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入空有
熊十力说:“体用二字,从来学人用得很泛滥。本论在宇宙论中谈体用,其义殊特。”[2]按照熊十力所作的规定,“宇宙实体,简称体。实体变动,遂成宇宙万象,是为实体之功用,简称用。此中宇宙万象一词,为物质和精神现象之通称”[3]。这表明在熊十力哲学中的体用论是集中讨论宇宙实体与宇宙万象的关系。在熊十力看来,宇宙论中的实体与功用(现象)的关系是“哲学上从来难获解决之根本问题”[4]。
熊十力特别注重宇宙本体和宇宙万象的关系,以至提出“体用不二”的思想,与他出入大乘佛教有密切关联。他曾说:“余少时好探穷宇宙论,求之宋明儒,无所得。求之道论,喜其旷远,而于思辨术殊少引发。求之六经,当时未能辨正窜乱,略览大《易》之爻象,复莫达神指。余乃专治佛家大乘,旷观空、有。”[5]“余于佛法所专力者,即在大乘空有二宗。”“余所强探力索者,独在其性相之论(佛氏谈性相,犹余之谈体用)。”[6]他自己说:“余之宇宙论主体用不二,盖由不敢苟同佛法。”[7]疑而思之,“后乃返求诸己,忽有悟于大易。而体用之义,上考之变经益无疑,余自是知所归矣。然余之思想,确受空有二宗启发之益。倘不由二宗入手,将不知自用思,何从悟入变经乎”[8]。变经指《周易》,这是说他早年专意佛家性相之论,开始研究体用问题,后由于对佛法有所怀疑,而自悟“体用不二”的主张。他认为这种主张与《易经》的宗旨正好契合。
依照熊十力的理解,大乘佛教特别注重性相之辩。他认为,大乘佛教中,“法性,谓万法实体,是名真如”。“法相一名,是万物诸行之总称。”[9]诸行又称现行,指一切变动不居的现象。这是说,佛教的“法性”指宇宙本体,“法相”指一切精神和物质的现象。他说:“大乘法性一名与本论实体一名相当。大乘法相一名,与本论功用一名相当。”[10]
熊十力关于体用的思考,从根源上说,直接受到大乘性相之辩的影响。但熊十力的体用论,对于大乘性(法性)相(法相)之辩,不是“照”着讲的,而是“接”着讲的。熊十力在钻研佛法时对佛教的体用观产生怀疑,“余初研佛法,从大有唯识论入手,核其性相之论,则真如是法性,而说为不生不灭法,现行则是法相,而说为生灭法”。“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截然分作两重世界,互不相涉,余深不谓然。……未几,详玩《中论》,乃知生灭法与不生不灭法之别,大空学派早已如此。”[11]熊十力认为,大乘空宗本来以破相显性为目的,即要破除人们对一切现象的执着以体悟本体,但由于空宗把用(法相)说成是“空”而彻底否定,于是体(法性)也就成为空。有宗为纠空宗之偏,强调法性真实,但在有宗,真如、种子与法相仍然划分为两个世界,一个世界生生灭灭,变幻不定;一个世界不生不灭,恒常真实。可见,在思考体用问题时熊十力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这就是反对把体和用看作是性质对立、互不可通的二个不同世界。正是从这里,发展出“体用不二” “即体即用”的思想。本文所注重的,即在推原熊十力所谓“体用不二”“即体即用”的本意所在。
[1] 盖熊十力于《体用论》尝言,虽然《体用论》系据旧著《新唯识论》改作,但以宗主易经而言,“与佛氏唯识论根本无相近处,《新论》不须存”(《体用论》,上海龙门书局,1958年,第4页)。《体用论》的思想已与《新论》把心说为宇宙实体的思想有很大不同。
[2] 《体用论》,第31页。
[3] 同上书,第1页。
[4] 同上书,第108页。
[5] 同上书,第80页。
[6] 《体用论》,第30页。
[7] 同上。
[8] 同上书,第4页。
[9] 同上书,第33页。
[10] 同上。
[11] 《体用论》,第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