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国概念的理论探索与现实困境
小国概念无疑是小国理论建构和现实问题探讨的先决条件。但事实上,一旦触及小国研究,学者们便会遭遇一个首当其冲的巨大难题,那就是小国研究缺乏一个科学性的小国概念。社会科学中的任何科学概念基本上都具有术语的通用性、应用的广泛性、内涵与外延的确定性等概念特征。从小国概念的现状看,这个术语并不符合科学概念的基本要求。其分析价值与学术地位因此一直广受质疑。小国概念的这些显著缺陷主要表现在:
其一,小国概念的不确定性。在小国研究中始终没有一个被多数学者所认同和接受的小国概念。从现有文献来看,小国概念存在诸多分歧,通常还与“弱国”“穷国”“失败国家”等其他概念相互重叠,彼此混淆。阿姆斯特鲁普(Niels Amstrup)“为此指出:国际体系中的小国研究一直为研究主体面临的定义问题所困扰,小国及重要文献均与这个问题相关,但令人满意的定义始终缺失。”[1]
其二,小国概念的多样性。小国研究离不开小国概念,但由于学者们没有达成广泛的共识,而是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审视、从不同的领域出发、由不同的分析目的驱动,提出了五花八门、彼此差异甚大的小国概念。小国概念的多样性特征由此形成。
其三,小国概念的分歧与争论制约着小国研究。在学术研究中,小国概念的不确定性与多样性导致持续不断的学术分歧和争议,使不少学者质疑其分析价值、不认可其学术地位而处境尴尬。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在社会现实中,“小国”却是一个普遍使用的概念,被视为一个认识与解释国际现象的理性常识,且具有较高的社会通用性。政治家、媒体编辑和社会大众一直在“广泛使用该术语来描述国际政治和解释国际行为”[2]。由于小国概念缺乏理论共识,其充满随意性、伸缩性和差异性的社会解读,就必然取决于个体的知识结构和主观感受。
小国概念的混乱状态并不意味着学界缺乏对该问题的探究。学界,尤其国外相关学者长期以来都在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试图厘清这个“老大难”问题。不管采取何种界定国家大小的方式,都脱离不了客观、主观、绝对和相对这几个观察视角。
一方面,就衡量维度而言,学界普遍认为,国家规模的测算既要考虑国家的若干有形层面,也要关注各种无形因素,抑或同时兼顾主观、客观因素。其中,汉斯·摩根索的“国家权力构成论”是整体判断方式的集大成者。他认为,一个国家的实力决定它的国际地位,实力是由地理、自然资源、工业实力、军备、人口、民族特性、国民士气、外交性质、政府性质等因素综合而成。[3]至于如何测算国家实力或国家大小,摩根索并未提出一个具体可行的操作办法。
另一方面,就衡量视角而言,大国、中等国家和小国的界定方法大体上也离不开这些主观、客观或其他视角的取舍。乔纳森·平(JonathanH.Ping)归纳了三个衡量国家大小的基本方法,即“统计界定”(statistical definition)、“权力认知界定”(perceived power definition)和“政治技巧界定”(statecraft-based definition)[4],亚当·查普尼克(Adam Chapnick)提出了中等国家界定的三个模型,即“功能模型”(the FunctionalModel)、“行为模型”(the Behavioral Model)及“结构模型”(the Hierarchical Model)。[5]这些界定方式都包含了上述宏观视角。总体来看,学者们在如何理解国家规模划分的理论思考方面并无多大歧义,但对于采纳何种具体操作方法、从哪个视角、用哪个(些)维度来界定“大”与“小”,界定主体之间的分歧就变得广泛而尖锐了,也因此产生了国家规模的不同维度取向和相应的界定方式。
在小国界定上,宏观论述大同小异和具体操作充满分歧之间的反差同样明显在理论上对。,“小”的理解和剖析较为完整和全面汉斯,·格赛尔(Hans Geser)的“三维度论”就颇有代表性。他认为,可以从三个视角来认识“小”:(1) “实质性的小”,指一个国家在诸如领土或人口资源方面“客观的小”;(2) “关系概念的小”,指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的“相对规模的小”;(3) “属性规模的小”,指在自己与他人“主观性认识中的规模小”。[6]这三大维度基本上涵盖了认识小国的主要视角,反映了小国群体的基本特性,同时也为小国界定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切入点。无论选择哪个具体的界定方式,小国概念的建构都离不开这些度量“小”的基本维度。
拉伊莫·韦于吕宁(Raimo Väyrynen)的小国界定方式分“主观级别”和“客观级别”,“客观级别”又分“物理维度”和“能力维度”。这种划分实质上佐证和呼应了格赛尔的“三维度论”:格赛尔所说的“属性规模小”可以对应于韦于吕宁所说的“主观级别”,而“实质性的小”和“关系概念的小”则分别对应了“客观级别”中的“物理维度”和“能力维度”。韦于吕宁认为,界定小国有四个基本途径:(1) 国家级别或地位取向的界定;(2) 小国行为本质取向的界定;(3) 与大国相对的小国利益取向的界定;(4) 角色理论取向的界定。其中,从测量的观点上看,级别标准无疑是最佳方式,因为这种方式可以相对容易地确定国际地位。[7]在“级别分析”(rankanalysis)中,韦于吕宁区分了小国定义标准中的主观与客观之分,以及内生与外生之分。其中,内生分析中,“级别”是通过行为体内部属性而衡量的,而外生分析中的“级别”则是由外部行为体的判断和知觉所决定的(这两个维度的分类可参见表2-1)。
表2-1 国家级别分析的几种类型
资料来源:Raimo Väyrynen, “On the Defi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Small Power Status”,Cooperation and Conflict VI,1971,p.99。
总体而言,小国概念现状存在理论探讨充分和实际应用艰难的特征。衡量一个国家在国际体系中的大小往往取决于研究主体采取的视角和衡量的维度。从理论上看,在小国界定的理论视角和界定方式上,学界已有较为充分的归纳和总结,并形成了较为广泛的学术共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小国群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国家是一个多维度、多视角的复杂认知对象,衡量国家规模绝非通过某个单一指标或角度即可完成。不同界定主体在视角和维度的选择上往往各有己见,难以形成一个彼此认同的概念。小国界定因而表现出“异见纷呈”的动态性和不确定性状态。
以此论之,小国界定并非理论认识之争,而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操作性难题,一个实践性很强的社会建构过程。然而,小国概念的分歧和多样性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在研究中如何因应这样的现状?这是小国研究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1]Niels Amstrup,“The Perennial Problem of Small States:A Survey of Research Efforts”,Cooperation and Conflict,XI,1976,p.165.
[2]Otmar Höll,ed.,Small States in Europe and Dependence,Wilhelm Braumüller,1983,p.35.
[3] 〔美〕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徐昕、郝望、李保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Jonathan H.Ping,Middle Power Statecraft:Indonesia,Malaysia and the Asia-Pacific,England and USA: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2005,p.51.
[5]Adam Chapnick,“The Middle Power”,Canadian Foreign Policy,Vol.7,No.2,Winter 1999,pp.73—82.
[6]Hans Geser,“Was ist eigentlich ein Kleinstaat?”in Kirt Romain&Waschkuhn Arno,eds.,Kleinstaaten-Kontinent Europa:Probleme und Perspektiven.Baden-Baden:Nomos,2001,pp.89—100.转引自:Iver B. Neumann and Sieglinde Gstöhl, “Lilliputians in Gulliver’s World?Small State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enter for Small States Studies,University of Iceland,Working Paper 1—2004.
[7]Raimo Väyrynen,“On the Defi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Small Power Status”,Cooperation and Conflict,VI,1971,pp.9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