小姐没忘记。但她不喜欢这样叫,柳塘女子学院——听起来有生物学的味道。她总是说自己是柳塘毕业生。男老师总会让维勒顿小姐觉得她好像马上就要念错什么东西。写教师怎么都不合时宜。教师甚至都不构成一个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嗯。佃农!维勒顿小姐从来都没有和收益分成的佃农有过密切关系,但是,她细细想过,佃农会成为一个风雅的题材,会让她有那种关注社会的态度,拥有那种态度在她希望交往的圈子中非常重要!“我总能从类似钩虫的东西上获利。”她喃喃自语。现在这东西来啦!当然!她的手指兴奋地在按键上方乱敲,但根本没碰到按键。突然她开始飞快地打起字来。
“洛特·莫顿”,打字机打了出来,“唤他的狗。”打完“狗”后她突然停顿了下来。维勒顿小姐第一句总是写得最好的。“第一句,”她常说,“如灵光一现!就如灵光一现!”她会边说边打响指,“如灵光一现!”她从第一句开始构建小说。维勒顿小姐不由自主地写出“洛特·莫顿唤他的狗”,将这句话读了一遍,觉得不但一个佃农名叫“洛特·莫顿”极好,就连让佃农唤他的狗也是极妙的事。“狗竖起耳朵溜到洛特身边。”维勒顿小姐刚写完这句,就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一段里面有两个“洛特”,听起来不舒服。打字机嘎吱嘎吱地回退,维勒顿小姐在“洛特”处划了两个叉,又用铅笔在打叉的上方写上“他”。她又可以继续写了。“洛特·莫顿唤他的狗。狗竖起耳朵溜到他身边。”又有两个“狗”字,维勒顿小姐想。嗯。但不像两个“洛特”听起来不舒服,她打定了主意。
维勒顿小姐极其崇尚她所谓的“音律”,她主张耳朵和眼睛都是读者。她喜欢这样表述。“眼睛所看到的画面,”她曾对侨民女子联合会的一群人说过,“可以抽象地描绘出来,文学冒险的成功”(维勒顿小姐喜欢这个词,“文学冒险”)“取决于头脑中创造出的抽象形象和耳朵所感受到的音质”(维勒顿小姐也喜欢“音质”)。“洛特·莫顿唤他的狗”这句话中有某种辛辣尖锐的东西,紧接着“狗竖起耳朵溜到他身边”,恰好赋予这一段开篇所需的动力。
“他拉起狗短小、消瘦的耳朵,一起在泥地里打起滚来。”维勒顿小姐沉思起来,也许这样写有些过了。但是她知道,一个佃农在泥地里打滚的情节也是合理的。她曾经读过一本有关这类人物的小说,其中描写的不雅行为并无不及,有四分之三的篇幅甚至更过。露西娅在清理维勒顿小姐书桌抽屉时发现了那本书,随意瞟了几页之后,就用拇指和食指拎着那本书走到炉子旁,扔了进去。“威莉,我上午清理你的书桌,发现了一本书,准是加纳开玩笑放在那儿的。”露西娅小姐后来才告诉她,“真恶心,但你知道加纳是怎样的人。我把书给烧了。”接着她吃吃地笑着说:“我相信那本书不可能是你的。”维勒顿小姐知道那本书不是别人的,就是她的,但不愿挑明。她是从出版社订购来的,因为她不想从图书馆借。这本书含邮费共花了三块七毛五,最后四章还没读完。不过,她收获良多,至少能说洛特·莫顿和他的狗在泥地里打滚是合理的。她认定了让他这么做也更能证明钩虫的作用。“洛特·莫顿唤他的狗。狗竖起耳朵溜到他身边。他拉起狗短小、消瘦的耳朵,一起在泥地里打起滚来。”
维勒顿小姐往后靠了靠。那是一个好的开始。现在她要计划下一步。当然,肯定要有一个女人。也许洛特会杀了她。那种女人总是制造麻烦。她甚至可能因为放荡而激怒洛特,逼洛特杀她,之后洛特也许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如果这样发展的话,洛特得有自己的做人准则,赋予他那些准则会相当容易。现在她没想清楚的是,如何将整个情节与其中必须要有的爱情融合起来。得有一些暴力、写实的情节,人们常读到的和那个阶层相联系的虐待狂之类的事件。这是个问题。然而,维勒顿小姐喜欢这样的问题。她最喜欢构思激情场面,但她动笔写时,总会有种异样的感觉,不知道家人读到这些会说些什么。加纳一有机会就会打响指,朝她挤眼;伯莎会认为她很恐怖;露西娅会用她那可笑的嗓音说道:“你一直在瞒着我们什么,威莉?你一直在瞒着我们什么?”然后像往常一样吃吃地笑。但是维勒顿小姐现在顾不了那么多了,她得设定她的角色了。
洛特身材高大、弯腰驼背、不修边幅,但他眼神忧郁,这让他尽管脖子红、手脚笨,看起来却像个绅士。他牙齿整齐,一头红发显得他还有些精神。他的衣服都紧裹在身上,但他穿得很随意,仿佛衣服就是他的一部分皮肤。她默默想着,也许他最好还是不要和狗一起打滚。那个女人会多少有些姿色——黄头发,脚踝肥厚,眼睛浑浊。
女人会在小木屋里为洛特准备晚餐,他坐在那儿吃着结成块的粗燕麦粥,女人懒得往里面放盐。洛特边吃边想着长远的大事——再添一头母牛、一座粉刷过的房子、一口干净的井,甚至自己的农场。女人会对着他大声吼叫,怪他砍的柴不够生炉子,会抱怨背疼。她会坐下来盯着他吃发酸的粗燕麦粉,说他没胆子去偷吃的。“你就是个该死的叫花子!”她讥笑道。接着洛特叫她安静。“闭嘴!”他大声喊道,“我能拿的我都拿了。”她翻了翻白眼,挖苦他,还大笑——“像你这样的人我才不怕。”于是他把椅子往后一推,走向她。她从桌上抓起一把刀子——维勒顿小姐不知道那女人怎么这么蠢——紧握在面前往后退。他扑向前,她像一匹野马快速逃脱。接着,他们俩又面对面了——两人的眼睛都里充满了仇恨——来回拉锯。维勒顿小姐能听到屋外有东西一秒一秒落到铁皮屋顶上的声音。洛特又冲向那女人,但她准备好刀子,瞬间就会刺进洛特的身体——维勒顿小姐再也无法忍受了。她从后面朝那女人的头部一记重击。刀从女人手中落下,一阵雾气把她扫出房间。维勒顿小姐转向洛特。“我来为你做些热燕麦粥吧。”她说着,走到炉子旁,用干净盘子盛了一盘爽滑的白燕麦粥和一块黄油。
“哎呀,谢谢,”洛特对她笑了笑,露出漂亮的牙齿,“你总是准备得恰好,那么,”他说,“我在想——我们可以离开这个佃农农场。我们可以有个像样的地方。如果我们今年赚了钱,我们就可以添一头奶牛,再慢慢添置别的东西。想想那意味着什么,威莉,想想看。”
她坐在他身旁,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我们干吧,”她说,“我们会比以往任何一年都做得好,到了春天,我们就能有自己的母牛了。”
“你总能明白我的感受,威莉,”洛特说,“你总能明白。”
他们坐了许久,想到双方是多么的心贴心啊。“把你的东西吃完吧。”她最后说道。
他吃完后,帮她从炉子中掏出灰烬,之后他们俩在七月炎热的夜晚,沿着牧场走向溪边,谈论着他们未来会拥有的地方。
三月末,也差不多到了雨季,他们的收成好得几乎令人难以置信。上个月,洛特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威莉提前一个小时早起,趁着天气晴朗,干完他们能够干的活。洛特说,下星期雨季可能就来了,到那时,如果不把庄稼给收了,庄稼就会没了——他们过去几个月的收成也没了。他们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明年的生活没有去年好过。而且明年,他们会有一个孩子,而不是一头母牛。洛特怎么着都还想要买头牛。“孩子吃的花不了那么多钱,”洛特争辩道,“而且母牛还可以用来喂养他。”但是威莉却一直不动摇——奶牛之后再说——孩子生下来就得好好养着。“也许,”洛特最后说,“我们的钱既够养活孩子,也能买头奶牛。”说完还出去看看新犁的土地,仿佛他能指望犁过的土地丰收。
即使他们所获不多,可今年还是个好年头。威莉把小木屋收拾干净了,洛特把烟囱修好了。门阶旁长了许多矮牵牛,窗台下长了一簇簇金鱼草。今年是祥和的一年。但现在他们担心起庄稼来。他们必须在雨季之前收割完。“我们还得要一周,”那天夜里洛特进屋时低声说,“再有一个星期,我们就可以收割完了。你可以去收割吗?要你去也不合适,”他叹了口气,“但我雇不到人来帮我。”
“我行,”威莉说,把颤抖的双手放在背后,“我来收割。”
“今天晚上起云了。”洛特幽幽地说。
第二天他们一直干到傍晚——干到干不动为止,然后摇摇晃晃地回到小木屋,倒头就睡。
威莉夜里醒来,感到一阵疼痛。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柔和的疼痛,道道紫光在其中穿梭。她不知道自己醒了没有。她的头转来转去,里面各种形状嗡嗡作响地磨着石头。
洛特起身。“你不舒服吗?”他问道,身子发抖。
威莉用肘撑起自己,可又倒了下来。“到溪边去,叫安娜来。”她喘着气说。
嗡嗡声越来越响,那些形状也越来越灰白。这些混杂着疼痛,刚开始只有几秒,后来就无休止地混杂起来。疼痛反反复复,嗡嗡声也越来越清晰。到了清晨,她才知道那是雨声。后来,她哑着嗓子问:“雨下了多久了?”
“这会儿,有两天了。”洛特答道。
“那我们的庄稼没了,”威莉无精打采地看着外面滴着雨的树,“完了。”
“没完,”他轻柔地说,“我们有了个女儿。”
“你想要个儿子。”
“不,我已经得到我想要的了——两个威莉而不是一个——这甚至好过一头母牛。”他咧着嘴笑了,“我能做些什么,才不枉我得到的这一切,威莉?”他弯下腰,吻了吻威莉的前额。
“我能做什么?”威莉慢慢问道,“我能做什么,才可以多帮你一些?”
“你去杂货店吧,怎样,威莉?”
维勒顿小姐推开洛特。“什么,你说什么,露西娅?”她结结巴巴地问道。
“我说这次换你去杂货店买东西,怎样?这周每天早上都是我去,但我现在很忙。”
维勒顿小姐推开打字机。“好的,”她尖声说,“你想要些什么?”
“一打鸡蛋,两磅西红柿——要熟的——你最好马上开始治治感冒。你的眼睛早就在流泪了,嗓子也是哑的。浴室里有安匹灵。买东西就签这房子用的支票。穿上外套。外面冷。”
维勒顿小姐向上翻了翻白眼。“我四十四岁了,”她声明道,“能照顾自己。”
“西红柿要挑熟的。”露西娅回道。
维勒顿小姐外套的扣子还没有扣齐整,就踏着沉重的脚步走上布诺德街,进了超市。“要什么来着?”她嘀咕道,“对了,两打鸡蛋、一磅西红柿。”她穿过蔬菜罐头和薄脆饼干区,向放鸡蛋的箱子走去,但那儿没有鸡蛋。“鸡蛋在哪儿呢?”她问秤豆荚的小伙子。
“我们只有小母鸡鸡蛋。”小伙子答道,抓起一把豆荚。
“那好,那些鸡蛋在哪里,与普通鸡蛋有什么区别?”维勒顿小姐问道。
小伙子把几个豆荚扔回箱子,懒洋洋地走到装鸡蛋的箱子那儿,递给她一个纸盒子。“说实话,没什么区别,”他说,把口香糖顶出粘住门牙,“小鸡下的,我也不太清楚。你要吗?”
“要,还要两磅西红柿。熟的西红柿。”维勒顿小姐又多说了一句。她不喜欢购物。那些店员没理由那么看不起人。如果露西娅来的话,那小伙子才不会慢吞吞的呢。她买了鸡蛋和西红柿就匆匆离开了。不知怎么的,那个地方让她有点郁闷。
杂货店会让人郁闷,这真可笑,人们在里面就只做些琐碎的家务事而已——女人们买豆荚——孩子们坐在购物推车里——为八分之一磅的西葫芦讨价还价——她们从中得到了什么?维勒顿小姐不懂。哪里可能有机会实现自我表现、创造性和艺术呢?周围一切都是一样——人行道挤满了匆匆行走的人,手里满是大包小包的东西,脑子里想的也全是这些大包小包的东西——那边那个女人,皮带拴着一个孩子,拖着他,又拉又拽,要他离开摆着南瓜灯的橱窗。这女人下半辈子大概也就是拖拽着他了。另一个女人,购物袋掉在地上,东西撒得满街都是;还有一个女人,在给孩子擦鼻子;街头一个老妇人走了过来,三个孙子在她身边跳上跳下;他们后面是一对男女,走得那么近,实在不雅。
维勒顿小姐看着那对男女越走越近,从她身旁走过。女人身材丰满,一头黄发,脚踝肥厚,眼睛浑浊。她穿着高跟鞋、蓝色短袜,棉布裙短得过分,身上套着件格子花呢外套。她皮肤上有色斑,脖子前伸,看上去似乎在闻什么总是闻不到的东西。她一脸傻笑。男人高而消瘦,毛发浓密,双肩驼着,红色的粗脖子上有些黄色瘤子。他们俩垂头走着,男人笨拙地用手摸索着女孩的手,有一两次朝女孩苦笑着,维勒顿小姐能看得到那男人齐整的牙齿和忧郁的眼睛,还有额头上的疹子。
“啊。”她打了个颤。维勒顿小姐把买的东西放到厨房桌子上,回到打字机旁,看着打字机里的纸。“洛特·莫顿唤他的狗,”纸上写着,“狗竖起耳朵溜到他身边。他拉起狗短小、消瘦的耳朵,一起在泥地里打起滚来。”
“听起来真恶心!”维勒顿小姐低声说,“不管怎么说,这都不是个好题材。”她认定了。她需要更有趣的——更风雅的东西。维勒顿小姐盯着打字机看了很久。突然她欣喜若狂地用拳头轻敲了几次桌面。“爱尔兰人!”她尖叫,“爱尔兰人!”维勒顿小姐向来羡慕爱尔兰人。她想,爱尔兰人的口音充满了乐感;他们的历史——辉煌!她沉思着,那些人,那些爱尔兰人!他们精气十足——红头发,宽肩膀,还有浓密低垂的八字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