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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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文献综述

一、关于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

从国内来看,自中央提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创新战略部署以来,其研究方兴未艾,且呈现出由“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研究转向。据统计,从1979年至2003年,以篇名中包括“社会管理”的期刊文章(CNKI检索)数量是248篇;而从2004年到2013年(截至2013年1月21日),篇名中包括“社会管理”的期刊文章(CNKI检索)数量就激增为5871篇。截至2019年3月21日,篇名中包括“社会治理”的期刊文章(CNKI检索)达到9276篇,其中绝大多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2013年11月)正式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之后的研究成果。从研究成果数量的变化来看,社会治理在我国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其相关成果深化和拓展了“社会管理”研究领域,“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时下各学科关注的热点问题。

国内外学者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理解认知不尽相同,且体现出不断深入的过程。从相关研究来看,在西方语境中并不能找到与社会管理完全一致的概念,与此相近的概念有社会发展、社会控制、社会整合、社会政策、社会服务、社会工作、福利国家等。国内学术界一般认为社会管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如郑杭生(2006)认为,“广义的社会建设和管理,指整个社会的建设和管理,即指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和社会生活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的管理”;“狭义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则是着重指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郑杭生.社会学视野中的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2).俞可平(2007)认为,“社会管理是规范和协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的活动。”俞可平.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N].学习时报,2007-04-23.丁元竹(2008)认为,“所谓社会管理,就是在一定的共同价值基础上,人民处理社会事务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丁元竹.中国社会管理的理论建构[J].学术月刊,2008(2).姜平(2006)认为,“社会管理,就是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协调社会矛盾,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姜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论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6(1).等。

关于社会治理,王浦劬(2014)认为,“在我国,社会治理是指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王浦劬.国家治理、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3).周红云(2014)认为,“社会治理理念取代社会管理,意味着社会秩序的维护和达成不再是政府单方面的事务,而是政府与公民和社会共同的事务;政府不再是单一的管理主体,公民社会不再是被管理的客体;治理过程不再是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管控,而是多元主体的平等协商与合作。”周红云.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概念、逻辑、原则与路径[J].团结,2014(1).俞可平(2016)认为,“社会治理”预示着多元主体治理的格局,且以社会自治为基础,其中政府担负着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俞可平.社会自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J].社会政策研究,2016(1).陈成文等人(2014)认为,国内外学者大体有三种代表性观点,即“政治动员论”“合作治理论”和“实用主义治理观”,而“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社会治理是指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公民在形成合作性关系的基础上,运用法、理、情三种社会控制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以达到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正、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目的的一种协调性社会行动”陈成文,赵杏梓.社会治理:一个概念的社会学考评及其意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5).。梁宇(2019)认为,“新时代的‘社会治理’是一个中国特色的概念,这源于其鲜明的理论基础、历史渊源、格局体系和政治功能”“兼具统治和管理两面属性”“兼收动员和协同两套机制”“兼容政府和社会两种力量”“兼有长期执政和人民民主两个诉求”“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补充和组成部分”梁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内涵的四重向度[J].东南学术,2019(2).。姜晓萍认为,“社会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姜晓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4(2).周晓丽(2013)等人认为,“所谓社会治理,就是指政府及其他社会主体,为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转而采取的一系列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从而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周晓丽.西方国家的社会治理:机制、理念及其启示[J].南京社会科学,2013(10).

总体来看,社会治理这一概念是以“社会”和“治理”这两个概念为基础的。全球治理委员会在1995年报告中给治理的定义是:“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转引自俞可平.治理和善治引论[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5).而社会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包括政治子系统、经济子系统、思想文化子系统和社会生活子系统在内的整个社会大系统”,而狭义的社会“则是着重指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各子系统并列的社会子系统”郑杭生等.走向更讲治理的社会: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6)[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由此,社会治理也就有了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多数学者是从狭义上使用社会治理这一概念的,社会治理的主体包括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等,社会治理的内容包括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协调社会关系、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社会治理的方式更多体现出协商、合作与互动,维系社会秩序和激发社会活力应是社会治理的核心。

从目前国内关于社会治理的研究情况来看,多集中于社会治理的概念视阈、实践探索、功能定位、发展困境、体制机制创新、现代化发展路径等方面而展开。有学者从改革开放的历史视阈审视了社会治理研究的发展历程,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治理研究可以分为起步期(1979—1989年)、初始期(1990—2003年)、发展前期(2004—2013年)和发展加速期(2014—)四个阶段文军,刘雨婷.40年来中国社会治理研究回顾与实践展望[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纵观改革开放以来学者们关于社会治理的研究路径,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治理转型和治理现代化的宏观视阈分析社会治理的理念演进、发展走向和制度化实践,集中体现为关于社会治理模式创新与发展问题的探讨;一种是从微观层面上探讨社会治理的主体功能、能力提升、社区治理和基层探索等,集中体现为技术治理、主体逻辑以及实践张力和优化路径等方面的分析和研究。

从国外来看,西方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起步较早,其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近现代西方国家社会治理及其研究的历史进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郭风英.建国以来我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演变与发展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3-4.于景辉.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5-6.:第一个时期是17、18世纪到20世纪20年代。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处于自由竞争阶段,政府扮演了“守夜人”的角色,主张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其代表人物如洛克、霍布斯、孟德斯鸠、卢梭等。第二个历史时期是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70年代,“以凯恩斯主义的兴起为标志”。这一时期,西方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社会矛盾问题增多,主张通过积极的行政和政府的主动干预来解决社会问题。第三个时期是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这一时期,政府在干预社会的过程中出现了滥用权力现象,制约了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因而需要通过行政程序、信息公开等行政改革对政府权力加以制约,实现阳光政府和“无缝隙政府”。于景辉.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国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5-6.郭风英.建国以来我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演变与发展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3-4.纵观这三个历史时期,国外学者对社会治理(管理)的研究主要形成了三种代表性的观点郭风英.建国以来我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演变与发展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3-4.:第一种观点主张社会主导的社会治理。这一观点强调社会决定国家,社会优于国家,在社会治理中,应限制国家权力,实现社会的自我管理和社会自治。以“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为核心的“社会中心主义”就是其典型代表。第二种观点主张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此观点强调国家高于社会,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应发挥主导作用,社会矛盾和问题必须通过政府干预方能解决。“国家中心主义”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第三种观点主张国家与社会的合作治理。此观点认为,面对复杂的社会形势,政府和社会本身(“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和对立)都不能解决社会面临的难题,必须实现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共治。“新公共管理”“第三部门”理论等就是这种观点的典型代表。王勇(2010)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学术界“对社会管理具有重大实际影响的理论主要有福利国家理论、‘第三条道路’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治理与善治理论等。前两者主要是从社会政策层面说的,后两者主要是从社会管理主体和方式的角度来说的”王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博士学位论文,2010:8-9.。这些社会治理(管理)理论在西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同时也对我国的社会治理理论和实践产生了较大影响。总的来说,西方社会治理的理论和实践,一方面为我国的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外部借鉴和实践参照;另一方面也表明,社会治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发展阶段选择符合本国国情和发展需要的社会治理体制是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一项基本任务。

二、社会治理体制的研究现状

(一)关于社会治理体制的概念

“社会治理体制”这一概念,比较权威的文本提法,来自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第一次从中央全会层面明确使用了“社会治理”这一概念,并专门就“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四个方面做出了系统部署。学术界关于社会治理体制概念的认识主要有:李友梅(2017)认为,“社会治理体系就是塑造社会生活秩序系统的一套结构性制度安排。”李友梅.中国社会治理的新内涵与新作为[J].社会学研究,2017(6).姜晓萍认为,“社会治理体制既包括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治理主体、治理范围、治理方式、治理绩效,也包括社会治理体制的本质内涵、价值诉求和基本原则,理应是兼顾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制度系统。”姜晓萍.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J].中国行政管理,2014(2).周晓虹认为,“在新的社会治理体制下,国家或政府不再是单一的社会管理主体,其他社会组织、私营机构也可以作为权力主体参与其间,这体现了‘还权于民’的倾向;同原先社会管理体制强调国家(政府)对社会的强制性管理不同,新型社会治理体制强调在‘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式的合作。”周晓虹.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路径创新[J].江苏社会科学,2014(4).上述学者的研究一定程度地揭示了社会治理体制的内涵要求,尽管角度有所不同,但从共性来看,都一定程度揭示了社会治理的主体关系、结构形式及运行规则等,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的阐释,进一步明晰了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内涵和具体内容。

(二)关于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演变历程

有学者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体经历了“治理整顿时期”(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管理时期”(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和“社会治理时期”(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等三个发展阶段。梁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理内涵的四重向度[J].东南学术,2019(2).关于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的演变历程,何增科(2009)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治理体制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历史变迁:“国家——单位——个人”的一元主体社会管理格局、适度行政性分权的政治和行政体制、现代社会管理体制奠定基础阶段、“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格局。何增科.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4).李国青等人认为,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城市的社会管理体制经历了从“政府——单位”制为主、“政府——街居”制为辅的社会管理体制,到“政府——社区”制与“政府——单位”制并存的社会管理体制,再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历史进程。李国青等.新中国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沿革[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1).郭泽保(2009)认为,我国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经历了建国后的初创阶段、人民公社体制和“乡政村治”体制三个阶段。郭泽保.构建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基于社会转型期存在的问题[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3).上述研究揭示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包括城市和农村)由“政社合一”到政社适度分开再到2002年以来社会管理体制建构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建设现代社会治理体制的渐进演变历程。在这一体制演进中,社会治理的主体逐步呈现出多元化的格局,社会治理的组织形式和治理方式也被赋予了鲜明的时代特点和中国特色。

(三)关于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

关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意义,学者们普遍认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郑杭生等人(2014)认为,“中国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局中做出的战略部署,通俗来讲是一种积极预见性的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一部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要求是为了推进改革的全面深化与顺利进行,最终是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郑杭生,邵占鹏.中国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视野、举措与意涵——三中全会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启示[J].江苏社会科学,2014(2).向春玲(2014)认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为了进一步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向春玲.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思路与对策[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4(3).

关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基本内容和路径,魏礼群(2014)认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主要包括“社会治理理念”“社会治理主体”“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能力”等七个方面的内容,且“特别应当把握好政府善治、合作共治、基层自治、社会法治、全民德治五个关键环节”魏礼群.积极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N].光明日报,2014-06-20.。龚维斌(2016)等人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制基本框架应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党和政府在社会治理这项系统工程中应继续扮好主导和引领的角色”;“流变的治理主题始终暗含的是国家长治久安、制度平稳运行、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要树立‘与民服务’合作治理的治理理念”;“地方治理须结合各地的区域特色、地方性知识,并尊重基层创新和群众首创精神”;“法治保障是当下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有效运行的必然要求和逻辑基础”。龚维斌,龚春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制基本框架论略[J].社会科学研究,2016(5).李强(2014)认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李强.怎样理解“创新社会治理体制”[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4(7).青连斌(2013)认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方面解放思想、全面推进”青连斌.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3(6).。周庆智(2014)认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不仅要完善体制内的社会组织建设,更重要的是将体制外的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以此为基础将其纳入到体制中来,在法治约束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基础上建立起公共权力与公民之间制度化、规范化与法治化的良性互动关系。”周庆智.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与现代化建设[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4(4).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关于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的基本内容和路径的理解会因为视角和划分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从纵向来看,社会治理体制涉及中央、地方和基层的社会治理体制以及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联;从横向来看,社会治理体制包括政府的管理体制和社会的自我管理体制,在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社会治理体制有走向“扁平化”的内在旨趣。总的看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涉及社会治理理念的更新、治理主体结构的优化、运行规则的法治化取向等诸多方面,其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优化是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关键内容与核心命题。

三、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研究现状

近年来,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日益引起国内学术界的关注。学者们多从政治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内涵特征、历史变迁、问题挑战及改革路径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总的来看,其相关研究大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阐述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内涵

吴理财(2007)从乡村治理的“结构”层面解读了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认为“后税费时代”的乡村治理体现出“双边治理、多元治理、间接治理和依据法律/契约治理等特点”,并认为“‘县政乡派村治’是符合后税费时代(特别是社会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治理需要的一种较好的制度选择”吴理财.乡镇改革与后税费时代乡村治理体制的构建[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7(1).。郭泽保(2009)认为,“社会管理体制是与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即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制。”郭泽保.构建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基于社会转型期存在的问题[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3).唐铁汉等(2007)认为,“目前我国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政府对基层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制约,即政府的基层社会管理;二是社会(即居民自治组织、社区民间组织和公民)的自我规范和约束,即基层社会的自我管理(主要以社区自治管理为主)。”黄鹏进等.“大部制”视域下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探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6).唐铁汉.中国公共管理的重大理论与实践创新[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吴丽峰(2008)认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指农村社会管理主体即各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社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管理格局,即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划分、操作方法的制度体系;和农村社会管理的运行机制即各管理主体共同管理社会事务的制度、规则、方式、方法等。”吴丽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D].新疆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2.邓磊(2011)认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指的是农村社会管理的各主体在农村社会管理过程形成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结构、权责关系以及制度、规则和方法。”邓磊.社区化: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变革的新路径[D].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8.

(二)厘清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历史变迁

徐勇(2002、2006)认为,我国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主要经历了由“‘县官治县,乡绅治乡’的‘┸’型权力格局”,到清末民国时期通过“政权下乡”“在乡村社会建构起县、区、乡的政权体制”,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政党下乡”形成的“‘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最后到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乡政村治”体制徐勇.现代国家的建构与村民自治的成长——对中国村民自治发生与发展的一种阐释[J].学习与探索,2006(6).;但“随着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这一治理结构应该加以创造性转换,建立‘县政、乡派、村治’的治理结构,即:县具有更多的治理自主性;乡只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专事政务和指导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主要从事村民自治工作,由此使其治理合理化。”徐勇.县政、乡派、村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J].江苏社会科学,2002(2).谢雯等(2011)在分析“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百年变迁”中指出,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经历了“以伦理整合为主导的时期(1911—1949年)”;“以政治整合为主导的时期(1949—1978年)”;“以市场整合为主导的时期(1978年以来)”。谢雯等.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变迁与新识[J].求索,2011(11).朱余斌(2017)认为,建国近七十年以来,我国乡村治理体制经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民当家做主的‘乡村制’”“‘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乡政村治”“‘政府主导、多元合作’型乡村治理体制”等四个发展阶段。朱余斌.建国以来乡村治理体制的演变与发展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7:199-200.高其才等人(2018)认为,“改革开放40年来,乡村治理体制从‘政社合一’到‘政社分设’,再到村民自治,又演进至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高其才,池建华.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制:历程·特质·展望[J].学术交流,2018(11).

(三)指出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关于改革开放以来“乡政村治”体制的发展和运行,学术界给予了大量的关注。多数学者从实践层面分析后认为,“乡政村治”改变了传统政社不分的局面,释放了乡村社会发展活力,但在应对新时期乡村治理需求方面也出现了不少矛盾与问题。如郭泽保(2009)认为,“乡政”与“村治”权责分界不清及其摩擦、“两委”关系不顺、村治组织内部运行不畅、农民参与不足等,是“乡政村治”体制运行的主要问题。郭泽保.构建中国现代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路径选择——基于社会转型期存在的问题[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3).另外,自周飞舟(2006)提出“悬浮型”政权概念以来,大量的学者分析了“后税费时代”基层政权的“悬浮型”特征对于乡村治理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必须依法整合乡村关系,实现“乡政村治”的良性互动,构建我国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黄鹏进等(2009)认为,目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所遇到的突出问题正是这两大主体之间的职能边界不清,从而导致管理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关系不顺、合力不足等问题”。诸如:“政府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内部‘条块关系’不顺”“社区自治管理体制内部决策、执行、监督三种职能间关系仍旧没有真正理顺”“在政府基层社会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之间权责不清,社区行政化现象突出”“社区民间组织发育不成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能力不足”黄鹏进等.“大部制”视域下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探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9(6).等。韩旭(2018)认为,“乡村治理当中多年来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村两委’即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问题。”韩旭.村级党组织建设与新时代乡村治理体制[J].人民论坛,2018(6).

针对我国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运行的制约因素,有学者认为,影响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良性运行的首要因素是乡镇体制改革滞后。也有学者认为,村民自治的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是诱发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出现新问题的原因。还有的学者认为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与乡村社会自治的衔接互动不足是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运行中的主要制约因素。

(四)对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提出对策建议

于建嵘(2015)在分析了当前乡村社会变迁的基础上认为,乡村社会治理将会朝向三个方面转变,即“乡村社会治理主体:从‘一元’向‘多元’转变”“乡村社会治理目标:由管制向提供公共服务转变”“乡村社会治理过程:由权威服从向更多的民主协商转变”。于建嵘.社会变迁进程中乡村社会治理的转变[J].人民论坛,2015(5).曲延春(2014)认为,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实现路径包括,“实现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大力发展农村社会组织”“有效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曲延春.社会转型与农村社会治理体制创新[J].农村经济,2014(8).文斌(2012)认为,“在新时期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应建立并完善农村社会管理多元主体的协调运转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社会流动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预警调处机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文斌.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困境及对策[J].行政与法,2012(8).学界的其他观点还有,改革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领导,培育发展各种中介和服务组织,建立健全乡村社会自治、自律体系和村规民约体系,完善农民参与乡村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重视“乡政村治”的配套制度设计,充分发挥“新乡贤”作用等。

从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关于乡村社会治理的研究虽然成果颇丰,但直接涉及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的研究还相对不足。随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日益成为中国现代化的重要战略布局之后,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建设的研究亟待进一步跟进,对于究竟什么是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运行的实然状态、制约因素及其现代化建设的方向路径,人们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实际工作中,都需要进一步深入而聚焦的探索。因此,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显得尤具有时代价值。

国外的研究较为丰富,主要表现为“乡村治理”这一领域。如杜赞奇(Prasen jit Duara)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1988),戴慕珍(Jean C. Oi)的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1991),郑永年的《地方民主、国家建设与中国民主发展模式》(1998),弗里曼等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2002), Graeme Smith的The Hollow State:Rural Governance In China(2010)等。他们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乡村治理提出了一些影响较广的观点,如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提出“赢利型经纪”与“保护型经纪”的区分,黄宗智提出“内卷化”概念,戴慕珍(Jean C. Oi)提出了“法团化”(Local State Corporatism)现象,黄宗智(Philip C. C. Huang)提出的“国家/第三领域/社会三元模式论”,张仲礼提出绅士的官僚化等。王长安.转型期中国乡村治理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10.

总的来说,多数的研究支持这样一种观点,“乡政村治”体制较好纠正了人民公社体制下政社不分的弊端,一定程度释放了乡村社会的活力,为乡村社会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留下了制度空间。但在实践层面却由于“按自己的利益来行动的那些群体”使得广大乡村社会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治理性危机”,“乡政”与“村治”的关系面临“二律背反”的困扰,尤其是在应对日益复杂化的乡村治理境遇时,多元主体之间的运行张力愈发明显。因此,立足新时代乡村改革发展实际,不断优化乡村社会治理领域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彰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力量,促进多元社会治理主体从分治走向共治就显得尤为紧要。这正是本研究所努力的方向。

四、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现状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问题自古希腊以来一直是思想家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7.命题,西塞罗提出了Civilis Societas的概念。后来,马基雅维利等人正式提出了现代国家与社会的概念,黑格尔则明确区分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近现代,西方关于国家与社会的理论主要有,无政府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黑格尔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自由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理论,法团主义关于国家与社会的理论等。赵连章.坚持与创新——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中国化研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68-73.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和继承前期相关思想,尤其是建立在对黑格尔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批判的基础之上,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做了革新性的阐释。他们指出,国家来自社会,社会决定国家,国家与社会的对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尤为明显,而消除国家与社会对立的根本条件和途径便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有学者在相关的研究中谈了对这一思想的理解,“要克服政府中的消极因素,消除国家的历史局限性,不可能依靠国家自身的力量,必须依靠与其矛盾和对立的方面——社会的发展。无产阶级国家的任务不是将政府权力无限地扩大,将社会的权利和个人的权利无限地缩小,而是使前者逐步地缩小,后者逐步地扩大。社会历史进步的根本动力和源泉,始终蕴藏在社会之中,蕴藏在劳动者之中。”张丽曼.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髓[J].社会科学研究,2001(3).在对我国相关研究产生重要影响力的《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一书中,对马克思主义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做了较为全面的阐释和总结:“马克思对未来社会主义政治的规定是:(1)社会原则,即这种政治形式应当摆脱其阶级统治的政治色彩,成为社会为达成自身目标和利益而必要的政治组织;(2)民主原则,所有公职人员应该选举产生,并可以撤换;(3)议行合一原则,根除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弊端;(4)经济原则,理想的政治形式应当是成本最小的形式,以促进社会的发展;(5)公仆原则,所有公职人员均是社会公仆,不应享受任何特权和优惠;(6)自治原则,应当努力发展各类的自治组织,实现人民的自我管理;(7)代表原则,各种利益应当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有充分的意见反映和采纳;(8)相对集中原则,政治形式应当保证社会必要的集中,必要的中央职能要予以保存和完善;(9)统一原则,整个社会(民族)在有效的机制下达成高度的统一和平衡。”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490.这些原则既指明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发展走向,也为我国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指导。“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历来是政治发展中的基本关系”,也是社会治理体制变革的核心内容,“政治形式的发展便是为这种政治变革提供有效的体制和机制,保证公共权力和执行公共权力的人不脱离母体,完全代表和维护社会的总体利益。”王沪宁.政治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490.

从国内来看,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随着社区建设的兴起,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得以广泛传播和研究,学者们多围绕中国如何构建相对独立的“社会”等问题展开研讨,在诸多领域研究中的运用产生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王乃圣.公民社会理论视域下当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D].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6-10.如邓正来、景跃进的《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1992)、张静的《国家与社会》(1998)、俞可平的《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变迁》(2002)、徐勇的《GOVERNANCE:治理的阐释》(1997)等。值得一提的是,关于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实解释和走向分析,学界存在着一定分歧,究竟是“国家社会化”还是“社会国家化”的争论一直客观存在。如有学者“主张以强有力的政党和权威维护稳定的政治秩序,推动国内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萧功秦提出的“后全能主义”就是其典型代表;也有学者主张“从社会中心论出发去研究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主张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并把市民社会作为制约政治权力的一种力量”朱春雷.建国后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综述[J].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07(2).;而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则强调国家与社会合作互补的重要性,典型观点有“国家与社会共治”“行政吸纳社会”“行政吸纳服务”等。近年来,国家与社会互动理论日益受到学者们的青睐。

总的来说,多数的研究表明:在现代化历史进程中,从国家与社会的高度一体化到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再到国家与社会的融合发展,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发展的一般趋势,而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是实现国家与社会关系从二元对立到融合发展的关键方面和可行方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主导作用仍将在相当长时期内存在,但从方向和现实需求上来说,培育社会自主自治体系确是必然要求,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的核心内容就是促进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国家更好服从和服务于社会。

五、乡村治理研究中的国家与社会关系路径

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一直是我国乡村治理研究中主流范式之一。从国内来看,其研究成果也较为丰富。如谢志岿(1999)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角度对我国公社后体制下“乡村政治”的变迁与管理结构重建分析后认为,“公社体制解体的社会经济意义是生产关系的某些变化和社会分化,其政治意义则是国家权力在乡镇的断开、乡村基层政治结构和功能的变迁。在公社体制下,国家通过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统辖实行对社会政治文化生活及其他一切领域的控制(政社合一),而在公社解体以后,由于国家从经济领域的退出,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政治结构模式(即乡镇政权的国家权力运作与乡村基层组织的自治活动),国家政权对乡村的控制没有了经济的基础。”谢志岿.公社后体制下的乡村政治:变迁与重建[J].社会科学战线,1999(1).“至于公社后体制将终于何时,却尚难料定,从趋势上说,公社后体制的终结将是城市化工业化后重组乡村的结果。”谢志岿.公社后体制下的乡村政治:变迁与重建[J].社会科学战线,1999(1).徐勇也多次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对我国的乡村治理进行研究。如在《“服务下乡”: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服务性渗透——兼论乡镇体制改革的走向》(2009)一文中,他认为,“国家力量向乡土社会渗透,进而对传统的分散落后的乡村社会进行改造和整合,是现代国家建构的一般趋势”“正在进行的乡镇体制改革,不是简单地取消‘七站八所’,而要从现代国家建构的角度,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服务重新建构国家权威。”徐勇.“服务下乡”: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服务性渗透——兼论乡镇体制改革的走向[J].东南学术,2009(1).在《县政、乡派、村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2002)一文中,徐勇指出,“从以‘统’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到以‘分’为主要特点的农村改革时期,乡村治理结构表现为‘乡村政治’,即在乡一级恢复建立乡政府,在乡以下的村建立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随着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这一治理结构应该加以创造性转换,建立‘县政、乡派、村治’的治理结构,即:县具有更多的治理自主性;乡只是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专事政务和指导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主要从事村民自治工作,由此使其治理合理化。”徐勇.县政、乡派、村治:乡村治理的结构性转换[J].江苏社会科学,2002(2).他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还有《“政党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等。戴桂斌(2008)认为,“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审视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是平衡农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有效形式;要实现国家与农村社会的良性互动,就要完善现有的乡政村治格局并使之日趋合理:扩大乡镇民主,软化乡镇权力;完善民主自治机制,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培育和发展乡村民间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戴桂斌.从现代国家与社会关系看村民自治的未来走向[J].晋阳学刊,2008(2).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分析框架研究我国乡村治理的学者还有潘伟杰、胡明文、萧楼等人,这里不一一列举。

国外学者从“国家—社会”关系视角对中国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进行研究的成果也较为丰富。如,杜赞奇的《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黄宗智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萧凤霞的《犁沟:农民、知识分子和国家》,简·奥伊的《当代中国的国家农民》等著作。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学者在运用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时还对其做了一定的衍生和拓展,如,萧邦齐使用了“公共领域”的概念,黄宗智提出了“第三领域”理论,戴慕珍提出了“服务—客户”关系,刘娅使用了“国家—乡村社会”的视角,王道勇使用了“国家—农民”的视角等。这些概念框架,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分析范式的进一步具体化运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