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莞市人才工作要点
2019年,东莞市人才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意识,围绕全力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和价值追求,加强党管人才,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深入实施“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构建有竞争力的人才综合服务体系,统筹各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东莞市加快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前列”排头兵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一、加强人才工作理论武装指导,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
(一)强化人才理论指导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全市人才工作领域加强理论武装,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把准政治方向。举办人才工作者培训班,切实提高其理论素养和专业能力。
(二)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机制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强化党管人才,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快形成人才新优势,推动“数量型人口红利”向“质量型人口红利”转变。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党委(党组)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的优势,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完善议事决策、督办落实、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人才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力度,增强人才工作合力。探索建立镇街人才工作职责清单。鼓励申报人才工作类“单打冠军”。
(三)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
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不断扩大领导干部走访联系高层次人才对象范围,帮助人才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士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统筹做好院士服务工作,配合做好院士增选工作。举办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班,帮助高层次人才深化对国情、省情、市情的认识。加强人才爱国奉献教育,组织专家、人才赴昭通等地开展交流协作和智力帮扶。继续举办“人才之夜”活动,树立典型榜样,进一步增强人才的获得感和认同感。
(四)加强人才工作宣传和理论研究
精准宣传东莞市重点人才政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大力营造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强人才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布年度人才资源统计公报,开展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需求与流动趋势等课题研究。完善重大决策专家咨询机制,推动新型智库建设,发挥市发展战略院士咨询委员会作用,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决策参考。
二、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围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释放人才活力
(一)探索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
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评价,有计划推进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人才评价,更加突出品德、业绩、贡献的人才评价导向。在广东省的统筹下,探索开展与港澳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推动“一试三证”(一次考试可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港澳认证及国际认证)落到实处。对长期在莞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人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二)强化主动对接港澳台和外籍人才来莞创新创业能力
落实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政策,推动解决人才在安居、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支持联合港澳人才进行技术攻关,联合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联合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抓好松山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加大靶向引才力度。
(三)推进职称制度深化改革
出台深化职称改革实施方案,不断推进东莞市职称评审工作社会化,推动高技能人才与职称的有效对接,加快推进职称评审权下放事项,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及用人单位在职称评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
(四)提升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培养水平
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系,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激励配套政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三名”(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管理办法、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做好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加强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
(五)发展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扶持政策,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提高人才服务信息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加快松山湖人才大厦高层次人才优质项目的招引,入驻项目达到40个以上,完成“高层次人才俱乐部”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大力实施“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以人才集聚支撑“品质东莞”提升
(一)大力推进“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
加快出台引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实施办法、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党政人才类)工作方案、引进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实施方案、“莞邑工匠”评定办法以及万名创新人才计划配套实施办法、“技能人才之都”配套政策等,制定工作推进时间表,强化落实进度和施行效果的督查督办,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度,督促相关工作按时保质推进。
(二)实施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计划
重点围绕中子科学城等重大平台建设和大型骨干企业高质量发展,面向海内外引进2个以上国际一流水平的战略科学家团队,加快集聚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一批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
(三)实施百名博士党政国企人才计划
围绕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要求,选拔40名左右全日制博士专业人才充实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推动建设有战略思维、世界眼光、专业素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实施千名领军人才计划
围绕产业结构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引进4个省创新科研团队、2名“珠江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引进15个市创新科研团队、10个后备团队,引进20名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认定评定60名特色人才。引进不少于2个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青年领军人才20名以及科技、企业经营管理、金融、社会建设(包括城市建设管理、社会工作、现代服务业、哲学及社会科学、体育等)领域的领军人才60名。引进培养370名以上在教育、卫生、文化领域及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
(五)实施万名创新人才计划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人才扶持力度,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引进培养1900名硕士、200名博士、3300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1100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主动对接港澳台地区创新资源,吸引港澳台青年来莞创业发展,力争引进100名以上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7个港澳台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基地。继续推进非全日制研究生联合培养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建设工作,举办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十大优秀研究生”评选等活动,引进10所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驻基地、建立20个校企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工作站,新增8个院士工作站。各园区、镇(街)需按照《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政策配套和资金保障,并按要求做好创新人才引进、项目提升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实施百万技能人才计划
推进技能人才多元评价,计划开发20个、认证20个工种职业能力规范。优化技能人才引进培育方式,发布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出台“工匠精英”引领计划,开展“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整合社会资源,发动市场力量参与技能人才培养。“一镇一品”产业人才培训人数达园区、镇(街)上年用工量的3%,其中参加特色项目培训人数达培训总人数的20%,累计培训14.9万人次。选树首批10名“莞邑工匠”,培育100名“首席技师”,建立30个技师工作站。实施资助性培训政策,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等系列政策,累计推动40万人提升学历技能素质。实施“粤菜师傅”工程,大规模开展“粤菜师傅”培训。加强技能提升载体建设,加快技师工作站建设,组建职业技能培训联盟,通过认定、升级、改造等方式,设立6家高技能公共实训分基地。建立“学分银行”终身学习管理机制,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面向社会提供中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技能提升和素质教育等课程。
四、统筹推进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一)积极做好中央、省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
统筹开展“万人计划”“珠江人才计划”等中央、省重点人才工程申报工作,做到提早谋划、广泛发动,并切实做好申报培训、辅导等相关工作。积极参加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遴选,科技、宣传思想文化、教育名师3个领域争取各有1名人才入选。落实加强海外引才安全保护防范工作相关措施,切实做好风险排查和安全评估等工作。
(二)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行动。制定出台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型)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认定首批50名新型职业农民。实行植物检疫员、农技指导员、农业信息员等培训常态化,提升基层农技人员的专业技能。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立足新常态、新视角,持续办好莞商学院,重点开展智能制造、资本运作、创新创业、投融资对接、企业管理等主题培训6场;创新实施“倍增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资助,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00人次。
(四)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大力推进“三名”(名师、名医、名家)工程,评选中小学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216个,加强工作室管理。推进校长职级制试点工作,健全校长选拔、职级评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等配套制度。推进华南师范大学与东莞教师教育实验区建设。加强对园区、镇(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加快推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等工作,推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改革,帮助新教师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强化教育教学实践能力。
(五)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大实用型、紧缺型高层次医疗人才及医学团队的引进培育力度,出台《东莞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3年行动计划》《东莞市引进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引进和培育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学科骨干150人。推进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公立医院岗位总量管理,探索实施院长年薪制改革,健全绩效考评机制。修订东莞名医评选办法,评选第2批东莞市名医。推进全科医学培训,新建2个全科医生实训中心。
(六)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加大对新兴金融业态人才的引进和集聚力度,开展各类高层次金融人才培训,累计培训600人次。
(七)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落实《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意见》。实施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500名左右本市户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成长型企业工作锻炼。继续推进“展翅计划”,每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基层一线等单位中开发不少于2500个实(见)习岗位,为大学生广泛参与社会实践、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搭建平台。举办不少于50场“圆梦计划”政策宣讲会,入驻企业开展实地宣传不少于100场次。
五、加快推进多元平台建设,强化人才集聚效应
(一)高质量举办招才引智活动
办好东莞高层次人才活动周、院士专家东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东莞行、“蓝火计划”博士生工作团、名企名校行、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举办粤港澳大湾区院士峰会,并推进广东院士联合会东莞中心建设。
(二)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吸引海内外专家来莞服务。组团到海内外招才引智,开展技术项目合作。加大名校研究生培养力度,积极探索在政策上创新和突破,为吸引人才来莞做好政策支撑和引导,加强与高校沟通对接,扩大研究生生源,完善企业和高校对接渠道和机制,拓宽东莞市招才引智渠道。
(三)推进重点平台建设
出台中子科学城人才发展规划,招引科研团队2个,新增科研人员30名。加快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引进创新科研团队5个。加快推进东莞理工学院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出台“领航”团队建设方案、“登高”人才培育等政策,引进40名拔尖青年博士。加快市科技创业学院建设工作,创新优化课程设计,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期创新创业培训班。
(四)强化海外引才网络建设
完善海内外人才工作站建站机制及考核奖励机制,逐步扩大海内外人才工作站建站数量,继续在人才资源丰富的国内城市寻求合作机构;加强与海外发达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产业、商贸、科技、人才和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在海外经贸代表处加挂人才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海外引才站点布局。
六、优化综合服务保障体系,营造良好人才发展氛围
(一)加强人才创新创业全链条孵化育成服务
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孵化服务人才创新创业,积极发挥东莞市创新创业种子基金作用,拓宽人才创业融资渠道,引导投融资机构支持人才的种子期、初创期项目。
(二)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便利化人才工作服务体系
优化人才入户政策,分对象、分阶段实现人才入户“秒批”。制发东莞优才卡,符合条件的人才凭卡可享受医疗绿色通道、子女入学、安居保障、社会保险、居留和出入境等方面的“一卡通”便利服务。建设人才服务专区,依托现有人员队伍设置人才服务专员,借助市镇两级市民办事中心,探索分层次、分类别设立人才绿色通道及高端人才代办业务。发挥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中心主阵地作用,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举办高层次人才活动20场。
(三)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制度,出台《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向市场供应可入住房源3000套。做好各园区、镇(街)人才住房补贴相关申请审批以及发放工作。
(四)妥善安排人才子女入学
系统梳理各类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进一步修订完善《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出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规程,实现入选市级以上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国家级及以上人才可按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安排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落实好“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