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本书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及内容
一、研究的意义
本书构建了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以促进主体功能区建设完整的生态预算系统,打破传统行政区各自为政的不协调生态管理模式,统筹协调预算经济发展资金、社会治理资金与生态管理资金,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1)理论价值。本书打破了以行政区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单元的传统,提出从主体功能区视角设计生态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在为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提供一种思路的同时,为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
(2)实践价值。本书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主体功能区构建科学的生态预算系统,保障主体功能区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与生态子系统可持续高效协调发展。
二、研究的思路与内容
(一)研究思路
首先,把握国内外研究现状。通过文献检索、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了解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比较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与行政区生态预算绩效,主体功能区绩效、生态绩效与政府绩效的区别与联系。
其次,构建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评价目标、评价原则与评价主线入手,构建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模型。在构建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模型的基础上,从预算决策绩效、预算执行绩效、预算报告绩效与预算合作绩效等角度,设计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静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主体功能区经济发展、社会治理与生态管理资金预算等方面来设计动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并结合主体功能区的不同定位来确定应用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时各指标的取舍标准与各指标的权重。
再次,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保障措施。从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的评价标准、生态预算绩效的独立审计制度以及问责机制3个方面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保障措施。
最后,应用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在长江三角洲地区5市应用优先开发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4市应用重点开发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桂西资源富集区河池市10县应用限制开发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并就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发现的共性问题从理论层面提出建议,就长江三角洲地区5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经济区4市、桂西资源富集区河池市10县生态预算提出具体措施。
(二)研究内容
1.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模型
(1)分析影响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4个关键因素(主体功能区绩效、政府预算绩效评价的标准、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和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主体),并分析这4个因素对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影响机理。
(2)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现主体功能区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与生态子系统的可持续高效协调发展。
(3)生态预算绩效评价原则。生态预算绩效评价原则主要包括强调生态绩效优于经济绩效,主体功能区绩效优于政府绩效、部门绩效,第三方独立评价优于自我评价,不同主体功能区采取差异化绩效评价标准。
(4)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沿着两条主线设计:①从预算程序角度评价生态预算决策绩效、执行绩效、报告绩效与合作绩效;②从预算产出和效果角度评价经济发展资金、社会治理资金与生态环境管理资金的生态投入产出预算绩效,以及主体功能区协调发展程度与居民幸福指数。
2.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静态绩效的定性评价
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静态绩效的定性评价主要针对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程序进行,任何类型的主体功能区都必须进行这类评价。
(1)设计静态评价指标。①生态预算决策绩效评价指标。本书具体从生态预算的顶层制度安排和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的结构是否科学、层次是否合理两个维度来设计评价指标。②生态预算系统执行绩效评价指标。本书具体从主体功能区的经济发展资金、社会管理资金、人民生活资金与资源环境资金的执行过程及执行结果绩效来设计评价指标。③生态预算系统报告绩效评价指标。本书具体从预算信息报告形式、预算信息的真实程度、预算信息的透明程度来设计评价指标。④生态预算系统合作绩效评价指标。本书具体从生态预算系统中的预算决策子系统、预算执行子系统、预算报告子系统的合作绩效,生态经济预算子系统、生态社会预算子系统与生态资源预算子系统的合作绩效,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内部子系统的合作绩效以及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与其他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的合作绩效来设计评价指标。
(2)在专家打分法的基础上,采取层次分析法确定各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并通过问卷调查获取各指标值。
3.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系统动态绩效的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指标主要评价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率。
(1)设计动态绩效评价指标。①经济发展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本书主要从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科研技术服务占GDP比重等方面设计指标。②社会治理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本书主要从失业人员就业率、居民恩格尔系数、人口密度等方面设计指标。③生态管理资金预算绩效评价。本书主要从废水排放达标率、城市绿化覆盖率、万元GDP能耗下降率以及空气质量等方面设计指标。
(2)结合各主体功能区定位差别选取评价指标,确定指标权重。优先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应突出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应突出环境管理与社会治理。
4.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配套制度安排
本书主要从预算绩效评价标准、预算绩效独立审计和问责3个方面提出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的配套制度,以保证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有标准可循、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能有效落实与应用。
(1)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标准的构建。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评价标准的设计应以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与生态子系统协调发展为前提,在此基础上,优先开发区的评价标准应突出经济发展,重点开发区的评价标准应突出社会管理,而限制开发区与禁止开发区的评价标准应突出生态环境管理。
(2)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独立审计制度安排。本书主要从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审计主体及其责任、审计标准与独立审计程序以及审计实施等方面设计独立审计制度。
(3)主体功能区生态预算绩效问责机制分析。本书主要分析问责机制与评价体系的融合以及问责主体、问责内容与问责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