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
三代子百姓[1],公私无异财[2]。人主擅操柄[3],如天持斗魁[4]。赋予皆自我[5],兼并乃奸回[6]。奸回法有诛[7],势亦无自来。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8]。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9]。礼义日已偷[10],圣经久堙埃[11]。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12]。俗吏不知方[13],掊克乃为材[14]。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15]。利孔至百出[16],小人私阖开[17]。有司与之争[18],民愈可怜哉!
[1]三代:指夏、商、周三个朝代。子:用作动词,意谓像对子女般爱育。
[2]异财:分外的财物。
[3]人主:君主。擅:独揽,专断。操:操持,掌握。柄:权柄。
[4]斗魁:北斗七星的前四颗星称斗魁,后三颗星叫斗柄。在不同季节和晚上不同时刻,北斗七星出现的方位也不同,看起来像围绕着北极星转动。
[5]赋予:征收和给予,指国家财政收支。我:指君主自己。
[6]奸回:奸诈邪恶。
[7]诛:杀戮;惩罚。
[8]黔(qián)首:战国及秦代时对老百姓的称呼。裁:节制,管理。
[9]秦王:指秦始皇嬴政。当时巴地(今四川省)有个名叫清的寡妇,靠垄断丹砂生产致富。秦始皇为奖励她,修筑了怀清台。
[10]偷:浇薄。这里是败坏、沦丧之意。
[11]圣经:圣人的经典,这里指讲求礼义的儒家经典。堙(yīn)埃:埋没在尘埃里。堙,埋没。
[12]咍(hāi):讥笑,嗤笑。
[13]方:方法。
[14]掊(póu)克:聚敛贪狠。
[15]摧:摧毁,挫败。
[16]利孔:指生财的门路。
[17]小人:指奸诈之人。阖(hé)开:关闭和开启。这里指对财利的操纵。
[18]有司:指主管官吏。
这首诗作于皇祐五年(1053),王安石当时任舒州通判。他在地方官任上,深刻地认识到当时日趋严重的土地兼并现象给百姓带来的祸害,从维护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出发,在这首诗中提出了抑制兼并的主张。这首诗纯以议论行之,诗语惟其所向,虽颇深刻,却欠含蓄,显得峭直而乏韵味,表现出王安石早期五古学杜甫、韩愈而在艺术上尚欠成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