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明史(第16卷):法的国际化与本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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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的研究

上述几本专著的写作风格和类型各有不同。菲利普森仅仅围绕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对当时国际法的规则、理论与实践进行阐述。巴特勒与马克比的著作没有按照时间顺序,而是将历史分为几个固定阶段,在每个阶段中选取一些主题,按照主题的接近程度重新排列顺序,从历史与法律的角度予以描述。作者还特意将几章的标题分别定为“君主时期”(of the Prince)、“法官时期”(of the Judge)和“协调时期”(of the Concert)。

此外,还有一些著作对国际法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事件进行研究。比如由蒂尔堡大学法律史教授兰德尔·勒萨弗尔(Randall Lesaffer)主编的《和约与欧洲史上的国际法:从中世纪末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26〕。该书撷取包括《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在内的早期近代欧洲和19世纪的重要国际条约作为国际法学史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途径,比对国际法律秩序的变动,寻找国际法历史演进中的规律。

2.国际法百科全书、辞典。国际法律百科全书、国际法辞典是对国际法成长史的研究有重要参考作用的工具书。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国际法学教授维尔兹(J.H.W. Verzijl)的《历史视野下的国际法》将国际法中的原则、规则、规章及制度放到历史中进行考察〔27〕;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主编的《国际公法百科全书》〔28〕中含有较大篇幅的“国际法史”条目,对国际法以及国际关系的发展框架以及内容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由日本法学会编纂的《国际法辞典》中与国际法史相关的重要概念也进行了解释,特别是本文对“近代国际法”一词的时间界定也源于该书。

牛津大学出版社新近出版的长达1200多页的《牛津国际法史手册》(The Oxford Handbook of The History of International Law)以全球史的视角,汇集了世界众多国家、地区的国际法、国际关系学者,描绘了一幅16世纪到20世纪中叶国际法在不同地区、不同文化背景下演进的画卷。该书是国际法史研究的最新成果和权威指南,旨在探究不同法律文化源流下的主体交往的历史脉络,描述一个面向全球的国际法史。它最大的特点在于不同于以往欧洲中心叙事,还同时描绘了非洲、亚洲、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内的国家往来以及这些地区之间的交往模式,并在最后一部分集中勾勒国际法学说的发展轨迹。

3.国际法专著与教科书。除了上述国际法史文献,集中阐述国际法律原理、各项具体法律制度的专著和教科书中对国际法的历史沿革也有所阐述,为国际法史研究提供了线索与基础。比较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法教科书包括《奥本海国际法》、布赖利(J.L.Brierly)的《国际法》〔29〕等。

4.国际法期刊。此外,期刊文献更是进行国际法史研究不可或缺的资料。近年来欧美的法学期刊,如《欧洲国际法杂志》《哈佛国际法杂志》《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国际法史杂志》〔30〕等,相继刊载了众多有关国际法史的论文。

5.其他历史学著作。国际政治史、国际关系史、经济史、战争史和普通世界通史、国别史的研究同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以三十年战争为例,在对三十年战争进行深入细致研究的过程中,产生了若干重要的和约研究成果。比较有代表性的关于三十年战争史的著作:致力于早期近代欧洲研究的英国历史学家帕克(Geoffrey Parker)的《三十年战争研究》〔31〕,以及由美国俄亥俄大学副教授、三十年战争史学者赫尔夫利克(Tryntje Helfferich)编辑与翻译的《三十年战争:文献史视角》〔32〕。前者对三十年战争进行了细致的重述;后者汇编了战争中的大量重要文献,作者将这些原文为拉丁文、德文或法文的资料翻译为英文,丰富了英语世界对三十年战争的研究。

(二)国内的研究

国内有关国际法成长史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汉语世界中的国际法史专著研究可追溯至20世纪40年代。1936年由刘达人、袁国钦先生合著的《国际法发达史》被视为开山之作。陶樾先生1944年所著的《现代国际法史论》着眼“现代”,以1899年第一次海牙会议作为起点,论述“一战”前后国际法的发展状况。〔3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出版了李家善先生的《国际法学史新论》〔34〕,以及由黄道秀等翻译的苏联学者费尔德曼和巴斯金合著的《国际法史》〔35〕。《国际法史》一书收集利用大量丰富资料对国际法的历史长河进行研究,阐述了国际法历史发展的原因和结果。美中不足的是,该书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形态措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