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与土地法
自古以来,这个民族一直信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高耸入云的群山,丰饶多产的河谷,无人耕种的荒地,肥沃富饶的平原,全都是皇帝的。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如果国家需要哪片地产充作公用,官府只需向现在的占有者索要便可,然后支付大约一半的实际价值,那不过是一笔安抚其情绪的抚慰金,而不是对财产真正所有权的认可。以色列的亚哈国王,如果是一个中国皇帝的话,他就用不着大费周章,便可以轻松占有拿伯的那片让他垂涎的葡萄园[1]。他只要派几个官员去没收葡萄园,拿伯就会俯首听命,优雅退出,把自己祖传的财产拱手奉送,只要他的感情允许他这样做。
几年前,当政府决定架设遍及整个帝国的电报网时,侵占人民的财产需要多少费用的问题从未进入政府的预算。电报线路覆盖全国,绵延数千英里,穿过人口稠密的地区,其中有些地方民风彪悍、不受管束,还经过一些乡村地带,官府的权力对这些地方鞭长莫及,然而,在田地、果园或人家的前院里竖电线杆的权利问题,却从来未遇到抗议。
很多人认为,这样一次万众瞩目的变革,一定会导致骚乱,尤其是当它与风水发生冲突的时候。风水是一个古老的妖怪,中国人只要一想到自己违犯了任何风水法则,就会吓得魂不附体。然而,这种情况并未发生。政府刚一着手此事,各种声音便戛然而止,电线杆静悄悄地竖了起来,就仿佛电报系统是中国的古老习俗一样,早在中国黑暗而模糊的年代就被发明出来了,那时候,伏羲和神农表演了传说中所描述的种种奇迹。
事实上,有一次,出现了轻微的反对。工人挖坑埋电线杆的地方紧挨着一座坟墓,坟里埋的是一个著名学者。这块地是皇帝的赏赐,他给了这位学者很高的荣誉。学者的儿子也是一位名士,当他看到工人在父亲的坟旁冷酷无情地挖坑时,他被吓坏了。他的幻觉中出现了看不见的亡灵,他怒火中烧,大声叫骂那些给他的家族带来毁灭的人,准备从他们那里夺回属于本家族的所有荣誉和财富。于是,他跳进那个挖好的坑里,宣布他宁死也不允许在这里竖电线杆。他耐心地解释,他并非抵制皇帝对这块地的权利,但他父亲的这片埋骨之地是皇上的恩赐,他认为他对这块地享有特权。一时间,看来这项工作不得不停止,此时,陪伴外国技师、协助他们解决此类问题的官员走了过来,对那个盘腿坐在坑里的人说:“你这样一个有学问和能力的人竟然以这样孩子气的方式行事,着实让我吃惊。你应该清楚地知道,国家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皇上;你拥有的一切荣誉都是皇上的恩赐。这条线,”他继续说道,挥手一指那幽灵般点缀在平原上、直至消失在地平线尽头的一长排电线杆,“是奉旨建造的。难道你想违抗圣旨吗?你知道,皇上有权下令把你和你的妻儿抓起来,碎尸万段,没有人怀疑他有权这样做。”这位学者被这番简短而雄辩的说辞深深打动了,他立即站起身来,斯文得体地向那位官员鞠了一躬,感谢他的好意,一言不发地走开了,让工人继续干活。
除了各地海关征收的关税之外,帝国政府征收的唯一直接税便是土地税。为教育、陆军、海军、国防、警察、济贫等事项而专门征收的税赋闻所未闻。中国的皇家俸禄是非常简单的模式,这使得行政官员很少为此事发愁,因为有一套自古以来就存在的自动体制,为政府公职人员提供薪水和开支,让人人心满意足——除了长期逆来顺受的老百姓之外,因为这些钱正是从他们那里榨取来的。
征收土地税的方法生动说明了这套精妙绝伦的体制,政府可以凭借这套体制来处理国家事务,而无须支出任何薪水和个人花销。在这方面,有一个很好的解释:任何时候,一个新王朝只要接管了帝国的政府,它总是习惯于颁布一套自己起草的典章制度,这套制度将成为将来一切立法的基础。当满族人在公元1644年登上权力的宝座时,他们效法过去的先例,颁布了他们所说的“大清律例”。这部法律修订了土地登记条例,明确规定了每个人所耕作或拥有的土地数量。这一做法似乎体现了一种非常公正而慷慨的精神。至少在这种情况下,自命为家长的政府表现出了这样一种担忧:这笔税收不应该是一笔过于沉重的负担。法律规定,就所谓的“水田”而言,税收的标准应该按稻种计算,一块能够播种1升(近似于0.1配克[2])稻种的水田征收一定数额的税赋,而就“旱地”而言,则按照豌豆的标准来衡量。
正如土地的生产力大不相同一样,这些税收也并非千篇一律。在丰饶富庶的地区,能播种1升稻种的“水田”所缴纳的税赋高达八九个便士,“旱地”要缴纳四五个便士。另外一些不那么丰饶或干旱少雨的地区,税收的数额也成比例地减少,但在所有情况下,都要适当考虑不要让农民负担过重,以至于陷入贫困。
这种土地税是一种非常温和的税收,很早就存在,自满人篡夺最高权力以来一直没什么改变,至今依然原封未动,而且一如既往地征收,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革命似的。民国在法律上尚未建立,有着遵纪守法本能的中国人继续奉行古老的事物秩序,即使皇帝已经不复存在,议会至今尚未召集。
尽管土地税远远谈不上繁苛,但它的征收方式常常给那些十分愿意纳税的人带来巨大的不幸和不公。税吏始终是一些恶名昭彰的人,就其禀性而言,他们必定是不诚实的。他们不仅没有薪水,而且,他们的职位实际上是花钱买来的。作为这笔支出的回报,他们想要得到的唯一特权,就是让他们不受约束地通过欺骗、诡计和狡诈,尽可能从老百姓那里得到更多的东西;他们唯一要小心的事情是,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情都必须有合法的外表。在中国人的眼里,法律、旧俗和古老的传统都是神圣的,但是,有数不清的办法来回避这些,同时表面上依然维持对它们的尊重。
像这样一套体系很适合中国人的禀性,他们宁愿拐弯抹角,也不愿意直截了当。它拓展了一片无边无际的领地,在这里,捞钱比领取固定薪水容易得多。人人都知道它很不公正,但任何人做梦也不曾想到提议废除它。帝国的创立者们施行了这套体系。那些道貌岸然的圣贤,如果我们能查看他们的银行账户,就丝毫不会怀疑,他们也鼓励这一体系。历代以来的大政治家、统治者和朝廷大臣都参与其中。因为这种权力的滥用使老百姓非常恼火,从而引发大规模的革命,使国家四分五裂,然而,风暴过后,国家安定下来,百姓开始一种新的生活,曾经令人无法忍受的旧体制卷土重来,就好像它们的内部包含了一股让帝国洗心革面的新力量的萌芽似的。
税吏赖以谋生的体制有一种让他自己腐化堕落的影响。人人痛恨他、鄙视他,这是他罪有应得。他满脑子想的是钱。他所到之处,浮财滚滚。在人群中,金钱的闪光抓住了他的目光。在交谈中,当他看上去似乎专注于某个话题时,他的心思依然处在金钱那看不见的影响之下。他管辖的地盘是他赖以谋取日常生计的金矿。它让他家境殷实,让他能够买田置地,存钱为儿子娶媳妇。然而,它是一座必须为之劳作的金矿。正如货真价实的黄金深埋地下,需要一定的技能、劳动和自我牺牲才能提取它一样,这座金矿也是如此,需要运用最敏锐、最精细、最卑劣的头脑,才能挖出真金白银。
正是通过哄骗和欺诈,通过无法形容的谎言,通过让人们落入官员们那贪得无厌的魔掌的虚假控告,通过给很多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的敲诈勒索,税吏的工作才得以完成。
税吏每年来收两次税,从开始的那一刻起,直到完成本轮收税,他始终在算计和操纵,想方设法欺骗和榨取那些不幸落入他的魔爪的乡民。
中国人都很穷,大多数人都没有现钱缴税,因此,他们往往为筹集这笔钱而陷入绝境。女人不得不拿出她们的金耳环,或装饰着她们乌黑长发的银簪;男人们甚至要拿上他们的农具,匆匆忙忙赶往临近的当铺。一些没有足够的财产拿来凑数的人,遭到了粗暴而残忍的对待。他们身上穿的衣服、家里用来做饭的仅有的一口锅,也被毫不留情地拿走。
这些残忍贪婪的税吏最喜欢的一种诡计是,故意让那些生活富裕的人拖过规定的缴税期限。这对于很少准时的中国人来说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东方的社会风气中有一种微妙的影响,让每个人都变得拖拖拉拉,就连精力充沛的西方人,用不了多久也会感到自己的步子越来越慢,办起事来也有一种拖沓的倾向。
几个礼拜之后,当他带着缴税的钱出现时,税吏便装出愤怒的样子,要求他解释拒绝缴税的理由,这个不幸的家伙眼看着自己要被敲竹杠,于是他,以最谦卑的态度认错,并说,他认为一两周的耽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拒绝给皇上纳税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税吏大声叫了起来,“你会发现,那是一件非常重要、同时也是代价高昂的大事,因为你要缴纳双倍的税款我才会给你签收条。”
这个可怜的倒霉蛋只得乖乖地服从,因为告到县太爷那里也无济于事。他会站在税吏一边,他的大堂上每一位官员也会这样,每个人都会信誓旦旦地一口咬定,他不仅抗税不缴,而且还粗暴地攻击那个客客气气地要求他缴税的人,以致险些要了税吏的命。
税吏的创造性才能是长期训练的结果,经年累月的历练,让这帮人学会了各种巧妙的办法,用来对付那些可怜的农民。有一次,一个拥有几小块土地的人去世了,他没有亲人,这个家便断了香火。然而,他所拥有的这几块地却必须继续缴税,因为政府不允许欠税,人可能会死,但土地永存不灭。土地被登记在土地清册中,官员有责任征税。
税吏不想自掏腰包,于是他绞尽脑汁,想看看如何能设法让别人掏这笔钱。他来到一个富裕农民的家里,掏出那块无主之地的税票。对此,这个农民愤怒地表示抗议,他说,自己跟这块地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税吏心平气和地笑着说:“我知道的比这更多,因为我得到了可靠的通报,有人说你实际上占有了这块地,眼下正在偷偷地耕种它。”
这是假话,纯粹而简单的假话,但比真话更管用,因为这番话激怒了这个农民,让他大发脾气,而这正是税吏想要的效果。税吏揪住他的衣领,开始把他往门口拖,还说要带他去见官,让他受到惩罚。这个农民在不公正感的刺激下,完全丧失了理智,忘掉了眼前这个跟他打交道的人的身份。在自卫中他出手了,他的两个身强体壮的儿子也加入了进来,仇敌很快就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
一种胜利感使得税吏忘掉了暂时的羞辱。事情的结局完全符合他的设计。他假装受了重伤,躺在地上不停地呻吟,就仿佛痛苦不堪似的。他的一位随从赶忙逃到了临近的城里,没过多久,他领着5个衙役回来了,一起来的还有受伤税吏的妻子,她大哭大叫,扬言要报复那些胆敢对履行公职的丈夫大打出手的人。
真是一幕编排得十分精彩的喜剧。它有悲剧的所有外表,但事实上,它是一出让每个人(除了那个农民和他的两个儿子之外)都捧腹大笑的滑稽戏。舞台效果对中国人来说有一种非凡的魅力。中国是一个到处都是戏子的国度,似乎在连续不断地编排他们的戏剧,彼此在别人的面前扮演各自的角色。眼前这一出,像任何一个人所能希望的一样精彩,各种角色一应俱全。剧中的反面角色正躺在地上,痛苦地打滚。
那个农民,因为将敌人打翻在地的致命一击而惊恐万状,看着面前这个翻滚扭动的人,不由得脸色煞白,心惊胆寒。税吏的妻子呼天抢地,披头散发,警察看上去凶狠而蛮横,人群惊恐地注视着。所有这一切构成了精彩的一幕,就喜剧效果而言,精心策划、反复排练的整部大戏也没法超越。
剧中的反面角色看到,自己的表演产生了想要的效果,便马上暗示,可以通过谈判来解决眼下的麻烦。那个农民非常愿意妥协,因为,落入官府的魔掌意味着他将被榨干每一文铜板,最终落个一贫如洗的下场。在跟那些身着官服、背后有政府权力撑腰的人进行一番吵吵闹闹的讨价还价之后,他同意拿出10个英镑,以平息这一事件。拿着这笔钱,税吏和他那些声名狼藉的同僚们离开了村子,当他们走到村外时,便默不作声地互相挤眉弄眼,为他们今天的收获而暗自窃笑。
在中国,一个最容易引发争端的缘由是土地。贫困无处不在,为了偿还债务,人们经常被迫抵押地产来借钱。考虑到超过一半的中国人债台高筑,还债无望,那么也就不难想象,应该拿一种永存不灭的东西作为偿还借款最安全的抵押。然而,由于那些既无权势又无金钱来保护自己权利的人,不得不忍受中国司法的严重不公,土地的不灭性也不能阻止争端和欺诈的企图。
比方说,一个人把自己的田地抵押给某个富裕的邻居,根据契约,在经过一定的年限之后他有权要求赎回。然而,在规定期限结束时,他像当初借钱时一样穷,他做梦都想赎回祖先传下来的、如今却被别人占有的土地,这样的梦想无异于镜花水月。许多年过去,贫困的阴影依然笼罩着这个家庭,当他的儿孙们终于凑齐了当初借下的那笔钱,并要求赎回土地的时候,多半已经流逝了五六十年的光阴。在此期间,土地的新主人早已习惯于占有这些土地,他们不想拱手放弃。
在这一阶层的那些不讲道德的人当中,一个很常见的办法就是把这样的难题交给官府,不可避免的拖延、贿赂和诉讼费用将耗空穷人的腰包,而让财产落入恶人之手。另一个常见的方法是捏造契约,用它来证明讼争的土地自始至终就属于那个眼下拥有它们的家庭。这种做法非常巧妙。这样一份契约要用惯常的法律术语起草,在地底下埋上一定的时间,直到它染上了看上去很古旧的颜色。接下来,还要把它放入一口铁锅中,用文火逐渐加热,直至它变成褐色,跟几百年的时光让这些文件染上的颜色完全一样。这种变化如此逼真,以至于经常骗过专家的眼睛。
几年前发生的一个案子生动地说明了我所讲的这种情况。当年借款人的一个孙子要求赎回祖父从前抵押出去的一块地。这个家庭如今时来运转,带着中国人对祖先记忆的忠诚,他希望收回祖先传给后代子孙的财产。现在的土地拥有者不承认他们抵押过这块地。他们说,这块地历代以来就是他们家的,他们拿出了一些年代久远、陈迹斑驳的文件,以捍卫他们的主张。官司打到了县令那里,让他对这个问题做出裁决。此人碰巧是个正直之士。他是一个深入研究过本国历史的学者。他希望公平对待双方,因此仔细检查了这些伪造的契约,它们表面上留下了年代久远的印迹。他紧皱眉头,纹丝不动地紧盯着陈迹斑驳的纸张,仿佛要穿透那些怪异的古老文字背后潜藏的秘密,他反复思考那个要求他解开的秘密。
原告拥有看上去货真价实的契约,被告拥有另外一些契约,样子无疑也很古老。究竟谁手里的契约是真的,这是他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突然间,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笑意,他转向被告,说:“你的契约伪造得很精巧,肯定会骗过任何普通读者,然而,正如你所知道的那样,它们是伪造的。其中有一件事情明确无误地证明了这一点。你显然不熟悉早年的历史,你提到了一位皇帝的名字,而在你所声称的撰写这些契约的那个年代,这位皇帝并不存在。因此,你必须立即把这块地归还给合法所有者。”在这个案子中,裁决是公正的,但不难想象,有无以数计的案子,法官既不公正又无学问,裁决是错误的。
关于土地财产的分配,习惯做法精确而具体。不存在长嗣继承权的法律确保长子获得土地财产。父亲去世之后,土地在儿子们当中平均分配,不过也有下面这样的例外:长子所得的份额稍大一些,作为他履行家长职责的补偿,如今,父亲已不在人世,一家之主的责任便移交给了他。
女儿不参与分配,因为已经为她们安排婚事,她们实际上已经属于她们所嫁的那个宗族,没有一个女人会成为本宗族任何成员的妻子。
祖屋成了儿子们的共同财产,他们与各自的家人一起居住其中。这种状况,对英国人来说完全是格格不入的,但对中国人来说不是这样,他们并不赞同我们每个家庭应该有自己单独住所的观念。祖屋在儿子们当中分配,每个人住在同一幢建筑的不同单元里,在他们看来,这似乎是一种很理想的解决办法。而在我们这里,这种安排很容易导致纷争和疏远,绝对无法忍受这样共同生活的状态。这不是中国人的经验。中国人发疯似的渴望与同胞们群居在一起,对他们来说儿孙满堂绝对是一种奢侈的生活。在建造街道时,他们总是尽可能地让房屋紧挨在一起,只留下最小的空间让公众通行。这不是因为他们缺少土地。这是服从本能,就像河狸在河边一个狭窄的空间里挖掘过道一样。
年复一年,代复一代,中国人一直被困于自己的故土。他们扎根于这块土地。他们生于斯,死于斯,几乎在这里度过他们的一生。外国的名字在他们听来陌生而粗俗,而外国人也被他们所鄙视和痛恨。他们的本能使他们的眼界变得狭隘,只关注身边的人,以至于丧失了对外面更大世界的热爱,他们对爱国主义完全一无所知,以至于即使在今天,当这种美德在他们的内心里不断发展的时候,他们尚没有找到一个恰当的词汇来表达它。
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兔子窝的聚合体,人们在这里生息繁衍,发展出一种亲缘性,使他们越来越依恋于同一个地方。一个人想开一家鞋店,他的阶级本能使他来到所有鞋匠的店铺都坐落于此的街道上。布商没有分布于整个城市,而是集中于一两个街区,因此你会发现,要想在这些街区之外买一尺布或一束丝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磨米浆的妇女
正是同样的本能,导致中国家庭像兔子一样彼此亲近地生活在一起,喧嚣嘈杂,人声鼎沸。中国人并不想要安静,他们想要的是成群结队。中国人最大的乐趣,便是坐在摩肩接踵的人群当中,心醉神迷地注视着一幕幕街头戏剧,在那里,演员的大喊大叫和震耳欲聋的锣鼓喧天足以让西方人抓狂。
祖先传下的土地没完没了地一分再分,结果,全国各地的耕地通常都很小。然而,我丝毫也不怀疑,正是长嗣继承法的阙如,使中华民族免于更大的灾难,使他们多少还算成功地解决庞大人口所带来的问题。由于他们的极端保守,由于他们的迷信(这阻止了国家的矿产财富被开发),假如所有土地在父亲死后全都给了长子,其他的儿子就会饿死。事实上,中国人那近乎疯狂的勤劳,以及他们顽强的生存能力,延长了这个长命帝国的寿命,使它的生命能够在古老的君主王朝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的时候依然得以延续。
[1] 事见《旧约·列王记上》第21章。
[2] 英制度量单位,1配克约等于1/4蒲式耳,大致相当于9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