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材料的验收管理
2.3.1 材料验收基础知识
1.现场材料进场验收要求
1)根据现场平面布置图,认真做好材料的堆放和临时仓库的搭设,要求做到有利于材料的进出和存放,方便施工,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2)在材料进场时,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材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数据等)和产品合格证,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确认,做好验收记录,办理验收手续。
3)材料的质量验收工作,要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进行,严格执行验品种、验型号、验质量、验数量、验证件制度。
4)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签证和批准。
5)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的精确度,不合格的检验设备不允许使用。
6)对不符合计划要求或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应更换、退货或降级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2.材料验收的步骤及内容
现场材料验收是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重要关口,应把好验收关。现场材料验收工作应发生在整个施工全过程。材料验收的步骤及内容如下:
(1)验收准备。
1)场地和设施的准备。料具进场前,根据用料计划、施工平面图、《物资保管规程》及现场场容管理要求,进行存料场地及设施准备。场地应平整、夯实,并按需要建棚、建库。
2)苫垫物品的准备。对进场露天存放、需要苫垫的材料,在进场前要按照《物资保管规程》的要求,准备好充足适用的苫垫物品,确保验收后的料具做到妥善保管,避免损坏变质。
3)计量器具的准备。根据不同材料计量特点,在材料进场前配齐所需的计量器具,确保验收顺利进行。
4)有关资料的准备。包括用料计划、加工合同、翻样、配套表及有关材料的质量标准;砂石沉陷率、运输途耗规定等。
(2)核对凭证。确认应收材料,凡无进料凭证和经确认不属于应收的材料不办理验收,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进料凭证一般包括运输单、出库单、调拨单或发票。
(3)质量验收。现场材料的质量验收由于受客观条件所限,主要通过目测对料具外观的检查和材质性能证件的检验。材料外观检验,应检验材料的规格、型号、尺寸、颜色、方正及完整,做好检验记录。凡专用、特殊及加工制品的外观检验,应根据加工合同、图纸及翻样资料,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并做好记录。
(4)数量验收。现场材料数量验收一般采取点数、称重、检尺的方法,对分批进场的材料要做好分次验收记录,对超过磅差的应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材料验收记录单见表2-4。
表2-4 材料验收记录单
(5)验收手续。经核对质量、数量无误后,可以办理验收手续。验收手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形式。一般由收料人依据来料凭证和实收数量填写收料单;有些材料由收料人依据供方提供的调拨单直接填写实际验收数量并签字;属于多次进料最后结算办理验收手续的,如大堆材料,则由收料人依据分次进料凭证、验收记录核对结算凭证或填写验收单或在供方提供的调拨单上签认。
由于结算期延长或部分结算凭证不全不能及时办理验收,影响使用时,可办理暂估验收,依据实际验收数量填写暂估验收单,待正式办理验收后冲回暂估数量。
验收入库凭证见表2-5。
表2-5 验收入库凭证
(6)验收问题的处理。进场材料若发生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退料,若发生数量不符时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索赔和退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