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本建设项目和程序
一、基本建设的概念
基本建设是固定资产的建设,是指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一项综合性的经济活动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工作。而建筑施工则是完成基本建设工程任务的重要步骤之一。
二、基本建设项目及其组成
基本建设项目,可简称为建设项目。凡是按一个总体设计组织施工,建成后具有完整的系统,且可以独立地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价值的建设工程,称为一个建设项目。在工业建设中,一般以拟建厂矿企业单位为一个建设项目,如一个钢铁厂、一个化工厂等。在民用建设中,一般以拟建机关事业单位为一个建设项目,如一所学校、一所医院等。对大型分期建设的工程,分为几个总体设计,就有几个建设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称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在行政上独立的组织,独立进行经济核算,可以直接与其他单位建立经济往来关系。
基本建设项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划分。按建设项目的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农田水利、交通运输及邮电、商业和物质供应、地质资源勘探等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包括住宅、文教、卫生、公用生活服务事业等建设项目);按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建设项目;按建设项目的性质可分为新建、扩建、改建、恢复和迁建项目;按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投资、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合资企业以及各类投资主体联合投资的建设项目。
一个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规定,可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单位工程。凡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称为一个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可由一个单位工程组成,也可由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从施工的角度看,单位工程就是一个独立的交工系统,在工程建设项目总体施工部署和管理目标的指导下,形成自身的项目管理方案和目标,按其投资和质量的要求,如期建成交付生产和使用。对于建设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还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若干子单位工程。如工业建设项目中各个独立的生产车间、实验大楼、办公楼、食堂、住宅等;民用建设项目中如学校的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等,都可以称为一个单位工程。其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设备、工具、仪器的购置等。
(2)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建筑物按单位工程的部位、专业性质划分的,即单位工程的进一步分解。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可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等几部分,其相应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由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等组成。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木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等。分项工程是建筑施工生产活动的基础,也是计量工程用工用料和机械台班消耗的基本单元,同时,又是工程质量形成的直接过程。分项工程既有其作业活动的独立性,又有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性。
三、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它是一种客观规律,是几十年来我国基本建设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正确反映,反映了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
基本建设涉及面很广,内外协作配合的环节很多,完成一项建设工程,需要进行多方面的工作,其中有些是前后衔接的,有些是左右配合的,有些是相互交叉的。这些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次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实践证明,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可划分为决策、设计、实施、竣工验收四个阶段。
(1)决策阶段。决策阶段是根据国民经济长、中期发展规划确定基本建设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确定建设地点和规模,编制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又称设计任务书)。其主要工作包括调查研究,经济论证,选择与确定建设项目的地址、规模和时间要求等。
1)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是项目建设前期的重要内容,是运用多种科学研究的成果对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以保证实现项目最佳经济效益,使建设项目的确定具有切实的科学性。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已将可行性研究列入基本建设程序,并作为基本建设程序的首要环节。
可行性研究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地区、行业规划要求,结合自然和资源条件,对拟建项目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并对该项目建成后可能取得的技术经济效果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是研究为何要建设这个项目,该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可行;在经济上是否合理、能否盈利,需要多少资源、多少时间和多少投资;怎样筹集资金;经济效益是否显著;预计成功的把握有多大等。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和综合论证后,即可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出明确的结论,作为投资决策机构判断拟建项目是否可行的依据。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编制计划任务书的依据。
2)编制计划任务书(又称设计任务书):计划任务书是工程建设的大纲,是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方案的基本文件,是对可行性研究得出的结论再进行深入的研究,是确定拟建项目的规模、地址、布置和建设时间等的重要文件。编制计划任务书时,要进一步分析项目的利弊得失,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审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选择和确定建设地址。
3)建设地点选择:建设地点的选择,直接反映城市的国民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合理布局,涉及面广,与各部门都有密切的联系。场地选择得当,有利建设,会促进所在地区的经济繁荣和城市面貌的改善。因此,建设场地的选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考虑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的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人员生活条件,交通运输和建设项目本身的使用要求等。
选择建设地址主要应考虑三个问题:一是工程、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二是建设时所需要的水、电、运输条件等是否落实;三是投产后的原材料、燃料等是否具备。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是设计单位着手设计的依据。
(2)设计阶段。设计阶段主要根据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勘察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经批准后做好建设准备,安排建设计划。其主要工作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设备订货,征地拆迁,编制分年度的投资及项目建设计划等。
1)编制设计文件:设计文件是指工程图及说明书,它一般由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直接委托设计单位编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的主要依据。编制设计文件时,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将建设项目的要求逐步具体为可用于指导建筑施工的工程图样及其说明书。为了有次序、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设计一般分阶段进行,对一般不太复杂的中小型项目多采用两阶段设计,即扩大初步设计(或称扩初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对重要的、复杂的、大型的项目,经主管部门指定,可采用三阶段设计,即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是对批准的计划任务书所提出的内容进行概略的设计,作出初步的规定(大型、复杂的项目,还需绘制建筑透视图或制作建筑模型)。技术设计是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建筑、结构、设备等的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是在前一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形象化、具体化、明确化,把工程和设备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尺寸、布置和主要施工方法以图样及文字的形式加以确定,完成建筑、结构、水、电、气、工业管道等全部施工图样,工程说明书,结构计算书以及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等。
2)建设准备: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做好各项建设准备工作。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一经批准,建设准备工作就摆到最主要的位置上来。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计划要求的建设进度和工作的实际情况,指定一个单位,组成机构负责建设准备工作。
建设准备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地质勘察,收集设计基础资料,组织设计文件的编审,提出资源申请计划,组织大型专用设备预安排和特殊材料预订货,办理征地拆迁手续,落实水、电、气源、交通运输,组织施工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等。
3)建设计划安排:建设项目,必须有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进行综合平衡后,才能列入年度计划。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是取得建设贷款或拨款和进行建设准备工作的主要依据。
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纳入国家计划。大中型项目由国家批准,小型项目按隶属关系,在国家批准的投资总额内,由省、市、自治区各主管部门自行安排。用自筹资金安排的项目,要在国家确定的控制指标内编制计划。
在安排年度建设计划时,必须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批准的工期和总概算,结合当年落实的投资、材料、设备,合理安排年度投资计划,使其与中长期计划相适应,保证建设的节奏性和连续性。
(3)实施阶段。实施阶段是根据设计图样,进行建筑安装施工,做好生产准备。
1)建筑施工:建筑施工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着建设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能否迅速发挥投资效果的问题。要做到计划、设计、施工三个环节互相衔接;要做到投资、工程内容、施工图样、设备和材料、施工力量五个方面的落实,以保证建设计划的全面完成。施工前要认真做好图样会审工作,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投资、进度、质量的控制要求。施工中要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如须变动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要坚持合理的施工程序和顺序;要严格执行施工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采取措施,不留隐患。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工。施工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完成施工任务,不留尾巴,须达到验收标准。
2)生产准备:生产准备工作是指建设项目在投产前为竣工后能及时投产所做的全部生产准备工作。建设单位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要有计划、有步骤地一面抓好工程建设,一面做好建设项目的使用(或生产)准备。工业建设项目在投产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招收和培训生产职工,组织生产人员参加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使其掌握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组织好生产指挥管理机构,制定管理的规章制度,收集生产技术资料和产品样本等;落实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燃料、水、电、气等的来源和其他协作配合条件;组织生产所需要的工具、器具、备品、备件等的购置或制造。
(4)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是建设全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工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内容建成的工程项目,其中生产性项目经负荷试运转和试生产合格,并能够生产合格的产品;非生产性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使用的,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竣工验收前,必须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建设单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绘制竣工图,整理好系统技术资料并移交存档。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
工程建成验收后交付使用,并按合同规定时间进行保修,至此,基本建设工作才算完成。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基本上反映了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基本建设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一般不能违背与颠倒,但在具体工作中也有相互交叉平行作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