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隋唐长安城绿化树的管理者
都城长安绿化树的种植和管理有哪些部门负责?在管理过程中如何各尽其职?隋唐人在保护、维持和巩固既有绿化成果方面有何历史经验?这些绿化树给当时长安带来什么好处?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作为国际性大都会,唐都长安吸引众多胡商出入其间,长安的美丽留给这些外来商人深刻印象,如7世纪前半叶的拜占庭作家泰奥菲拉克特·西莫卡塔在所著《历史》中就有提及,“据传说,亚历山大在(距桃花石城)数英里远的地方又筑了另一城,蒙昧人称这后一座城为库博丹(Khoubdan)”,葛承雍经过研究认为库博丹是古希腊语对长安的称法,叙利亚语是Kumdan(克姆丹),伊朗或阿拉伯语是Khumdan或Khundān(胡姆丹)。外来旅行家特别看好这座城市,“库姆丹城有两条大河流横贯其中,大河两岸垂柏依依”。如果桃花石城指旧都城,库博丹指大兴城,则二者相距数英里的记载与我国传世文献基本相符。所记两条大河是指永安渠和清明渠,还是别有所指?有待研究,但胡人对隋大兴城垂柏依依的印象值得注意。又如《中国印度见闻录》记一位阿拉伯商人在长安的见闻:
关于中国皇帝居住的京城胡姆丹,我们也向伊本·瓦哈卜打听到一些消息,他告诉我们说,这座城市很大,人口众多,一条宽阔的长街把全城分成了两半,皇帝、宰相、禁军、最高判官、宫廷宦官,以及皇家总管、奴婢都住在这条大街右边的东区。……在这个区域,沿街开凿了小河,淌着潺潺流水,路旁葱茏的树木整然有序,一幢幢邸宅鳞次栉比。在大街左边的西区,住着庶民和商人,这里有货栈和商店。每当清晨,人们可以看见皇帝的总管和奴婢、宫廷的仆役、将军的仆役,以及其他当差的人,或骑马、或步行,鱼贯似的来到这个既有市场又有商店的街区,采购主人需要的东西,(事情办完后),他们立即返回,不到翌日清早,他们就不再来这个街区了。
胡商不仅看到将全城分成东西两半的大街(朱雀大街,笔者按),也看到既有货栈又有商店的市场(西市,笔者按),更注意到沿街路旁葱茏的树木,让这座城市增添了无限魅力,但他没有提及那些井然有序的行道树由谁种植,归谁管理,这个问题也是了解唐代长安市容市貌的一个重要问题,值得探讨。
据汉文资料记载,唐前期负责京城种树的机构有虞部郎中、京兆尹、司农寺上林署、京都苑总监和四面监等。隋唐九寺诸监与六部相关诸司存在职责互相牵制的关系,这种关系在城市绿化树的管理上也有体现,如《旧唐书》记尚书工部虞部郎中、员外郎之职:“掌京城街巷种植,山泽苑囿,草木薪炭,供顿田猎之事。”虞部职掌中有京城街巷种植树木和京城草木薪炭等事务。而司农寺上林署令:“掌苑囿园池之事,丞为之贰,凡植果树蔬,以供朝会祭祀。”二部门都有种植树木的职责,但虞部掌京城街巷种植树木,也分管苑囿山泽,而上林署掌禁苑和园林种植树木,二者存在职责交叉部分。实际上,禁苑林木不仅有虞部、上林署管理,还有京都苑总监和四面监,《旧唐书·职官志》记京都苑总监:“掌宫苑内馆园池之事,副监为之贰,凡禽鱼果木,皆总而司之。”京都苑四面监:“掌所管面苑内宫馆园池,与其种植修葺之事。”甚至于《旧唐书·地理志》也记:“禁苑,苑置四面监及总监,以掌种植。”《长安志》也记:“苑中四面皆有监,南面长乐监、北面旧宅监、东监、西监。分掌宫中植种及修葺园苑等事。”都证实苑总监和四面监以苑内种植为主职。不仅苑总监和苑四面监负责苑内林木果木种植,内官六尚之尚寝司苑,“掌园苑种植蔬菓”,禁苑总监和苑四面监在掌苑内种植树木是上下级关系,其与上林署和内官司苑是各负其责的平行关系,虞部对于京城绿化树木而言属于特殊部门,既管街道,也管苑内,但只负责行政出令。综上所述,虞部、上林署、京城苑总监、苑四面监、内官司苑等部门均有禁苑园林内种植树木的职责。此外还应有一些使职负责其事,如内诸使司有栽接使,《金石萃编》卷一一三《王文幹墓志》:“改栽接使,公垦园树果,殖地生苗。”其职责就是垦园树果。又唐高宗“遣宦者缘江徙异竹,欲植苑中,宦者科舟载竹”。此宦者就负责采异竹于禁苑种植。再如“尚方监裴匪躬案诸苑,建言鬻果蔬,储利佐公上”。裴匪躬以尚方监而案禁苑,还提出将禁苑剩余水果蔬菜出售的建议,也是使职差遣盛行在绿化种植方面的表现。
而对于京城街道树木的管理又不同于禁苑,除了上揭虞部掌管街道树木的出令外,还有其他部门也在京城街道种植树木,如京兆尹、左右街使、金吾卫等部门,也可问津京城街道树的种植与采伐。关于京兆尹问津街树种植的记载有,代宗永泰二年(766),“京兆尹黎干大发夫役种城内六街树。是岁,不许京城内坊市侵街、筑墙、造舍”。作为京兆尹的黎干大规模种植街树,对恢复京城的绿色市容和制定保护性法令发挥了重要作用,说明京兆尹对街树不仅有管理权,还负有维护权。大历二年(767)敕,“其种树裁植,如闻并已滋茂,亦委李勉勾当处置,不得使有斫伐,致令死损,并诸桥道,亦须勾当”。其时李勉代替黎干任京兆尹,前任所种之街树并已滋茂,其维护和管理权也移交后任。唐德宗时,“街樾稀残,有司莳榆其空,(京兆尹吴)凑曰:榆非人所荫玩。悉易以槐,及槐成而凑已亡,行人指树怀之”。吴凑之所以被人怀念,是因为他选择槐树作为长安城街树,此事证明京兆尹对街树的护理权既包括随缺随补,又包括树种选择权,如吴凑的以槐易榆,张永禄认为槐树适合关中环境,易于栽植生长,叶密荫浓;杨鸿年认为槐既常见易植,且又质坚耐久的缘故。这些观点都较中肯,但也忽略了树种统一在观赏度上的要求,如果所缺之树种榆树,则会出现槐、榆共生且不规则的情况,作为长安城六街之景观恐怕是自乱其例,当然不足为取。
金吾卫的职责是维护京城治安,但也有保护树木的任务,如唐阙名拟判文有《对斫街树瘿造枕判》:“人有告木奇斫街树瘿,云拟将造枕进。金吾劾之。”此虽为拟判,文中人名也可能是冒用,但所判之事却未脱离社会实情,用来考察做判者是否文优理通,从中可知惩罚斫街树者应归金吾卫处理。前引贞元元年,“宜令京兆府与金吾计会,取城内诸街枯死槐树,充修灞、浐等桥板木等用,仍栽新树充替”。京兆府采伐枯树、栽种新树都需与金吾卫知会。可知小到有人斫取树枝,大到有司采伐街树,都应经金吾卫通过。
左、右街使也可插手京城的绿化树种植,如大和九年(835)敕:“诸街添补树,并委左、右街使栽种,价折领于京兆府,仍限八月栽毕,其分析闻奏。”虽说左、右街使添补诸街树之经费还是由京兆府出,但街树之添补权左、右街使可以染指,《新唐书·百官志四》左右金吾卫条:“掌宫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左、右街使各一人……左、右街使,掌分察六街徼巡。”天宝之前,左右街使之职属翊府中郎将,《唐六典》左右金吾卫条:“中郎将掌领府属,以督京城内左、右六街昼夜巡警之事,左、右郎将贰焉。”京城内六街最初由金吾卫中郎将负责,中唐以后代之以左、右街使。对于金吾卫属下左右街使之职责,曾发生于唐人柳公绰身上的故事就是很好的注脚,据《因话录》记:
柳元公初拜京兆尹,将赴府上,有神策军小将乘马不避,公于街中杖杀之。及因对扬,宪宗正色诘公专杀之状。公曰:“京兆尹天下取则之地,臣初受陛下奖擢,军中偏裨,跃马冲过,此乃轻陛下典法,不独侮臣。臣杖无礼之人,不打神策军将。”上曰:“卿何不奏?”公曰:“臣只合决,不合奏。”上曰:“既死,合是何人奏?”公曰:“在街中,本街使金吾将军奏;若在坊内,则左右巡使奏。”上乃止。
据此可知,左、右街使分管左、右六街,左、右巡使分管各坊之内,划界管理,各司其职。因为左、右街使职在京城内六街,故左、右六街之街树维护、添补、栽种由其兼管,也非常好理解。
不仅左右街使有添补街树之职权,其他一些使职也见类似现象,如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令两京道路,并种果树。令殿中侍御史郑审充使。”此次种植果树的范围此处仅记为两京道路,再检《旧唐书·玄宗纪》《册府元龟》均为两京路及城中、苑内种果树。说明种树范围也包括长安城内和苑内。凑巧的是,作为此次种植果树专使的郑审还有诗专门记录此事,据郑审《奉使巡检两京路种果树事毕入秦因咏歌》有:“春露条应弱,秋霜果定肥。影移行子盖,香扑使臣衣。入径迷驰道,分行接禁闱。”郑审以殿中侍御史充使巡检种果树事,诗中讴歌的是“韶华满帝畿”和“千里树芳菲”,提及驰道、禁闱、行子、使臣等内容,印证了以专使检校种植果树,其范围包括京城内、禁苑内和两京路。
由此可见,各种树木成为锦绣长安的“花衣裳”,而相关机构就成为长安树木的“护花使者”。正是由于这些“有司”坚持有空则种、有缺则补,在相关机构的通力合作下,长安一度成为身着美丽花衣的“小姑娘”,其秀丽娇美,即使用上最丰富的想象力和最绮丽的修饰语也毫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