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物联、数联、智联“三位一体”的过程
当今世界智能化发展已成为不可遏制的主流趋势。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正加速融入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正是基于对这一科技革命主流趋势的准确把握,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对增强城乡社区的信息化应用能力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求“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在这里,所谓“信息化应用能力”“信息平台”“信息系统”,其实主要就是指智能化应用能力、智能平台和智能系统。
与此同时,也有学者认为,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聚焦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突出特征。数字化是感知人类社会和物理世界的基本方式,为社会信息化奠定基础,其发展趋势是社会的全面数据化。网络化是连接人类社会与物理世界(通过信息空间)的基本方式,为信息传播提供物理载体,其发展趋势是信息物理系统(CPS)的广泛采用。智能化是信息空间作用于物理世界与人类社会的方式,体现信息应用的层次与水平,其发展趋势是新一代人工智能。这就意味着,我们如今所说的智能化其实就是我们过去所说的信息化的高级阶段,而在很多场合,所谓智能化、数字化或网络化,其实说的都是一个意思,都是以偏概全地指代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聚焦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社区治理智能化的具体做法就是将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运用到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社区具体情景中,形成物联、数联、智联三种技术要素相互连接和融合、共同作用的智能化治理平台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规范。形象地说,物联就像绣花针,数联就像绣花线,而智联则是绣花技法。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物联、数联、智联是“三位一体”的关系,每个要素都无法单独发挥作用。
一、物联、数联、智联构成社区治理智能化的技术基础
(一)物联网形成基础设施
物联网的作用在于运用信息技术将智能设备嵌入社区治理中的相关载体和居民活动空间,对物与物、人与物之间的信息进行传递和控制。智能设备是物联网的终端触点,物联网通过这些智能设备采集、传输数据。智能设备主要包括各种传感器、监测设备等,如人脸识别摄像头、人体红外感应器、家庭煤气泄漏报警器、独居老人生命体征探测器、垃圾桶自动感应器等。除了智能设备之外,物联网还包括一定带宽、有线或无线的传输网络。随着5G技术的不断推广和运用,高传输速率、高度无线化、高度安全性将成为下一代传输网络发展的趋势。在智能化治理过程中,物联网主要发挥“联通”智能设备的作用。如果说高速公路是交通系统的一大基础设施的话,那么物联网就是社区治理智能系统的基础设施。
(二)大数据形成信息资源
对于社区治理来说,大数据就是社区治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海量信息资源。因此,大数据也有“数据海”之说。它不仅包括政府在运行过程中所收集到的人口、地理、经济、社会、信用等官方统计数据,各类文件、报告以及不同活动中所形成的文献资料,还包括企业与个人在参与社会生产生活时产生的生产数据与消费数据,以及关乎人的情感、态度、诉求等方面,与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密切相关的“民意数据”。这些数据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筛选与分析,再由决策机构运用流程经过不断优化创新的数据处理模式进行二次甚至多次处理,理清其中的关联,发现内部规律,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测社区需求、预判社区问题,提升社区治理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大数据技术除了能提高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外,打破信息壁垒、提高信息反馈效率也是它的一大功能。以统一采集、统一存储、统一管理、整合共享为主要动力,通过让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数据相互衔接形成“信息流”,打通传统科层制治理结构和垂直管理模式所产生的“数据孤岛”和“信息堰塞湖”,真正让信息实现“上通下达”,解决信息传递不及时、不精确,以及漏报瞒报、言路堵塞等问题。
(三)人工智能形成信息分析处理核心
人工智能是一门运用相关理论、方法、技术设计的特定应用系统,将人的智能延伸、拓展到社区治理领域的技术科学。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社区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数据进行归集整合、统计关联和预测分析,可以形成更加科学、客观、方便人们解读和处理的材料,为治理主体形成决策提供更加精确的依据。如社区内的指纹、人脸、车牌识别,社区数字监控系统中的智能搜索、智能定位,各类传感器的信息感应、自动化处理设备,智能平台中的数据挖掘、数据分析,等等,都是人工智能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二、“一元一湖一平台”构成社区治理智能化的物质载体
物联、数联、智联三方面的技术要素实质上是通过“一元一湖一平台”三个物质载体来实现的。“一元”指的是“神经元”,“一湖”指的是“数据湖”,“一平台”指的是“智能平台”。
(一)“神经元”构成智能化治理的“物联网”
从某种意义上说,“神经元”和“物联网”是同一事物的两种不同说法。因为“物联网”的外延除了包括由各类智能感应设施与信息传输线路所组成的实体网络之外,还包括构成这一网络所采用的物联网技术,比如各类通信协议、编码原则等。为了将物联网技术与实体部分相区隔,有时我们会把物联网的实体部分比作“神经元”,当作物联网技术的物质载体。在社区层面,建设“神经元”主要体现在广布各类终端,整合智能感应、智能监控、智能指挥、智能服务等多项功能,形成一个全方位、无死角、全天候运行的社区治理物联网。
(二)“数据湖”形成智能化治理的“资源池”
通过对“神经元”采集的大量数据进行有效汇聚,就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数据湖”,也叫“数据海”,这是智能化治理的重要资源。通过对“数据湖”或“数据海”中的大数据进行分析,可以更加精确地把握社区动态,更加精准地发现社区存在的问题,及时地评估社区治理风险,更有针对性地做出社区治理的决策。
(三)“智能平台”提供智能化治理的“依托面”
“智能平台”是汇集融合多方信息、分析研究各类数据、发出各类决策指令的一系列人机交互界面。没有这个平台作为依托,决策者也就无法将人的指令转化成机器所能运行的各类程序和电子信号。智能化治理主要是依托这个平台展开的。比如,上海市城市综合运行管理平台、“一网通办”平台等,本质上就是一个个独立完整的社区治理智能平台,它们可能在形式上表现为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持式智能终端或者是管理城市交通的大型监控指挥系统等,因平台各自功能的侧重点不同而配置不同的硬件设备,进而呈现出不同的外在形式。
三、社区治理智能化促进社区治理模式再造
社区治理模式指的是参与社区治理的相关组织机构履行治理职能,使社区治理活动得以有效开展的物质载体和运作方式。它是社区治理主客体在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时空界限、组织结构和行为模式的组合。通过社区治理智能化,可以促使社区治理的时空界限、组织结构、行为模式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进而实现社区治理模式的不断创新。
(一)社区治理智能化重构社区治理的时空界限
社区治理的时空是指社区治理活动所占用的时间和空间,它们总是有一定的限度。耗费时间越长、占用空间越大,社区治理的效率可能就会越低,造成资源浪费的可能性也会越大。社区治理智能化可以加强部门间信息的互联共享,整合不必要的工作流程,尽可能缩短社区治理所耗费的时间。同时,通过信息技术将政府的公开信息和各项业务、服务功能“一网打尽”,使公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方便地查询文件、办理业务、获取服务,打破社区治理的空间限制。
(二)社区治理智能化重构社区治理的组织结构
社区治理的组织结构是按层级、功能、机制对治理主体进行的结构化组合,具有条块化、层级性等特征。社区治理智能化可以打破治理主体条块分割的界限,压缩管理层级,使组织结构按照治理的实际需求进行优化整合,推进大部制改革,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由垂直化结构向扁平化结构发展。
(三)社区治理智能化重构社区治理的行为模式
社区治理的行为模式是社区治理主体在治理活动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实际行为、工作流程和制度机制的组合。社区治理智能化可以改变以往单一的自上而下的社会治理行为模式,使治理模式转变为上下结合、双向互动的模式。比如,通过智能化平台可以将公众诉求反映到政府部门,使政府能够有针对性地选择治理方案、形成具体政策,从而使以往略显被动的社会治理行为变得更加积极主动、更加“接地气”。又比如,运用智能化手段可以创新政府绩效考核机制、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以及问责机制,从而解决个别基层部门办事“不严不实”“对上不对下”等形式主义问题,让监督机制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