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模仿》的革新
卢梭的《论戏剧模仿》自出版之日起,就遭到研究者的一致冷遇。[2]就连那些对卢梭的政治和艺术学说尤为感兴趣的人,也只把注意力局限在他的《第一论文》、《致达朗贝尔论戏剧的信》以及他对诗歌不同形式的试验上。《论戏剧模仿》自问世以来,竟然没有人哪怕为冷落它寻找合理的说法,这确实令人感到惊讶。
然而,本文不仅旨在为忽视《模仿》寻找说法。在为《模仿》的湮没无闻提供解释之后,笔者进而确立《模仿》的权威,随即对其中两个主要学说进行论述。
将《论戏剧模仿》收入卢梭全集;首次认识到它适用于严肃的学术研究,并且为这种适用性辩护——这些做法同时证明卢梭研究在本体层面的革新。在这篇文章(没有在其他文章)中,卢梭学说阐明并澄清了——如果不是解决了——不少读者在他那些更知名的著作中发现的某些关键的意义含混(critical ambiguities)。我必须在此补充:在《论戏剧模仿》中,卢梭甚至大胆指出一条推理线索,促使他的读者运用崭新的视角考虑他的整个政治学说。
审视《论戏剧模仿》,要求我们质疑当前意见状况的某些关键方面。如《模仿》所示,卢梭表明了哲学的优先性,以及他在其他著作中论证过的,这种优先性根源于自然的不平等。本文不仅质疑卢梭对自然平等原则的采纳,而且质疑他把自然存在专门等同于孤独沉思(solitary reverie)。本文要求我们作为卢梭思想的现代继承人重新考虑下述可能性:尽管卢梭表面上采纳现代前提——这些前提导致哲学的终结,他仍有可能掌握着一个基础,哲学的生活方式恰恰植根于这个基础,并受它滋养。
卢梭对哲学的推崇——作为对“启蒙”现代科学的抵制,不仅能够在《模仿》中找到。它作为自然、不平等和哲学理性之间的链条,非系统化地在卢梭的著作中延伸。施特劳斯(Strauss)及后继者Masters注意到卢梭的许多相关论述。[3]但是,两位作者都未能将问题阐释清楚。施特劳斯没有说明,卢梭怎样把哲学和自然不平等联系起来,因为卢梭认为,理性是非自然的,不过是充满偶然性、变幻莫测的历史的产物。Masters采纳了“自然潜力”的观点,以解释这种哲学能力如何像卢梭声称的那样,既是非原初的不平等(unoriginal inequality),又仍然是自然的(1968,页153,181-182,296,433)。但是,他既没有解释,卢梭基于何种原因,又声称理性是不自然的;也没有解释,经过历史发展而来的自然潜力,是如何与“偶然的、变幻莫测的历史”这一概念和谐共存的。施特劳斯也认为,卢梭既宣扬又未宣扬哲学相对于沉思(reverie)的优越性。卢梭并未试图“恢复”,却又试图“维护”“哲学的古典理念”(1974,页211;1947,页487)。施特劳斯还认为,卢梭确实把“哲人”等同于他的“孤独沉思者”,但又不把“哲学或哲学的顶峰状态”理解为“孤独沉思”——两者是“完全不同的”(1947,页467;1974,页291-292)。施特劳斯没有声称,他的矛盾心理反映的是卢梭的矛盾心理。Masters也显得自相矛盾,并且也把卢梭表现得自相矛盾(虽然没有如此申明)。他认为,“哲学”或“思想”既“从属”于,又“等同”于灵魂自身当下存在的经历(1968,页62,62n.29,90,96,414)。他还声称,“哲学”或“思想”最终既对实践起促进作用,或对实践“有用”,同时又是“自身的目的”(1968,页214,214 n.3226,228,229,231,233,241,241n.117,254,368,409,413-415)。Masters在没有论据的情况下断言,“哲学探索仅仅在本性上是好的”,因为它“与世隔绝、自足……独立”(1976,页413-414)。施特劳斯和Masters都没有在论证中采用《模仿》。本文支持他们在论证中的一个观点——哲学与自然一致,有别于沉思并高于沉思。也许深入研究《模仿》(一旦它的重要性被学术团体认可),可以帮助我们澄清和解决这些卢梭研究中的基本问题。
我们也可以认为卢梭是在宣扬:尽管美德为自由所要求,美德和自由毕竟又是哲学的工具。卢梭指出,他的“封闭”社会(作为培养美德的需要)比开放的“启蒙”社会更有利于真正哲人的发展。他把自己所描述的公民美德,作为自由的要求和对哲学的益处。在卢梭笔下,公民美德比现代启蒙社会对哲学的危害更小,而且是抵御专制——自由和哲学共同敌人的最佳措施。本文不仅质疑,美德和自由被作为政治社会最高目标的自足状态,而且质疑“自然”人和“有美德”公民之间的敌对状态。即便承认,原则上前者不能成为后者,而且“自然”和“有美德”不能同时兼备,也并非意味着要求我们作出结论:在实践中,“自然”人和“有美德”的公民不能在和谐并有益的关系中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