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社会历史评论(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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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社会

杨时与湘湖关系刍议

钱  杭

内容提要:两宋之际的著名理学家杨时,与湘湖水库史密不可分。然而,长久以来冠于杨时头上的“创湖”者光环并不恰当,不仅有过誉之嫌,还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杨时关于湘湖工程方案的综合思考和慎重选择。由于此事关乎湘湖史的学术准确性,故值得略作刍议。

关键词:杨时  湘湖  湘湖工程

在与湘湖水库史密不可分的历史人物中,北宋著名理学家杨时名列第一,被尊为“始成湘湖”者。据宋以后的文献记载,湘湖水库的营建,完成于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杨时担任萧山县令时,正是这项工程,将位于县西的这片水域由“自然”转型为“水利”,揭开了真正意义上的“湘湖编年史”。

但是,杨时与湘湖水库的关系并不是没有问题的。

杨时(1054—1135年),字中立,宋朝福建路南剑州将乐县(今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人,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进士。曾任湖北荆州教授,“德望日重,四方之士不远千里从之游,号曰龟山先生”注63。杨时先后师从河南大儒程颐、程颢兄弟,与游酢、谢良佐、吕大临并称“程门”四大弟子,以“程门立雪”的美谈,传誉士林。杨时对王安石的人品及许多变法措施持激烈批评态度,把王安石从孔庙的配享从祀序列中贬斥出来的也是他。

不过,杨时又绝非一个气量狭窄的“党争”分子,他曾建议皇帝“明诏有司,条具祖宗之法,著为纲目,有宜于今者举而行之,当损益者损益之,元祐、熙、丰姑置勿问”注64,对具体的施政路线颇为实事求是。因此,杨时在宋哲宗绍圣元年至四年(1094—1097年)、宋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至大观二年(1108年)、政和二年至三年(1112—1113年)担任浏阳、余杭、萧山县令期间,留下许多“民思之不忘”的“惠政”注65

杨时在萧山县令任上称得上是“惠政”的事迹,就文集和方志所记,一是清理盐政,二是营建湘湖。杨时的作品集《龟山集》中收录了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杨时呈送朝廷的一封奏疏,内容相当广泛,其中一项是根据自己10多年前担任萧山县令时对钱清盐场所作的调查,对如何解决地方盐政困局向皇帝的建议注66。就疏文所见,杨时当年可能在职权范围内对“入盐加耗”等导致“亭户窜亡”的陋规有所限制,因而减轻了盐户负担,增加了政府岁课,显然应该属于“惠政”。但关于湘湖的营建,不仅杨时没有在他的13则《萧山所闻》中留下记载注67,就连与杨时过从甚密、相知甚深,最应该为后人留下杨时生平实录的两位同时代人——受家属委托撰写了《杨文靖公墓志铭》注68的胡安国(1074—1138年,字康侯,谥文定)、为墓志铭提供基本资料《杨时行状略》注69的吕本中(1084—1145年,字居仁)——也都没有提到。《墓志铭》仅有:“知越州萧山县”;《行状略》稍多:“知越州萧山县,萧山之人闻先生名,不治自化,人人图画先生形像,就家祠焉。”杨时在萧山整整两年,究竟做了什么,本人不记注70,友人不提,令人不解。

有一篇被认为与杨时任职萧山有关的文字,广受湘湖史研究者注意。宋徽宗宣和年间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宋高宗时任资政殿学士的浙江瑞安人许景衡(1072—1128年,字少伊,号横塘,谥忠简),撰《方文林墓志铭》,收入许氏《横塘集》(即《许忠简集》)中注71。墓主方氏,字从礼,新定人,历任信州玉山尉、越州萧山尉、杭州方田指教官等职,是一个“副县级”小官。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年)授散官“文林郎”、大平州司兵曹事,未及赴任即病逝,故尊称“文林”。宋徽宗重和二年(1119年),安葬于天台县太平乡祖茔。许景衡受方从礼之弟方从道的委托,于该年前后写下这篇《墓志铭》,其中有两段文字与萧山湘湖和杨时相关:

萧山湘湖湮废久,民田无以溉。从礼亟以浚治,请于有司,而躬督其役。未几湖复,邑人赖其利。……有日,其仲从道自台抵福,曰:“吾兄游最旧且厚惟子,敢请铭。”余谢以非其人。然尝闻诸杨先生中立曰:“仕于州县,诚心爱民,若吾从礼者无几。”从礼小官,又卒不得年,未为当世所知,而独见称于有道者如此,则为从礼家若其朋游,皆可无憾也。故余录其语而铭之。

以官场地位论,方从礼不过是一个负责县内治安事务的“小官”,与身居中枢、参与决策的许景衡相比差距甚大,但因为许、杨两人交情很深注72,许尊杨为“有道者”,加上杨时作为方从礼当年的长官,对方氏有很高的评价,所以就接受了方从道的委托。因有这一层关系在,如果“浚治”湘湖、“邑人赖其利”确是杨时主持下实现的“惠政”,无论于公于私,许景衡都无略而不提之理。唯一的可能,方从礼所“请”之“有司”,不是杨时,而是别人。

清乾隆《绍兴府志》列杨时前后的几位萧山县令:

王式,天圣四年任。

苗振,景祐五年任。

郭源明,嘉祐六年任,有传。

许旸,丹徒人,元丰六年任,从《县志》补入。

俞昌言,金华人,大观三年任。

杨时,政和二年任,有传。

曾喜,靖康元年任。注73

因方从礼去世于政和六年,所以在任期间有可能成为方氏长官的,只有杨时和俞昌言注74。疑问仍在:“浚治”湘湖,明明是好事,当事、当时人有何必要闭口不谈?

现存最早的杨时年谱,是杨时去世136年后的宋度宗咸淳六年(1270年)将乐县令黄去疾所编《龟山先生文靖杨公年谱》。在“(政和)二年壬辰,公年六十”条下称:

四月,赴萧山知县。县有湘湖久湮塞,公劝民浚治,溉田数千顷。先是连年苦旱,是岁大熟,邑民感德,是为公立祠,至今有杨长官庙犹存。注75

此文与许景衡《方文林墓志铭》相比,最大的差别是提出“浚治”湘湖的人,由方从礼变为杨时;与吕本中《杨时行状略》相比,则由“人人图画先生形像,就家祠焉”,变为“为公立祠,至今有杨长官庙犹存”。至于前后变化的依据是什么?黄氏《年谱》没有交代。

在黄氏编成上述《年谱》70年前、杨时去世66年后的宋宁宗嘉泰元年(1201年),沈作宾等修《嘉泰志》,在记录湘湖概况时既没有提到杨时,也没有提到“杨长官庙”:

湘湖在县西二里,周八十里,溉田数千顷。湖生莼丝最美。水利所及者九乡,以畋渔为生业,不可数计。注76

据黄去疾自陈所编《年谱》的资料构成和写作过程:“访故家得写本……又聚梁溪李丞相诸公祭文、谥议,及水心、东涧所作旧宅记而附之”注77,其超出《嘉泰志》所述者,很可能即取自其中的某几种。当然这也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证据,如前所述,毕竟距杨时任职萧山时间较近的北宋末、南宋初文献都没能证明这类记载的合理性。

此外,吕本中《杨时行状略》所说“萧山之人闻先生名,不治自化”一句似乎不合情理,难道“人人图画先生形像就家祠”是杨时浪得虚名?其实,这句话对于准确定位杨时与湘湖的关系是一个重要提示,但准确理解还须结合杨时此前在余杭县的“善政”:

(杨时)知杭州余杭县,简易不为烦苛,远近悦服。蔡京方相,贵盛,母前葬余杭,用日者之言,欲浚湖潴水为形势便利,讬言欲以便民。事下余杭县,先生询问父老,人人以为不便,即条上其事,得不行。注78

问题的关键不是蔡京的借口如何荒唐,而是为什么“欲以便民”的“浚湖潴水”建议,会招致“人人以为不便”的普遍反对?这就要看余杭县父老们举出的具体理由是什么。关于这段故事,自明代以来各版《余杭县志》有详略不一的记载注79,细节最清晰的是清嘉庆十三年《余杭县志》所载:

(杨)时崇宁五年为余杭令,专务以德化民,而于水利犹尽心力。蔡京当国政,其母前葬余杭,以术者言,欲浚南湖潴水为胜,託言于民便。事下询诸父老不可。时极言立沮之,京遂止。盖南湖承天目万壑之流,必平时空虚,然后暴雨洪水骤至能受也。若先潴水,则湖之量已满足矣,一遇急流,势无所容,必泛滥为邑患,此其地形利害,不难知也。独时不畏强御,言于蔡京贵盛之日,人以时为难。后去官,邑人怀其惠,慕其教,因建龟山书院以祀之。注80

清代余杭著名乡绅严启煓(字楚邻)撰《嘉庆余杭县志举正》注81,对这桩公案本身及杨时所作所为有相当深入细致的理解和讨论,值得引证:

《杨时传》有蔡京“欲浚南湖潴水为胜”之语;陈善《南湖考》则云“宋崇宁间,蔡京欲请佃业,县令杨时奏阻之”,两说迥乎不同。蔡、杨二人之奏疏后世不传,无从考证,但从民生利害论之,南湖之宜浚而不宜佃,不第水利内谆谆言之,即儿童妇女亦无不知之也。时以工役浩繁必须大动帑金,以封疆之臣不敢上请;蔡京奸邪小人,虽为母冢私情,亦未必敢以费帑之事轻以上请。若请佃,则为国增赋,可以取悦上心,正如王安石欲泄梁山泊之水同一心肺,容或有之;若果请浚,龟山公正当秉机举行,何反力阻?况所谓浚者,浚深湖底,使水蓄于下,其水面仍然低于溪岸,而塘堰不塞;若水平岸,仍可从石门塘引水入湖,而湖仍可照旧容纳,何患之有?若欲潴水者,不将湖浚深,止将湖堤四面培高,塘堰填塞,使水浮满于上,则水面高于溪岸;溪水骤涨时,湖始不能容纳耳。恐旧志沿袭传写之误,不可不辨也。注82

按严氏所说,蔡京一案的焦点,并不是“浚”与“佃”之争,而是“浚深湖底使水蓄于下”与“将湖堤四面培高……使水浮满于上”之争。虽然目标都是为了“潴水”,但“浚深”谈何容易?杨时提出“工役浩繁必须大动帑金”,是他能提出的合理托辞;更重要的是工程思路的合理性。“将湖堤四面培高”表面上又快又省,但利害相较,后患无穷;既然如此,何必明知故犯?杨时之所以反对“请浚”,“父老”之所以“人人以为不便”的根本原因,应该就在于此。

杨时是否因此案得罪蔡京而丢官,于史无载注83;四年后转任萧山县令时,恰遇方从礼在“有司”支持下“浚治”湘湖并“躬督其役”,则完全可能。杨时的态度不得而知,但从“未几湖复”的进度来看,湘湖的工程思路大约还是他曾经反对过的“将湖堤四面培高……使水浮满于上”,后世关于湘湖工程概况的描述亦可证明这一点。面对既成事实,杨时也只能表示理解,乐见其成了。一方面,充分肯定方从礼对湘湖的“浚治”是“诚信爱民”之举,另一方面坚持己见,与湘湖保持适当距离,所写13则《萧山所闻》虽无片言正面涉及,却都含深意,值得捉摸。

从广义来说,杨时秉持“不治自化”的态度也是“善政”,因为他是立身正、名气大、学问好的道学家,“天资仁厚,宽大能容物又不见涯涘,不为崖异绝俗之行以求世俗名誉”注84,没有私心,不求虚荣。因此,对于湘湖的营建而言,杨时不反对就是信誉昭著的“背书”,就代表了道德和正义,就让湘湖具备了存在的合理性,所以当地人们就由衷“感德”,就“人人图画先生形像”,或入家祠,或立公祠。至于后世硬加上的所谓“先生出金”注85故事,则不着边际,完全多余。在这个意义上,以杨时于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年)出任萧山县令为湘湖的问世时间,是可以成立的。

将“始成湘湖”作为“善政”归功于杨时的时间,不可能是宋代,而应该是明代。湘湖成库之初,蓄水灌溉和库域水利共享的制度还没有健全,实践的效果也不大理想,人们对湘湖水库的功能尚在认识过程中,甚至还颇有微词。因此,迟至明代中期,萧山才修复已废多时的“杨长官庙”,重新建起一座专祀杨时的德惠祠,显然是有道理的。据嘉靖《浙江通志》记载:

萧山德惠祠,在净土山麓,祀宋县令龟山杨公。……初,龟山浚湘湖,民德之祀公及丞郭一源(引者按:应为郭渊明)于湖口,号“杨郭二长官祠”,后废。成化元年,有司请建庙于今所,赐额“德惠”。注86

通过文字对杨时“始成湘湖”一说作出正式肯定的时间也是明代,关系人可能是编著了《萧山水利》初集注87的明代萧山乡绅富玹,以及明南京吏部尚书魏骥、明浙江提学副使刘釪、明大学士刘珝等。由他们撰写的几篇与杨时事迹有关的文献,被富玹收录在他的《萧山水利》初集中。入清以后,经毛奇龄、於士达的努力注88,杨时“始成湘湖”已作为历史定论,成为展开湘湖史讨论的基本前提。

[作者简介] 钱杭,上海师范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