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962年的暑假始于一场长途旅行,终于另一场更长途的旅行,弗格森来回一共坐了四次坐飞机,先去了加利福尼亚(他自己),后去了巴黎(与他母亲和吉尔一起),在那儿度过了整整两周半不用担心会撞见安迪·科恩的悠闲时光。两次旅行之间,他就在滨河大道的家里待着,没有去塔利亚,但尽可能多地看了些老电影和新电影,参加了两个户外篮球联盟,并在吉尔的建议下第一次读了一些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巴比特》《曼哈顿中转站》《八月之光》《在我们的时代里》《了不起的盖茨比》),不过,对十五岁的弗格森而言——在高一升高二之间的几个月里,他一次都没见过安迪·科恩——那个暑期最令人难忘的地方是第一次坐飞机旅行,以及在加利福尼亚和巴黎看到和做过的一些事。当然,难忘并不意味着所有记忆都很美好,但就连那些依然让他痛苦万分的不那么美好的记忆,也来自一份最终证明对他很有启迪意义的经历,现在学到教训后,他希望以后永远不会犯同样的错。
加利福尼亚的旅行是米尔德里德姨妈送他的礼物,这位行踪一度飘忽不定的神秘亲戚,1959年曾拒绝参加妹妹的婚礼,而且似乎不想再和他们家有任何来往,不过,自从那场莫名其妙的翻脸与绝交之后,她又回了纽约两次,一次是1960年她父亲的葬礼,另一次是1961年她母亲的葬礼,回到家人中间后她和妹妹重新相处得还算不错,和新妹夫的关系甚至还要好一些,她的态度也逐渐发生了变化,第二次回纽约时,米尔德里德主动来滨河大道的公寓赴了一次晚宴,席间客人之一是她的前夫保罗·桑德勒,这位弗格森曾经的姨夫,依旧和阿德勒——施奈德曼一家走得很近,而且他居然还带来了自己的第二任妻子朱迪思·博甘,一个心直口快、敢想敢说的画家,让弗格森佩服的是晚宴上他姨妈轻松淡定、应对自如,一会儿和前夫谈笑风生,仿佛他们之间根本没什么陈年往事,一会儿又和吉尔讨论尚未完工的林肯中心的建筑进度,一会儿放下身段赞美她妹妹近来拍摄的一些照片,一会儿又追问弗格森各种虽然出于好意,但却颇有挑战性的问题,比如看了什么电影,篮球打得如何,还有青春期的痛苦云云,然后,她又突然间心血来潮,邀请他去帕洛阿尔托——她掏腰包——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学年结束后,她外甥会飞过去和她待一个星期。过了两小时,当最后一位客人消失在夜色中之后,弗格森问他母亲,为什么米尔德里德姨妈现在看起来就像换了个人,开心得很。
我猜她是恋爱了吧,他母亲说,具体的细节我不太了解,但她有几次提到了一个叫西德尼的人,我觉着他们现在应该是住到一起了。米尔德里德这人很难琢磨透,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最近她的心情确实很好。
他本以为他姨妈会来接机,但那天到达旧金山后,在航站楼等他的却是别人,一个约莫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姑娘,正举着一本米尔德里德写乔治·艾略特的书站在出口处,她身材娇小,看起来活力四射,几乎可以算作漂亮,一头棕色的短发,脖子上箍着一条黄色的大方巾,穿着红黑格子的衬衫,一条裤腿几乎卷到屁股那儿的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两色的鳄鱼皮尖头靴——弗格森见过的第一个西部人,一个真正的牛仔女郎!
原来,弗格森的母亲跟他说的那个西德尼其实是茜德妮,茜德妮·米尔班克斯,这个年轻姑娘陪着劳累的旅行者走出航站楼,领着他边朝她在停车场的车走边解释说,米尔德里德这个季度在教暑假班,因为系里有个会要开,抽不出身来,不过再过几个小时,她会回家和他们一起吃晚饭。
弗格森深吸了一口加利福尼亚的空气,然后说:你是做饭阿姨吗?
做饭阿姨,保洁阿姨,捏背小妹,还有床伴,茜德妮答道,但愿没有吓到你。
弗格森确实有一点吃惊,或者至少是意外,但也或许是困惑,因为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听说两个性别相同的人生活在一起,而且从没有人告诉他或者哪怕给过一丁点的暗示说,比起男人的肉体,他姨妈更喜欢女人的肉体。和保罗姨夫离婚现在终于有了个解释,或者说看起来有了那么一个解释,但更让他感兴趣的是,牛仔女郎茜德妮觉得根本没必要对他隐瞒真相,她的坦白倒是很可敬,他心想,不必为自己与众不同而感到羞耻挺好的,因此他没有承认他被这个意外的曝光惊到了一点点或者搞糊涂了,而是笑了笑说:没有,一点儿都没有。我挺高兴的,米尔德里德姨妈终于不是一个人了。
从旧金山机场开车到帕洛阿尔托的家大概花了四十分钟,茜德妮开着她的淡绿色萨博牌轿车,一边在高速路上行驶一边跟弗格森讲了她和米尔德里德是怎么认识的。几年前她正在找房住,后来租下了与米尔德里德的房子相连的车库公寓,换句话说,其实是一场意外的邂逅,要是她没有碰巧看到报纸上印着的四行小字,这一切根本不会发生,但搬进去没多久她们两个就成了朋友,几个月之后,她们爱上了对方。她们以前谁都没和女人在一起过,可她们俩,茜德妮说,一个大学教授和一个教三年级的老师,一个四十出头的女人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一个来自纽约的犹太人和一个来自俄亥俄州桑达斯蒂的循道宗信徒,就这样坠入了她们人生中最浪漫的爱情。最让人大惑不解的是,茜德妮继续道,她以前从来没有对女人动过念想,一直都是个为男生疯狂的女生,即使到了现在,和一个女人同居差不多三年之后,她也并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而仅仅是爱上了另一个人罢了,因为那另一个人美丽,迷人,与众不同,所以她爱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又有什么关系?
她或许不应该和他聊这些。一个成年女子和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分享这种私密之事是有些不合适甚至不得体的,但十五岁的弗格森为她的直率感到兴奋,在他的青春期中还没有哪个成年人跟他这么诚实地讲过情欲生活的混沌不堪与模棱两可,虽然才刚刚认识茜德妮·米尔班克斯,但弗格森觉得他喜欢她,而且喜欢得不得了,因为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也一直在为同样的事情纠结,挣扎着想搞清楚他在男女的欲望光谱里站在什么位置,他是属于男女区,还是男男区,还是男女皆可区,这个刚刚进入他的生活、正载着他去他姨妈在帕洛阿尔托家的人,很可能是那个他可以聊一聊的人,而不用担心被嘲笑、羞辱或者误解。
我同意,弗格森说,是男人还是女人并不重要。
大多数人不这么想,阿奇,你知道吗?
是啊,我知道,但我不是大多数人,我就是我,而且我这个人到目前为止最奇怪的地方,是我唯一有过的性爱,是和另一个男生。
这在你这个年纪的人里很常见。太常见了,你不用担心——当然,前提是你之前担心过的话。男儿本色,是吧?
弗格森笑了起来。
我希望你当时很享受,这是最起码的,茜德妮说。
我享受的是性,但一段时间以后,我并不享受他,所以就做了个了断。
所以你现在想:接下来会是什么?
说实话,在有机会和女生做之前,我真不知道接下来会是什么。
十五岁这个年纪不好捱,对吧?
也有些好处吧,我觉得。
真的吗?说一个听听。
弗格森闭上眼,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扭头看着她说:十五岁最好的地方,是一年之后,你就不是十五岁了。
加利福尼亚没有苍蝇也没有蚊子,帕洛阿尔托的空气闻起来就像一盒润喉糖,芳香甜蜜,带着桉树香气的润喉糖,因为这里到处是桉树,散发的味道四处弥漫,似乎每吸一口气都会帮你清理鼻腔通道。为了人类的健康和幸福,维克斯达姆膏被免费分发到北加利福尼亚的大气中!
但是城市本身却让弗格森感到有些怪异,不太像个真实的地方,更像是一个建筑规划,某个受不了灰尘或者不完美的建筑大师规划出来的半城市半郊区的居民点,这让整个城市看起来虚假又无趣,就像那种幽灵小镇,里面的居民全都有修剪整齐的发型和白皙整洁的牙齿,都穿着好看、新潮的休闲服。幸运的是,弗格森没在那儿待多久,只是一次和茜德妮去了他迄今为止见过最大型、最干净、最漂亮的超市买日用品,一次去了加油站给她那辆好像装着割草机的发动机一样老掉牙的萨博加油(汽油和机油的比例是七比一,全都直接加进了油箱),两次去了当地的艺术影院看电影,那周展映的是卡洛·朗白的作品(《我的高德弗里》《你逃我也逃》),原因主要是茜德妮觉得米尔德里德和卡洛·朗白长得颇有几分相像,弗格森想了想,倒是承认多少属实,但这些电影真是优秀的喜剧片,现在他看过之后,不光又多了一个可以仰慕的女演员,还对米尔德里德姨妈有了新的认识,看这些电影时她比谁都笑得厉害,可弗格森的母亲经常跟他说,她姐姐以前老是嘲笑她太喜欢看电影,所以他好奇是爱情让姨妈对这些她曾称作垃圾、低俗的娱乐转变了态度,还是她一直都是个虚伪之人,为了显得比妹妹高一等,便宣称对一切都有着更高级的品位和悟性,但私下里和别人一样对这类垃圾乐此不疲。
还有两次,他们三个人开着米尔德里德的黑色标致,离开帕洛阿尔托出去玩了一整天,第一次是星期三去了塔玛佩斯山,回程时走的是沿海公路,顺便在博德加湾停留了两个小时,在一座俯瞰大海的餐厅吃了晚饭,第二次是星期六去了一趟旧金山,在陡峭的山坡上开着车爬上翻下,引得受惊的弗格森像游客一样大叫了十几次,然后在一家中餐馆吃午餐,弗格森平生第一次品尝到了中式点心(这些食物太好吃了,狼吞虎咽地吃了三种不同的饺子后,他的眼眶竟然潮湿了——感动的眼泪,喜悦的眼泪,辣椒酱的味道蹿到鼻子里的眼泪),但在那周的大部分时间米尔德里德都忙着上课和给学生开会,也就是说,在她六点或者六点半回家吃晚饭之前,弗格森不是独自一人就是和茜德妮待着,当然更多的是和茜德妮在一起,她也在放暑假,和他一样十个星期,加上茜德妮自称是世界上最懒的人,而弗格森一直以为这是他的专有头衔,所以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那座外墙刷着灰泥、屋顶盖着陶瓦的单层小别墅后面的院子里,四仰八叉躺在毯子上,或者就待在屋子里,房间令人愉快地胡乱摆满了书和唱片,是弗格森踏足的第一座里面没有电视的房子,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渐渐跟茜德妮混熟了,他好奇地发现之前那个几乎算作漂亮的牛仔女郎变成了漂亮的牛仔女郎,接着又变成了非常漂亮的牛仔女郎,她略长的鼻子,他第一次见到时认为属于外形缺陷,现在却觉得既诱人又独特,而之前看起来平凡无奇的蓝灰色眼睛,现在却灵动又温情。他认识她才几天,已经觉得他们是朋友——他心想,非常像很久以前,纽瓦克火灾还没发生时,他和堂姐弗兰茜的那种朋友关系。
就这样,他做客的前五天,或者说,是没坐着米尔德里德的车四处逛的那三天,很快就过去了,在这平静无事的几天里,弗格森和茜德妮会躺在后院天南海北地聊,想到什么说什么,不光是谁上过谁和为什么这种问题,还聊到了茜德妮以前在俄亥俄的少女时光,弗格森在新泽西和纽约度过的童年,聊到了让外甥来家里住,米尔德里德如何感到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原因就是显而易见的那些,紧张的是她犹豫是否该让妹妹的儿子知道她的生活方式,这解释了为什么弗格森和她们待着的这段时间她会叫茜德妮去车库公寓睡,用她的话来说就是,免得让孩子尴尬,但其实是她自己尴尬罢了,当弗格森问茜德妮为什么她从机场接到他没几分钟,就急不可耐告诉他实情,漂亮的女牛仔说:我最讨厌遮遮掩掩了,这就是为什么。遮掩意味着你不相信你自己的人生,或者你害怕自己的人生,可我相信我的人生,阿奇,我不想害怕它。
大概四点钟的时候,他们会打起精神,拖着脚步走进厨房准备晚饭,一边切洋葱、削土豆,一边继续聊,两个人虽然相差十二岁,而且奇怪的是这个差距似乎比横亘在茜德妮和米尔德里德之间的十五岁还要大,但弗格森觉得在精神上他和茜德妮要比茜德妮和米尔德里德更亲近,他们就像两只土狗,米尔德里德则有着斯坦福大学的纯种血统,他认为这更多是性情而非年龄的问题,不过当米尔德里德在六点或者六点半回家后,弗格森会仔细观察这两个女人在他面前的行为,发现米尔德里德会假装她和茜德妮没有任何亲密关系,虽然他知道她有,而茜德妮则会固执地无视假装的强制令,对他姨妈各种示爱,要是他没和她们一起坐在桌前,那左一个右一个亲爱的、天使和宝贝儿无疑会叫得她心花怒放,所以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米尔德里德似乎越来越不自在,五天过后,弗格森觉察到她们陷入了冷战,而起因正是因为他的出现,第六天晚上,也就是他做客最后一天的前一天,越来越焦虑不快的米尔德里德晚餐时喝多了红酒,最终失去了冷静——因为她想失去,需要红酒把自己灌醉——但令人惊讶的是她发泄的对象不是茜德妮,而是她外甥,仿佛他是她的烦恼之源,抨击一开始,弗格森便意识到原来茜德妮一直在私下议论他,那个牛仔女郎背叛了他。
你什么时候成了保加利亚人了,阿奇?米尔德里德说。
保加利亚人?弗格森答道。你指的是什么?
你看过《老实人》,对吧?不记得保加利亚人了吗?
我没明白你的意思。
鸡奸的保加利亚人啊。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你知道吗?保——加,Bulgar,八——格,bug-gar。鸡奸,bugger。
那是什么意思?
男人干别的男人的屁股。
我还是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一只小鸟儿告诉我,你在上别的男生。或者是别的男生在上你。
一只小鸟儿?
这时茜德妮插话进来:别烦他了,米尔德里德。你喝多了。
哪有,我才没有,米尔德里德说,我只是微醺罢了,正好赋予我讲真话的权利,而事情的真相,我亲爱的阿奇,真相就是,你现在年纪还太小,不该往那条路上走,你要不控制一下自己的话,还没等你想明白,就已经变成基佬了,那时候想回头也来不及。这个家里的基佬恐怕已经够多了,我们最不需要的就是再来一个。
弗格森一声没吭,从桌旁站起身准备离开房间。
你要去哪儿?米尔德里德问道。
躲开你,弗格森说,你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不用坐在这儿听你的屁话。
哎,阿奇,米尔德里德说,你回来。我们需要谈谈。
需要什么。我和你无话可说。
弗格森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竭力忍着不让已经在眼里打转的泪水掉下来,来到房前的走廊后他向左拐,沿着铺着瓷砖的走廊走到了另一头的客房。他听见身后远远传来了米尔德里德和茜德妮吵架的声音,但他没听她们在说什么,到他进了房间关上门后,她们的声音已经含混不清,根本听不出说的是什么了。
他坐到床上,用手蒙住脸,哭了起来。
再也不会和别人分享秘密了,他心想,再也不毫无戒心地四处坦白了,再也不相信那些不配信任的人了。如果他和世界上所有人都没法说心里话,那他就永远闭上嘴,和谁都不说。
他终于明白了他母亲为什么一直都很佩服她姐姐——也为什么一直对她很失望。多么聪慧的一个人,他心想,要是她想幽默,能很幽默,要是她想大度,能很大度,但米尔德里德也能很刻薄,比世界上任何人都刻薄,现在弗格森被这种刻薄灼伤,再也不想和她有任何关系,自此之后他会把她从自己的名单里划掉。不再有什么米尔德里德姨妈,也不再有茜德妮·米尔班克斯,她多有做朋友的潜力啊——但你怎么能和一个看起来是你的朋友但其实不是的人做朋友呢?
一会儿之后,茜德妮过来敲门了。他知道那是茜德妮,因为她在叫他的名字,问他有没有事,问她能不能进来和他聊会儿,但弗格森说不要,他不想见她,也不想和她说话,他希望她不要烦他了,但不幸的是那扇门上没有锁,所以茜德妮还是进来了,她慢慢把门推开后,他看到她脸上已经满是泪水,接着她走进来,开始为她的行为道歉,说着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滚吧,小鸟儿,弗格森说,我才不管你对不对得起。你别来烦我。
我是个愚蠢的长舌妇,茜德妮说,我一张嘴说话,就忘了什么时候该闭上。我不是有意的,阿奇,我发誓。
你当然是有意的。暴露别人的秘密就够坏了,但骗人更坏。所以不要骗人了,好吗?
我怎么做才能弥补,阿奇?
没用。你走吧。
不要,阿奇,让我帮你做点儿什么吧。
除了让你自己出去之外,我只想要一样东西。
告诉我要什么,一定给你。
给我一瓶苏格兰威士忌。
你说真的吗?
一瓶威士忌,最好是还没开封的,如果开了,尽量是满的。
你会喝吐的。
你听着,茜德妮,要么你给我拿一瓶来,要么我出去自己拿一瓶。但我现在不想出去,因为我姨妈在那间屋,我不想看见她。
好吧,阿奇,给我几分钟。
就这样,弗格森得到了他的威士忌,茜德妮·米尔班克斯亲手给他送来的半瓶尊尼获加红方,瓶子已经半空,但弗格森更愿意认为是半满,茜德妮离开房间后他开始喝这瓶威士忌,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嘬,一直喝到黎明的第一缕薄光透过百叶窗的板条照进来,把瓶子喝空才作罢,而且在那一年里第二次,弗格森把喝下去的酒又全都吐在别人家的地板上,然后昏睡了过去。
巴黎就不一样了。巴黎有的是身处巴黎本身的兴奋感,和他母亲、吉尔一起在大街上闲逛,在波拿巴大街上的凡德伊画廊参加他母亲第一场个人展览的开幕式,和吉尔的老朋友薇薇安·施赖伯共同度过了两个晚上。他发现尽管自己在滨河学院的法语成绩只是一堆B和B+,但学到的那些已经足够让他用这门语言来交流,他决定了巴黎就是他以后想要生活的城市。看了一夏天的法国老电影和新电影之后,他走在蒙马特的大街上,忍不住觉得有可能碰见《四百击》里的安托万·多奈尔,而走在香榭丽舍大街上,又忍不住想象跟曼妙的珍·茜宝擦肩而过,而她正穿着白T恤来回晃悠,叫卖《先驱论坛报》——就是他继父工作的那份报纸!漫步塞纳河畔瞥见旧书商的摊位时,他没法不想起《布杜落水遇救记》跳进水中救起流浪汉米切尔·西芒的那位圆圆胖胖的书店老板。巴黎是巴黎的电影,是他看过的所有巴黎电影的聚合体,而他现在亲身来到真正的巴黎是多么令人振奋,这个城市所有华丽、刺激的现实都是那么真实,可以置身其中,又像一个幻想出来的地方,一个既存在于环绕在他身体周围的空气里,也存在于他脑海中的地方,同时在这儿也在那儿,一个是黑白的过去,一个是彩色的当下,弗格森享受着在二者之间来回穿梭的乐趣,他的思绪飞速旋转,快到有时候这二者竟融为一体。
在8月底办展览是很少见的,因为那会儿巴黎的一半人口都不在城里,但那是画廊排期中的唯一空档——8月20号到9月20号——而且弗格森母亲明白,为了给她安插时间,经理已经竭尽所能,所以便欣然接受了安排。展出的摄影作品一共四十八幅,差不多一半是之前发表过的,一半选自明年即将出版的新书《寂静之城》。弗格森事先已经被告知,他会是其中一幅照片的主题,但即便如此,走进画廊后看到他自己出现在远处那面墙上,多少还是有种眩晕感,那张熟悉的老照片是他母亲在七年前给他拍的,那会儿还没有吉尔,他们还住在中央公园西路的公寓里,远景中那个八岁的他穿着一件条纹短袖T恤,正背对着相机,坐在客厅地板上看电视里放的劳莱和哈台,这幅题为《阿奇》的照片最动人之处,是他瘦弱的脊背弯曲着,脊柱中的每块椎骨都顶着T恤,制造出一种瘦骨嶙峋的效果,童年的脆弱感扑面而来,一个易受伤害之人的肖像,里面的小男孩聚精会神地盯着电视上那两个戴圆顶高帽的小丑,对周围的一切熟视无睹,弗格森很为他母亲能拍出如此棒的照片而感到自豪,毕竟这本可能就是一张平庸的抓拍,但正如那晚展出的其他四十七幅照片一样,拍出来之后并不是,弗格森望着那个看不到脸的幼小的自己,坐在那间他们已经不再居住的公寓的地板上,禁不住回想起那几个月的时光,奇妙的过渡期和希利亚德学院的灾难,回想起他母亲最终替换掉上帝,成为他脑海中至高无上的存在,神圣之灵的凡间化身,虽然这位神并不完美,也无法长生不死,和所有凡人一样会生气、焦躁、困惑,但他依然很崇拜他母亲,她从来没让他失望过,无论他让她失望了多少次,或者表现得多不争气,她从来不会不爱他,以后也永远不会不爱他,直到她死。
漂亮又紧张,弗格森一边想一边看着他母亲和预展的来宾微笑、点头、握手,虽然8月正是休假期,展览还是吸引了差不多一百号人,一大群吵吵闹闹全都挤在画廊里最狭小的展览空间,吵闹是因为来的人里有八九十个很显然更喜欢聊天,而不是欣赏挂在墙上的照片,不过弗格森以前什么样的开幕式都没参加过,并不熟悉这类活动的礼仪,不懂所谓的艺术爱好者那种世故的伪装,去艺术展就得忽略展出的艺术品,要不是展厅一角的桌子旁那个年轻调酒师没有好心给弗格森倒了一杯白葡萄酒,二十分钟后又倒了一杯,弗格森很可能已经退场抗议了,因为这是他母亲的重要时刻,他希望在场的每个人专心致志地欣赏露丝·阿德勒的作品,深深地陶醉其中,甚至陷入目瞪口呆的敬畏,这种事没有发生后,弗格森站在角落里又生气又失望,但其实是他自己太没经验了,不明白墙上镜框旁边贴着的小红点意味着这些照片已经被卖掉,他母亲那晚兴致好得很,一点都不介意这些粗鲁无知之人的闲聊和吵闹。
第二杯白葡萄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弗格森看见吉尔挽着一个女人的肩膀,两人正径直穿过攒动的人群,稳步朝他的方向,朝酒水桌这边走来,近到能看见两人都在微笑,弗格森才意识到这个女人一定就是吉尔的老朋友薇薇安·施赖伯。吉尔之前讲过一些她的事,但他没多留意,只记住了一星半点,故事还挺复杂的,他想起来,好像跟战争和薇薇安的哥哥道格拉斯有关,是姓甘特还是格兰特,以前在吉尔的情报组工作,和他是好朋友,然后不知吉尔怎么托关系,让薇薇安,就是比他那位忘年交的战友年纪更小的妹妹,获准在1944年9月——当时巴黎刚刚解放一个月,她从美国的大学也才毕业三个月——入境法国。至于薇薇安为什么需要来法国,弗格森不清楚,但没过多久她便嫁给了让——皮埃尔·施赖伯,一个法国人,出生于1903年(这样一算他要比薇薇安大二十岁),父母是德裔犹太人,在法国陷落前几天他设法躲过了德国人和/或者维希警察的追捕,跑到了中立国瑞士,据吉尔跟弗格森讲,施赖伯很有钱或者曾经很有钱,或者很快就又很有钱,因为他们家恢复了出口红酒的生意,或者种植葡萄的生意,或者生产红酒瓶的生意,或者别的什么和种植或贩卖葡萄根本没关系的企业。没有子嗣,吉尔说,但两人的婚姻还是挺成功的,一直维持到了1958年,但接着,在奥利机场跑着赶飞机时,体态依旧年轻匀称的施赖伯意外猝死,让薇薇安成了一个年轻的寡妇,现在她把丈夫那部分生意的股份卖给了他的侄子,成了一个有钱的年轻寡妇,然后他又加了一句,全巴黎最迷人、最聪慧的女人,一个知己。
吉尔和薇薇安·施赖伯朝他站的地方走过来时,弗格森脑子里盘旋的全是这些事实,或者部分事实,或者可能与事实完全相反的事实。他对这个知己的第一印象,是她可以跻身自己见过的最漂亮的三四个女人之列。而随着她越走越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她的模样后,弗格森又意识到与其说她长得漂亮,倒不如说是雍容华贵,这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浑身散发着从容淡定的气质,衣着、妆容和发型搭配得优雅低调,似乎根本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达到了它们想要达到的效果,她不仅仅是在这个大家都站着的房间里占了个地方,而是占据了整个房间,好像她就拥有这整个房间一样,很显然,不管走进世界上哪个地方的房间,她都会是那个房间的主人。片刻之后,弗格森和她握了手,看着她棕色的大眼睛,闻着萦绕在她身边醉人的香水味,听着她用异常深沉的声音说,见到他有多么荣幸(荣幸!),突然之间一切都为弗格森释放出更明亮的光彩,因为薇薇安·施赖伯是个出类拔萃的人,如日中天的电影明星一样的人,而认识她注定会给他寻常到可悲的十五岁人生带来不同。
薇薇安出席了开幕式后的晚宴,但是饭店的餐桌旁围坐着十二个人,弗格森离她太远,没有机会说话,于是他让自己安下心来待着,在席间留心观察了她一番。他注意到大家聊天的时候,每次只要她开口说点什么,周围的人都会仔细地听她讲,而且有一两次,她扭过头来看他,发现他也在看她时,冲他笑了笑,不过除了这个,以及听桌子那头的人说薇薇安买下了他母亲的六幅照片(包括《阿奇》)之外,那天晚上他们之间没有任何交流。三天之后,弗格森、他母亲和吉尔在穹顶咖啡馆和薇薇安一起吃晚饭,虽然这次言谈间的你来我往不再有什么障碍,但在薇薇安面前弗格森莫名地感到羞涩又无措,他很少说话,更愿意倾听三个大人之间的聊天,他们对很多话题都有话要说,比如薇薇安赞扬他母亲的作品中充满了高尚的人性,直白得不可思议,比如薇薇安的哥哥道格拉斯·甘特(或者格兰特)是个海洋生物学家,在加利福尼亚的拉荷亚工作,比如吉尔那本有关贝多芬弦乐四重奏的书进展到什么程度了,比如薇薇安自己在写一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夏尔丹的十八世纪画家(这会儿弗格森对他还不熟悉,不过到四天之后离开巴黎时,他已经特地去卢浮宫看了夏尔丹的每一件作品,并且理解到一个神秘的事实,那就是观看画布上的一杯水或者一个陶罐,甚至要比看类似的长方形画布上的上帝之子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更需要灵魂的参与,对灵魂也更有意义),虽然席间弗格森基本上很沉默,但他专注又开心,对其他人谈话的内容全身心地投入,而且他太享受坐在穹顶咖啡馆里了,这座巨大又深邃的餐厅有白色的桌布和穿着黑白制服、活泼干练的侍应生,周围的人同时在聊天,那么多人同时在说话,同时在看着对方,浓妆艳抹的女人带着她们的小狗,神情严肃的男人一根接一根地抽他们的吉普赛女人牌香烟,还有那些奇装异服的情侣,看上去像是正在为一出戏视镜,而他们要出演其中的主角,用薇薇安的话来说就是,蒙帕纳斯一景,永无止境的看的游戏,那个是贾科梅蒂,她说,那个男演员参演过贝克特的所有戏剧,那个人也是艺术家——弗格森没听过这人的名字,但一定也是巴黎家喻户晓的名人——再加上他们是在巴黎,吃晚饭的时候他母亲和吉尔允许他喝了些红酒,能在一个没人在乎你多大的地方待着,真是太奢侈了,他们在餐厅一角那张桌子旁吃饭的两个小时里,弗格森有好几次靠到椅子上,一边看着他母亲、吉尔和光彩照人的薇薇安·施赖伯,一边暗暗希望他们四个能在那里永远坐下去。
吃完饭后,吉尔和他母亲送薇薇安上出租车时,这个年轻的寡妇捧着弗格森的脸,在左右脸颊各亲了一口,并且说:你再长大一点儿,一定来巴黎找我玩,阿奇。我想我们会成为非常好的朋友。
加利福尼亚之旅和巴黎之旅期间,是纽约的炎热夏天,是滨河公园的户外篮球比赛,是每周四五个晚上待在开着冷气的电影院,是吉尔继续放在他床边桌子上或厚或薄的美国小说,是计划不周导致他七八月都困在了城里,而他所有的同学都去了别的什么地方,更别说吉姆和艾米了,十九岁的吉姆去了马萨诸塞州一所寄宿夏令营当辅导员,而谜一样总是见不着的艾米竟设法跑到佛蒙特,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沉浸式法语学习项目,这正是他应该做的事啊,要不是他太笨,没想起来跟母亲和吉尔建议一下,他肯定也去了,毕竟,不像丹叔叔和丽兹婶婶,他们负担得起学费,但艾米用花言巧语从她芝加哥的外婆和布朗克斯的那头老山羊那儿讨来了必要的钱,所以现在才能从新英格兰的树林里给他寄来一张张打趣逗弄他的明信片(亲爱的弟弟,法语里的con并不是我理解的那个意思。英文里对应的词应该是“混蛋”或者“傻瓜”——不是你以为的“骗子”。而queue在不但有“尾巴”的意思,还可以指那玩意儿。这倒提醒我了:我最喜欢的“骗子”近来在纽约过得还好?对你来说够热了吧,阿奇,还是我看到你额头上的汗是假的?把我的吻送给最亲爱的你,艾米),而弗格森却在曼哈顿炎热的三伏天里像狗一样无精打采地伸着舌头,又一次困在一段无爱的时光中,只有自慰的幻想和接二连三的春梦。
那年夏天全家讨论最多的话题,是林肯中心以及吉尔和同事长期以来针对新的爱乐音乐厅的争论,9月23号,这座音乐厅终于要开门营业了。弗格森和他母亲在纽约生活了这么久,这个满是脓液的眼疖子(弗格森的爷爷以前曾这么叫它)一直都是西60街的一部分——一个占地三十英亩的大型贫民窟拆迁项目,由洛克菲勒家族出资,数百栋建筑被推到,成千上万人从他们的公寓中被赶走,为所谓的新文化中枢腾地方。所有堆成山的土和砖头,所有蒸汽挖土机、打桩机和地上的大洞小洞,所有响彻街区的噪音存在了那么多年,可现在,占地十六英亩的林肯中心第一期即将竣工之际,原本的争论即将爆发为纽约历史上最愤怒的公开口水仗之一。建筑的规模与声学平衡之争,傲慢和假想与数学和理性之争,吉尔卷入了争论的漩涡,因为激起这场争执的正是《先驱论坛报》,尤其是两个和他在报社工作关系最紧密的人,艺术编辑维克多·拉沃瑞和同为乐评人的巴顿·克罗赛蒂,这二人带头发起了一场积极的游说,要求增扩新音乐厅原始设计中的座位数量,坚称只有更大、更好,才配得上纽约这样的大都市。更大,是啊,吉尔争辩道,但不是更好,因为优化音乐厅的声学设计时针对的是两千四百个座位,不是两千六百个,可即便在负责设计的建筑师和工程师声明音质会因此有所不同,换句话说,就是会更糟糕或者无法接受后,市政府仍然屈从了《先驱论坛报》的要求,增扩了音乐厅的规模。吉尔认为这样的让步会让纽约管弦乐的未来受挫,但现在规模更大的音乐厅竣工在即,除了祈祷结果没有他担心的那么糟糕之外,还能做什么呢?如果不是的话,如果结果和他预想的一样可怕,他说,那他就自己发起一场公共运动,投身到拯救卡内基音乐厅的行动之中——市政府已经有意要拆除这座音乐厅了。
那年夏天,全家常讲的一个笑话是:hub(中枢)这个词怎么拼?答:f-l-u-b(瞎搞)。
吉尔会拿这个开玩笑,因为另一个唯一的选择是愤怒,但憋着一股怒气走来走去不是一种好的活法,他告诉弗格森,那毫无意义,会毁了自己,对于那些需要你不愤怒的人也很残忍,更何况那些导致你愤怒的原因,你无法控制。
你明白我要讲的意思吗,阿奇?吉尔问道。
我不太确定,弗格森说,我觉得懂了。
(我不太确定:是暗指还在中央公园西路的旧公寓时,吉尔那次有如火山爆发般对玛格丽特发火儿的事儿。我觉得懂了:是认可自从那晚之后,他再没见过继父生那么大的气。只有两个原因可以解释吉尔的变化:一,他的性格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好了;或者二,他与弗格森母亲的婚姻让他变成了一个更好的、更平和、快乐的人。弗格森选择相信第二种可能——不光因为他希望如此,还因为他知道这是正确答案。)
不是说这个问题对我来说不重要了,吉尔继续道,我的整个人生就是音乐。我一辈子就是在写这个城市里表演的音乐,如果因为那些好心办坏事的人——很遗憾地说,其中一些还是我的朋友——做出了愚蠢的决定,这些表演就变得不那么好了,我当然会生气,真的很生气,我甚至考虑要不要辞掉报纸的工作,让他们看看我对待这件事有多严肃。但那样做对我——或者对你,对你母亲,对其他人——有什么好?少了我那份工资,我们也可以勉强对付着过下去,但事实是我喜欢我的工作,我不想辞职。
你不应该辞。那地方或许有些问题,但你不应该辞。
反正维持不了多久了。《先驱论坛报》亏损得很厉害,我怀疑它还能不能再坚持个两三年。所以我还不如和船一起沉下去算了,做一个忠诚的船员,站在那个领着我们进入如此危险水域的疯船长身边,坚持到最后一刻。
你在开玩笑吧?
你什么时候见过我开玩笑,阿奇?
《先驱论坛报》停刊。我还记得你第一次带我去那儿——我以前特别喜欢我们每次一起走进大楼,现在也还是。真不敢想象这份报纸以后就没了。我还想……唉,算了……
想什么?
就瞎想的……也许有一天……现在听起来有点傻……有一天我也可以去那儿工作。
多美好的想法啊。我很感动,阿奇——非常感动——不过以你的天资,为什么会想起来做报人呢?
不是报人,是影评人。就跟你写音乐会评论一样,或许我可以写写电影。
我一直觉得你会自己去拍电影。
我觉得没这可能。
但你那么喜欢电影……
我是喜欢看电影,但不确定自己会喜欢拍。拍一部电影要耗费太多时间,在那段时间里你就不会剩多少时间来看别的电影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如果我最喜欢干的事儿是看电影,那对我来说最好的工作,就是让我能看多少电影就看多少。
学校开学将近一个月之后,新音乐厅以一场由伦纳德·伯恩斯坦指挥、纽约爱乐乐团表演的庆祝音乐会正式开业了,这事被看得极其重大,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还进行了电视直播——面向全美,被传送到了千家万户。随后的几天里,全国一些备受赞誉的交响乐团(波士顿、费城、克利夫兰)还在这里上演了更多场音乐会,到那个周末,新闻界和公众已纷纷就林肯中心这家旗舰场馆的传声质量做出了各自的评判。某头条写道,“爱乐音乐厅彻底失败。”另一条写道,“爱乐音乐厅大而无当。”第三条写道,“爱乐音乐厅一败涂地。”很显然,这样的双f音[1]让报纸编辑欲罢不能,毕竟,这会让愤愤不平的音乐爱好者、专业的唱反调者和酒吧里说风凉话的人念起来很顺口。不过其他人也有不同意见,声言效果并没有那么差劲,于是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的嗓门大赛便开始了,而这场不文明的争论还将在未来的几个月和几年继续弥漫在纽约的空气中。
出于对吉尔的忠诚,弗格森一直在追踪这些事件,让他欣慰的是继父处在了争论的上风,至于那座有缺陷的音乐厅会对纽约的古典音乐爱好者的耳膜造成什么伤害,并不要紧。某个星期天下午,他甚至举着一个写着请救救我的牌子,同吉尔和他母亲站在卡内基音乐厅外面,但其实他并不在乎,他的思绪多半集中在学业的压力和永无尽头的寻爱征途上,甚至当全纽约的报纸因为印刷工人罢工,一直从12月初停业到了3月底时,他也没多在意——反而大度地选择将其解读为了吉尔早就应该休息一下了。
艾米已经和去年的男朋友分手了,就是那个弗格森从没见过也不知道名字的男友,但在佛蒙特那个讲法语的暑假期间,她又找了一个新的知己,这人住在纽约,每个周末都有空见面,因此再次把弗格森挤出了队列,他失去了参赛资格,甚至连考虑向那座堡垒重新发起进攻的机会都没了。滨河学院那些好看的女生也是如此——全都城楼深锁,远在界外,和一年前一模一样,伊莎贝尔·克拉夫特仍然是那个在他想象的森林中飞奔而过的精灵,一个在漫漫长夜的欲火中挣扎的臆想——比“九月女郎”真实些,或许,但并没有真多少。
要是在春天时安迪·科恩没说那些话,弗格森有时候会想,要是他们那种简单的安排没有变得麻烦、棘手,该多好。倒不是他现在还喜欢安迪·科恩,但看样子他在二年级的情况不会好到哪里去,所以那些星期六下午在西107街的滚床单,从聊胜于无这个角度去考虑的话,现在又开始有点儿意思了。但另一方面,俄南的缪斯从来没有以男体的形式向他显灵。和他钻到床单下面的人从来都是女性,要么是伊莎贝尔·克拉夫特脱掉她的红色比基尼与他肌肤相亲,要么是艾米,或者是——这个让他觉得有点儿怪异——茜德妮·米尔班克斯,那个背后捅了他一刀的双面牛仔女郎,或者是薇薇安·施赖伯,那个拢共跟他说了大概四十七个字,而且年纪足以当他母亲的女人,可她们,两个他在7月和8月跨越大洲和大洋旅行时碰到的女人,就是出现了,而他根本没办法阻止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在夜里潜入他的思绪。
对比看上去够明显了,他想要的和情势允许他拥有的东西之间泾渭分明,女人柔软的肌肤肯定还得再晚一两年才能得到,可如果机会再次降临,男生硬挺的家伙现在就可以享受,一面是夜里的幻想,一面是白天的现实,一面是爱情,一面是青春期的欲望,简单明了,但接着,他发现界线画得并不如他以为的那样清晰,爱情可以存在于头脑中那条分界线的任一端,那个牛仔女郎说爱情给她带来的东西,他也可以拥有,在拒绝了安迪·科恩那多余的爱之后了解到自己会有这一面,让弗格森惊惶失措——他甚至就快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谁了。
9月底,他再次离开纽约去了一个遥远的地方,远赴马萨诸塞州的剑桥去找理工学院的堂哥吉姆过周末。这次他没有坐飞机,而是走了陆路,历时五个半小时,先坐一辆大巴到春田镇,然后换一辆大巴到波士顿,他的第一次长途大巴旅行,然后在吉姆的宿舍凑合了两夜,睡的是通常睡着吉姆室友的那张床——他室友星期五上午就离校了,要到星期天晚上才回来。计划有些模糊。四处游览一下,星期六上午去体育馆单挑会儿篮球,参观麻省理工学院的几座实验室,去哈佛校园里转转,到波士顿的后湾区和科普利广场逛逛,在哈佛广场吃午饭和/或晚饭,去布拉特尔剧院看场电影——一个没有特定安排、随心所欲的周末,吉姆说,因为此行的目的就是他们能在一起闲待会儿,具体做什么并不重要。弗格森很兴奋。不,比兴奋更甚——是期待得上蹿下跳,仅仅是想想和吉姆一起过周末,就能把他头顶聚集的乌云分开,让天空恢复鲜亮的宝蓝色。没有人能比吉姆更好,没有人能比吉姆更友善更大方,没有人能比吉姆更值得钦佩,坐大巴去波士顿的一路上,弗格森都在回想自己有多幸运,竟然和这位了不起的堂哥成了一家人。他爱他,他心里想,他爱他爱得毫无保留,而且他知道吉姆也爱他,理由就是在滨河公园一起度过的那些星期六上午,吉姆本来可以有一百件其他的事情做,但偏偏选择了教一个矮小的十二岁少年怎么打篮球,他爱他,因为他打电话来邀请他去剑桥,没有别的原因,就是在一起闲待会儿,而弗格森在品尝过男男之间的那种亲密快感后,现在只要能脱光衣服躺在吉姆的怀抱里,被吉姆拥吻,被吉姆爱抚,他什么都愿意做,是的,被吉姆干屁股也行——这事儿他和春天时那个城市学院的男生从来没做过——不管吉姆让他做什么,他都会做,因为这就是爱情,一份熊熊燃烧的伟大爱情,会在他的余生中一直燃烧下去,要是吉姆原来也是个两边通吃的男生,就像他自己似乎在变成的那样,当然这基本上没什么可能,不过要是的话,那吉姆的一个吻就能把他送进天堂的大门,是的,在前往波士顿的旅途中想到这个念头时,弗格森心里冒出来的就是这几个字:天堂的大门。
那是他此生过得最快乐的周末——但也是最悲伤的。快乐是因为和吉姆在一起时,这个大哥哥的沉着镇定就像令人心安的光环,让他觉得备受保护和安全,而且就像他听吉姆讲话时那样,每个时刻他都能指望吉姆会认真听他讲话——吉姆从没让他感到自己不重要、低人一等或者被冷落。那顿在查尔斯河对岸的小饭馆吃的丰盛早餐,那段有关太空计划、数学谜题和巨型电脑有一天会小到能放入手掌心的聊天,星期六晚上在布拉特尔剧院看的两部鲍嘉电影连场(《卡萨布兰卡》和《逃亡》),从星期五晚上到星期天下午,他们俩在一起待了那么多个小时,有那么多值得感激的东西,但也从始至终贯穿着痛苦,痛苦地知道他想要的吻永远不会得到,拥有吉姆陪伴却无法拥有吉姆,而拥有和无法拥有,意味着永远不表露他的真情实感,否则就有在永恒的羞辱之火中灰飞烟灭的危险。最糟糕的是:篮球单挑之后,在更衣室看着他堂哥的裸体,和他一起光着身子站在一起,却无法伸出胳膊,用手指摸摸他的禁忌之爱那结实精瘦、肌肉分明的身体,接着是星期天早上弗格森想出的那个无耻花招,为了试探吉姆,一丝不挂地在宿舍里瞎晃悠了一个多小时,非常想问吉姆他愿不愿意被撸一下,但又不敢,非常想坐在吉姆的床上,当着他的面开始撸,但也不敢,他满心希望自己的裸体能从那位直得不能再直的堂哥身上勾起点儿什么反应,不用说,这招没有奏效,因为吉姆那会儿已经在和别人交往,一个来自霍利约克山的女孩子,名叫南希·哈默斯坦,星期天中午她还开车过来和他们吃了顿午饭,一个相当漂亮、聪明的女孩,她看中吉姆的地方也正是弗格森喜欢吉姆的地方,所以,就算在他开心的时候,弗格森在那个周末经历了不少悲伤,心痛地渴望着那个永远得不到的吻,明白他奢望这个简直就是痴心妄想,星期天坐在载他回纽约的大巴上时,弗格森默默哭了一会儿,太阳下山、夜幕围住大巴后又狠狠哭了半天。他意识到最近这些日子,他哭得越来越多了……他到底是谁?他不停问自己……他到底是什么?以及……他究竟为什么要执意给自己的人生找罪受呢?
他要么得熬过去,要么得死,但弗格森还没准备好在十五岁半的年纪就去死,为了熬过去,他做了他能做到的一切,抱着漫无目标的热情一头扎进了由各种毫不相干的追求组成的漩涡中。到古巴导弹危机开始,又在两周后结束时——没有扔炸弹,没有宣战,除了长期笼罩的冷战阴云,没有留下任何要打仗的迹象——弗格森已经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影评,抽了他的第一根香烟,在西82街的一家小妓院把他的处男之身献给了一个二十岁的妓女。随后那个月,他入选了滨河学院的校篮球队,但作为十人球队中仅有的三名二年级学生之一,他只能坐冷板凳,每场比赛的上场时间很少会超过一两分钟。
发表。那篇文章其实不算影评,而是综述,讨论了过去几个月来弗格森一直在琢磨的两部电影那些不相上下但对比鲜明的优点。文章发表在了枯燥无味、印刷粗糙的校报《滨河反叛者》上,这份每两周出一次的八版宽幅报纸,刊登的文章一般是早已过时的校际运动比赛新闻、毫无意义的学校争议(食堂饭菜质量不断下降,校长决定禁止课间在走廊里使用晶体管收音机)、诗歌、短篇故事及偶尔的画作——全都出自那些自认为是诗人、短篇小说家和艺术家的学生之手。弗格森那年的英文老师邓巴先生是《反叛者》的指导老师,他鼓励这位稚嫩的影迷能写多少文章就尽量贡献多少,宣称报纸迫切需要新鲜血液,而一个有关电影、书籍、艺术、音乐和戏剧的固定专栏,将会是朝正确方向走出的一步。弗格森对邓巴先生的请求感到受宠若惊,有些跃跃欲试,于是着手开始写一篇谈《四百击》和《筋疲力尽》的文章,这是过去这个暑假里他最喜欢的两部法国电影,加上他自己又刚刚去过法国,所以要开启他的影评人生涯,从法国新浪潮写起再自然不过了。这两部电影除了都是黑白片,故事都设定在现代的巴黎,弗格森评论道,没有任何共同点。两部作品在风格、情感和叙事技巧方面有着迥异的差别,拿二者做比较毫无意义,浪费哪怕一刻时间去想哪部电影更好则更无意义。对于特吕弗的那部电影,他写道:令人心碎的写实主义,温柔而倔强,充满深刻的人性,诚实到残酷,诗意般优美。对于戈达尔那部,他写道:粗粝而反叛,性感,暴力得令人不安,风趣而残酷,各种有关美国电影的幽默影射,革命性的电影。不,弗格森在最后一段写道,他不会支持这部或者反对那部,因为两部他都喜欢,就像他既喜欢吉米·斯图尔特的喜剧,又喜欢巴斯比·伯克利的歌舞片,既喜欢马克斯兄弟的喜剧,又喜欢詹姆斯·卡格尼的黑帮片一样。为什么非要选。他问道。有时候我们会想抱着一个又大又香的汉堡啃,有时候又没有什么能比煮鸡蛋或者一块干干的撒盐饼干更美味。艺术是一场筵席,他最后写道,桌上的每一道菜都在召唤我们——请我们吃下去,享受它们。
抽烟。弗格森从剑桥回来一周后的那个星期天早上,两个施奈德曼家庭一共六口人,挤在一辆租来的旅行车里去了北边的达奇斯县,在莱茵贝克的比克曼盾徽客栈吃了午饭,然后分头到镇上四处逛了逛。和往常一样,弗格森的母亲抱着相机不知道去了哪儿,直到要回纽约了才重新出现。丽兹婶婶去了主街上的古董店,吉尔和丹叔叔则回到车里坐着,说是想欣赏一下秋日的树叶,但事实上他们是打算商量一下该怎么办,因为他们的父亲八十多岁了,身体每况愈下,现在又突然需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姑息治疗。弗格森和艾米都没什么兴趣到旧家具店里乱翻或者欣赏垂死的叶子变换的颜色,于是看到艾米的母亲左转后,他们便往右拐,然后一直走到了镇子边上,在那里他们偶然发现了一座仍然覆盖着绿草的小丘,一小块松软宜人的地方,似乎在求着他们坐上去,两个人随即照做了,几秒钟后艾米把手伸到口袋里,掏出了一盒没有过滤嘴的骆驼牌香烟,递给了弗格森一根。他没有犹豫。是时候来一根了,也得给这些癌症小棍儿一个机会,他自言自语道,“因为这会影响他的呼吸所以永远不抽烟的男子汉运动员”先生,当然,抽前三口时他每次都会咳嗽,当然,他头晕了一会儿,当然,艾米笑了起来,因为看到他这些所有新烟民不可避免的反应很好笑,但接着,等他平静下来找到了状态,没过多久便和艾米聊开了,他们已经一年多没这么聊过了,没开玩笑,没有羞辱或指责,所有的怨愤和郁积的不满,就像从他们嘴里吐出的烟消失在秋日的空气里那样,全都不见了,然后他们不再说话,就那么坐在如茵的绿草中,微笑地看着对方,很开心再次成了朋友,不再争吵,永远不再争吵,这时,弗格森假装用胳膊夹住她的头,轻声对着她耳语道:再来一根。
失身。四年级有个顽劣不堪却令人兴奋的男生名叫特里·米尔斯,这个出色的酒囊饭袋,对于青春期的男生不应该知道的事,比学校的任何人都知道得多。周末要开派对,他就是苏格兰威士忌的供货商,有人想要迅速兴奋起来好开夜车,他就是安非他明药片的供应商,有些人喜欢比喝醉更克制的放松方式,他就是大麻的分销商,有人想失去处男之身,他也可以帮上忙,摇身一变皮条客,带你去西82街的妓院。特里·米尔斯是滨河学院最富有的男生之一,和他已经离异、经常玩消失的母亲住在哥伦布大道和中央公园西路间的一座豪宅里,尽管他的很多行为都让弗格森讨厌,但他也发现很难不喜欢这个肥头大耳、爱挖苦人的家伙。据特里说,滨河学院过去和现在一批又一批的男生,都把他们的童贞丢在了82街那家妓院的房间,这是一项历史悠久的传统,他说,两年前还是二年级学生的时候,他也欣然承继了这一传统,现在弗格森荣升到二年级的行列,或许也有意去那个感官愉悦的魔法王国拜访一趟?嗯,弗格森说,他当然愿意,他绝对愿意,什么时候去?
这场对话发生在星期一中午吃饭的时候——就是弗格森和艾米在莱茵贝克一起抽烟那个星期天之后的星期一——星期二早上,特里报告说,一切已经安排妥当,星期五下午四点钟左右,这个时间不会给弗格森制造什么麻烦,因为他在那年的门禁时间已经延后到六点钟,而且幸运的是,把他变成男人需要的二十五块钱,他正好有,不过,特里仍然希望说服该院的院长M.夫人,给弗格森打个学生折扣。弗格森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因为他对妓院一无所知,只是在那些俗艳的彩色好莱坞西部片里见过,所以,当他走进西82街那座公寓时,脑子里一点儿概念都没有——除了一片充满不确定性的空白之外什么都没有,无加零再减空。进去之后,他发现这是上西区那种大公寓,只是墙上的灰泥已经脱落、变黄,毫无疑问这里曾经是个雅致的居所,住的是某个在纽约有头有脸的人物和他人丁兴旺的家庭,然而当你走进的第一个屋子就是一个宽敞的大客厅,里面还坐着六个年轻女孩的时候,谁还会停下来检查灰泥和墙壁呢,那六位专业的造爱人士闲坐在椅子和沙发床上,脱衣的程度各有千秋,事实上,其中有两个完全没穿衣服,这也让她们成为了弗格森一生中第一次见到的裸女。
他得选。这可是个问题,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六个造爱者中的哪一个最适合他这个毫无男欢女爱经验,性爱史仅仅局限于一个男性伙伴的处男,但他必须很快做出选择,因为打量这些女人让他很不舒服,好像她们是一包包没有脑子或者灵魂的做爱肉团一样,于是弗格森先排除了那四个没有全脱光的,把范围缩小到那两个全裸的,二选一,这样的话,真正的行动开始后就不会有什么意外了,于是,突然之间事情就好办多了,因为其中一个是体态丰腴、乳房硕大的波多黎各女人,肯定有三十多岁,而另一个却是漂亮的黑人女孩,年纪比弗格森长不了几年——这个身材纤瘦、乳房小巧的精灵,留着短发,脖子颀长,皮肤看起来光滑无比,肯定会比他的双手摸过的任何皮肤手感都好。
她的名字叫朱莉。
他把二十五块钱付给了身材浑圆、不停抽烟的M.夫人(年轻新手也不给打折),接着,特里吵吵嚷嚷地粗暴宣布,弗格森的鸡巴还从没参观过屄,所以假装他是轻车熟路一点儿意义都没有,当然,路在这里指的是一条逼仄的走廊,通向的是一间拥挤狭小、没有窗户、只有一张床、一个洗手池和一把椅子的屋子,弗格森跟在小朱莉扭来扭去的美臀后面穿过走廊时,裤子前面的包逐渐大了起来,等他们走进房间,已经变得鼓鼓囊囊,以至于当朱莉叫他把衣服脱掉时,低头看了一眼他的鸡巴,来了一句,你小子硬得还真快啊,是不?知道了他的阳刚之气原来很足,能比她的大部分成年顾客都更快地硬起来,弗格森感到心花怒放,他突然间便高兴了起来,一点儿都不紧张或者害怕了,不过他还是不太明白这场艳遇的基本规矩,比如当他试着亲她的嘴唇时,她甩了甩脑袋说,我们不干这个,宝贝儿——还是留着给你女朋友吧,但是她并不介意他把手放在她小巧可爱的乳房上或者亲吻她的肩膀,爽的是她在洗手池旁用香皂和温水帮他洗了一下鸡巴,更爽的是他同意一半一半(口交+性交)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可他们一起躺到床上后,这一半一半的前一半已经让他爽到了极点,以至于他都有些担心自己撑不到后一半了,但他不知怎么还是做到了,接着就是整段经历最棒的部分,盼望已久、梦想已久、拖延已久的进入,进入另一个人的身体,性交行为,不过,进入她身体之后的那种快感太强大了,弗格森再也忍不住了,几乎立刻就射了出来——快得他都有点儿后悔自己缺乏控制力,后悔他甚至都没能把高潮延迟哪怕几秒。
我们能再做一次吗?他问道。
朱莉噗嗤一声,大笑起来——中气十足的狂笑,在小房间的四壁上回荡着。然后她说:你射了,就完了,搞笑男——除非你还有二十五块钱。
我连二十五分都不够,弗格森说。
朱莉又笑了起来。我喜欢你,阿奇,她说,你长得挺帅,那东西也漂亮。
我觉得你是全纽约最漂亮的女孩。
你是说最瘦弱的吧。
不,最漂亮的。
朱莉坐起来,亲了亲弗格森的额头。回头有空再来找我,她说,你知道地址,你那个管不住嘴的朋友知道电话。先打电话预约。你不希望你来的时候我不在,对吧?
不,夫人。决不。
坐。能以二年级学生的身份入选校队,说明了弗格森的球技在暑假取得了多少进步。户外球队联盟的竞争非常激烈,球员花名册上满满都是来自哈莱姆的穷苦黑孩子,他们对篮球课极其看重,明白打得好就意味着可以加入高中球队,那之后,就可能为大学队效力,有机会永远离开哈莱姆,弗格森为提高他的户外投篮和控球技术下了苦功,和莱诺克斯大道那群心情迫切的孩子中一个叫德尔波特·斯特拉罕的家伙进行了长时间的额外训练,对方也是前锋,给弗格森打过的两支球队中更强的那一支打,现在他又长了两英寸,身高蹿到了五英尺九英寸半,已经从原本的熟练进步到了接近优秀,而且双腿弹跳力惊人,即便以现在的身高,每两次或者三次扣篮中也有一次能成功。然而,以二年级学生的身份加入校队的问题是你会自动被降级到二队,变成了低人一等的板凳球员,整个赛季注定只能揪凳子上的木刺。弗格森明白等级体系的重要性,要不是觉得自己要比正式的小前锋打得更好,他也会满足于这个次级角色,但事实是他比那个叫邓肯·奈尔斯的四年级学生——有时候会被人叫做扣不进篮的奈尔斯——好得不是一星半点儿。如果只是弗格森自己这么觉得,可能不会那么让人耿耿于怀,但几乎所有球员的看法都和他一样,那些无产阶级二流球员反应更强烈,比如亚历克斯·诺德斯特姆和布莱恩·米谢夫斯基,就是去年在新生球队认识的两位老朋友,他们对教练让弗格森当替补的决定感到恶心至极,不断提醒说他受到了多不公平的对待,因为证据大家都能看到:在一队和二队练习争球的对战中,弗格森始终如一地在投篮、逼抢、篮板方面都胜过扣不进篮的奈尔斯。
他们的教练是个让人困惑的家伙——一半天才,一半蠢材——弗格森从来都没想明白该怎么看待这个人。作为布鲁克林区圣方济各学院(都会地区天主教巡回区最小的学校之一)曾经的后场明星,人称“欢欢”的霍拉斯·芬尼根对篮球了如指掌,教得也好,但在其他方面,他的脑子似乎萎缩成了黏糊糊的一团,里面净是些熔化的思维线缆和烧坏的语言电子管。他会在训练时对男生们说,三人一组配对,或者大家围个圆圈,三百六十五度,除了没完没了的词语误用,还有男生们为了看他挠头的样子,拿他取乐的一些问题,嘿,教练,你是走着来学校还是带着午饭来?或者,是城里的天气热,还是夏天的天气热?这类没头没脑的问题屡试不爽,总会引来大家想要的挠头、想要的耸肩、想要的你难住我了,小子。但另一方面,在篮球的细枝末节上,欢欢·芬尼根又是个完美主义者,每当某个球员罚球失误(全场比赛里他妈最容易的得分)或者看到某个球员没接住一个干净利索的传球(睁大你的眼睛,王八蛋,不然我就把你换下场),他那种愤怒到咬牙切齿的样子总会让弗格森惊叹不已。他要求的是有效、聪明的打法,就算每个人都在背后嘲笑他,球队也还是赢得了大部分比赛,整体的表现始终高于队员们平平的资质。不过,诺德斯特姆和米谢夫斯基仍然催着他们的朋友私下找教练谈谈,倒不是一定就会改变什么,他们说,但他们想知道他为什么坚持让一个能力不行的人打小前锋。是,球队是赢了大部分比赛,但芬尼根难道不想每场比赛都赢吗?
弗格森最终在1月初敲开了他的门,教练回答说,问得好。问得非常好,我很高兴你这么问。是,白痴都能看见你比奈尔斯好。两个人单挑的话,你能把他打得满地找牙,到最后体育馆的地板上除了他的护身双丁裤和一摊臭汗之外什么也不剩。奈尔斯是个笨球儿。你是个墨西哥人,弗格森,是人里面的墨西哥跳豆,也是我打得最努力的球员,但我需要那个笨球儿在场上跑。配合的默契,这就是原因。五对五,不是一对一——你明白吗?其他四个人跟莫尔斯电码里那些活蹦乱跳的点和线一样在场上横冲直撞的时候,第五个人必须得是一麻袋的土豆,是脚上穿着鞋的一大块肉,是一个大而无用的家伙,充充数,想想怎么消化他吃下去的食物。你懂我意思了吗,弗格森?你打得太好了。要是我让你上场的话,一切都会发生变化。节奏会变得太快,太突突突突。你们都会心脏病发作,癫痫发作的,那我们就要开始输了。我们会是个更优秀的球队,但也会是个更糟糕的球队。你会有出头之日的,小子。我对你自有安排——但得到明年。等那些点和线离巢之后,默契就又变了,到时候我会需要你。耐心点儿,弗格森。使出吃奶的劲儿好好训练,晚上好好祈祷,别乱摸你的小鸡鸡,到时候一切都会水到渠成。
他有心当场就退队,因为看起来,无论在剩下的赛季里发生什么,芬尼根都不会给他上场的机会——除非所谓的默契开始出问题,球队不再赢球,但他怎么能问心无愧地盼着球队输,还继续称自己是队伍的忠实一员呢?不过,既然芬尼根差不多已经答应了明年要给他个首发的位置,弗格森便借着这个承诺,忍气吞声地坚持了下来,努力给芬尼根留下好印象,每天训练时都使出了吃奶的劲儿,但是他晚上没有好好祈祷,也没法不乱摸自己的小鸡鸡。
然而新赛季开始后,他发现自己还是在坐冷板凳,而且可恶的是这事儿根本怪不到谁头上——不能怪芬尼根,最没法怪芬尼根。因为那个新来的男生突然就冒了出来,一个身高六英尺两英寸的二年级学生,名叫马蒂·威尔金森,全家刚从印第安纳州的特雷霍特搬到曼哈顿,这位山地人中的大牛简直太牛了,比弗格森和其他队友牛太多,教练没办法,只能让他打前锋,再加上去年的另一位首发前锋还在,可靠可信的汤姆·勒纳,而且他还被推选为球队队长,所以正式队员的阵容里根本没有弗格森插脚的地方。芬尼根确实尽力增加了他的上场时间,但每场比赛打五六分钟并不够,弗格森觉得自己要在板凳上枯萎了。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之人,一个没法杀人的职业刺客,他的技能似乎在悄悄地风化消失,越积越多的挫折感,就像他在某天晚饭时向他母亲和继父承认的那样,正在扼杀他的灵魂,所以在新赛季进行了四场比赛后——恰巧是肯尼迪遇刺四周之后,二十八天前那个丑恶的星期五,就连向来多疑、不愿盲从的弗格森也和其他人一起流下了眼泪,任由自己陷入举国同悲的情绪中,丝毫没有意识到总统被谋杀其实是他父亲九年前被谋杀一事的再现,他那种私人悲痛的全部恐怖现在开始在公众中大规模上演了——1963年12月20号,滨河队的第四场比赛结束几分钟后,弗格森走进教练的办公室,宣布他要退出球队。不是有怨气,他说,但他实在受不了了。芬尼根说他理解,可能他也觉得确实如此,然后两个人握了握手,事情就这么了结了。
最终,他去了一个由西区犹太青年协会赞助的联盟打球。打的还是篮球,他还是很享受,但就算他被认为是所在球队实力最强的球员,情况也不一样了,不可能一样了,以后都不会再一样了。不会再穿上红黄色的队服。不会再坐大巴去打球。不会再听到反叛者队的狂热球迷在观众席上加油。不会再有查奇·肖尔沃特敲着他的大鼓助威。
到1964年年初,快十七岁的弗格森已经在邓巴先生的指导下,以及吉尔的帮助下——通常是行文风格和措辞这类问题,当然,还有那个一向的老大难:搞清楚他到底想要说什么,然后尽量明白晓畅地表达出来——发表了十几篇有关电影的文章。他的主题经常在美国电影和外国电影之间交替转换,比如考察完W.C.菲尔兹的喜剧语言之后,是《七武士》或者《大地之歌》的东西,《白昼进攻》之后是《亚特兰大号》,《亡命者》之后是《甜蜜的生活》——某种初级的影评,更倾向于捕捉观影体验,并不在意对电影做评判。一点一点地,他的作品有了提升,一点一点地,他同继父的友情也变得更深,他去电影院越多,就越想多去电影院,因为看电影已经不再是一种渴望,而是成了一种瘾,他看过的电影越多,对它们的胃口就越大。他最常去的电影院是百老汇大街上的纽约客剧院(离他的公寓只有两个街区)、交响乐空间、奥林匹亚剧院、上西区的灯塔剧院、切尔西的埃尔金剧院、市中心的布里克大街剧院和电影村、广场大饭店旁边的巴黎剧院、卡内基音乐厅旁边的卡内基剧院、准男爵剧院、小皇冠剧院、东六十几街上的一号和二号剧院,以及隔了几个月之后,再次去了塔利亚剧院,不过到那儿看了十二次电影,他都没有碰见安迪·科恩。除了商业院线外,还有现代艺术博物馆,要看经典老片的话,这个资源绝对不能错过,现在弗格森成为会员之后(十六岁生日时吉尔和他母亲送的礼物),只要在门口出示一下他的卡,就可以进去看里面的任何影片。在1962年10月到1964年1月期间,他到底看了多少电影?每个星期六和星期天各两场,星期五一场,算下来总共有三百多部——等于在黑暗里足足坐了六百个小时,或者时针在连续二十五个日夜中所走的次数,要是减掉睡觉和醉酒占去的那些分钟,那么就相当于在过去的十五个月里,他醒着的时候有一个多月都在看电影。
他还抽了一千多根烟(有时候和艾米,有时候不是),并且继续着他同烈酒之间的风流韵事,在特里·米尔斯和第二年他那些同样放纵的继任者举办的周末派对上,喝下了三百杯最好的苏格兰威士忌,现在喝多之后不会再往地毯上吐,而是安安静静又心满意足地在房间一角昏睡过去,一心一意要喝到烂醉,好把那些已死和该死的人从脑子里赶出去,因为他得出的结论是,没有酒精调和的人生太可怕,让人无力忍受,喝下这些专门为麻木感官而制造的液体,能为烦恼不安的心带来些许安慰,但小心别喝太大也很重要,这就是纵情狂饮仅限于周末的原因,大约两周一次,不是每个周末都如此,他觉得颇为古怪:如果不是面前正巧摆着,他从来不会对那玩意儿有什么迫切的渴望,但即便是这种时候,他也觉得自己并非完全无力抗拒它的诱惑,不过只要喝下第一口,他就停不住了,会一直喝到烂醉。
在这些周末聚会上,大麻已经越来越容易获得,但弗格森觉得这个东西不适合自己。抽上三四口之后,最不好笑的东西也会让他觉得好笑,然后他会情不自禁地狂笑一阵。接着他会开始有失重感,变得又傻又蠢,这带来一种不愉快的影响,将他推回到曾经那个幼稚的自己,虽然弗格森还在努力长大,摔倒的次数和双脚努力站稳的次数一样多,但他不想再把自己看成一个小孩子,所以他躲开大麻,仍然选择了喝酒,比起抽到精神恍惚,还是喝得不省人事好一些,那样的话他会感觉自己更像个大人。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或者说首先且最重要的是,在这十五个月里,他回过M.夫人那儿六次。要是能多去的话他肯定会,但那二十五块钱是个问题,因为他的零花钱每周只有十五块,加上他没工作也没机会找工作(父母想让他专注学业),所以10月(1962年)花完第一笔二十五块钱之后,他的银行账户几乎一直空到了3月(1963年),也就是他十六岁生日时,除了博物馆的会员卡外,他母亲还给了他一张一百美元的支票作为礼物,这些钱让他在西82街的公寓里和朱莉缠绵了四次,但另外两次却是靠偷拿不属于他的东西换钱来支付的,这样的违法行为折磨着弗格森,一点点地吞噬着他本已支离破碎的良心,可做爱对他来说太重要了,对他的身心健康而言太根本了,毫无疑问这是他没有崩溃的唯一原因,所以他控制不住自己,忍不住要拿他的灵魂来换取朱莉臂弯中的片刻欢愉。上帝已经死了很多年,但魔鬼回到了曼哈顿,而且正在这个区的北部以更强的气势卷土重来。
他找的人总是朱莉,因为她是在M.夫人那儿工作的最漂亮、可口的姑娘,现在她知道弗格森的年纪有多小(他第一次来时,她还以为他已经十七岁了,没想到是十五岁),看着他的四肢从一次见面到下一次还在继续长长,她对他的态度也温柔了一些,变成了某种滑稽的同志情谊,倒不是说她对待他可以称得上温柔或者怜爱,但她现在友好了不少,愿意通融一下,如果他想要的话,会让他亲吻她的嘴唇,有时候甚至还会让他把舌头伸到她嘴里,和朱莉在一起有一点也很好,她从来不会聊她自己,也从来不会问他什么问题(只问过他多大),除了她每个星期二和星期五在M.夫人这儿上班外,弗格森对朱莉的生活一无所知,比如她是不是还在城里其他地方当妓女,或者每周给M.夫人工作的那两天,是不是为了赚钱支付念大学的开销,谁知道呢,说不定就在城市学院念书,坐在安迪·科恩旁边一起开俄国文学的研讨会,或者她有没有男朋友或者丈夫或者孩子或者二十三个兄弟姐妹,或者她是不是打算抢银行或者搬到加利福尼亚去或者晚饭吃鸡肉派。最好还是别知道,他感觉,最好一切都无关其他,只关做爱,毕竟,在他看来那是多么回报丰厚的做爱啊,也难怪弗格森会在那十五个月里两次铤而走险,穿着有很多口袋的棉夹克,外面又披了一件呢子大衣,到上西区的各家书店里,用各种平装书把大衣和夹克的口袋塞了个满满当当,然后,他折了无数页的书角,在里面画了很多线,以标价的四分之一卖给了哥伦比亚大学对面街上的一家二手书店,为了赚到和朱莉额外多做几次需要的钱,他偷窃和倒卖了几十本经典小说。
他真希望和她做了六十次,而不是六次,但仅仅是知道不管什么时候他那股冲动上来朱莉都会在那儿,已经足够让他对追求学校那些女生失去兴趣了,那些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肯定会在他竭力脱掉她们的毛衣、胸罩和内裤前,就把他蠢蠢欲动的手掴到一边去,她们谁都不会像朱莉那样在他面前赤身裸体地走来走去,谁都不会允许他进入那座神圣女性密室的内部,而且即便假设这样的奇迹可以发生,谁知道要达到他和朱莉已经实现的那种关系,还要费多少工夫,在朱莉那儿他永远不会遭受爱上那些好姑娘之后难以避免的伤心难过,反正他也不喜欢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他爱的只有艾米,可惜她没来滨河学院念书,而是去了城里另一边的亨特高中,他这位失而复得、最最亲爱、抽着无过滤嘴香烟、笑声洪亮的接吻堂姐,是唯一一个值得付出与冒险的人,唯一一个与之做爱意味着爱的女生,因为在过去十五个月里一切都变了,他的欲望世界陷入了混乱,伊莎贝尔·克拉夫特、茜德妮·米尔班克斯和薇薇安·施赖伯一个一个从他深夜的思绪中全部隐去了,现在他脑海里唯一出现的两个人就是施奈德曼家的男孩和施奈德曼家的女孩,让人欲罢不能的吉姆和艾米,每天夜里,不是这个就是那个爬到他的床上,有些夜里甚至是这个先爬上来,那个再爬上来,这倒是能说得通,他感觉,对于一个从中间被一切两半、搞不清楚自己是谁的人来说,能说得通,马上就要十七岁的阿奇博德·艾萨克·弗格森,有着各种各样的称呼,召妓的性欲狂和小偷小摸的罪犯,前高中篮球队队员和偶尔的影评人,被继堂哥和堂姐双双拒绝的爱人,露丝和吉尔孝顺的儿子和继子——他们俩要是发现他在干什么的话,一定会当场猝死过去。
2月底时老施奈德曼咽下了最后一口气,葬礼过后,大家到滨河大道的公寓里聚了聚,来的人很少,因为吉尔的父亲在妻子去世之后的二十年里没交什么新朋友,大多数老朋友又都已经在别处找到了永恒的居所,最后算下来,总共有二十几个人,其中包括吉尔的两个女儿,玛格丽特和艾拉,这是自1959年秋天之后她们第一次在家庭聚会上露脸,陪她们来的是各自的新婚丈夫,弗格森分不清哪个是哪个,反正这两个又肥又秃的家伙中的一个让玛格丽特怀孕了,尽管他依然对她们有成见,但弗格森不得不承认,这两位继姐丝毫没有对他母亲表现出不友善的样子,她们可真是走运了,因为现在没有什么事能比大闹一场,把她们俩赶出家门更让弗格森感到开心,虽然此情此景之下,这样狂暴的冲动很不合宜,但在2月寒冷的天气里傻站了将近一小时,等着一家人安葬那头老山羊之后,弗格森有点儿焦躁,用欢欢·芬尼根的话来讲就是,突突突突,或许是因为他一直在想这个不是他爷爷的人的暴脾气和口不择言的胡话,或许是因为每一场死亡都会让他想到父亲的死,当送葬的宾客一起回到公寓时,弗格森已经难受得不得了,空着肚子快速灌下了两杯威士忌,而这很可能就是引发随后那堆事的原因之一,因为葬礼后的聚会一开始他便胡闹起来,表现得那样冒失,那样荒唐,那样不妥,以至于他自己都搞不清他到底是疯了,还是意外地解开了宇宙的谜团。
事情是这样的。首先:在场的每个人在客厅里或坐或站,食物在被人吃,酒水在被人喝,聊天在两两或者一群人之间飞来飞去。弗格森看见吉姆站在正面窗户的角落里和他父亲说话,也腾挪到了那个角落,然后问吉姆可不可以和他单独聊一下。吉姆说好,于是两个人顺着走廊去了弗格森的卧室,在那里,在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弗格森一把抱住了吉姆,说他爱他,他是世界上他最爱的人,爱到愿意为他去死,接着,还没等吉姆回答,已经六英尺的弗格森便扑到了六英尺一英寸的吉姆脸上,亲了好多下。好脾气的吉姆既没生气,也不惊讶。他以为弗格森要么是醉了,要么是什么事让他非常不开心,所以他也抱住他的小堂弟,给了一个长长又热情的拥抱,并且告诉他:我也爱你,阿奇。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其次:半个小时后,在场的每个人仍然在客厅里或坐或站,食物仍然在被人吃,酒水仍然在被人喝,聊天仍然在两两或者一群人之间飞来飞去。弗格森看见艾米站在正面窗户的角落里和她堂姐艾拉说话,也腾挪到了那个角落,然后问艾米可不可以和他单独聊一下。艾米说好,于是两个人顺着走廊去了弗格森的卧室,在那里,在没有说话也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弗格森一把抱住了艾米,告诉她他爱她,她是世界上他最爱的人,爱到愿意为她去死,接着,还没等艾米回答,弗格森便冲着她的嘴吻了上去,艾米对弗格森的嘴很熟悉,因为青春期那段放纵日子里他曾经给过她很多吻,于是她张开了自己的嘴,让弗格森把舌头伸了进去,很快,她也抱住她的堂弟,两个人一起摔到了床上,接着弗格森把手伸到艾米的裙子下面,开始顺着她穿丝袜的腿往上摸,艾米也把手伸到弗格森的裤裆里,抓住了他勃起的阴茎,互相把对方搞出来之后,艾米冲弗格森笑了笑说:好棒,阿奇,我们早就需要这么干了。
那之后,一切都好了不少。罪大恶极、无法容忍的社会违法行为显然并不总是罪大恶极和无法容忍的,因为弗格森不仅敞开心扉,公开向两个施奈德曼表达了他的爱,而且他和吉姆的友谊还因此变得愈加坚固,他和艾米又重新成了一对儿。葬礼之后那周,他母亲和吉尔给了他两百块钱作为生日礼物,但他不需要再把钱花在朱莉身上了,而是可以花到艾米身上,给她买好看的蕾丝内衣,让她在吉尔和他母亲外出,他们独享公寓的晚上穿,或者在艾米的父母外出的晚上穿,或者在某个朋友的父母外出,这个朋友让他们在一个房间窝几个小时的晚上穿,他们之间的关系好了太多,现在他开始写他的电影文章之后,艾米看到他不再是她曾经以为的那个笨蛋了,突然间,她对他有了尊敬,突然间,他是不是关注政治就不重要了,他是个电影男生,一个艺术男生,一个敏感的男生,对她来说这就足够好了,而且,发现他们俩都不是处子之身,他们俩都不害怕,都已经学到了足够的东西知道如何来满足对方,是个令人愉快的意外之喜,当然这就造成了很大不同,让你能和一个你爱也爱你的人一起在床上开心,弗格森一时之间有种感觉,是的,确实如此——张开双臂抱住吉姆和艾米,他已经揭开了宇宙的秘密。
当然,这长久不了,他们的大爱将会不得不搁置到一边,甚至被忘掉,因为艾米比他高一个年级,秋天的时候会去威斯康星大学,不是像原来计划的那样去附近的巴纳德,而是遥远的美国冻原地带,因为在痛苦地自我反省了好几周之后,艾米决定她必须能离她母亲多远,就躲多远。弗格森恳求她别去那儿,真的跪倒在地,但艾米抽噎着说她没有选择余地,因为她会被她那位没完没了爱管闲事的母亲掐死和闷死在纽约,虽然她很爱她亲爱的阿奇,但她是在为自己的人生而战,不得不离开,反正就是要离开,不能让自己被人说服不离开。这场谈话是最后结局的开始,是他们为自己创造的那个完美世界开始慢慢解体的第一步,由于第二天就是周末,艾米早就定好了要去剑桥看她哥哥,所以4月的那个星期五晚上,在纽约形单影只的弗格森,自从老家伙葬礼那天下午之后便滴酒未沾,也没有去过一场朋友们那些声名狼藉的派对的弗格森,去了一场声名狼藉的派对,让自己喝到酩酊大醉,结果第二天睡过了头,错过了去学校参加定于九点整开始的学业能力倾向测验。
虽说秋天还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但他母亲和吉尔对他如此不负责任非常恼火,虽说他不能怪他们生气,毕竟是他错过了考试在先,但他们的愤怒还是刺痛了他,远远超过它本应有的限度,弗格森平生第一次懂得了他有多脆弱,他有多么不善于处理哪怕最微小的冲突,尤其是那些他自己的缺点或者愚蠢惹来的冲突,因为问题在于,他需要被人爱,比大多人需要被爱的程度更深,需要在他醒着的每一分钟里没有停歇、彻彻底底地被人爱着,即使在他做了什么让他不值得爱的事情,尤其是当理智要求他不该被人爱时,也要被人爱着,和要把母亲从自己身边推开的艾米不一样,弗格森永远都无法离开他母亲,他这位不溺爱的母亲的爱,是他全部生命活力的源头,仅仅是看到她冲他紧锁眉头,眼神中满是悲伤,就已是足以毁灭的力量,是一颗子弹射进了胸膛。
最后的结局在夏天开始时到来了。不是秋天,不是艾米准备去威斯康星的时候,而是7月初,她和亨特中学的又一个神童、她的朋友茉莉·迪瓦恩启程去欧洲,准备背包旅行两个月。那个星期的晚些时候,弗格森动身去了佛蒙特。他母亲和继父成全了他的愿望,准许他像艾米一样,去汉普顿学院参加那个沉浸式法语学习项目。项目是不错,在那几周里弗格森的法语进步神速,但那是个没有性爱的夏天,他满心都是回纽约后会有什么在等着他的恐惧:和艾米的最后一吻——然后是再见,毫无疑问,最后一次再见。
就这样,艾米飞去了威斯康星的麦迪逊,而弗格森这个高中四年级的学生,就像他的老师、亲戚和跟他有过交集的每个大人说的那样,他的整个人生正在前面等着他,但他刚刚失去了他一生的挚爱,未来这个词已经从世界上的每一本字典中抹掉了。他的思绪几乎不可避免地又转向了朱莉。那不是爱情,当然,但至少是性爱,没有爱的性爱总比连性爱都没有强,尤其是还不用去偷什么书就可以买到它的情况下。到那会儿,他大部分生日的钱已经花光,都在春天时被他花在送艾米的内衣、香水以及和她一起吃的意大利扁面晚餐上,但他还有三十八块钱的剩余,足够去西82街的公寓再滚一次床单。成年的矛盾之处就在这里,弗格森发现。你的心可以被打碎,但你的性腺却一直在告诉你忘了你的心吧。
他打电话给M.夫人,希望能安排星期五下午和朱莉约见,不过M.夫人有点儿记不起他是谁(距离他最后一次来已经好几个月了),他只好提醒道,他就是那个坐在客厅里和女孩们聊天时,被每周一次来拿信封的警察赶出去的男生。哦,哦,M.夫人说,我想起你来了。学生弟查理。这是我们以前给你起的名字。
朱莉怎么样?弗格森问道。我星期五能见她吗?
朱莉不在了,M.夫人说。
她去哪儿了?
不知道。听说她沾上毒瘾了,宝贝儿。我都怀疑我们还能不能再见到她。
好可怕。
是啊,好可怕,但我们能怎么办呢?今天倒是还有个黑人女孩在。比朱莉漂亮,骨头上的肉也多,性格也好。辛西娅,她叫这个。要不要我给你现在约一下?
黑人女孩——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我以为你好黑人女孩这口儿呢。
所有女孩儿都是我好的口儿,我只是碰巧喜欢朱莉罢了。
嗯,要是你所有女孩儿都好的话,那就没问题了,对吧?现在马棚里面很满。
我考虑一下,弗格森说,回头再打给你。
挂掉电话后,在接下来的三四十秒钟,他心里默默重复了三四十遍可怕这个词,竭力不去想象朱莉在某个地方吸了毒,迷迷糊糊地昏睡过去,浑身瘫软的样子,他祈祷着M.夫人的消息是错的,朱莉不在那儿工作了,是因为她以优异成绩从城市学院哲学系毕业,正在哈佛攻读博士,接着,他脑子里浮现出的一幅情景,一时让他眼里泛起了泪花:在圣地狱客栈一间昏暗破旧的房间里,朱莉躺在光秃秃的床垫上死了,赤裸的身体已经僵硬。
一周之后,他已经准备好和辛西娅试一试,或者随便哪个在M.夫人的机构工作的人,只要长着两根胳膊、两条腿,身体看起来像女人的就行。但不幸的是他把剩下最后那点钱花在了萨姆·古迪音像店里,狂买了一堆唱片,因此只能借助不太光彩的手段来筹钱,于是,在11月初那个温暖的星期五下午,在重新安排的学业能力倾向测验补考的前一天,他穿着做贼的装束,呢子大衣和口袋很多的棉夹克,走进了哥伦比亚大学对面那家名叫书世界的书店,这名字听起来有点太像曾经那个早已被烧毁的家世界了,起初他有些犹豫要不要进去,但疑虑归疑虑,他还是走了进去,可正当他站在书店南墙边的平装小说区,把狄更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偷偷往口袋里塞,却感到一只大手从背后猛地抓住了他的肩膀,接着是一个声音在他耳旁咆哮,我可抓住你了,王八蛋——别动!就这样,弗格森的偷书行动落得了一个可悲、愚蠢的结局,毕竟,外面有十六度,哪个心智正常的人会穿呢子大衣呢?
他们对他下了狠手,好好地给了他一顿教训。蔓延全城的偷书潮已经快让很多书商濒临破产,法律需要找个人来杀鸡儆猴,而书世界的老板对自己生意的遭遇忍无可忍、怒不可遏,便叫来了警察,告诉他们他要提出控告。弗格森的口袋里只有两本小书又怎样——《雾都孤儿》和《地下室手记》——那男孩是个贼,必须要受到惩罚。于是目瞪口呆、魂飞魄散的弗格森便被戴上手铐,被警车押解回了当地的警察局,然后在那里被登录在案,采集指纹,把写着他名字的小板举在胸前,从三个角度被拍了照。接着,他们把他关到了拘留室,里面还有一个皮条客、一个毒贩和一个刺伤妻子的男人,在随后的三小时,弗格森坐在里面,等着某个警察来领他去接受法官的提审。那个法官,萨缪尔·J.瓦斯曼,手握着驳回指控,放弗格森回家的大权,但他没有,因为他也觉得必须要找个人来惩戒一下,以警示他人,那么,还有谁能比弗格森,一个自以为是的富家子弟,一个来自所谓的先进私立学校的学生,一个纯粹为了好玩儿而违反法律的人,更合适呢?法槌砰然落下。庭审安排在了11月的第二个星期,弗格森被无保释放——前提是他会由他父母监护。
他父母。他们已经接到电话通知,瓦斯曼定下庭审日期时,他们就站在法庭里。他母亲哭了,没有哭出声来,只是慢慢地来回摇头,好像还没有准备好接受他的所作所为。吉尔没哭,但他也在来回摇头,从他的眼神来看,弗格森猜测他很想扇他一巴掌。
书啊,他们三个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时,吉尔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我给你书了,对不对?你能想到的书,我都给你了。你到底为什么还要偷?
弗格森没法告诉他M.夫人和西82街的公寓,没法告诉他是想筹钱去买春,没法告诉他自己和一个现在不知所踪、名叫朱莉的吸毒妓女已经干过七次,以及以前他偷的其他书,所以他撒了谎,说:是我一些朋友们在干的一件事儿——用偷书来测试勇气。就跟比赛一样。
什么狗屁朋友,吉尔说,什么狗屁比赛。
他们全都坐到出租车的后座上之后,突然间,弗格森觉得身体里的一切都软掉了,仿佛皮肤之下已经没了骨头。他歪着头,靠在他母亲肩上,哭了起来。
我需要你爱我,妈,他说。我不知道如果你不爱的话,我要怎么办。
我爱你,阿奇,他母亲说,我永远都会爱你。我只是已经不懂你了。
在这一摊混乱中,他早把学业能力倾向测验忘得一干二净——他母亲和吉尔也一样。反正没什么大不了的,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这样告诉自己,因为大学这件事已经对他没有了吸引力,鉴于他一直都对学校厌恶至极,今年以后不用再去上学这个前景值得细细琢磨一下。
第二个星期,弗格森被官方拘留的消息传出去之后,滨河学院根据学生行为规范守则中的条例,决定给予他停课一个月的处罚,在这期间,他一定不能落下功课,不然返校之后可能会被开除,校长说,他还得找一份工作。什么工作?弗格森问道。在哥伦布大道上的格里斯泰德超市为顾客装袋,校长说。为什么是那儿?弗格森问道。因为那是我们学校的一位家长开的,校长说,他愿意让你在停课期间去那儿工作。他们会付我工资吗?弗格森问道。会,他们会付你钱,校长说,但那些钱你不能留着。钱要捐出去。我们觉得美国书商协会是个合适的受益者。你觉得呢?
我完全同意,布里格斯先生。我觉得这是个很棒的主意。
担任11月那场庭审的法官鲁弗斯·P.诺兰,认定弗格森犯罪行为属实,判处他在一家少管所接受六个月的监禁。判决的严厉程度在空气中停留了三四秒(这秒和小时、和年一样长)之后,法官又说了一句:暂缓执行。
弗格森的法定代理人,一个名叫戴斯蒙德·卡茨的年轻刑事律师,请求将判决的污点从客户的记录中抹掉,但诺兰没有同意。宣布暂缓执行已经是非常宽大的处理,他说,这位好心的律师应该学会不要得寸进尺。弗格森的罪行让他十分反感。作为特权阶级人家的儿子,弗格森似乎认为他在法律之上,偷书顶多就是玩闹罢了,但他恶意不尊重私有财产,残忍漠视他人的权利,显示出了一种冷酷无情的态度,因此必须加以严惩,把他的犯罪倾向消灭在萌芽状态。作为初犯,他理应再获得一次机会。但他也应该在记录上被记上一笔——下次他要再想玩儿这种花样的话,就得多考虑一下了。
两个星期后,艾米写信告诉他,她已经爱上了别人,一个叫瑞克的毕业班同学,圣诞节假期她不会回纽约过了,因为瑞克邀请她到时候去密尔沃基,去他们家过。她说,很抱歉告诉他这个坏消息,但这种事迟早会发生,春天那美好的几个星期真的愉快,她也仍然非常爱他,她也非常开心他们永远会是地球上最好的堂亲朋友。
她还加了一段附言,说知道他不用蹲监狱后,她终于松了一口气。这事儿也太蠢了吧,她说,大家都偷书,可你偏偏要当那个被抓到的人。
弗格森在慢慢解体。
他知道必须振作起来——不然他的胳膊和腿会开始脱落,在这一年剩下的时间里,他只能像只虫子一样在地上扭来扭去。
他撕烂艾米的信又把它在厨房水池里烧掉之后的那个星期六,他从中午到晚上十点,在三家不同的电影院看了四场电影——塔利亚的两部连场,纽约客和埃尔金各一场。星期天,他又看了四场。到星期天晚上睡觉时,这八部电影已经在他脑海里搅成一团,根本分不清哪部是哪部了。他决定,从此以后要把看过的每部电影都写一页内容介绍,把它们保存在桌上那个特别的三环活页夹里。这是紧紧抓住他的人生,不让它走丢的一种办法。一头扎进了黑暗中,是的,但手里总会握着一根蜡烛,口袋里总会装着一盒火柴。
12月,他在邓巴先生的报纸上又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很长,内容是约翰·福特的三部非西部片(《青年林肯》《青山翠谷》《愤怒的葡萄》),一篇比较短,谈的是《热情似火》,不过这篇总体上忽略了故事,主要关注的是乔装打扮成女人的男人和玛丽莲·梦露那从薄到几近透明的连衣裙下溢出来的半裸胴体。
讽刺的是,他被学校停课并没有让他变成一个孤家寡人。恰恰相反,这似乎提升了他在男性朋友中的地位,他们现在视他为一个无谓的反叛者,一个硬汉,就连那些女生,似乎也觉得他被官方认定为危险人物后更有吸引力了。他在十五岁时就对这类女生失去了兴趣,但还是和其中几个试着约了会,想看看她们能不能让他不再去想艾米。她们不能。就连他抱着伊莎贝尔·克拉夫特亲来亲去的时候也没有——可见,这会需要时间,得过很长一段时间后,他才能准备好开始再次呼吸。
不上大学。他的最终决定。他告诉他母亲和吉尔,他不会注册参加1月初的学业能力倾向测验,也不会向阿默斯特或者康奈尔或者普林斯顿或者任何一所他们在过去一年里一直讨论的学校递交申请,他父母看他的那种眼神,就好像他刚刚宣布打算自杀一样。
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吉尔说,你现在不能辍学。
我不是辍学,弗格森说,我会以一种不同的方式继续让自己接受教育。
但是要去哪儿,阿奇?他母亲问道。你不是打算后半辈子就一直无所事事在这间公寓里坐着吧?
弗格森笑了起来。你可真会想,他说,不是,我不待在这儿。当然不会在这儿。我想去巴黎——当然,前提是我能从高中毕业,前提是你们愿意送我一份毕业礼物,够支付一张廉价单程票就成。
你忘了现在在打仗吗,吉尔说,你一从高中毕业,他们就会征你入伍,然后把你送到越南去。
不,他们不会,弗格森说,他们不敢。
终于有一次,弗格森说对了。在跌跌撞撞地爬过高中终点六个星期之后——这期间,他和艾米再次言归于好,祝贺了吉姆和南希·哈默斯坦订婚,和他的好朋友布莱恩·米谢夫斯基度过了一段温暖惬意到出人意料的春日艳情,这让已经年届十八的弗格森更加相信,他确实是一个生来就被设置成了既爱男人又爱女人的人,由于这种双重性,他的人生将会比大多数人更复杂,或许也会更丰富更激动人心。除此以外,他还每个星期给邓巴先生的报纸写一篇新文章,一直写到了最后一学期期末,还给他的三环活页夹添了将近一百页内容,和吉尔为他第一年与任何学院或者大学无关的学生生涯准备了一份综合阅读书单,去哥伦布大道的格里斯泰德和前同事握手道别,回到书世界跟老板乔治·泰勒为偷书的事道了歉,意识到他被抓到但没被严惩有多幸运,并且发誓以后再也不会偷任何人的任何东西——弗格森收到了美国政府给他发来的祝贺信,被告知去白厅大街的征兵局报道,接受入伍体检,不用说,这个他肯定过了,因为他是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没有什么健康问题或者异常状况,但因为他有犯罪前科,因为他向随军精神病医生公开承认他既喜欢男人也喜欢女人,所以暑期快结束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张新的征兵证,正面上印着他的新分类:4-F。
无能——疲惫——操蛋——和自由[2]。
注释:
[1] 前面引号中的标题原文分别为“PHILHARMONIC FLOP”“PHILHARMONIC FOLLY”“PHILHARMONIC FIASCO”,每个单词的第一个音都是f,均采用了头韵的修辞手法。
[2] 对应的原词分别为feckless、frazzled、fucked-up、free,均以F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