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世宗名字考略[1]
刘浦江
【内容提要】 关于金世宗的名字,《金史》缺乏完整记载,宋人的说法则颇为纷歧。本文结合宋金双方文献及金代石刻资料加以考证,指出世宗女真语小字乌禄,一译忽辣马;汉名完颜褎,字彦举;大定十四年更名完颜雍。
一
《金史·世宗纪》谓世宗“讳雍,本讳乌禄”,[2]张棣《正隆事迹》则称世宗“字彦举……小字忽辣马,即位后改名雍”。[3]完颜雍是世宗的汉名,金代女真人取汉名者例皆有字,世宗字彦举仅见于此。据宋人说,《正隆事迹》的作者张棣是“淳熙中归明人”,[4]则其入宋当在大定间,故其有关世宗名字的记载应该是相当可靠的。
《金史》所谓“本讳乌禄”,亦即《正隆事迹》所称“小字忽辣马”,是指世宗的女真语名,乌禄、忽辣马当是同名异译,前者省译了词尾音节。[5]从金代汉文文献及女真字石刻资料来看,女真人不像契丹人那样既有小名,又有第二名,一般只有一个女真语名字——金代习称“小字”。如《金史·章宗纪》称章宗“讳璟,小字麻达葛”。[6]世宗以后,由于女真汉化程度日益加深,不少女真贵族已经不再取用女真语小字,故大定十六年世宗诏谕宰执曰:“诸王小字未尝以女直语命之,今皆当更易,卿等择名以上。”[7]金代避讳之法,习惯上只避汉名而不避女真语名,赵翼说:“盖国语之名便于彼此相呼,汉名则用之诏令章奏,亦各有所当也。其避讳之法,则专避汉名,而国语之名不避,盖国语本有音而无正字也。”[8]不过这种说法只能反映章宗以前的实际情况。泰和元年三月辛巳,“敕官司私文字避始祖以下庙讳小字,犯者论如律”。[9]可见金代后期避讳制度越来越严格,就连女真语小字亦在避讳之列。
乾隆间官修的《钦定金史语解》,号称“以满洲语正《金史》”,[10]该书卷一对世宗的女真语名乌禄做了如下解释:“乌禄:空松子也。从史卷六原文,世宗名。”[11]核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金史》,见于卷五《海陵纪》、卷六《世宗纪》的“乌禄”一名,确实均仍旧未改。然《钦定金史语解》卷一另有一条说:“乌噜:是非之是也。卷一作乌鲁,德帝名。”[12]据《金史》卷一《世纪》,金之始祖函普之子德帝“讳乌鲁”,女真人重名的现象十分普遍,世宗小字“乌禄”与德帝的女真语名“乌鲁”理应是同一词,然而《钦定金史语解》却做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释乌禄为“空松子”,释乌鲁为“是非之是”,前者因循未改,后者改译为乌噜。而同样编纂于乾隆年间的《续文献通考》则云:“世宗……讳雍,本讳乌噜。”[13]此书系乾隆十二年奉敕所撰,文渊阁本书前提要写成于乾隆五十四年正月,当是《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编成后据以改译的本子,但改译的结果却与之不符。另一部编纂于乾隆年间的官书《日下旧闻考》,也有一段文字涉及世宗的女真语名:“(海陵王)复召葛王乌噜妃乌凌阿氏,妃谓乌噜曰:‘妾不行,上怒,必杀王。’……乌噜:满洲语‘是’也,旧作乌禄。”[14]这里亦将世宗的女真语名乌禄改译为乌噜,并释为满洲语“是”,则是与上引《钦定金史语解》释德帝名乌鲁为“是非之是”同。[15]《日下旧闻考》为乾隆三十九年奉敕所纂,四十七年进呈,与《三史国语解》的编纂几乎同时,而彼此出入有若此者。
上文说到,《正隆事迹》所称“忽辣马”当为“乌禄”之异译,《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三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丁未李心传注引张棣《正隆事迹》,称世宗“小字呼喇美”,文渊阁《四库全书》本该卷卷末所附《金人地名考证》云:“呼喇美,原书作忽剌马,误。”[16]此忽剌马与《三朝北盟会编》所引《正隆事迹》作“忽辣马”者小异,在辑本《系年要录》中被改译为呼喇美。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三朝北盟会编》却又采用了另一种译名,该书卷二三三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八日所引张棣《正隆事迹》,称世宗“小字呼喇穆尔,即位后改名雍”,[17]即将“忽辣(剌)马”改译为“呼喇穆尔”。而文津阁《四库全书》本《三朝北盟会编》此处仍作“忽剌马”,[18]未加改动。
综上所述,对于世宗的女真语小字,四库馆臣竟有五种不同的释义及处理办法,一是从《金史》原文,仍作乌禄;二是将乌禄改译为乌噜;三是将忽剌马改译为呼喇美;四是将忽剌马改译为呼喇穆尔;五是因仍《正隆事迹》原文,作忽剌马。四库馆臣改译辽金元人地名的工作是何等随意和草率,由此即可见一斑。[19]
二
世宗汉名完颜雍系后来所改,其原名不见于《金史》,仅见于宋代文献,不过宋代文献的相关记载颇为纷歧,需要略作考辨。
《三朝北盟会编》引张棣《正隆事迹》云:“裒乃太祖第三子潞王宗辅之子也,亮之从弟。裒字彦举,乙巳三月一日寅时生,小字忽辣马,即位后改名雍。”[20]据此说,世宗原名当为完颜裒。李心传在《系年要录》小注中也引到这段文字:“张棣《正隆事迹》云:襃乙巳年三月一日寅时生,小字呼喇美。”[21]按“襃”字可通“裒”,则两者并无实质性的歧异。张棣又有《金虏图经》一书,其中记金朝田猎制度曰:“虏人无他技,所喜者莫过田猎。……裒立尤甚,有三事令臣下谏:曰饭僧,曰作乐,曰围场。其重田猎也如此。”[22]这里所称“裒”也是指世宗。张棣本为金朝士人,其入宋不晚于世宗末年,宋代文献中有关金世宗名字的记载,大概最初就出自他的笔下。
李心传也曾不止一次地提到世宗的这个汉名,其中最常见的是《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三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丁未条的记载:“是日,金人立其东京留守葛王褒为皇帝。”下有小注云:“褒,太祖旻孙,晋王宗辅子。”[23]此条先后七次提及世宗名,通行的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均作“褒”,核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上七处皆为“襃”,今本作“褒”者应是排印本之误。又《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九“女真南徙”条也提到世宗此名:“葛王褒……褒亦旻孙,晋王宗辅之子也。”[24]根据上引《系年要录》的情况来判断,这里提到的“褒”也很可能是“襃”之误。
另一种不同的记载见于《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三嘉定六年八月:“葛王褎……褎亦旻孙,晋王宗辅之子也。”[25]此书大约成书于理宗时,这段文字几乎是照抄《朝野杂记》“女真南徙”条,但世宗之名却作“褎”而不作“襃”。同样的记载还见于《朱子语类》,朱熹曾对学生说:“葛王先名褎,后以其字似‘衰’字,遂改名雍。”[26]《大金国志》也有两处提到世宗此名,却是彼此不同的说法,一处见于卷一六《世宗圣明皇帝上》:“世宗圣明皇帝初名褎,后改名雍。”另一处见于卷首《金国九主年谱》,称世宗“原名裒,改名雍”。[27]《大金国志》系元人杂抄宋代文献而成,内容相互矛盾并不奇怪。
就目前所见宋代文献来看,关于世宗之名共有裒、襃、褒、褎四种不同的记载,其中“襃”与“裒”可以通假,“褒”当为“襃”之误,故实际上主要是裒、褎二者的分歧。
金代石刻材料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关键性证据。1981年发现于辽阳的《通慧圆明大师塔铭》,是正隆六年(1161)六月世宗为其母贞懿皇后李氏所立,《塔铭》末句称“正隆六年□□□□□□九日,崇进、东京留守、郑国公男完颜褎建”。[28]按《金史·世宗纪》曰:“贞元初,为西京留守,三年,改东京,进封赵王。正隆二年,例降封郑国公,进封卫国。三年,再任留守,徙封曹国。”又据《海陵纪》,正隆六年十月丙午,“东京留守曹国公乌禄即位于辽阳”。据此,正隆六年世宗当为曹国公,不知《塔铭》何以仍称郑国公。世宗汉名,《塔铭》称为完颜褎,褎即“褎”之碑别字。这是目前能够看到的有关世宗原名的最直接证据。
其实,世宗此名在传世金代文献中也是有线索可考的。《大金集礼》卷二三“御名”有这样一条记载:
大定九年正月二十三日,检讨到《唐会要》,该古不讳嫌名,若“禹”与“雨”是也,后世广避,故讳同音,别无回避相类字典故。今御名同音已经颁降回避,外有不系同音相类字,盖是讹误犯,止合省谕,各从正音。余救切二十八字系正字同音,合回避;尤救切十六字不系同音,不合回避。敕旨准奏。[29]
陈垣先生敏锐地指出:“所谓‘余救切’者,世宗初名褎也。”[30]他并未说明“世宗初名褎”的文献依据所在,可能是得自《大金国志·世宗纪》的记载。按“褎”有两读,一音xiù,《广韵》似祐切;一音yòu,《广韵》余救切。《大金集礼》所谓“余救切二十八字系正字同音,合回避”云云,就是指后者而言。这条史料为世宗初名完颜褎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佐证。
三
世宗更名完颜雍一事,也有必要稍加说明。有学者以为“世宗更名,不见载于《金史》”,[31]可谓失之眉睫。《金史·世宗纪》明确记载:大定十四年三月甲辰,“上更名雍,诏中外”。[32]《金史·礼志》亦云:“大定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诏更御名,命左丞相良弼告天地,平章守道告太庙,左丞石琚告昭德皇后庙,礼部尚书张景仁告社稷,及遣官祭告五岳。”[33]《大金集礼》卷二三“御名”详细记录了世宗更名的全过程:“大定十四年三月四日,礼部尚书张景仁进入下项更名典故。五日,宰臣奉敕旨检拟字样。十一日,奏定於容切字,命学士撰诏。十七日,颁下,仍遣官分告天地、宗庙、社稷、五岳。”这里说的“於容切”即代指“雍”字。此外,在宋代文献中也可以看到世宗更名的记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三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丁未条小注记世宗更名事云:“淳熙元年更名雍。”淳熙元年(1174)即金大定十四年。《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九“女真南徙”条说得更为明确:“淳熙元年春,更名雍。”
关于世宗此次更名之缘由,《大金集礼》所载大定十四年三月十七日诏做了如下解释:
制曰:天子之名,贵难知而易避;人君之德,当宽御以简临。以其字有于协音,是使语涉于触讳。若因循而不改,则过误以谁无。朕甚愍焉,期无犯者。今更名,仍令所司择日告天地、宗庙、社稷、五岳,其旧名更不须回避。布告中外,咸使闻知。[34]
此诏言及世宗更名动机,似乎是说“褎”字易触讳,而“雍”字便于避讳,这一说法让人很难理解。当然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易避难犯不应仅就这两字来考虑,而应包括两字的同音字。所谓“以其字有于协音,是使语涉于触讳”,或许是指“褎”字的同音字较多,余救切二十八字,再加上时人习惯避讳的尤救切十六字,则多达四十四字,故较易触讳;而“雍”字《广韵》同音仅十六字,相对较容易避讳。至于朱子所言“以其字似‘衰’字,遂改名雍”的说法,恐系宋人猜度之辞,不足取信。
(刘浦江 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
[1]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北族王朝的政治文化特征——以辽金为中心”(项目号:13JJD770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 《金史》卷六《世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21页。
[3]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三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八日引张棣《正隆事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光绪三十四年许涵度刻本,1987年,下册,第1676页。
[4] 见《直斋书录解题》卷五《伪史类·金国志》,徐小蛮、顾美华点校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41页。
[5] 据《金史》卷五九《宗室表》,世宗有一弟,女真语名吾里补,与乌禄、忽辣马似是同根词。
[6] 《金史》卷九《章宗纪一》,第207页。章宗生于大定八年七月丙戌,时允恭从世宗驻夏金莲川,秋猎于麻达葛山(麻达葛为女真语),章宗生于此地,故“以山名之”。可见小字就是出生时所取的女真语小名。
[7] 《金史》卷七《世宗纪中》大定十六年十月丙申,第165页。
[8] 王树民:《廿二史劄记校证》卷二八“金一人二名”,中华书局,1984年,下册,第624页。
[9] 《金史》卷一一《章宗纪三》,第256页。“司”字疑为衍文。
[10] 《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六,《钦定辽金元三史国语解》提要,中华书局影印浙本,2003年,上册,第415页。
[11] 《钦定金史语解》卷一“君名”,光绪四年江苏书局本,叶2a。
[12] 《钦定金史语解》卷一“君名”,叶1a。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金史》卷一《世纪》已改“乌鲁”为“乌噜”。
[13] 《续文献通考》卷一九九《帝系考》,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630册,692页。
[14] 于敏中等编纂:《日下旧闻考》卷一三三“京畿·良乡”,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7册,2150页。此事出自《金史》卷六四《后妃下·世宗昭德皇后传》,乌凌阿氏原作乌林荅氏。
[15] 李有棠:《金史纪事本末》卷三○《世宗致治》:“讳雍,本讳乌禄。”《考异》曰:“满洲语‘是’也。”中华书局,1980年,第2册,487页。此处释义当是据《日下旧闻考》。
[16]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三附《金人地名考证》,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27册,772页。按今日通行之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出自广雅书局本,此卷末无《金人地名考证》。
[17] 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52册,358页。
[18] 北京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津阁《四库全书》,第349册,241页。
[19] 参见刘浦江:《从〈辽史·国语解〉到〈钦定辽史语解〉——契丹语言资料的源流》,《欧亚学刊》第4辑,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20]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三三绍兴三十一年十月八日引张棣《正隆事迹》,第1676页。此据许刻本,活字本、白华楼本亦同。
[21]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九三绍兴三十一年十月丁未,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327册,756页。按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排印本将“襃”误为“褒”。
[22] 《三朝北盟会编》卷二四四绍兴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引张棣《金虏图经》“田猎”条,下册,第1754页。裒,活字本作“襃”。
[23] 此据中华书局重印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1988年,第4册,3234页。
[24]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一九“女真南徙”条,徐规点校本,中华书局,2000年,下册,第841页。
[25] 《续编两朝纲目备要》卷一三嘉定六年八月,汝企和点校本,中华书局,1995年,第243页。
[26] 《朱子语类》卷一三三“本朝七·夷狄”,王星贤点校本,中华书局,1986年,第8册,3195页。此段末署“卓”,当是指黄卓(见卷首《朱子语录姓氏》,第18页),朱子对黄卓所说的这段话当在壬子(1192)前后。
[27] 见崔文印:《大金国志校证》,中华书局,1986年,第221、6页。
[28] 邹宝库:《辽阳市发现金代〈通慧圆明大师塔铭〉》,《考古》1984年第2期,拓本照片见第176页。又王晶辰主编《辽宁碑志》有《辽阳通慧圆明大师塔铭》录文,“完颜褎”被误录为“完颜褒”(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0页)。
[29] 《大金集礼》卷二三“御名”,《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03页。
[30] 陈垣:《史讳举例》“辽金讳例”,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年,第116页。
[31] 张博泉:《〈辽阳市发现金代通慧圆明大师塔铭〉补证》,《考古》1987年第1期,第90页。近年方殿春《金代〈通慧圆明大师塔铭〉再证》(《北方文物》2007年第1期,第50页)仍袭此说,仅指出此事见于毕沅《续资治通鉴》。
[32] 《金史》卷七《世宗纪中》,第161页。
[33] 《金史》卷三一《礼志四》“奏告仪”,第752页。是年三月甲辰即十七日。
[34] 《大金集礼》卷二三“御名”,《丛书集成初编》本,第204页。“若因循而不改”句,“而”原误作“为”,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