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落知秋:清末民初的史事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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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主教会的反孔教努力

第一是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反孔问题。以往大家最为熟知的是陈独秀、易白沙、吴虞、鲁迅等人的反孔论述,而对于发端更早、声势更大、影响更广的天主教会发起的反尊孔教运动,学界一直未加关注。至于《新青年》反孔同天主教会反尊孔教之间的关联与异同,仍有待揭示。〔2〕

其实,天主教会的反尊孔教论述在其机关杂志《圣教杂志》上体现得非常明显。该杂志创刊于1912年1月,“专登教中信道学说、事实,凡不涉教事者,概不采入”。〔3〕早在1913年5月,面对一些民间团体与组织、个别媒体尊孔的言行以及呼吁定孔教为国教的声音,“非以孔教为国教,不足以正人心而维国本也”,为此“皖北曹司铎”特意撰文《论倡设孔教之非》,〔4〕对之进行反驳。但由于此时孔教成为国教一事尚无定论,故其反驳的方式更多的只是简单的类比归纳,认为孔教并无宗教性质,孔子也非宗教家,在当今“信仰自由之世”,“信仰乃个人之事”,作为“真正宗教”的罗马“公教”之吸引力早为无数信徒证明,“今者吾国凡百建设,尽以欧美为则效”,于宗教信仰上当亦遵奉罗马公教会。

当袁世凯以大总统身份在1913年6月22日颁布崇祀孔子的命令后,孔教会会员陈焕章等人又借机上书参众两院,以信仰自由名义请愿,吁请制订新宪法时应该增加定孔教为国教的条文。〔5〕相互关联的两件事情立即引发舆论的关注和讨论,一时之间,“风动全国而未有已”。〔6〕《圣教杂志》即对此特别关注,连续发表评论,认为袁世凯此令同约法中的信仰自由内容相悖,“而况命令中所引诸学说,悉出于康有为之《孔子改制考》,比附穿凿,久为名人所訾议,岂可定为孔教之定论耶”?〔7〕该论还认为,读孔子书和信奉孔子为教主者,仅仅是中国本部一部分人而已,周边民族则多信仰佛教、回教,即便中国本部的许多人,也多信仰佛老,如果强令这些人更改信仰,则有违信仰自由,假若不令更改,则失却孔教为国教本义。不惟如此,该评论还断言陈焕章等人请愿定孔教为国教的目的一旦达成后,“必至非奉孔教者不得为官吏,不得入学堂……阳以定国教为名,而阴以取消信教自由及任官考试之两大权利”。〔8〕当新约法草案公布后,其中第十九条规定“国民教育以孔子之道为修身大本”,这让天主教会方面非常不满,认为所谓的“孔子之道”实际是偷换概念后的“孔子之教”,“特欲巧避一‘教’字,而易以一‘道’字”,“直借宪法以行其愚民政策也”。〔9〕

除了不断刊出类似内容的文章进行反驳外,各地天主教会还多次发起“天主教中华全体公民”请愿运动,通电通告大总统袁世凯、参众两院、宪法起草委员会、各媒体,并加派各地代表入京请愿,同时上书或谒见各地地方都督、省长,据理力争,希望能阻止在正式的宪法条文中增添此条款,切实保障信仰自由。像马相伯这样著名的天主教信徒也公开呼吁,要维护信仰自由,反对尊孔教为国教。〔10〕可以看出,天主教会反对尊孔教为国教的立足点在于他们认为袁世凯政府将孔教定为国教,会影响信仰自由和有违于政教分离原则,有妨于中国民众信仰天主教,不便于天主教会势力的扩张。

最后,孔教入宪法一事归于失败,〔11〕当不无包括天主教会及其会众在内的基督教势力的努力。〔12〕如《新青年》的一个读者刘竞夫在致陈独秀的信中所言:

虽举孔子之天经地义、尽纳于中华民国宪法中,亦不能使全社会胥蒙利益也。孔子毕生未尝与平民一接触,而亦未尝有是心。彼耶稣则何如?耶稣之所以思,即以其专爱贫民而与在高位者抗也。耶教之盛,其真因不外乎此?欧史具在,可以证之,固非吾之谰言矣。〔13〕

对此读者的来信,陈独秀也表赞同,认为:“吾之社会,倘必宗教,余虽非耶教徒,由良心判断之,敢曰推行耶教胜于崇奉孔子多矣。以其利益社会之量,视孔教为广也。”〔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