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坏政权的垮塌
太上,下(1)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2)。
犹(3)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本章实际上有三个层次的意思。
第一层意思是讲统治阶级的垮台过程。这是统治者逐步丧失民心的过程,由此导致其政权合法性一步步陷入危机当中。这里从“太上”阶段过渡到“其次”,共四个等级,就好比统治者的民心系数的一个降级列表。按照老子的观点,这是一个统治者从“无为”到“有为”的堕落过程,是统治者盲目地增强其现实存在感的危机爆发的过程。简言之,统治者越是不自信,越是竭力在人民生活中制造混乱与动荡,越是竭力炫耀其存在感,越是丧失百姓的信任与支持。在四个统治阶段里,后两个阶段就是从暴力恐怖(“畏之”)到被人民推翻的垮台过程。“侮之”,这表明老百姓对于统治者是毫无尊重与爱戴的,必然将之踏翻在地而羞辱之。
第二层意思是揭示根源。“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这就是讲民心丧失的根源。统治者没有自信,不仅对于自己的政权合法性没有自信,对于自己的政权稳固性也没有自信,他们对于人民也没有信任感与安全感。“信”也可以理解为“诚信”,统治者的“诚信”已经透支了,老百姓也就不信任他们了。总之,统治者与人民之间已经是对立关系了,双方是互不信任的,维系政权的手段就必然只剩下暴力镇压了,这就是政权最终颠覆的根源。
关于坏政权的垮台,黑格尔也有过批判,认为其必亡性在于不能反映“普遍意志”(近似于“民意”)。黑格尔说:“政府一方面把别的个体从它的行为里面排除出去,另一方面又以这种方式把自己建构为一个具有特殊意志的、与普遍意志相对立的政府。正因如此,政府完全别无他法,只能呈现为小集团。只有那个获胜的小集团才叫作政府,而且正因为它是小集团,所以它的必然灭亡也是直接注定的。”(4)“一个坏的政府,一个有病的身体,也许老是在那里存在着。但这些东西却是不真的,因为它们的概念和它们的实在彼此不相符合。”(5)倘若把黑格尔的“普遍意志”理解为老子的“民心”,把黑格尔的“概念”理解为老子的“道”,那么两者的主张在这个问题上就是大体一致的,近乎中国常讲的“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意思。即是说,不得民心、不能普遍反映民意的政府是必然灭亡的,即使它一时存在着,它也具有虚假性,最终也是要倒掉的。
第三层意思是从正面讲合理的统治之道。所以这篇文字是典型的正反对比式的写法。有前面的反面教材做铺垫,则正面讲起来就显得比较有说服力。什么才是合理的统治呢?那就是统治者要“犹兮其贵言”,“犹”就是第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的“犹”,就是戒惧谨慎的意思,“贵言”就是制定政策、颁布法规条例尽量持重严肃,尽量不要扰民滋事。统治者不通过干扰老百姓的生活来找自身的存在感,不是朝令夕改地胡折腾,不是法令条文多如牛毛,那么老百姓就有了喘息的机会,就有了自由发展的空间,天下自然就安定下来了。“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是指统治阶级不贪天之功以为己有,人民大众也没必要对之感恩戴德,更没必要依赖政府,而是自食其力、自由实现。
因此,本章主旨仍是“无为而治”。这个“无为而治”的理想实际上反映了广大人民的心声,那就是希望统治阶级学会收手、不再滋扰百姓。这种呼声在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里很清楚地表达了出来:“旦暮吏来而呼曰:‘官命促尔耕,勖尔植,督尔获,早缫而绪,早织而缕,字而幼孩,遂而鸡豚。’鸣鼓而聚之,击木而召之。吾小人辍飧饔以劳吏者,且不得暇,又何以蕃吾生而安吾性耶?故病且怠。”做官的诸多行为,无非是证明自己的存在感,生怕老百姓忘记了,甚至渴望获得老百姓的感恩戴德,而实际上无非是一种贪婪自私的心理罢了,无非是扰民滋事罢了。
总之,本章所讲的内容仍符合辩证法的基本精神,渗透着一种关于国家政权的“颠倒律”:统治者越是追求在百姓生活中“存在”,越是导致它的最终“不存在”,即被推翻;反之,统治者越是在百姓生活中“不存在”,懂得自我约束,百姓生活越是繁荣,统治越是能够“存在”下去。
(1) “下”亦作“不”。见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30—131页。
(2) 此句亦有版本做“信不足,焉有不信”。见杨丙安:《老子古本合校》,杨雯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72页。
(3) “犹”亦作“悠”。见杨丙安:《老子古本合校》,杨雯整理,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73页。
(4)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先刚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65页。
(5) 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