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私塾与私塾改良
一、私塾
清朝末年与民国初期,私塾成了榆林地区各府、州、县办学的重要形式之一,并且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
清末的榆林府及民国初年的榆林道所属榆林、神木、府谷、横山、佳县五县,私塾教育遍及城乡。
清朝末年,榆林城内的兴隆寺、定慧寺、千佛寺、龙泉寺、戴兴寺、土神庙、天神庙、上帝庙、文昌官、万佛楼、新楼观、鼓楼,以及八狮中巷、吕二狮巷、芝圃下巷、盐市上巷、瓦窑沟上巷、马店上巷、常官中巷、羊皮店等地都设有私塾,其中多数为官府资助的官塾,少数是义塾和家塾。著名的塾师有黄晴曦、黄献瑞、窦桂芳、王凤来(后出家为僧)、刘肇远、张东泉、张三元、郭宏先、张宗泉、杨福庆、张炳南、郭洪生、拓益卿、释行宽(俗称谢和尚)、谢谦、由淑贤(法名心悟)、田万宝(张季鸾出其门下)、尤智、刘敦夫、党克修、党振镛、赵玮(字瑶圃)、刘步瀛、白云鹤、张立德等。榆林城外(乡间)的镇川堡、下盐湾、寺沟、盐湾、岔上、鱼河峁、鱼河堡、党岔、西岔、石泉寺、清泉寺、折家沟、金明寺、方家塔、双山、耳林滩、庙嘴子、蟒坑、牛家湾等地都有私塾,除镇川堡、鱼河堡为官塾外,其余大部分是民众合办的专延馆或公延馆。有名的塾师有:白新民、孝天申、陈士尊、陈德本、张贤凤、谢士侮、高升德、王向贤、朱继华、刘汉玉、刘庸、谢文元、陈燮和、李华堂、李朝林、刘培烈、刘实斋、曹福仁、马尚德、李仲清、高兆美、刘汉臣、李仁等。
清代,神木县的贡生张名世、黄天荫,增生赵宗普等都曾立家塾和乡塾,教育后代,吏员白种熊曾于清道光九年(1829)在明伦堂外偏舍,设馆延师,办私塾十余年。由于私塾的办学形式简易,校舍设备因陋就简,因而从清末到民国前期,神木县的私塾遍及城乡,当时曾流传过这样一首民谣:“漆黑茅柴屋两间,猪窝牛圈与锅连,牧童八九纵横坐,‘天地元黄’喊半年”。形象地反映了农村私塾的状况。清末神木县城关以塾师命名的私塾有方镜堂私塾、王开国私塾、屈汝义私塾和王兴私塾,此外还有南关财神庙私垫,塾师为魏楚翘;高家堡有百衣殿私塾和三官楼私塾,塾师分别是宋秉钧和郝士德。其中最著名的是方镜堂私塾。方先生于1905年在城里办私塾,到1916年卒于高家堡私塾,培养出裴宜丞等十多名秀才,裴宜丞有不少诗作留传至今。民国时期,神木城关有武仁昭、郭杨周、薛板头、王盛、乔正玉、张国忠等私塾,还有观音殿私塾,塾师是温藉甫。高家堡有李应魁私塾;瑶镇有赵太则私塾;万镇有李含恩、贺丹桂私塾:中鸡乡有黄特老亥和壕赖私塾,塾师分别是向白狗与郝祥林;永兴堡塾师是杨九河,殿塔(今店塔)下石拉沟私塾的塾师是孙利用,孙家岔朱盖沟私塾的塾师是武培兔,其中塾师李含恩与孙利用培养出的人才较多。
清末民初,府谷县城区有名的私塾有五虎山私塾,塾师王维元,曾著有《府谷县乡土志》。前石畔私塾(地址在孙家大院),塾师孙二牛;观井私塾,塾师徐献深;明伦堂私塾,塾师杨连;城隍庙(在旧城)私塾,塾师阎三和尚;马道崖苏家祠堂私塾,塾师苏乃虎;赵石窑私塾,塾师张治国。乡下有名气的私塾有:黄甫的李家私塾、麻镇的李家私塾、狮子城的杨家私塾、庙沟门的刘家私塾、柴家墕的柴家私垫、木瓜的袁家私塾和墙头的孙家私塾等。
晚清迄民初,横山县的波罗堡、响水堡、石湾和九川府、龙凤山等地都有私塾存在,直到二十年代以后才渐为小学所取代。佳县的私塾也是如此。
这一时期,绥德、米脂、清涧、吴堡、定边、靖边、安边各县城乡,也是私塾林立,只是记载不详。绥德城内的蕲王庙、二郎庙、三官庙,以及兴隆巷、仓圪垯、小街、花墙院均设过私塾,辛店、延家岔等乡村也设过私塾。城内著名塾师马鹤龄、张子舆都办过门馆,革命先烈李子洲曾在马鹤龄家私塾就读。吴堡县的川口、丁家圪垯、霍家山、温家湾、康家墕、李家塬、慕家塬、李家沟、庙岔上、贾家山、辛家沟都有私塾,办学时间较长。大周家墕还出现了教育世家——霍家。从霍晶到霍含章四辈,均以教学为业,在山西、陕西设馆授徒相继一百多年,闻名遐迩。定边城内的白衣寺私塾到民国时,有学生二十余名;药王洞私塾有学生十余名,塾师为党福祥,南龙王庙私塾有学生十余名,塾师为毛杰。
二、私塾改良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六月,学部在颁行《劝学所章程》的同时,颁布了《私塾改良会章程》, 《章程》指出:“顾以中国现时力量及人民程度,而欲大兴教育,广设蒙小学堂,恐无此无量数之经费,亦无此无量数之教员,则莫如先就旧有之数百万私垫而改良之,因势利导,其事较易,其机较顺,此《劝学所章程》所为注重私塾改良也。”《章程》规定改良私塾的课程,必修科为修身(兼讲经)、国文(包括历史、地理、理科、习字)、算术、体操,随意科为图画(毛笔画)和乐歌。清宣统二年(1910)学部又颁发了《改良私塾章程》,规定了改良私垫的细则。中华民国元年(1912)教育部公布了“整理私塾”的行政纪要,纪要中指出:“私塾在小学发达之后,自当归于消灭;然在小学未遍设之前,从事整理,亦未始非小学之一助”。
改良私塾是清末民初教育改革的重大决策之一。榆林地区在清末兴办的初等小学堂和蒙养学堂,在民国时期兴办的初级小学和幼稚园,基本上是私塾改良的结果。从1903年开始,榆林知县陈官韶,对散设于城乡的四十余处私塾进行改良,将几家邻近私塾的学生集于一处,改个别教学制为编班分级上课制,创设初等小学堂四处,后来增至十二处。民国二年(1913)榆林新县署利用榆阳书院旧址,聘任设帐年久的岁贡生杨福庆(榆林人)为校长,创立榆林高等小学堂,考收私塾中11至13岁的儿童入学,开设两个班,两年后增至四个班。民国三年(1914)榆林城内文昌宫私塾和定慧寺私塾迫于形势,分别改为初等小学堂,招收七至十岁儿童入学,学制四年。第二年,张翼辰在芝圃下巷花店所办的私塾自行关闭。民国十年(1921)横山知事刘济南强迫改良私塾成立初小73所,每年定期召集五堡初小学生举行竞争考试,奖励优胜者,影响很大。在私塾改良的过程中,最突出的障碍是塾师的素质,他们大都是科班出身,知识陈腐。因此开设课程很难达到《私塾改良章程》的规定。榆林地方大部分私塾,特别是一些名家私塾,均不开算术。因此,1913年榆林城内初等改良私塾的毕业生,报考高等小学堂时,考题只从《三国人才论》和《事业成于艰难论》中自选。
民国二十六年,陕西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10118号训令制订的《改良私塾办法》中指出:“私塾之命名称为某某私塾,其已改良者,称为某某改良私塾,均应制牌悬挂以示公开。”“私塾在不妨碍公立小学招生之范围内,将招收学龄儿童或年长失学之儿童,参照短期小学或普通小学课程教学,其有招收年长失学儿童予以就业准备补习一科或二科者,得作为补习生。”各省市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对于改良私塾,应认为推行义务教育之一重要事项,列为所属教育行政机关办学考绩之一。”由于榆林地区此时既有国民党统治区,又有共产党解放区,私塾改良的进程,已逐渐被新的教育形式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