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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慢性呼吸疾病门诊的规范化建设
(一)慢性呼吸疾病门诊功能与相应支持硬件
1 慢性呼吸疾病门诊一体化实施要求(图1-1)
1.1 以患者为中心
应以患者疾病需求为中心,提供优质的医疗照护。
图1-1 规范化呼吸疾病门诊功能模式图
1.2 以科学为基础
所有建立应当有利于构建布局合理、安全高效的照护区域,推进慢性呼吸疾病防治工作的科学化发展。
1.3 以规范为核心
综合诊室的建立应有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简捷的就诊流程。制定诊疗规范,掌握适应证,选择合理的诊疗装置,配备专业医师和护士,开展患者教育,确保诊疗过程的规范化。
1.4 以安全为前提
应有助于提高门诊诊疗过程的安全保障能力,避免交叉感染,保证患者安全。
2 慢性呼吸疾病门诊综合诊疗室标准
2.1 人员配备
目标医院院长以及科主任支持
有专门负责诊疗室的呼吸专科医生
专业疾病管理护士(综合诊疗室护士)
综合诊疗室呼吸功能检查技师
2.2 设备要求
综合诊室基本设施
综合诊室检测设备(肺功能仪、峰流速仪、动脉血气分析仪、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经皮血氧饱和度监测等)
综合诊室治疗设备(雾化治疗泵、急救设备及药品等)
患者宣教资料、宣传板和宣传栏
2.3 软件配置
患者的档案管理
患者教育
收费标准
专科用药目录及规范标准
3 慢性呼吸疾病门诊综合诊疗室设置和环境布局
慢性呼吸疾病门诊综合诊疗室应根据不同医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立符合该院条件和需求的综合诊疗室。建立慢性呼吸疾病专病管理中心,应有具备慢性呼吸疾病管理知识的医护人员,并能对患者进行长期的管理和系统的健康教育,使患者掌握相对完整的疾病相关知识,提高患者用药及治疗依从性,以有效控制患者病情。
3.1 功能区的设置和布局
建议综合诊室面积在25平方米以上,通风良好,相对安静,且应配备1~2个排风扇。除诊室外,可分为4个功能区域:雾化治疗区、宣传教育区、肺功能检测区、配药消毒区。为避免互相干扰,不同功能区应适当分开(图1-2)。
3.1.1 雾化治疗区
雾化治疗区(图1-3)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原则:
(1)环境布局合理,通风良好,有相对安静、对流的诊室或通风的走廊,保证安全用电及用氧。
(2)雾化吸入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2~24℃,相对湿度应维持在50%~60%;采光良好,首选自然采光,并保持环境整洁。
(3)与慢性呼吸疾病专科门诊相邻相通,减少门诊患者来往于人流的混乱,同时也方便患者在雾化吸入治疗时出现紧急情况的处理。
图1-2 呼吸综合门诊平面布置图
图1-3 雾化诊疗区示意图
(4)有独立的配药区域,雾化室统一领取药物,减少患者反复去门诊药房领药,并且治疗区域与配药区域分开,确保工作人员配药准备工作相对独立,与患者雾化间互不干扰,同时又便于观察与沟通。
(5)雾化室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上,至少可同时进行5名以上患者的治疗或诱导痰检查,每个雾化区域之间应适度分隔,以避免交叉感染。
(6)装饰应遵循不产尘、不积尘、防潮防霉、容易清洁和消毒原则。不应在室内摆放干花、鲜花或盆栽植物,不宜在走廊或室内铺设地毯、脚垫甚至喷洒消毒剂。使用的清洁工具,分开放置,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1次,清洗后悬挂。
(7)雾化药物配制区和患儿雾化吸入区配备便捷有效的洗手装置。
3.1.2 宣传教育区
主要用于教育患者及家属了解疾病特征、熟练掌握装置操作及药品使用方法,有条件的医院可提供患者教育场地(图1-4),定期开展患者教育讲课。建议随门诊配备1名专业护士,主要职责包括填写问卷、用药指导、宣教、填写电子病例。
图1-4 患者宣教室
(1)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相关事项告知,建立患者档案。
(2)配备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在宣教室内应配备装置及药品展示柜、视频播放器、器械及药品操作单页,便于患者快速掌握药品使用方法。
(4)应进行吸入治疗装置使用的一对一指导,让患者及其家属反复练习,直至掌握,避免因装置使用不当导致疾病控制不佳。
(5)对于需要家庭雾化治疗的患者,在宣教时应考虑家庭成员的健康知识水平和受教育程度,讲解长期治疗的重要性和雾化吸入治疗原理、优点、注意事项,提高其配合度,并合理安排复诊和随访,定期进行健康教育,建立患儿和家长的信心,提高治疗依从性。
3.1.3 功能检测区
主要包括肺功能、FENO、痰诱导、血氧饱和度、6分钟步行试验等。
(1)肺功能:
为保证能够准确地反映患者疾病的真实状态,肺功能检查必须达到一定的质控要求及环境要求。肺功能检查区的大小可依据检查仪器和检查项目及各医院的实际情况而配置,但应注意以下因素:①室内通风良好可稀释空气中感染气溶胶的悬浮浓度,减少呼吸道疾病交叉感染的机会。检查区最好有窗户并且能够有新风流动。若为中央管道送风的实验室,则其通风量必须充足,空气过滤器滤网也应定期清洗。②检查场地面积不宜过于窄小,受检者与检查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也是减少呼吸道疾病交叉感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此外,不同检查仪器应区隔放置,以减少患者间的相互影响;若场地许可,可在患者等待区提供检测演示视频,以便于患者尽快掌握检测动作要领,正确配合检查,获得可靠结果,并缩短检查时间。③鉴于肺功能检查有一定危险性,应设在易于抢救处(如靠近诊室),配备必要的抢救药物、设备和人员,并制定抢救应急预案。
(2)呼出气一氧化氮(FENO)检测:
一氧化氮是目前研究最为广泛的呼出气标志物,对哮喘的诊断与治疗监测具有重要意义。FENO检测仪器可与肺功能检查相邻近,便于医护人员管理。
(3)痰诱导:
痰培养取标本时质量控制难度大,易受上呼吸道正常菌群污染、定植菌的干扰,难以判断定植或是感染。因此,痰培养分析前实验室外质量控制也尤为重要。实验室外工作由临床医师、护士完成,包括检验标本的采集、保存、运送和验收。采集时,应避免操作环境嘈杂、空间拥挤。
(4)血气分析:
通常血气分析仪在安装调试后处于全天候运动状态,仪器的工作环境为:温度在15~37℃,相对湿度小于90%。
3.1.4 配药消毒区
(1)工作人员配药消毒准备间应相对独立,与患者雾化间互不干扰,同时又便于观察与沟通。
(2)每日进行仪器的消毒、雾化药物配制,需注意避免交叉污染。
3.2 设备配置 3.2.1 肺功能仪
肺功能仪是肺功能检查的必需设备,有便携式、台式、组合式大型肺功能仪等不同型号和配置。其中肺量计是所有肺功能室都必须配备的,而弥散功能仪、残气测定仪、体积描记仪、运动心肺仪等设备则可根据各医院实际情况和检查规模进行配备。建议至少配置简易肺功能仪1台。
3.2.2 FENO测仪
FENO是一种诊断和监测炎症性气道疾病的重要标志物,建议至少配备呼出气一氧化氮检测仪1台。
3.2.3 脉搏氧饱和度(SpO2)监测仪
脉搏氧饱和度监测仪是一种监测血氧饱和度的仪器。它指的是血红蛋白在一定氧分压下与氧结合的程度,也就是氧含量和氧容量的百分比。通常采用的是动脉的血氧饱和度。建议至少配备1台。
3.2.4 动脉血气
血液气体和酸碱平衡正常是体液内环境稳定、机体赖以生存的重要方面。动脉血气分析是呼吸系统疾病常用诊治手段,也是危重症抢救和监护的必要检测指标之一,建议至少配备1台。
3.2.5 雾化治疗相关设备
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及雾化治疗的要求选择适宜的雾化装置,射流雾化器或中心供氧/压缩空气作氧气/压缩空气驱动(氧流量6~8L/min)的雾化装置及相关配套耗材(非超声雾化)。建议配备:
(1)雾化泵5台或以上(包括1台制氧功能雾化机)。
(2)管道氧1个或制氧机1台。
(3)相应的雾化吸入专用座椅。
(4)试验用制剂或药物,如用于了解受试者气道反应性的支气管激发剂、用于测定受试者阻塞气道可逆性改变的支气管舒张剂,常用吸入的有短效β 2受体激动剂和M胆碱能受体拮抗剂。
(5)吸入装置:用于递送支气管激发制剂或舒张药物。常用吸入装置有简易手捏式雾化吸入器、射流雾化器、吸气流量触发同步自动雾化器、干粉吸入器、定量气雾吸入器、储雾罐。
3.2.6 标化仪器的设备
(1)温度计、湿度计、气压计用于测量肺功能室检测当天的温度、湿度、大气压的计量器。
(2)容量定标筒:可用于校准肺量计的容量和流量,一般推荐用3L。
(3)气体瓶及标准气体:标准气体的成分和浓度依据不同的检查和设备要求而定,如配备21.93%的氧气、5%的二氧化碳等。用于标化需要检查气体成分和浓度的检查,如弥散功能测定、残气容积测定等。
3.2.7 监护和抢救设备
出于安全因素考虑,所有综合诊室中应常备监护及抢救用品。
(1)监护用品:
包括听诊器、血压计、血氧饱和度计、心电图机等,后者视实验室规模而设置。
(2)抢救用品:
如抢救车1台、支气管舒张剂及雾化吸入装置、氧气和吸氧设备、注射器、消毒液、肾上腺素、地塞米松等。
3.2.8 其他设备 (1)身高仪1个、体重计1台:
肺功能各项指标的正常参考值均需根据受检者的身高和体重计算。
(2)阅片灯:
用于阅读患者的胸部X线片或CT片,因肺功能检查需结合一些临床症状和资料作出判断分析。
(3)室内空气调节设备:
用于保证各功能区恰当的工作环境,如空调器、暖风机、抽湿机、湿化器、空气过滤器、紫外消毒灯等。
4 慢性呼吸疾病门诊质控要求与安全管理
由科主任、护士长与具备资质的质量控制人员组成质量与安全管理团队,对慢性呼吸疾病门诊进行质量控制,保障患者安全。
4.1 有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的医院感染控制制度与程序、实施措施到位,保证工作有记录。
4.2 肺功能质控要求。
4.3 FENO质控要求。
4.4 痰诱导质控要求。
4.5 动脉血气质控要求(含经皮血氧饱和度)。
4.6 6分钟步行试验质控要求。
4.7 雾化吸入治疗质控要求。
4.8 有雾化中心相关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雾化吸入操作评分标准和雾化中心质量评价标准等,并能落实执行。
4.9 规范雾化吸入药物管理,药物由雾化中心与药剂科定期结算。
4.10 落实全面质量管理与改进制度,落实质量控制制度,并记录发现的问题与缺陷。
4.11 有非处罚性不良事件与缺陷报告制度与程序,并能执行。
4.12 组织质控小组成员按门诊质量每月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对雾化治疗中心的质量进行检查,应评价所有质控标准项目。
4.13 将每月质量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反馈至雾化中心各级人员,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总结与分析。
4.14 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布置和总结工作;每季度对雾化中心的质量进行讲评。
4.15 职能部门包括护理部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定期评价雾化中心质量与安全管理,建立监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