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凤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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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约

日头升起,太阳落下,月亮当空,星星归去;春叶萌芽,枯草萎地,蓓蕾初绽,雨打落红。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不知不觉间,日子度过了十个年头。刘素琼每过一年春节,就要在心头叹一声“阿弥陀佛”。她不得不念佛啊,当初嫁过来,以为自己命不久矣,哪里晓得这儿水土好,在落凤坡呆了十年,倒活得比之前更加精神健旺了呢?自己身子骨一天天好起来,不咳血了,不用担惊受怕了,素琼却还是忍不住怕,怕自己现在太幸福,老天爷会不会收走这样的幸福呢?周六下午,她在家里一边剥新豌豆,一边止不住脑子里乱纷纷的念头。

中午吃罢饭,五婶过来了一趟,来借八角。她晓得刘素琼厨艺好,厨房里备的料足,找她借香料准没错。素琼果真有八角,爽快地包了十来个给五婶,五婶连忙说:“够了,够了,足够给谷川烧一大块牛腩吃了。”

五婶的儿子毛谷川,也在县高中上学,高二三班,和远秀、春晓同班。这几个孩子,倒是从小玩到大,上学也总凑一块,三人成绩还特别好,不是你考第一,就是我占榜首。高二三班的同学都开玩笑,说你们落凤坡来的人,就像“落凤坡三杰”,我们这些县城学生,倒怎么用功努力都赶不上你们了。这话说得当然是三分矜持三分崇拜还有四分酸溜溜,但五婶和素琼这两个母亲听了,却是赛蜜糖般甜丝丝的。县高中管得严,这才高二呢,每周也只准休一天,只不过周六晚上不上晚自习,五点多放了学就能回来。每每到了孩子们要回来的时间,这些当妈的早就准备好香喷喷的饭菜,就等着慰劳一周未见的孩儿。

五婶自报菜名,又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伸头打量素琼灶前,看到她正在热水里噗噗煮一块腊肉,便说道:“煮给远秀吃啊?”素琼笑笑,手底不停,依旧在一颗接一颗地剥豌豆:“不是呢,我那女子吃两片腊肉就嚷着饱了,她哥喜欢吃,吃了腊肉好,男娃娃更有劲。”说着又指指绿得像一团春雾的豌豆角:“远秀爱吃这个嫩豌豆,她爸也舍得,大把大把摘回来,让远秀吃个够,哪年不吃伤呢?”

五婶啧啧两声,的确,现在正是城里人肯花大价钱吃嫩豌豆的时节,苦根宁愿少卖点钱,也要让“女儿”远秀吃好甚至吃伤,啧啧,这做派。五婶做媒多年,是个爽直人儿,有话便讲了:“素琼,我当年给你拉这个大媒,没有害你吧?苦根就是话少点,是个可靠男人吧?”素琼大大方方地别一下自己头发道:“是,他们父子都好。”五婶笑一笑,没说什么,拿着八角回去给宝贝儿子烧牛腩了。

志兴在县高中读高三,和从小读书就厉害、被称为“女秀才”的妹妹不同,他成绩一直在班上倒数十名左右徘徊。他晓得自己不是读书的料,当时中考,别的考生15岁,他倒有17岁了,坐在那群“小雏鸡”中间,像是乱闯进来的一只长脚鹤,别人多看他两眼,他就觉得臊得慌,心中别扭。和爸妈商量,不想念书了,要留在家里,帮爸爸种地。苦根平时不言不语,这件事上却态度鲜明,将反对的道理说了个头头是道。先是从自己出发,诉说自己当了一辈子文盲的苦楚,又说凤英如果在世,也希望看到儿子多念两天书。其实,话说到这分上,志兴的心早就软了,他也希望像爸爸说的那样,肚子里的知识学得越多越好,这样亲生母亲都跟着他荣耀。不料苦根还逻辑分明地推出了第三层意思:远秀成绩好,一年后肯定能顺顺当当考上县高中,到时,志兴这个当哥的还要多帮衬帮衬,因为学生住校,一周才回来一次,志兴不帮着妹妹,谁帮?

就这样,志兴仿佛是为了苦根、凤英和远秀,以刚刚压线的分数,就读于县高中。

志兴班上有男生情窦初开,小公鸡开了嗓,恨不得四处喔喔啼,看上了低一级的明远秀,晓得远秀是志兴妹妹,好奇问他,为啥他们兄妹一个姓许一个姓明?志兴回答得很模糊,说我们一个是爸那边的,一个是妈那边的,小公鸡便自作聪明地打个响指,说道:“懂了,你们一个跟爸爸姓,一个跟妈妈姓,对吧?”志兴听了不置可否。待到那小公鸡哼哧哼哧写下一封情书,要请志兴帮忙转交妹妹远秀,志兴才像被蜜蜂蜇着,弹了起来,一巴掌将小公鸡熬夜写就的情书揉成了纸团儿,大喝一声:“你敢!”小公鸡吓了一大跳,他还不明就里,以为许志兴这人简直是走火入魔的“护妹狂人”,将他宝贝妹妹看得这么紧,连封情书都不肯转交。

志兴不帮那些跃跃欲试的小公鸡递信,却每周都要帮远秀跑趟邮局寄信,他只晓得远秀的笔友叫“唐之蓝”,是个和远秀同岁的女孩,却搞不懂从没见过面的两个女孩儿,哪有那么多话,每周都要为对方写一封厚厚的信?不过志兴对搞明白女孩之间的情谊并无兴趣,只要晓得和远秀通信的是个女孩儿就够了,别的他都不想管。但为什么笔友唐之蓝是个女孩儿,志兴就安心呢?他那时没往深里想,也许想半天,他也想不出个子丑寅卯来。

高二和高三放学时间不同,高三还要多上一节课,加上课间休息,晚放学五十五分钟,等到走出校门,都六点多了。从县高中到村里,至少要走一个多小时路,志兴便让远秀不等他,先和春晓回去。他总是这么说:“先和春晓走,我走得快,说不定还能从后面追上你们。”他从不说毛谷川,好像那个男生是个隐形人,周六放学后不曾和两个女孩同路。这“落凤坡三杰”在路上都走得很热闹,不是抽背英语单词,就是讨论古文,功课讲得累了,他们就玩“脑筋急转弯”,笑嘻嘻地走回村。村小早就合并到邻村小学了,春晓也搬回到村里住,顺路走。他们三人,倒是远秀先到家,接下来一小段路,是春晓和毛谷川同行。每次送远秀回到家中,春晓都会莫名有点激动,想着和毛谷川两个人要走一段了呢。毛谷川呢,他想的却是春晓为啥不像从前那样住梁子那边?这样,他就有机会和远秀单独同路了。

远秀才是毫无心事的那个,一推开门,便脆生生地喊爸喊妈,喊得锅里嫩豌豆香味扑鼻。但肚子再饿,她都坚持等着哥哥回来再开饭。

远秀没见过唐之蓝,她曾想过,干脆她们约好,下次每人都在信里夹一张自己的照片,这样,她们不就能知道对方长啥样子了吗?但她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不管唐之蓝长什么样子,她都会像信中说的那样,那么喜欢她,和她做好朋友。

有时,远秀也会偷偷将唐之蓝和简春晓对比,她觉得这两个好朋友,一个像是热情的夏天,一个像是沉静的秋天,一个是清脆的蝉鸣,一个是缄默的银杏。

说起来,远秀和唐之蓝还真是有缘,当时学生们都喜欢看一本名为《中学生》的杂志,要是谁的习作能变成《中学生》上的铅字,那定是无上荣耀。某次,远秀有一篇散文,唐之蓝写的一首小诗,同时发表于《中学生》上,在文末,留有作者的学校和班级。巧的是,远秀看到唐之蓝的小诗,喜欢得紧,觉得像是从自己心底流淌出来的诗句;唐之蓝呢,看到远秀的散文,心弦仿佛一动,觉得自己和写这篇文章的人八百年前就认识。于是,远秀抄下了唐之蓝的地址,当时还不知人家是男是女,就写去了一封情感真挚的信,问唐之蓝,我们能不能做朋友?唐之蓝几乎同时给远秀写下一封热情洋溢的信,刚去邮局寄了信,回到学校,竟在传达室小黑板上看到有自己的信,而最奇特的在于,这封信是远秀寄来的!

唐之蓝在后来的信中描写过自己当时可被大大地吓了一跳,她还下意识往后张望,以为自己被什么“天外来客”盯上了,但展开远秀的信纸,唐之蓝立马就眉开眼笑,开心得不得了,觉得自己长这么大,从未遇到过这样奇妙的事。想想吧,你喜欢的人,竟在同一刻,告诉你,她也是相同感觉,还有这么巧的事吗?兴奋与激动充溢着两个好朋友的心,她们在接下来的几封信中,都反复探讨过这个问题,后来还不无唯心地认为:也许上辈子,她们就是好朋友呢,所以才会这么一见如故。远秀纠正唐之蓝道:还没见,已如故。

远秀和春晓从小就要好,现在又是同班同学,按理说她俩关系更为密切,但可能是姑娘长大了,心事多了,更何况春晓这种从小就爱琢磨书本,又受到教师父亲熏陶的女孩儿,也不晓得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没有那么爱说话了,常常一个人发呆想心事。远秀认真观察过几回,发现自己和春晓两人在一起时,春晓要活泼得多,健谈得多,一旦她俩与毛谷川一道结伴回家,春晓举手投足,都比平常紧张局促。他们互相抽背英语单词,或者一人一句接背古诗词,春晓有时忽然嗓音尖细,有时又忽然情绪低落,让远秀好生奇怪。

十七岁的远秀,真的还是个孩子,她要感谢志兴,有他这个哥哥挡驾,雪片般送给她的情书都被扼杀于摇篮之中;但她又应该怪怨志兴,就因为有这么一个身材高大、唇上已有微黑须根的哥哥,远秀还不知情为何物,一味的天真浪漫,心思单纯着。

对于远秀来说,生活中处处都有阳光,都有快乐,她有什么理由不开心呢?她可是每一天都过得有滋有味啊。在学校读书,村里人都说这些孩子辛苦,悬梁刺股的,高考好比考举人。远秀却不这么想,念书多开心,老师在课堂上讲授的知识多有意思啊,读书哪里辛苦了?回家来,那更是幸福,虽然是乡下姑娘,父母疼她,每年下地的次数也有限,帮着家里干点活,倒像是在玩办家家:洒把碎谷子喂鸡,她要念“咯咯鸡快来吃哟”;一瓢猪食舀到槽里,她要对猪儿嘱托“不要抢啊,好好吃,抢食不是好孩子”。她那么天真纯洁,家里人都爱着她,疼着她,护着她,就像对待一朵花儿一般对待她。哪怕她七岁之前,受过亲生父亲不少打骂、不少委屈,但后面的爸爸和哥哥待她这样好,她早就忘记了那些苦楚,一心一意享受着现在的好日子。看到她的无瑕笑脸,素琼就忍不住眉心舒展,觉得有这个女儿,真是上天赐予的厚礼。

妈妈对待女儿细致又贴心,晓得学生爱干净,刚听到远秀脚步走到家门口,素琼已经将一盆温热的洗脸水兑好了,脸盆上搭着干干净净的旧毛巾,旁边放着苹果绿的香皂盒。远秀拧了一个毛巾把,舒舒服服地搽脸,一边洗着一边和妈妈说话:“妈,闻着咋这么香?今晚有豌豆吃吧?”素琼帮女儿将一绺头发别到耳朵后面,柔柔地笑:“咋会没有呢?你爸晓得小馋猫要回来,今儿一早去园子里摘了一大篓,嫩气得很,就怕你像去年那样,吃到最后捧着肚子喊痛,竟然豌豆都能把自己吃伤。”远秀做个鬼脸:“妈,去年吃伤了怕什么,今年我照常吃,今年吃伤了,明年又吃。对吧爸?”后一句话是对苦根说的,苦根正扛了锄头,从地里回来,看到女儿,晒得黢黑的脸上顿时展露笑颜。

苦根本来就瘦,这几年,家里供两个学生读书,开销不小,他下了狠地在田间地里忙活,倒比之前还瘦上几分了。但庄户人家,胖了才被人笑,瘦了却是很庄重的一件事,仿佛下了苦力的表现。所以苦根变瘦,枕边人素琼竟不觉有异,倒是远秀说了一句:“爸,您怎么看上去比上个月还瘦?您在家要多吃点好东西,别老把好菜留给我和哥哥吃。”

志兴放学一溜小跑,走得飞快,他怕妹妹等他饿着肚子,所以一跨进家门就先喊:“妈,可以开饭啦!”素琼连忙答应着,让他先洗手,志兴就着远秀的洗脸水来使,撩起水来泼在脸颊上,素琼叫起来:“哎哟,那水是远秀用过的!”志兴却当听不见,拧自己的毛巾细细擦了耳朵背后,这才端起水盆一泼,将水泼进院子中。

五月,对于毛谷川而言,真是个“火热的五月”。

等了多少年,盼了多少载,香港真的要回归祖国怀抱了啊,校长在周一朝会上眼含泪水、感情澎湃地讲着,说着,忽然,叫起了高二三班毛谷川的名字。原来,毛谷川参加了《中学生》杂志社主办的“迎香港回归征文活动”,他的一首长诗获得了一等奖!校长激动极了,毛谷川的班主任也跟着颜面生光,他们都不晓得毛同学投稿参加征文的事,竟然还被他拔了头筹!听说,这次参加比赛的,不仅有各校学生,甚至一些早已成名的诗人也参加了,但最后的胜利,归于高二学生毛谷川。向来端严的校长也忍不住在全校师生的朝会上大大地表扬了毛谷川,不但有口头奖励,还有物质奖励——当着大家的面,奖励他两张“毛爷爷”。

朝会一解散,高二三班的男生们就像一锅沸腾的水,围着毛谷川兴奋地说嚷起来,这个打他一拳道:“好小子,真看不出来啊,平时只晓得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哪晓得还有写诗这一手呢?”那个接嘴道:“你傻啊,毛谷川写诗,那是为了和明远秀看齐,人家明远秀,高一不就在《中学生》上发表文章了吗?毛谷川,是不是,你也想和明远秀上同一期啊?”再来一个混说的愣头青,眨巴着眼儿嘻嘻哈哈:“毛谷川想和明远秀好,那还不容易?人家毛谷川的妈妈是远近闻名的媒婆,妈妈出马,一个顶俩!”这话说得太过分,毛谷川忍不住沉下脸“嘿”一声,那些猴子才肯噤声,却还不死心地拉拉毛谷川袖子,这不,对面走来的,不就是明远秀和简春晓吗?明远秀不晓得自己刚刚做了人家的谈资,还冲毛谷川甜甜一笑,大大方方道:“祝贺你啊,一等奖!”两个女孩都走远了,毛谷川才红着脸回了轻轻一声“谢谢”,男生们怪叫一声,哄地散开了。

十几岁的女孩子,表达友谊的方式很单纯,就是一个走哪,另一个也要跟着,像是明远秀和简春晓,她们连上厕所也手牵手,同路而行,而且春晓并不想上厕所,她等在洗手台处,怔怔地发呆,倒像是忠心耿耿的贴身侍卫。远秀过来洗手,笑话她:“你的魂儿被猫叼走啦?”春晓却莫名其妙问她:“远秀,你觉得毛谷川怎么样?”远秀不懂她什么意思,甩着手上的水珠反问:“什么怎么样?我们大伙儿认识都十年啦,大家向来都是好朋友呀。”春晓垂下眼帘,嗯了一声:“是,好朋友。”远秀觉得今天春晓有点反常,但她并没往心里去,春晓平时爱读书,看书入了神,时时会为书中主人公的悲欢离合掉眼泪,像是贾府的林妹妹一般心事满腹,远秀也弄不懂她那么多弯弯绕的心事,但很快,远秀也有了自己的烦心事。

远秀的烦心事,来自一张从天而降的纸条。

不知是上头开恩,还是自己本校学生夺了征文比赛一等奖,令校长心情大快,竟然临时决定,五月四日青年节那天,全校学生放半天假。这可是天大的好消息,县城的学生们大喊“乌拉”,他们住得近,连午饭都不肯吃,背起书包就往家里跑。那些农村的学生,像远秀这样的,却有点措手不及,不晓得这突然多出来的假期,是该回村,还是留在学校复习功课。

纸条递到远秀手里,毛谷川是花了心思的,他避开了春晓。为什么要避开春晓呢?多年后某个月光如水的夜里,毛谷川在办公室加班,做完了手里工作,点燃一支烟,静静地吸。在烟雾之中,他忽然就看到了十七岁的那个少年,给女孩子递的第一张小纸条,当然,也是最后一张。他自幼和简春晓、明远秀一起长大,为什么要避开熟稔的春晓,递纸条给远秀呢?那时他太年少,看不清自己的心,现在呢,却又太成熟,隔膜了如烟往事。

纸条上只有短短两句话:远秀,下午和我一起去看电影好吗?周星驰的《大内密探零零发》。

这部电影,远秀早就听过,去年在省城电影院上映,听说去看电影的人多得要命,连第一排都坐满了人。县城凡事都要慢半拍,省城刮过的“流行风”,要等上几个月才会吹到这儿来。周星驰呢,搞怪的周星驰,好玩的周星驰,远秀心里痒痒的,仿佛已经听到了星爷招牌式的大笑,像是拖拉机一般摧枯拉朽的“哈哈哈哈哈”。

“远秀,你在想什么呢?一个人傻笑。”春晓走过来,在远秀前排位置反身坐下,竖起两只胳膊支在桌上,微微笑着望向远秀。远秀忙将纸条塞进文具盒里,摇晃两下脑袋说:“正在想多出来的半天怎么过,春晓,你呢?”

“我啊。”春晓好古怪,面皮兀自红了,她仿佛下了天大的决心,先是低头揉搓衣角,低垂眼眸,接着长吸一口气,猛然抬头对远秀讲道:“远秀,我想请你帮我个忙。”

春晓这样郑重其事的样子,远秀倒是第一次见到,她觉得自己也应该态度认真一些,腰肢挺直,脑袋前倾,换了庄重语气:“到底什么事?愿闻其详,乐意效劳。”

可当春晓递给远秀一张纸条时,远秀彻底不晓得,这个忙该怎么帮了。

春晓请远秀帮她将纸条递给毛谷川,好闺蜜倒是不瞒远秀,纸条儿也大大方方让远秀看了,写的是下午约毛谷川去县电影院看《大内密探零零发》。又是周星驰!远秀心慌慌地将纸条拿在手里,她第一反应,竟是冒出一个幼稚的念头:要不,下午我们三个一起去看电影吧。但她只用了一秒钟,就打消了自己这个念头,她也说不清,为啥那么快就否决了这想法。就算她心思再单纯,也是十七岁的大姑娘了,面前春晓下垂的眼皮和晕红的脸颊,让她骤然间仿佛明白了什么,又仿佛一无所知。

接下来,远秀做了两件事,第一件,她将纸条退回原主手中,对春晓说声对不起,刚刚她哥才到教室来找她,说妈妈生病了,重感冒难受得很,正好多出半天时间,好回去看看妈妈。第二件,她心如乱麻,也管不了春晓到底信不信了,将桌上的文具盒、书本胡乱往书包一塞,拔腿就往楼上的高三教室跑。春晓也慌慌地跟在远秀后面,倒不是不信好友,而是一时还没回过神来,她俩向来又是形影不离的,春晓这也是下意识跟在远秀身后。

“哥,你不是说咱妈重感冒起不了床吗,快走啊,我们赶紧回去看看。”远秀几乎是扑到了志兴桌前,心中祈祷着:哥,你可千万不能说漏嘴啊!感谢志兴,一个眼神就懂得了妹妹是向他求助,从桌肚里拉出书包,爽利说声“走”,便和远秀步出门外。春晓手拢个喇叭,在后面叮嘱他俩:“路上小心点。”

在回村的路上,远秀向志兴坦白了她这场“戏”的前因后果,志兴比她想象中表现得更冷淡一些,他从地上扯了一条甜草根,衔在嘴里嚼着,冷冷道:“哼,那毛谷川不是刚得了两百元奖励吗?就嘚瑟得请你看电影吃饭了。”远秀奇怪地看她哥一眼,顺嘴说道:“奖励咋啦?他的确有本事,才得了这钱。”没想到,简单一句话,竟让志兴一屁股坐在地上,表情有些莫名的恼意,他呸地吐掉甜草根:“那你后悔的话,现在回去和他一道看电影呀,还能看你喜欢的周星驰!”远秀觉得她哥今天真是怪得出奇,大概是自己临时拉他撒谎,他心里不乐意吧,想到哥才帮自己解了大围,远秀又于心不忍地放柔声音轻轻讲道:“我不去,让春晓和毛谷川看电影更好一些嘛,你说对吧,哥?”这许志兴,今天真是吃错了枪药,看妹妹这般柔声软语的,他竟然还蹬鼻子上脸了,又多哼一声:“我不是你哥!”“那你是谁啊?”远秀这时也有些生气,口气变得硬硬的。志兴从地上一撑而起:“我是志兴!”说了这没头没脑的话就走,害得远秀在后面忙不迭地追。

“啊,怎么桥断了?”兄妹俩赶到小河边,远秀望了望河里朽断的木桥,将视线投向志兴,志兴依旧绷着脸,仿佛今天谁欠了他五百吊钱似的。脸色虽不好看,志兴还是认真看了看四周,说道:“这桥原本就是一块朽木,早晚也要坏掉的。村里不是说了今年要修桥吗,可能下次回来,我们就能走新桥了。”远秀愁眉苦脸叹气:“下次是下次,但今天怎么回家啊?”志兴还想多说两句气话,看远秀嘟着小嘴,也不敢造次,稍一沉吟,有了主意:“水不深,我背你过去吧。”

伏在志兴背上,远秀才觉得这个哥哥可爱,他刚刚还和远秀一脸别扭,这会儿又乖乖的,“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哥,水凉不凉?”

“不凉。”

“水里的鹅卵石滑不滑?”

“不滑。”

“我重不重?”

“重啊,像小猪。”

“哥你真讨厌,讨厌讨厌……”

“哎哎,别闹,小心从背上掉下来,当一个落汤鸡!”

“你才落汤鸡呢,落汤哥!”

兄妹俩正在拌嘴时,志兴忽然停下脚步不动了,此时他刚走到河道中间,此处水流最急,虽然像他所说,水并不算太深,但也到了大腿处,挽起来的裤脚,下部已被河水浸湿。志兴忽然在这里站定,不挪步子,远秀真不晓得他要干什么。

志兴什么也不干,只是忽然不走了,像被方士施了“定身咒”。他后背驮着远秀,脖子上挂着两个书包,还有自己一双鞋,到底年轻,也不觉得重,水流湍急也不觉得急,他一字一顿,将憋在心里的话,选了这么个时间、这么个地点,清清楚楚说了出来:“你能不能不要叫我哥?”

如果没有那两张招惹是非的纸条,如果没有在回村时遇到木桥朽断,志兴会说这样的话吗?会让远秀听到他心底的声音吗?也许不会,只要妹妹永远那么天真单纯,永远那么开开心心,喂鸡时喊“咯咯鸡”,喂猪时唤“乖乖别抢食”,他呢,愿意看到妹妹无忧无虑的样子。但现在,腔子里是住了一个不听话的魂灵吗?一定是的,是“他”,而不是志兴说出了这句话,这句在他心中存放已好久的话。

时间仿佛凝固了,脚下哗哗流淌的河水凝固了,轻轻拂脸的春风也凝固了。五月的河畔,水草丰茂,野花点点,满目都是春景。志兴的话,像是落在这春水中的一张帕子,激起了温柔的涟漪。远秀怔了一会,才开口小声问:“不叫你哥,叫你什么?”

“叫我志兴!”那个答案就守在嘴边,等她来问,像是等了好久好久,久得海洋都能变成良田,久得撒下粒粒种子如今已秀树满园,繁花朵朵。

“志兴。”细细柔柔的声音,仿佛打开了凝固的“结界”,志兴眼前金光闪耀,蜂蝶飞舞,花香四溢,心中柔情轻漾,如饮蜜甜,他抬起脚,在水中行步,如履平地,几步就到了岸边。

过了河,志兴放下远秀,他头还低着,闷闷地要求:“再叫一声吧。”

“志兴。”对面那人,头比他压得更低。

七月底,知了在树上叫得声嘶力竭,志兴满头大汗地从外面回来,掀起布褂子擦脸上的油汗,远秀赶紧舀一瓢凉水给他,他咕噜咕噜大口喝下。她等不及他放下葫芦瓢,小声问道:“考起了?”

“没有。”志兴抬手横抹了一下嘴巴,眼里平平静静的,没有歉疚,也没有失落,他高考落榜,是自己意料之中的事,并不奇怪,在1997年,他这样的成绩若能挤过大学那座独木桥,才真叫奇怪呢。远秀并不是不知道他的实力,但心中总是存在一丝侥幸,万一呢?志兴没有实现这个“万一”。

周小方别说考大学,中考成绩还不如志兴,当时连县高中都没考上。他爸爸周幺鸡当年一时糊涂,当了偷牛贼,坐了几年牢出来,觉得在乡间生活,人人都笑话他,明里暗里指戳他的痛处,他宁愿去城里打工,但年龄大了,又有“案底”,城里的活岂是那么好找的?周幺鸡晃荡一番,终究还是回到乡下,依旧是驼着背,默默干活。如今,他的背更驼了,之前和蔡包子还有吵有闹,现在常常是蔡包子揪住一件小事,呜里哇啦吵嚷指责,他半天才侧过脸“啊”一声,表情明明白白告诉她:不好意思,自己没听懂她嚷的是什么。

周小方呢,初中毕业,也去了城里,一开始人长得矮小,去给人家端盘子洗碗都没人要,他别的事上软弱,这件事上倒咬牙争气:不管怎样,都要留在城里,莫让人看扁了去。咬牙坚持了两年,这次回家收麦,倒像换了一个人:头发做成了一个“鸡窝”,染了黄毛,本来就矮瘦,穿了条裤裆快拖到膝盖的“时髦裤”,更像腰下无腿了。

可不管周小方外表变得如何怪异,在内心,他一直是把志兴当哥哥的,这次专程回来,干活时没出两下力,倒惹得蔡包子生气,说他在城里啥都没学会,只学会了偷懒的本事!他也不恼,抽冷子将志兴拉到僻静处,从兜里掏出一把剪子一把梳子,诚恳地问志兴:“哥,要不你跟我走吧,我如今拜了师傅学手艺。志兴哥,你比我聪明,肯定能更快出师,到时咱哥俩盘下一个理发店,自己当老板做生意,多带劲!”

志兴却摇摇头,表示自己对当老板一点兴趣都没有,周小方不死心地劝说:“我就不信,这世上没人不想当老板!志兴哥,我和你说啊,这男人,一定要有事业,有钱景,如果男人兜里没了钞票,那可糟糕了!小心以后连媳妇都寻不到。”志兴哑然失笑:“你小子,现在发育完全了吧?满嘴媳妇媳妇的,给我瞅瞅,你媳妇到底在哪里呢?”周小方个头矮,只能仰脖子说话,神色倒一派认真:“志兴哥,那你说说,下一步有什么打算?难道今后都不想去城里吗?”志兴微微一笑:“不是我不去,只是现在不去,可能吧,可能一年后要去的。”周小方在他鸡窝乱发上胡扯了两下,他没弄懂,为何一年后去?难道做个决定,也需要一年时间吗?这样看来,他从小崇拜的志兴哥,其实做事也这么婆婆妈妈的,这是有性格短板啊。

周小方回来几日,志兴高兴,另一个朋友到家中来做客,远秀更高兴,那人便是唐之蓝。唐之蓝家住绵竹,说起来是邻县,隔得并不远,但她俩之前一直是用信函交流,这一下笔友要真正相见了,远秀激动得不得了。唐之蓝来的前几天,她就在家中大扫除,将犄角旮旯的灰尘都清扫干净,在柜子角落,找到了一个布包,里面有几个褐色小药瓶,还有几板白白圆圆的药片,远秀奇怪这是什么,苦根看到,忙接过去,说是凤英之前吃的药。一边说着,一边将布包接过去扎扎紧。那时远秀心中只闪过一丝奇怪,想着志兴妈妈已经去了十来年,怎么还收着病人当时吃的西药呢?就算留个念想,也不该留下药啊,乡下人嘛,总觉得药和病痛息息相关,收着亡者这样的东西,不吉利。但那时远秀满心都是好友唐之蓝要来看她的欣喜,也没将这小插曲放在心上。

唐之蓝竟然就是远秀设想的样子:个子高高的,身形苗条细瘦,脑后扎一个马尾巴,走路时头发一甩一甩的,特别精神,说话声音又脆又亮,像是黄莺开嗓一般。唐之蓝一把就抱住远秀,笑得眉眼弯弯:“我的好远秀呢,通了这么久的信,才晓得你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跟九妹一样!”唐之蓝和信纸上那个爽朗明快的女孩子如出一辙,她竟然随口就哼唱起来:“你好像春天的一幅画/画中是遍山的红桃花/蓝蓝的天和那青青泥巴/花瓣飘落你身下/画中呀是不是你的家/朵朵白云染红霞……”她刚唱到“红霞”时,志兴和周小方一起从外面回来,周小方反应极快地热烈鼓掌:“好听,太好听了!远秀,介绍一下,这是哪里来的女歌神?”远秀嘻嘻笑,指着周小方介绍道:“这是周小方,我们小学初中都是同学,他现在在城里发大财呢。”又指着志兴说:“这是志兴哥。”唐之蓝忽视了周小方殷切伸出的手,径直向志兴问好:“志兴,你好,我早就听远秀说过你,今天才见到真人。”志兴难得开玩笑:“怎么,和想象中的许志兴不一样?”

“不,不是的,远秀和你,都与我想象中一模一样!落凤坡也和想的一模一样,你们这儿真美啊,美丽的落凤坡!”唐之蓝说着,情不自禁展开手臂,如同小鸟儿一般,在院子里转了几圈。她这快活的神态惹得素琼欢喜又怜爱,唐之蓝既然是女儿的好朋友,也就相当于自己半个女儿啦!素琼撩起围裙摆,抹了抹眼睛,她愿意看到远秀开怀大笑的样子,愿意远秀像现在这样,也张开双臂,和唐之蓝背靠背转圈圈,脸颊上洒落黄昏金色的余晖,远秀在说呢:“之蓝,落凤坡这么好,你不要走了好不好?”

这个讨人喜欢的女孩儿爽朗地回答:“好!下次我一定来了就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