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了中国革命、建设和发展的民主力量
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夕即认为,“什么力量最强?民众联合的力量最强”。抗战时期,在毛泽东看来,“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 “最广大的人民是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中间阶级”。“我们过去的政府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政府,那么,从现在起,应当改变为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 “不但那些只对民族革命有兴趣而对土地革命没有兴趣的人,可以参加,就是那些同欧美帝国主义有关系,不能反对欧美帝国主义,却可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的人们,只要他们愿意,也可以参加”。对此,毛泽东曾告诫全党,“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并在中国共产党六届六中全会上代表中央政治局作的政治报告中提出:“在一切有愿意和我们合作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存在的地方,共产党员必须采取和他们一道商量问题和一道工作的态度。”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毛泽东还认为:“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因此,自日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以后,中国共产党就站在民族兴亡的历史高度,反对国民党对日军采取的不抵抗政策,反对蒋介石统治的独裁政府,不断提倡呼吁停止内战、实现国内和平、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积极主张,并在1939年4月发表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为开展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告全党同志书》指出:“共产党员在国民精神总动员运动中,必须继续号召全国同胞加紧团结,经过民主的方式,将一切分散的意志和力量集中起来。”且强调“除了争取最后胜利,不能有第二个意志。除了集中在抗日阵线,不能集中在第二个地方。除了用民主方式,也不能有第二个能够集中最大力量的方法”。中国共产党人的这些思想认识,在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成员中也形成了一致的共识。张闻天指出:“民主问题将来在我们与国民党的政治斗争中要成为争论的焦点。”刘少奇也指出:“国内和平的实现,民主政治的实行,将使中国走向真正的统一。”“中国抗日民族革命战争胜利的关键,是动员全中国人民参加全面抗战。”“抗日各阶级联合的抗日民主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没有这种政权的建立,没有抗日统一战线的大大巩固和扩大,不实行民主政治,抗日战争是不能胜利的。”“这个政权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民主权利。”在中国共产党的努力下,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主统一战线成立了,但是在如何进行抗战问题上,国共两党却存在着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指导路线,表现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方针、两套办法。1945年3月,周恩来在《抗战以来存在着的两条路线》中总结了国共两党的抗战路线:“我们主张的抗战是全民的抗战,发动全国各党派、各阶层积极参加的全民抗战;是全面的抗战,从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动员的全面抗战。这种主张实质上是人民的抗战,是人民战争的路线,而不是靠少数人,靠几个英雄,靠政府,或单纯靠军队来抗战。”“而国民党则与此相反,它采取另外一条相反的路线:片面的、少数人的抗战,少数人包办的抗战。”
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在理念层面上早已认定民主方式是动员全国人民参与抗战的唯一途径,那么,延安时期党在边区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三三制”政权就是中国民主实践的成功尝试。这种“三三制”政权,鼓励不同意见的表达,照顾和维护各方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民主施政、政治协商的一种政权形式,既体现了民主的形式,又体现了民主的实质。为了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党中央制定的“三三制”原则,其目的在于推动和保障不同阶层、不同党派、不同民族的人们来参与边区政权建设。这种新政权的构成,即由三部分组成:“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无产阶级和贫农;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及其他分子占三分之一,他们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为此,1940年3月6日,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就强调:“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为了保证“三三制”政权得到贯彻落实,指示强调政权中人员的分配是党的真心政策,而决不能敷衍塞责。基于以上要求,1941年1月30日,边区中央局给所辖各级党委下发了《关于彻底实行“三三制”的选举运动给各级党委的指示》。4月27日,中央政治局又批准通过《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并下发了《关于发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指示》,而且将“三三制”的实施与否,提高到关系党能否领导全国革命胜利的高度,认为如果不解决党员与党外人士合作问题,那么,“我党是无法领导全国胜利的”。1941年11月,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共计选出219名参议会议员参加会议,其中共产党人123人,占56%,国民党员24人,救国会1人,其他人士71人。这次会议最显著的特点是在选举的基础上实行了“三三制”原则。为弥补民主选举中候选名单中很多非党候选人未能顺利当选的缺憾,中共西北中央局下发《关于聘请非党民主人士为边区参议员的通知》,指定专人代表边区政府送达各非党候选人,详细向他们说明中国共产党实行“三三制”的决心和诚意,并敦请他们准时出席参议会。因参议会各议员小组提出的常驻议员和政府委员候选人名单中,共产党员人数较多,于是谢觉哉、马文瑞等12名党员主动要求退出政府委员候选人,萧劲光等6名党员退出常驻议员候选人。会议最后选出常驻议员9名,其中共产党员3名,党外人士6名,经无记名投票从39名候选人中选出18名政府委员,其中共产党员占7名,略超过三分之一。共产党员徐特立当即申请退出,经大会讨论通过,以党外人士白文焕递补。开明绅士安文钦被选为边区参议会副议长,开明绅士李鼎铭被选为边区政府副主席。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的第三届参议会,共选出边区参议员170人,其中共产党员61人,占35.9%,略高于三分之一,选出常驻议员12名,其中共产党员4名,党外人士8名,选出边区政府委员19名,共产党员6名,不足三分之一,党外人士13人。在选举正副议长时,9名候选人中党员超出“三三制”规定的三分之一,习仲勋当即宣布退出候选。党用这种方式确保了某些党外人士当选的做法向各界人士表明了中共忠实执行“三三制”原则的鲜明立场,得到了党外人士的高度认同。为了适应这一新的革命形势的需要,共产党在边区政府建立了新型的民主联合政权——“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根据边区的经验和“三三制”的原则,华北、华中各根据地纷纷加强政权建设,相继在选举基础上坚持“三三制”,建立起临时参议会或参议会和政府机关,制定施政纲领,并颁布各种法规和条例。这样,中国共产党就使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动力具有了最大的包容性,使得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一道齐聚在抗日民主政府之中共商国是、抵御外侮,从而使得“陕甘宁边区要成为抗战的堡垒,民主的模范”。
(作者单位: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党建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