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近年变迁之概况
欲了解现时冲突须明了过去情形
此次冲突之事件中,其最先诉诸国际联合会者,厥为一九三一年九月十八日之事变,而该项事变实由中日两国间年来外交紧张,时相轧轹所酿成。现欲明了此次之纷争,须先将该两国间迩来关系之原动力,加以研究。故吾人研究此问题之范围,宜扩大于满洲以外,并须将种种原动力,凡有足以影响目前中日间之关系者,澈底审量方可。例如中华民国国民之志愿,及日本帝国与前俄帝国之扩张政策,苏联传播之共产主义,暨此三国经济上及战略上之需要等,均为研究满洲问题者所应视为重要之原动力。
满洲为中国之一部,而在地理上,并处于日俄两国领土之间。故从政治上言,满洲已成为纷争之中心点,且并曾为三国之战场。而事实上,满洲亦为各该国彼此经济政治互相冲突之接触地,此种经济及政治之本身,必须加以研究,方能完全明了此次冲突之具体事实。吾人故先将此类原动力依次论之如下:
一、新中国之变迁
中华民族在进化中
现在中国之重要原动力,即为其民族自身之近代化。今日之中国,实为一正在进化中之民族。所有其国民之种种生活,均呈过渡现象。自一九一一年革命以来,中国之特点,乃为政变,内讧,及社会上暨经济上之恐慌。结果乃使中央政府日就衰颓。此种现状,所有与中国有密切关系之国,无不受其不良影响。倘不设法补救,势必继续危及世界和平,且为世界上经济不景气之助因。
一八四二年中国开始开放
至造成此种现状之途径,现只能摘要叙述,殊非完备之纪载。中国与泰西人士接触,为时虽久,然以西方文明之影响而论,中国几乎格格不入,历数世纪而不渝。迨十九世纪初叶,交通设备日精,各国相距过程渐形短缩,远东与其他诸国间往来便捷,前此之孤立地位,不得不行打破。惟事实上交接伊始,中国尚无此项动作之准备。及一八四二年,南京条约成立,战事告终,乃开数口岸通商,并许外侨居留。因是外国风气输入中华。但其政府绝对不事变通,难为同化。外商散居通商口岸,中国政府又未能为其办理行政法律司法教育卫生等种种适宜之设备,以供其需要。外侨乃就其素所习惯之情形与标准,自为设备。在通商各口,次第建设西式城市,所有组织及行政暨营业均采西法。中西两方虽屡次设法减少异点,惟收效极微。因而发生冲突及误会情事,垂数十年。
后经战事数次,因受外国精锐军械之影响,中国乃创办军械局,并仿西法教练陆军,以期用武力相抵抗。惟中国此项设施,范围过狭,终归失败。其实中国须从根本上多方改良,方能保其固有地位而御外侮。乃中国计不出此,欲坚守其旧文化及领域,而与泰西相颉颃。
与日本比较
当日本与泰西通商之始,其难题与中国无异。因初与外邦人士理想接触,不胜烦扰。彼此所持之标准大异,时有抵触。亦遂设立外侨居留地,且订立单方关税协约,并予以领事裁判权之权利。惟日本之解决此种问题,其方法为由内部改良,并将其种种新设施提高,使与泰西并驾齐驱,复用外交协商方式以行之。日本之吸纳泰西思想,或尚非完全,故老幼间因新旧见解之不同,而生冲突,亦所常有。惟日本同化于泰西科学及艺术,既如此神速而透澈,且能一面采纳泰西标准,一面仍不使其世传之旧文化因而减损价值,实为世人所赞羡不置者也。
中国之问题较为困难
日本之变法及改革各问题,无论如何困难,要不及中国之困难也。缘中国领土广阔,人民乏团结之观念,且财政制度积弊甚深,各省所收税款,几全不汇解国库。夫中国所须解决之问题,其复杂容或远出日本之上,强与比较,似未允当,然中国终须解决此项问题,实不能不沿与日本同样之途径。奈中国对于外国人士,不愿接纳,其已在华之外侨,亦加歧视,其不免造成不良之结果者势也。其政策徒知使全国当轴专心抵抗及防范外国思潮,甚至对于各租界之种种新建设,本可借镜者,亦横加阻止。其结果致足以令中国应付新环境所必须之种种建设上之改革,几完全忽略。
中国与列强抗争之损失
关于种种权利及国际关系,中国与列强各持成见,无法融洽,势必出于抵触,发生战事。经数次战争之结果,中国主权,逐渐损失,且割让领土,计有阿穆尔河/1北岸之大地暨滨海全省,余为琉球群岛,香港,缅甸,安南,东京,老挝,交趾支那(越南诸省),台湾,朝鲜,暨其他藩属诸国,此外尚有长期租借地数处,且准在中国领土内设立外国法庭,行政公署,及军警各机关,至货物出入口税,当时亦失其自由规定之权。凡有伤害外侨之生命财产事件,中国均须赔偿,且战败赔款甚巨,自此中国财政负担日重。甚至全国领土,竟为列强分为若干势力范围,其本身之生存,亦曾遭危险。
一九〇〇年拳乱后之维新运动
一八九四年中国既败于日,一九〇〇年拳匪事变,中国又大受贻累,痛定思痛,有心人士乃认定非根本改革不可。当维新运动之始,固未尝不愿保存满洲皇朝。惟旋有人将该运动之目的及其首领泄漏于皇太后。光绪帝之百日维新,因而告终,且又身受监禁,直至一九〇八年光绪崩逝时乃止。故后之维新者,乃决意废除有清。
清之灭亡
满洲皇朝入主中国,垂二百五十年。清季叛变迭作,渐趋萎靡。计一八五〇年至一八六五年有太平天国之乱,一八五六至一八七三年云南回民叛变,一八六四年新疆叛变。最烈者莫如太平天国,清廷危如累卵,其威信已受一致命伤,终未恢复元气。一九〇八年,皇太后崩逝后,清朝本身衰弱,随乃倾颓。
中国革命运动,初曾起事数次,旋乃于华南获得凯报。即在南京建立共和政府,以革命首领孙中山博士为临时大总统。一九一二年二月十二日由当时之皇太后以幼帝名义,签署退位谕旨。临时立宪政体随即成立,而以袁世凯为总统,自幼帝退位后,所有前此由清朝所派之地方官吏,自督抚以至州县知事均同时失其威权,变为庶民。间有仍能使人民服从其意旨,则其本人尚有实力,足资执行耳,前此之封疆大吏,本属文员,渐假而替以武员,遂为势所必至之事,即中央之行政元首亦然,只有掌握最重之兵符,或为各省或地方最强之将领团所拥戴者,方能充任。
华北军阀独裁之趋势
军阀独裁之趋势,在华北尤为明显。而此种趋势之终能实现者,实因军队当时颇负时望。盖革命运动,屡次起事多赖军队之助力,方克平复,各将领遂以有功革命自居,毫无愧色,该将领等之多数,系北方军人领袖,互相结合,成为所谓北洋派,此种将领,本系出身寒微。自中日战役之后,袁世凯教练模范陆军,编入行伍,旋迁官佐,以至司令。袁世凯因彼辈有效忠于一己之关系,故信任之。盖在中国之内,此种效忠个人之旧习,今犹未能变其态度以效忠社会,而在泰西,则以效忠社会,为其种种组织之特性也。袁世凯任用此辈为各省督军,而归其统制。地方大权,握于督军之手,各省税收,因而由彼辈任意提用,以养其个人军队及附属之人员。
华南情形
在南方各省,情形迥异。一因与外国接触较深,一因南省人民之社会情形与北方不同。南省人民,向来厌恶军阀专制,且不喜官厅横加干预。孙中山博士及其他革命领袖始终抱定宪政宗旨。惟彼辈殊少军人援助,因清时改练陆军,在长江以南诸省,推行未广,且无完备之兵工厂也。
一九一三年倒袁运动
中华民国成立后,第一届国会迁延日久,方于一九一三年在北京召集。其时袁世凯已将其在武力上之地位布置巩固,所缺者唯须财政充足,方能保证各省陆军之确实效忠于己耳。于是订借一巨额外债,名为善后借款,以图其营私之活动。惟袁氏订借此债之办法,并未商得国会同意,故凡在孙中山博士指导下之国民党员,而为袁氏政敌者,均公然为倒袁之运动。若从军事上言之,南省本较北省为弱,迨北方军阀于征服南方诸省之余,将各该省置之北军将领管辖之下,南省之弱遂更甚矣。
一九一四至一九二八年间之内讧及政潮
一九一三年之国会,已为袁世凯解散,其后曾有数次运动恢复旧国会,或召集变相之国会,两次运动设立君主政体,总统阁员屡易其人,军阀则拥甲倒乙,朝秦暮楚,且有若干省屡屡宣布暂时独立。至国民党在广州建立政府,以孙博士为首领,自一九一七年以后,竟能力自保持,惟中经事变数次,偶尔不能行使职权耳。在此变乱之数年内,中国屡遭军阀蹂躏,且土匪蔓延颇广,致失业农夫,荒区灾民,欠饷兵卒均被引诱入伙,遂成大帮股匪。甚至以拥护宪法自任在南省从事革命之人士,亦屡有自相挞伐之虞。
国民党之改组
一九二三年间,孙中山博士闻诸俄国革命家谓如欲使其革命要义能获最后胜利,务须有一定之程序,严厉政党之训练,及有统系之宣传方可。孙博士深然其说,故决将国民党改组,教国人依照其“宣言”及“三民主义”/1所载之程序进行。但须有有系统之组织,方可期望有政党之训练,故设中央执行委员会,代为负责,以求步伐整齐。并设政治训练部,专司训育宣传人才,及组织各地支部之人才。又在黄埔设立军官学校,聘俄国军官教练,造就国民党之军事人才,以为将来陆军领袖,且使其在肄业期间服膺党义要旨。国民党之设备如此,不久当可与全民发生密切关系。凡与国民党表同情者,均可收纳于地方支部或党部所统属之农工团体,此种初步政策,殊可使国民心悦诚服。故自孙博士于一九二五年逝世后,国民党仍坚守不移。及北伐成功,于一九二八年促成名义上之南北统一,实为多年未有之事,且进而为一部分事实上之统一,延长至相当时期。
照孙博士之程序,第一时期为军事时期,至此乃告成功。
第二时期为在国民党统治下之训政时期,至此乃可开始。此时期专为训育全民自治,并进行国家建设事业也。
建设中央政府
一九二七年设立中央政府于南京,统治于国民党之下——实际上此政府不过系国民党之一重要机关耳。政府设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监察院,考试院),此项政府制度,系切遵孙博士之“五权宪法”——此为孟德斯鸠之三权分立,加以中国古制两种,即都察院之弹劾权,及吏礼两部之职掌也——而成立。其目的在使宪政时期急于实现,届时政府授政于人民,人民遂得直接,或间接由其所选出之代表,以执行政权焉。
在省区亦然,省政府之组织,用委员制至乡城县各部份之人民,现正受地方自治之训练。国民党深愿将其政治及经济上之建设计划即予施行。惟目前未能如愿实施者,良以内争尚未完全消灭,各处将领间有率其统属军队,而为叛变之行动。且共产主义之传播,亦属堪虞。其实中央政府,尚须时时奋斗,以保其本身之生存也。
中央政府之权威内外受敌
中国政府,在表面上业已统一,但一旦强有力之军阀私自结合,率兵进攻南京,则统一之形式,立刻不保。自国民政府成立以来,虽尚无人能侵入南京,惟彼辈败退之后,尚拥有重兵,未可轻视。况向中央政府宣战等事,自彼辈观之,未尝认为叛逆行为。盖在彼辈目光中与中央政府交战,亦不过两军阀争衡,其一为其本人之党羽,其他则适居国都,为外国所承认,而名为中央政府耳。阶级关系既不存在,危险殊甚,尤因党内各派意见纷歧,致令中央政府为孙博士当然继任者之地位渐形衰弱,例如新近各分派别,致使有力之南方领袖,避处广州,而该处之地方长官,及当地国民党支部,往往任意作为,超立于中央政府之外。
综观上述情形,可见中国内部之分裂势力,尚属强盛。此种缺乏团结力之原因,实由大数之国民只知有家族乡土,而不知有国,仅在其本国与他国外交情势非常紧张时,乃稍有感觉耳。现时虽间有领袖人士,不为私人情感所系,而以国家为前提,惟仍须有多数国民,从国家上着想,方能有真正国民团结之可言也。
中国现状与华盛顿会议时之情形比较
中国过渡时代之景况,及其势所难免之政治社会文化道德各方面之紊乱,不免令其不耐烦之友人感觉失望,甚且引嫉恨之意,致为国际和平之危害。惟虽有此种种困难,迟延及失败,其进步之处,亦属不少。迨此次冲突事起,论者莫衷一是,屡有人提议,谓中国“并非有组织之国家”,或谓中国内部“完全纷乱,陷于无政府状态”,又谓中国现状如此,应取消其国际联合会会员国之资格,所有盟约中之保护各条款,均不适用于中国,关于此事,若将华盛顿会议时之情形,一为回溯,则颇有注意之价值。查当时所有参与会议之列强,所持之态度,与此种论调,完全不同。然当时中国内,实有完全分离之政府两处,一在北京,一在广州,且为大帮土匪所骚扰,内地交通时被阻碍。同时军阀方面,又急筹内战,以致恶氛弥漫,全国骚然。当一九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华府会议,正值开会时期,其国内军阀,竟致通牒于中央政府挑战。其战争之结果,中央政府于五月间竟被推翻。尔后北京虽有新政府之设立,而满洲之军事领袖张作霖又于七月间宣布满洲独立。则当时中国境内,不啻有三个政府存在,其他事实上独立之省分,更无论矣。若以现在中国之中央政府相比较,则又何如。现虽在数省内政府威力未免稍弱,惟并未有敢公然否认中央政权者,若能照此现象维持下去,则各省行政,军队,与财政等等,当能逐渐变为国家性。去年九月间国联大会,所以选举中国入行政院者,此类事实亦为其原因之一也。
中国建设之努力
中国政府,现在所采之政策,乃量入为出:务使其收支平衡,而适于财政上合理之原则。其中许多税收,均纳入于统税之内。采用化简税则。虽现在尚无正式决预算,但其收支数目,财政部均有年报。又设立中央银行,及组织财政委员会,其重要之银行及商业各界均有代表充任委员会委员。至各省税收制度,虽未良善,但财政部现已设法监督。凡此种种新政,皆为中国现政府之成绩。只因内讧未息,不能不从内债上着想,以为救济。查自一九二七年以来,中国所增内债,大约在十万万银元之谱,中国百事待举,惟以财政未裕之故,所有各种建设计划,均难实行。并不能完成其交通事业,而国内大多数问题,均待交通事业完成,方能解决也。中国政府,虽有种种失败之处,而其所成就者,亦已不少矣。
民族主义
新中国之民族主义,为中国在此过渡期中,所应有之现象。无论何国,若在同样地位,莫不有此国家思想与愿望也。凡一个民族既有国家统一之觉悟,自然愿欲脱离外界之束缚。但在此以外中国国民党,复欲以排除外国势力特殊色彩,引入于中国民族主义之中,并将其运动之目标扩大,期将所有亚洲之民族,尚受“帝国主义压迫”者,尽举而解放之。此种概念系受前与共产党接近时所贴标语之影响,今日中国民族主义复充满中国从前光荣伟大之记忆,而谋所以恢复之。故要求收回租界,及铁路区域内外国所享有之行政权及非纯粹商业性质之权,又租界及外侨居留地之行政权亦欲一并收回,尤欲取消有约国之领事裁判权,按照此项领事裁判权,中国法律不能适用于外侨,此种权利,若继续有效,当为中国一般舆论所极端反对,而视为国家之羞。
各国对领判权之态度
各国对于中国取消领事裁判权之愿望,大致均取同情态度,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二年,在华府会议,彼等均承认在原则上可以接受,惟对于最适宜之时期及实行之方法,意见颇有纷歧。有以为立时放弃此项权利,将使中国负筹备合乎某一种标准之警察及司法行政之义务,而因财政及其他内部之难,中国现时尚未能办到。如时机未熟,先予废止,恐单纯之法权问题,或将引起对各国无数节外之问题。又有以为如外国人民须受与在许多地方之中国人民所受之同样不公平待遇及苛勒之税捐,则国际关系,匪特不能进步,抑将退化矣,然虽有此种种保留,而成就颇属不少,尤以华府会议,或该会议之结果,为最多。五处租借地之中,中国收回其二,并收回许多让与权,中东铁路之行政权,关税自主权,邮政权,复缔结多种基于平等原则之条约。
中国既已如在华府会议所为,采取国际联合作为解决自身困难之途径,苟能继续一贯,则在已往之十年中,当已有更具体之进步。奈因采取猛烈之排外宣传,致遭阻碍,并在两点特殊之处,肆意为之,以致助成发生现时冲突之形势。斯即利用经济抵制,及在学校内介入排外宣传是也。经济抵制在第七章中论之。
学校内之民族主义
一九三一年六月,中国所颁布之临时宪法内规定/1,“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教育之基本原则”。各学校内均教授孙中山博士之主义。其权力一等于前世纪之经学。孙先生之言论其受人尊崇,无异于革命前之孔子。然不幸在教育青年上,民族主义之建设方面,似不如其破坏方面,能得较多之注意。试一翻阅各校课本,即使读者感觉著书之人,图以嫉恨之火焰燃烧爱国观念,又欲于仇害心理之上,建树人格。此种猛烈排外之宣传,初起于学校,继用之于社会生活上之各方面,其结果引诱学生参加政治活动,有时甚而发为攻击各部长及其他官吏之身体,家宅,或衙署之行动,与推翻政府之企图。此种态度,既乏有效之内政改革,或国家程度之增进,以为之陪衬,徒使各国惊骇,对于现时借为唯一保障之权利,更增不愿放弃之感。
法律与秩序问题充分交通之必要
关于维持法律及秩序问题,目前中国缺乏充分交通,实为一严重之障碍。在交通未能充足保证国家军队之迅捷运输时,则维持法律与秩序,虽不完全,亦不得不大多付托于各省官吏。而因其与中央相隔甚远,又不得不容许其自作主张,以解决省内之事。在此种情势之下,意思与行动之独立,颇易逾越范围。其结果,各省遂逐渐变而为私人之产业矣。其军队亦只认识长官,而不知有国家矣。
地方军队
中央政府不能调动军队长官,已数见不鲜,盖政府无切实办法,能使其权力迅速而永久及于全国,则内战之危险,势必继续存在。
土匪
土匪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班班可考,今日仍存在于全国各地,其理由今古相同。中国向有土匪,政府曾未能澈底去之。缺乏适宜交通,致政府不能除去此害,此为理由之一。而其害乃得随时势之变迁,自为消长。尚有另一助成之原因,即系在中国常见之地方上变乱,尤其因失政而发生之变乱为甚。往往变乱敉平之后,叛徒加入匪群,仍复在地方上活动。此在太平变乱削平后由一八五〇至一八六五年间一段时期,尤为确切。在较近时期,土匪亦来自欠饷军队之行列中,盖兵士既无法维持生活,而在参加内战时,业已习于抢劫也。
其他增加土匪原因,厥为水旱灾祲,旱灾水灾,几为常有之事变。饥荒土匪亦随之来。而益以人口骤增之压迫,问题更加严重,在人烟稠密之区,通常经济困难愈见增加。而在仅足生存,毫无余力以应付不测之人民中,苟其生活稍有降落,则大多数必致流落无依。因此匪风大都受流行经济状况之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期,或经济繁荣地方,土匪必减。但因上述理由,而致生存竞争剧烈,或政治状况不定,则土匪定必增加。
当一朝土匪已在任何区域负固以后,以内地交通之不便,用兵剿办每感困难。难达之地,数里之遥,或须数日行程。而大帮土匪能行动自由,来去飘忽,令人不能捉摸其踪迹与行动。遇剿匪松懈,或兵匪秘密勾结时(此种情事常见不鲜),水陆大道之交通均受其扰害,此种事件只能以充分之警力制止之,在内地各县剿匪尤难,盖不规则之游击,在所不免也。
共产主义/1对中央政府之权力挑战
各地军阀之私人军队及通国之土匪横行,虽足以扰乱国内治安,然不足为中央政府权力之患,但另有患源,即共产主义是也。
一九二一年中国共产主义之原始
在中国之共产运动,其发生之初,仅限于知识及劳工两界。在一九一九至一九二四年间,其主义甚为畅行。惟是时中国农村,尚少受其影响。一九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苏联政府之宣言表示愿意放弃所有前俄帝政府时代由中国强行取得之一切权利,使全中国发生好感,尤以知识阶级为最。一九二一年间,中国共产党乃正式成立,专在上海劳工界宣传,并组织“赤色”协会。一九二二年六月共产党第二次大会(其时会员不过三百人)与国民党联合。孙中山博士虽反对共产主义,然中国共产党员个人,则仍准其加入国民党。一九二二年秋间,苏联政府派代表团来华,以越飞为领袖,与孙博士作重要之晤谈,其结果为一九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之共同宣言。由此宣言苏联表示对中国之统一及独立予以同情及援助。在他一方面,则明白声明共产组织及苏维埃制度之政府,在彼时中国情状之下,不能介入中国。继此协定,莫斯科于一九二三年末派遣若干文武顾问来华。“并在孙博士管理之下,担任整理国民党及广东军队之内部组织。”
一九二四年三月召集之国民党第一次全国大会正式议决容纳中国共产党入党,但以入党后不得再参加于筹备无产阶级革命为条件。容共时期,于焉开始。
一九二四至二七年容共时期
此期自一九二四年开始,至一九二七年终止。一九二四年初间,共产党计有附和者约二千人,“赤色”协会会员约六万人,但不久即在国民党内,取得充分势力,使公正党员,咸怀疑虑。一九二六年末,彼等向中央委员会有所提议。其提议中竟列有:全国土地,除工人农人或兵士所有者外,一律收归公有;改组国民党,铲除敌视共产主义之军事领袖;二万共产“党徒”与五万农工之武装等条。但此项提议遭遇失败。而共产党遂不复赞助国民党之北伐。然以前彼等固为组织国民革命军之最活动者也。但彼等后又加入北伐,自北伐军已抵中国中部,并在武汉设立国民政府(一九二七年),共产党在政府中竟取得支配之权。盖国民党领袖,非俟自己军队已占领南京上海后,无暇与彼等较短长也。武汉政府在湖南湖北两省实施共产制度。国民革命,几变为共产革命矣。
一九二七年国共分裂
最后国民党领袖决定,共产主义为患过烈,不能再事优容。故一九二七年四月十日在南京确立政权成立国民政府之后,当即明令军队及各机关立即肃清共产。武汉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原与南京之国民党领袖拒绝携手,而于七月十五日以大多数通过决议案,将国民党中之共产党人开除党籍,并令苏联顾问离华。以此决议之结果,国民党遂重归统一,而在南京之政府,乃为全党所公认。
南昌事件与广州事件
容共期间有若干军队为共党/1所吸收。当国民军北上时,此项军队留存后方,大多数在江西。共党乃派员前往,加以整理,并诱劝反抗南京政府。一九二七年七月三十日,江西省会南昌警备队连同其他军队变叛,荼毒居民。但至八月五日,彼等即被政府军击败,乃退至南部。十二月十一日共产党在广州起事,据城二日,南京政府以正式苏联代表,曾经实行参加乱事,乃于一九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下令取消所有苏联共和国驻华领事之证书。
与共产军队继续战斗
一九二八至一九三一年之间,内战复炽,殊有利于共产势力之增长。“赤军”成立,江西福建被共化之地甚广。直至一九三〇年十一月,斯时北方联合军新败,中央政府方能从事认真剿共。共产军队在江西湖南各部扰乱,据报在两三个月之间损失生命约二十万,财产约值一万万元。彼时共党势力之强,能将政府第一第二两次派往剿办之军队击败。第三次剿共,系蒋总司令中正亲自指挥。始将共产军屡次挫败。迄一九三一年七月中,共党所据之最重要“巢穴”,均被克复。共党军队全部向福建退却。
蒋中正将军将“赤军”追逐至江西西南山中,同时在曾被“赤匪”蹂躏之区,设立政治委员会以改组之。
南京政府正在将重要“赤军”渐次消灭之际,乃因他处事势,不得不停止攻势,将大部份军队撤回。斯时石友三在北方变叛,而湖南省之粤军亦起而乱,遥为声援。同时又有沈阳九月十八日之事发事。“赤军”受上述情形之鼓励,复取攻势。为时不久,而前此战胜之结果,均消失无遗矣。
福建江西之大部份,及广东之一部份,据确实报告,均已全被“赤化”,而“赤党”之势力范围,更为广大,远及扬子江以南之一大部份,及扬子江以北湖北安徽江苏各省之一部份。上海为共党宣传之中心。中国各市镇几无处不有与共产主义表同情之人。迄今在江西福建曾经组织两个共产省政府。但具体而微之苏维埃制度则不下数百之多。共产政府系以当地农工大会选举之委员会组织之。在实际上,受中国共产党代表之管理。由该党派出曾受训练人员以管理之。被派之人大多数曾在苏俄国内受过训练者。共产党区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之管辖。而区委员会复管辖省委员会,省委员会管辖县委员会,以次递推。下至各工厂学校军营中所组织之共产细胞。
共产所用之方法
共党军队,既占领一县后,如似有久占之可能时,即尽力使之“赤化”,居民如有“反动”,即以恐怖手段镇慑之/1。上述之共产政府乃即设立。此种政府之全部组织含有:内政,办理反革命事务,财政,农村经济,教育,卫生,邮电,交通等委员会。又有军事委员会及管理农工委员会。此种完备之政府组织,仅见于全部苏维埃化之各县,在他处则组织当为较逊。
其行为计划包括取销欠债,没收大业主或宗教组织如庙宇庵寺及教堂等之地产,而分予无产阶级及小农民。征税则删繁就简。农民须献纳其地出产之一部。为改进农务起见,发展灌溉,办理农民借贷制度,及合作事业,并设立公共学校病院药房。
因此,极贫苦之农民得由共产主义而享受甚多之利益。惟富豪及中等之地主商人,及本地士绅,或遭直接没收,或被间接惩罚,均已摧毁糜遗。共产党以实施其农业政策,希望博得民众之赞助。关于此点,其宣传及行动颇有成效,固无间于共产主义与中国社会制度之互相凿枘也。因苛税,苛捐,重利,军,匪,肆劫所生之一切民生痛苦,尽为共产党利用之以为宣传之资料,并作成特别标语用于农民工人兵士及智识阶级。其对妇女则标语特予变更,以期适用。
中国共产主义之特性
共产主义之在一般国家(苏联除外),仅为一种政党党员所持之政治主义,或为一种特别党的组织,冀与其他政党竞夺政权。但在中国则否,其在中国现已成为国民政府之强敌,有自制之法律,及政府,以及其自身行动之土地范围,此种情况为他国所无。再则中国现正在建设内部之紧急关头,再加以过去十一月中之非常严重之外患,共党战事所造成之扰攘,因之更为严重。国民政府似已决心恢复共党支配下之各县,并于恢复之后在各该县实行经济善后办法。惟于其军事计划上,除前述之内外困难足以削弱中央政府之地位外,尚有缺乏款项及交通不便之障碍,故共产问题之在中国,实与较大之国家建设问题,具有关联。
一九三二年夏间,南京政府宣布重要军事计划,以期消灭共党之抵抗力。并已开始进行,如上所述,同时并拟在克复区域之内,施行澈底的社会与行政之改组。但直至今日,尚无重要之效果宣布。
上述情形在中日关系上之影响
夫日本既为中国之比邻,又为最大之顾客,故因本章所述之扰乱情形而受之损失自较任何其他国家为大,侨华外人三分之二为日本人,而在满洲之朝鲜人约计有八十万之数,故日本人数,较任何他国为多。设若在现状之下,须受中国法律,司法及税政之支配,自必感受痛苦。日本既不能希望设有满意之安全保障以代替其条约上之权利,故自知无法可以满足中国之愿望。因其他各大国之权利渐形落后,遂使日本在华之权利尤其在满洲者日益彰著。日本对于在中国之人民生命财产上所抱之顾虑,曾使其迭次干涉中国内战或地方上乱事。此项行动,向为中国人所嫉恶而以其干涉之结果酿成武装冲突,如一九二八年济南事件者为尤甚。近数年中,日本之要求,在中国方面已认为对于中国国家愿望之一种严重挑衅,较之列强所主张之一切权利犹有甚焉。
中国建设中之国际利益
本问题影响日本之程度,虽较他国为多,然并非一单纯之中日问题,中国要求立即收回某种特别权利及利益,盖以其有损中国尊严与主权也。而列强则以中国情形既不能保证充分保护侨民,即对中国此种欲望,不能不抱迟疑,盖其侨民之利益,全恃享有特别条约权利而获得安全也。本章所述之变化程序,为过渡时期所不可免者,业已造成一种舆论上之势力。如政府因不能完全统一及改建国家而显示萎弱,则此种舆论势力必将对于其外交政策上继续予政府以难堪。中国在外交上之国家的愿望能否实现,全视中国在内政范围内有无履行现代政府职务之能力以为断。非俟外交与内政两者间之悬隔业经消除,则国际冲突,意外事件,排货,及武力干涉之种种危险,势将继续矣。
国际合作为最善之解决
目前极端之国际冲突事件业经迫中国再度求国联之干涉。如能得一圆满解决,则应使中国确知国际合作政策之有利。此种国际合作,开始于一九二二年之华府会议,而获有效果。现时中国缺乏资本与必要之专门人才,以完成其国家之建设。孙中山博士已见及此,并拟有国际参加发展中国经济之伟大计划。国民政府近来,对于解决中国各种问题均寻求及接受国际之援助,如自一九三〇年以来之财政事宜,自一九三一年全国经济委员会成立以来,联络国联专门机关以办理经济之设计及发展事宜,又于同年办理水灾救济事宜等等皆是。中国遵循此国际合作之道,当能得最确定及最迅速之进步,以达到其国家之理想。而此种政策可使列强易于供应中央政府之需求,并迅速而有效的赞助中国移去足以危害中国与其余世界间之和平关系之任何原因。
(1) 编者按:即黑龙江,为俄语Amur的音译。
(2) 原编辑者注: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
(3) 原编辑者注:《国民教育章》第四十七条。
(4) 编者按:报告书对共产主义多有错误描述,读者需注意鉴别。下同。
(5) 编者按:指代中国共产党。报告书对中国共产党多有误解,读者需注意鉴别。下同。
(6) 编者按:报告书对当时中国共产党活动存有严重误解。读者需注意鉴别。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