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社会与性别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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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叙事诗中的“情”

中唐时期对“情”的追崇反映在四个方面:文人对男女之间的“情”之重的强调;“情”字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的频率远高于之前任何时代;“情”文学,尤其是元白体,在中唐非常受欢迎;元白集团的“情”文学推动了通俗小说中的爱情主题的作品的大量出现。

在《与元九书》中,白居易感叹道:“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自圣贤,下至愚騃,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1]开成四年(839)白居易作《不能忘情吟》,[2]描述他自己对“情”的感受。当时白居易已经是68岁的老人,他的左腿因中风而不遂,于是决定遣放他的爱妓樊素(和他的爱马——骆),他们之间的告别可称是中唐“情有独钟”的一个例证。白居易写道,樊素“惨然立且拜,婉娈有辞”。对之曰:“素事主十年,凡三千有六百日。巾栉之间,无违无失。今素貌虽陋,未至衰摧。骆力犹壮,又无虺隤。即骆之力,尚可以代主一步。素之歌,亦可以送主一杯。一旦双去,有去无回。故素将去,其辞也苦。骆将去,其鸣也哀。此人之情也,马之情也,岂主君独无情哉?”而白居易则誓言:“噫,予非圣达,不能忘情,又不至于不及情者。事来搅情,情动不可柅。”

虽然《不能忘情吟》中的“情”字是广义的,但是从樊素所说的“巾栉之间,无违无失”句来看,白居易所希望强调的当是男女之情。这在元和七年(812)元稹和白居易之间的一组诗书交往中体现得最为明确。元稹在《梦游春》序中是如此阐述他对“情”的感受的:“斯言也,不可使不知吾者知,知吾者亦不可使不知。乐天知吾也,吾不敢不使吾子知。”[3]他在《梦游春》中描写的正是对男女之情的向往。[4]在其他一些唐代作品中,“情”直接指男女情欲。如在《开元天宝遗事》中,王仁裕(880—956)称:“明皇正宠妃子,不视朝政,安禄山初承圣眷,因进助情花香百粒,大小如粳米而色红。每当寝处之际,则含香一粒。助情发兴,筋力不倦。”[5]

白居易关于男女之情主题的诗作之众在他的时代已经得到公认,文人同僚称其为 “多于情”者,[6]而王质夫“玄宗贵妃”诗作的请求也正是因为他“多于情”。因此,《长恨歌》之以“情”为“玄宗贵妃”故事主线是可想而知的。《长恨歌》描写到,自从玄宗恩泽杨贵妃之后,两人在十三年间几乎形影不离:

云鬓花颜金步摇,

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

从此君王不早朝。

承欢侍宴无闲暇,

春从春游夜专夜。

后宫佳丽三千人,

三千宠爱在一身。

白居易将安史之乱的起因和过程略去不提,而是着重渲染玄宗与贵妃的生离死别以及玄宗的“朝朝暮暮情”:

六军不发无奈何,

宛转蛾眉马前死。

花钿委地无人收,

翠翘金雀玉搔头。

君王掩面救不得,

回看血泪相和流。

黄埃散漫风萧索,

云栈萦纡登剑阁。

峨嵋山下少人行,

旌旗无光日色薄。

蜀江水碧蜀山青,

圣主朝朝暮暮情。

行宫见月伤心色,

夜雨闻铃肠断声。

天旋地转回龙驭,

到此踌躇不能去。

马嵬坡下泥土中,

不见玉颜空死处。

君臣相顾尽沾衣,

东望都门信马归。

归来池苑皆依旧,

太液芙蓉未央柳。

芙蓉如面柳如眉,

对此如何不泪垂。

春风桃李花开日,

秋雨梧桐叶落时。

西宫南内多秋草,

落叶满阶红不扫。

梨园弟子白发新,

椒房阿监青娥老。

夕殿萤飞思悄然,

孤灯挑尽未成眠。

迟迟钟鼓初长夜,

耿耿星河欲曙天。

鸳鸯瓦冷霜华重,

翡翠衾寒谁与共。

悠悠生死别经年,

魂魄不曾来入梦。

白居易接下来所设计的情节更是以“情”为重:一位道士“为感君王辗转思,遂教方士殷勤觅”;蓬莱宫太真/贵妃“闻道汉家天子使”,急迫地与方士相见,叙述她的思念,嘱托她的信物和誓言。

含情凝睇谢君王,

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

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

不见长安见尘雾。

唯将旧物表深情,

钿合金钗寄将去。

钗留一股合一扇,

钗擘黄金合分钿。

但教心似金钿坚,

天上人间会相见。

临别殷勤重寄词,

词中有誓两心知。

七月七日长生殿,

夜半无人私语时。

在天愿作比翼鸟,

在地愿为连理枝。

天长地久有时尽,

此恨绵绵无绝期。

很显然,《长恨歌》的一个突出标记是“情”。为了渲染“情”这个主题,白居易故意更改了玄宗与杨贵妃初次见面的情节。杨贵妃最初是以寿王妃的身份进入唐皇宫的,[7]而《长恨歌》则将玄宗贵妃之恋描写成一见钟情。[8]正是因为它以“情”为主题,这首诗不仅在唐代风靡一时,而且还深受之后各代读者的赞赏。《长恨歌》的尾句之一“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爱情宣言;后代作者还将《长恨歌》改写为小说和戏剧,[9]其中,洪昇(1645—1704)的《长生殿》被推崇为17世纪中国“情”文化高潮的动因之一。[10]

《长恨歌》成文之后十年,白居易创作了另一首脍炙人口的叙事诗《琵琶行》。与以“情”为故事主线的《长恨歌》不同的是,《琵琶行》表述了白居易对琵琶女的感情。白居易是这样描写他与琵琶女的相会的:“元和十年,余左迁九江郡司马。明年秋,送客湓浦口,闻舟中夜弹琵琶者。听其音,铮铮然有京都声。问其人,本长安倡女,尝学琵琶于穆曹二善才。年长色衰,委身为贾人妇。遂令酒使快弹数曲。”而琵琶女的举止和表演令白居易顿生同情:

千呼万唤始出来,

犹抱琵琶半遮面。

转轴拨弦三两声,

未成曲调先有情。

弦弦掩抑声声思,

似诉平生不得志。

低眉信手续续弹,

说尽心中无限事。

琵琶女随后叙述了自己的身世,而白居易自己也是“出官二年”,“感斯人言,始觉有迁谪意”,因而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之叹。琵琶女也为白居易的遭遇和性情所感动,再“坐弹一曲”,以致白居易泪湿青衫:

感我此言良久立,

却坐促弦弦转急。

凄凄不似向前声,

满座重闻皆掩泣。

座中泣下谁最多,

江州司马清衫湿。

在另一首诗《夜闻歌者》中,白居易描述一个相似的情景。元和十年(815)白居易在谪至江州的途中,宿于鄂州,“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愁绝”。白居易此时也正心情低落,歌者的凄切之音使他对这位“娉婷十七八”的少妇有“相逢何必曾相识”之感:

夜泊鹦鹉洲,秋江月澄澈。

邻船有歌者,发调堪愁绝。

歌罢继以泣,泣声通复咽。

寻声见其人,有妇颜如雪。

独倚帆樯立,娉婷十七八。

夜泪似真珠,双双堕明月。

借问谁家妇,歌泣何凄切?

一问一沾襟,低眉终不说。[11]

《琵琶行》和《夜闻歌者》所记录的是白居易自己的亲身经历,这也给我们提供了唐代社会的情感和性别关系观念的实际例证。江州之谪是白居易仕途的最低点,他在这一时期的伤感使得他对“情”有一种新的追求——交流和珍重。这两首诗还反映出,在中唐时期,男女间的感情表达是十分自由的。白居易对琵琶女和歌者坦然地表露自己的关爱,虽然《夜闻歌者》的少妇“一问一沾襟,低眉终不说”,但读者可以感受到她对白居易的抚慰的接受。而在《琵琶行》中,当白居易对琵琶女表白: “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乐耳暂明。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之后,琵琶女“良久立”,读者也可以在此句中感受到她的“含情脉脉”。此外,这两首诗还反映出,白居易与琵琶女和歌者的交往是被唐人所接受的,因为,这两个“偶遇”都是在有旁人的场合。[12]


[1] 《白居易集笺校》第五册,第2790页。

[2] 《白居易集笺校》第六册,第3811页。

[3] 《白居易集笺校》第二册,第863页。

[4] 见《全唐诗》卷四○六。

[5] 《开元天宝遗事》卷上“助情花”条。

[6] 陈鸿《长恨歌传》,《白居易集笺校》第二册, 第659页。

[7]见《新唐书》卷七六 《后妃传》中的《杨贵妃传》。《新唐书》和《旧唐书》中的《杨贵妃传》已经由 Howard Levy 全文译出。见《杨贵妃的一生》(The Career of Precious Yang),收于Howard Levy《一位煊赫天朝人的闺房之宠》(Harem favorites of an Illustrious Ce lestial),台中: 中大印刷公司,1958年。又可参见陈凡平 (Fan-pen Chen)《官史资料所记杨贵妃与中国史学史的问题》(Problems of Chinese Historiography as Seen in the Official Records on Yang Kuei-fei),T'ang Studies 8—9(1990年),第83—96页。

[8] Howard Levy认为,白居易描写玄宗贵妃一见钟情的目的在于强调这首长诗的永恒之爱的主题,它不需要受制真实故事,因为陈鸿的长序已经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见Levy《一位煊赫天朝的闺房之宠》,第101页。

[9] 《长恨歌》之后的第一篇有关唐玄宗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的作品是北宋乐史(930—1007)撰写的《杨太真外传》。之后的文学作品有元人白朴(约1226—1306)的杂剧《唐明皇秋夜梧桐雨》以及明末屠隆 (1542—1605) 的《彩毫记》。有关研究可见施鸠堂《白居易研究》(台北:天华出版社,1981年)中《长恨歌的发展》一节。

[10] 高彦颐《闺墪师:明末清初江南的才女文化》,第80页。

[11]《白居易集笺校》第二册,第605页; Levy 《白居易集选译》(Translations from Po Chü-i's Collected Works),New York:Paragon Book Reprint Corp.,1971年,第1册,第132—133页。

[12]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感情上的坦诚和男女间的交往使后人觉得不可思议。比如,宋代的洪迈 (1123—1202) 认为白居易的行为是完全违反儒家男女授受不亲的伦理规范的:“白乐天《琵琶行》,盖在浔阳江上为商人妇所作,而商乃买茶于浮梁,妇对客奏曲,乐天移船,夜登其舟与饮,了无所忌。岂非以其长安故倡女,不以为嫌耶?”(《容斋随笔·三笔》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