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破坏制度的“刚性”
在既定的规章制度面前,没有职务高低、关系亲疏,也没有特权,一旦制定了规章,就必须坚决地执行下去。
对于团队成员而言,每条规章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刚性。
春秋时期,晋国有位叫李离的狱官。有一次,在审理一件案子时,李离由于误听了下属的一面之词,结果将一个犯人错判致死。后来案情真相大白后,李离决定以死赎罪。
晋国国君很看重李离,就劝说他:“官有贵贱,罚有轻重。这件案子主要错在下面的办事人员,又不是你的过错。”李离回答道:“作为国家的狱官,要保证国家法律的公正。既然我犯了错,就是违反了法律。为了保证以后法律的有效实行,我不能打破这个规矩。”说完之后,李离就自杀了。
李离以死赎罪,体现了其对国家法律制度的刚性支持。晋国法律得到了有效维护,晋国的国力也因此大为增强。只有保证已有制度的贯彻执行,才能有效进行管理。
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证团队日常管理的规范。有制度,就要有执行。企业的管理中,保证制度的刚性是根本。
既然制度如此讲求公平,那么就要求所有的团队成员在执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能认识到制度的刚性,不触碰制度的禁区,做一个时刻行走在团队轨道上的优秀员工。
有些员工处理不好严格服从制度与开拓创新的关系,把严格服从纪律同企业的改革发展对立起来,认为企业要发展,改革要深化,纪律就要“松绑”。因此认为企业的纪律是束缚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这种认识是绝对错误的。正是因为行走在纪律之上,员工才能拧成一条绳,共同为企业改革和发展出力。
当然,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有一点更为重要:在纪律面前,必须做到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执行纪律,作为一个团队的中高层管理者,尤其要带头执行,不然的话,整个团队的规章制度将成为一纸空文,成为粉饰自己的花瓶。
不论你身居何职,有一点是始终不变的,那就是服从纪律永远是第一位的。千万别以为你立功受奖或者升职了,纪律意识就可以松懈。在纪律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谁破坏了纪律,谁就要受到处罚。
想当年,企业家柳传志为了整顿团队纪律,规定每次开会迟到的人都要罚站。不料第一次被罚站的人竟然是他的老朋友、老领导——原计算所科技处的一个老处长。但纪律当前,谁也不能享有豁免权,柳传志最终还是硬着头皮让他罚站了。柳传志说:“罚他站的时候,他站了一身汗,我在这儿坐着也一身汗,后来我跟他说:‘今天晚上我到你们家去,给你站一分钟。今天,你非得在这儿站一分钟不可。’当时真的很尴尬,但是也就这么硬做下来了。”领导以身作则,上下一律平等,这样的纪律执行得相当彻底,十多年来无一人例外。柳传志自己就被罚过三次,有一次还是因为被意外地困在电梯里面,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但没办法,纪律摆在那儿,一样罚站。
所以,柳传志领导的联想公司发展到今天这样辉煌的程度,跟它严明的纪律有着莫大的关系。
其实,何止知名公司如此?运动团队、政治场合、学术圈子……做得好的团队都是那些纪律严明、不徇私舞弊的优秀团队。
一个团队如果允许有人因为职位高、能力强和功劳大而凌驾于纪律之上,那么纪律的威严便丧失了。“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的人都不遵守纪律,又怎么可能叫下面的人认真执行呢?
事实上,聪明的管理层绝不会爱人才胜过爱制度,那会因小失大,导致个人威信的丧失、整体纪律的涣散。因此,聪明的员工还是不要拿制度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