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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导读
本章引用孔子的话来阐释“本末”,说明“听讼”是末,“明德”是本。认为只要弘扬德行,百姓自然会产生敬畏之心,诉讼也会自然消除,由此便可知道事情的根本了。
原文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明人绘孔子为鲁司寇像
释义
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是一样的,目的在于使诉讼不再发生。”要使那些奸诈不实的人不敢再花言巧语,使百姓内心感到敬畏,这就叫作抓住了根本。
故事
孔子听讼
春秋时期,孔子曾担任鲁国司寇(kòu)。当时,一对父子打官司,被孔子拘留,三个月过后,也不审判。最后父亲提出不再和儿子打官司,孔子便释放了他们。执政的季孙氏听说后很不高兴,认为孔子应该杀掉儿子来警告那些不孝的人,而不是释放他们。
冉求将此事告诉孔子,孔子感慨地说:“现在的统治者扰乱教化,增加刑罚,使百姓迷惑而堕落,然后再去制裁他们,结果使刑罚越来越多,秩序却越来越乱。只有施行教化,减少杀戮(lù),百姓才会顺服!”由于孔子注重道德教化,鲁国形成了父慈子孝的社会风气。
明刻本《孔子圣迹图》之《赦父子讼》,讲述孔子任鲁国司寇期间,审理父子诉讼案件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