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印合作机制化建设的总体框架
中印合作机制化建设已凸显出全面性与战略性,既包括政治、经济、安全等国家利益中的“硬性”部分,也包括人文和旅游等“软性”部分,它已成为两国增进合作、管控风险、加深了解的重要保障,为新时期的中印关系的走向构建了发展蓝图。本章对中印关系中的机制化建设按政治合作机制、经济合作机制、安全合作机制、人文交流机制和国际合作机制等五大机制进行分类梳理,以形成中印合作机制化建设的总体框架。
一、政治合作机制
(一)高层互访会晤机制
高层互访会晤机制一般是指两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定期或不定期会晤机制,是两国关系机制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其他机制化建设的风向标。
中印高层会晤始于两国关系处于黄金蜜月期的20世纪50年代,两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访问和会晤折射出两国关系从“曲折发展”到“螺旋上升”的历程。中国共有五位总理在任内访问印度——周恩来、李鹏、朱镕基、温家宝和李克强,其中周恩来对印度的访问次数最多,共四次。而印度也共有五位总理任内访华——尼赫鲁、拉·甘地、拉奥、瓦杰帕伊和辛格,其中辛格总理访华最多,共三次(其中一次是以外长身份访华)。两国国家元首的互访会晤机制起步较晚,而且次数明显较少。中国有三位国家主席任内访印——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印度共有三位总统访华——文卡塔拉曼、纳拉亚南和帕蒂尔,各有一次。
1954年6月,周恩来总理第一次访印。访印期间,周恩来与尼赫鲁进行了6次正式会谈。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重申了两国签订的《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中所规定的处理两国关系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年10月,尼赫鲁总理访华,这是他第二次(第一次是1939年8月访问重庆)和最后一次访华,也是新中国接待的第一位外国政府首脑。毛泽东同尼赫鲁进行了四次谈话,并破例出席印度驻华使馆举办的招待会,标志着中印两国总理互访机制的初步形成,并首次实现总理年内互访。1956年11月,周恩来总理第二次访印,在印度停留12天后飞赴巴基斯坦进行为期10天的访问,之后周恩来再次飞抵印度进行第三次访问,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西藏问题。为避免可能到来的冲突,1960年4月,周恩来最后一次访印。随后的1962年,中印边境发生武装冲突,两国关系降到谷底。中印虽未断交,但双方撤回了大使。
经历了漫长的僵持期,1976年中印恢复互派大使,1977年两国恢复直接贸易和人员互访。1988年12月,拉·甘地总理应邀访华,这是时隔34年后访华的首位印度总理。两国领导人就解决边界问题达成内部谅解,决定建立边界问题联合工作小组。两国政府同意设立经贸科技联合小组,签署了《科学技术合作协定》《民间航空运输协定》和《文化合作协定1988、1989、1990年交流执行计划》,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这次访问结束了中印关系长期停滞和徘徊的局面,为中印关系的改善和发展注入了新活力。1991年12月,李鹏总理访印,这是中国总理时隔31年后首次访印,被誉为是“印中关系的重要里程碑”。1992年5月,文卡塔拉曼总统访华,是中印建交以来首次访华的印度总统。1993年9月,拉奥总理访华,两国签署了有关保持边境地区和平与安宁、环境合作、广播电视合作和增开边贸点等4项文件,规定两国总理每年会晤一次,标志着重新恢复并启动总理互访会晤机制。1996年11月,江泽民主席访印,是两国建交以来访问印度的首位中国国家元首。双方签署了有关边境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和印度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馆等多项协定,为中印边界谈判提供了机制保障。
进入21世纪,双方元首、首脑互访更为频繁,并取得了丰硕成果。2002年1月,朱镕基总理访印,就发展中印全面合作关系提出五项建议。双方谈及边界等敏感问题,表示愿以公正、合理、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边界分歧。2003年6月,瓦杰帕伊总理访华,双方签署了《中印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宣言》等11个合作文件,确立了两国建立新型关系的指导原则。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回访印度,双方签署协议达12份,发表了《联合声明》,宣布建立“中印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两国关系提升到了战略高度。双方还签署了《关于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标志着中印边界谈判进入新阶段。2006年11月,作为10年来首次访印的中国国家元首,胡锦涛主席应邀访印,双方发表《联合宣言》,制定深化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十项战略”。随后辛格总理于2008年1月访华,中印双方签署了《关于二十一世纪的共同展望》的文件,就两国共同推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和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提出了系列指导方针和具体步骤。2010年5月,帕蒂尔总统访华,双方一致认为两国领导人要继续利用双边和多边渠道进行经常性会晤,充分发挥各对话磋商机制的作用。同年12月,温家宝总理再次访印,两国决定建立两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定期互访机制。2012年3月,胡锦涛主席第二次访印,就发展中印关系提出5点建议,强调中印两国要保持高层往来、妥善处理分歧、加强人文交流、深化务实合作、强化在国际事务中的合作。
(二)边界谈判机制
中印之间的边界问题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遗留的重大历史问题之一,也是制约中印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中印高层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希望通过边界谈判机制推动该问题早日得到解决。近30年来,除常规外交渠道以外,中印两国还先后建立了四个特别对话机制,分别是边界问题副部级官员会谈、边界问题联合工作小组会谈、边界问题外交和军事专家小组会议以及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等。
边界问题副部级官员会谈机制成立于1981年。时任中国外长黄华访印期间与印度外长拉奥达成协议,双方同意设立边界问题对话机制,目的是讨论解决边界问题和进一步改善两国关系。从1981年12月到1987年6月,会谈轮流在北京和新德里先后举行了八轮,虽然对缓和两国关系与增进彼此了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对边界问题的看法本身分歧很大,没有取得任何实质进展。
边界问题联合工作小组会谈机制是1988年拉·甘地总理访华时中印两国共同决定成立的,与中印边界问题副部级官员会谈机制联合开展工作。自1989年至2005年的16年间,该磋商机制共进行了15次会谈,一般是每年一次,个别年份有例外,如1992年进行两次,1998年、2003年和2004年则没有进行。该机制的主要议题是边界问题,兼及其他两国双边和国际热点问题。2005年以后,该机制被新启动的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机制取代。
1993年9月,拉奥总理访华时中印双方签署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两国决定设立边界问题外交和军事专家小组会议。该机制在新德里和北京不定期轮流举行。1994年2月,两国举行首次会议,至2005年3月,共举行了15次会议。该机制设立以来,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促进了中印1996年签署《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促成了江泽民主席访印和瓦杰帕伊总理访华。
2003年6月瓦杰帕伊总理访华,中印签署了《中印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宣言》,两国据此设立了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晤机制。该机制由政府特别授权代表主持,主要任务是政治解决中印边界问题,每年会晤1至3次,是当前中印边界问题对话的最活跃、最主要的机制平台。该机制设想中印边界问题的解决必须经过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达成政治指导原则,第二阶段寻求一揽子框架,第三阶段是边界划分问题。2003年至2013年间已经举行了16次会晤。第一阶段从2003年10月至2005年4月,共进行了5轮谈判,达成了解决边界问题的政治指导原则的协定。第二阶段从2004年9月的第6轮会晤开始,目标是寻求一个解决边界问题的“一揽子”框架,截至2013年6月共举行了11次谈判。双方就解决框架交换了意见,并商定就框架谈判以来双方达成的共识进行梳理和总结,并以适当的方式加以确认,为未来谈判提供指导,签署了《关于建立中印边境事务磋商和协调工作机制的协定》。目前何时结束第二阶段会谈、顺利进入第三阶段谈判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而只有进入第三阶段会议才会讨论边界划分的问题,因此该机制任重道远。
(三)战略对话机制
大国之间建立相互信任、谋求合作、避免对抗和冲突非常重要。要实现这一目标,最有效的途径是建立战略对话机制。而在中印关系中,两国都对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关系感兴趣,而且通过推进相互战略合作关系,中印两国都可获得利益增益。
自2005年到2013年的8年间,中印战略对话共举行了五次。2005年1月,两国开启了首轮战略对话,此次对话内容不仅涉及中印关系中一些敏感的问题,而且还涉及中印在多边框架下的合作,包括国际恐怖主义、防扩散、联合国改革和朝鲜半岛局势等问题。这次对话使中印关系在“从对手转变为合作伙伴的过程中朝前迈进了一大步”。中印第二次战略对话于2006年1月举行,磋商的重点是边界问题,为即将举行的第七次中印边界问题特别代表会议定下了基调,标志着中印战略对话机制的正式形成。第三轮中印战略对话于2007年12月在北京举行,值得关注的是,在新一轮战略对话同时,中印两军在昆明举行了“携手-2007”的联合军事演练。虽然2008年1月辛格总理访华期间中印宣布两国外长将在年内实现互访并举行第四轮战略对话,但是直到两年后的2010年10月双方才在北京举行第四次战略对话。此后该对话机制陷于停滞状态。直到2013年8月,中印第五轮战略对话才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这是两国3年来举行的首次类似级别的对话,双方着重讨论了如何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孟中印缅甸经济走廊的潜力和前景、中印在金砖国家框架内的合作,双方还回顾了边防合作协议的谈判进程,并希望不久能最终敲定边防合作协定,并为印度总理辛格10月访华充分进行预热。
鉴于中印两国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中印战略对话实际上是为双方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使两国在反恐、能源安全、裁减军备和联合国改革等问题上加强相互理解。外界普遍认为,中印战略对话机制向世界表明,两国不是战略对手,而是战略伙伴。但是目前中印两国之间的战略互信程度较低,因此要通过提高中印在战略层面的可预测性来避免战略误判,就必然对中印战略对话机制的内涵和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二、经济合作机制
中印经济合作机制化建设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从1950年中印建交到1988年拉·甘地访华之前,是机制化建设的酝酿时期,中印经济关系经历了从合作到中断再到恢复的曲折过程。1988年拉·甘地访华到2005年中印签署《全面经贸合作五年规划》是机制的建设时期,两国经贸关系持续升温,经贸会谈不断增加。《全面经贸合作五年规划》的签署,则可被看作是中印经贸关系机制正式建立的标志。2006年以后则是机制化建设进一步发展的时期,2011年中印战略经济对话机制的启动表明中印经贸关系机制已逐步走向成熟。在众多的经济关系机制中,经贸科技联合工作小组、财政金融对话和战略经济对话是最突出的三个机制。
(一)经贸科技联合工作小组机制
1988年12月拉·甘地总理访华期间,中印就构想建立经贸科技联合工作小组,但直到1989年9月才在新德里举行首次经贸科技联委会会议,两国签署会议纪要。2003年6月,瓦杰帕伊总理成功访华给中印经贸合作带来新的转机,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印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宣言》,决定“成立由官员和经济学家组成的联合研究小组,负责研究两国扩大经贸合作的潜在互补关系,制定今后5年中印经贸合作发展规划”。中印经贸联合研究小组2004年3月在北京举行首次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中印经贸合作五年规划。2005年温家宝总理访印期间责成经贸科技联合小组协调落实联合研究小组提出的建议。截至2012年底,中印经贸科技联合小组已举行了九次会议,中印经贸合作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财政金融对话机制
中印经贸合作的迅速发展使两国领导人意识到必须加强两国在财政金融领域的协调合作。2003年6月签署的《中印两国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宣言》规定,中印每年轮流在两国首都举行一次财政部副部长级的对话会议。2005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印期间,中印两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关于启动中印财政金融对话机制的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印财政金融对话机制的正式建立。该对话旨在通过沟通和对话,推动双方在财政金融领域的政策交流和实质性合作。截至2013年年底,该机制共举行了六次对话。首次中印财金对话于2006年4月召开,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战略、金融部门改革及监管政策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第二次财政金融对话会议于2007年12月举行,讨论的议题主要涉及两国国内经济形势、发展前景和面临的挑战。2009年1月召开了第三次中印财政金融对话会议,讨论的议题得到拓宽,包括全球经济形势对中印两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中印金融部门的改革和合作等议题。2010年9月第四次中印财金对话举行,双方表示,中印面临很多共同挑战,加强双边财金领域合作对两国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双方应致力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深化经济结构调整,推进减贫事业发展。在2011年11月召开的第五次财金对话上,双方就全球宏观经济形势及应对政策措施交换了意见,特别就当前全球经济面临的风险及中印两国在危机过后的复苏阶段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了交流,并就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可持续与平衡增长框架和二十国集团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2013年9月,第六次中印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全球经济面临的新挑战、中印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以及双边财金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三)战略经济对话机制
启动中印战略经济对话机制是2010年12月温家宝总理访问印度的重要成果之一,是除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之外的第二个类似机制,宗旨是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促进交流互动,共同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首次战略经济对话于2011年9月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宏观经济政策的沟通协调、产业政策以及务实合作等展开对话与交流。第二次中印战略经济对话于2012年11月在印度举行,经济合作,尤其是印度可能引进中国高铁建设技术成为关注重点。《印度快报》称:“为调整对华贸易不平衡,印度决定将铁路作为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接触的突破口,两国铁道部将签署谅解备忘录,聚焦三个领域:高速铁路、车站建设以及重载运输。”此外,双方表示将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加强协调沟通,因为中印两国在进行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期间有许多可以值得彼此学习和借鉴的经验。正如印度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席阿鲁瓦利亚所说:“中印之间有很多经验可以交流,并且这种交流将会惠及彼此。我们印度就对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非常感兴趣,相信中国同事也会对印度的经验感兴趣。”
(四)能源合作机制
能源问题较为复杂,涉及经济、安全等诸多领域。就现有的情况来看,中印能源合作机制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传统能源合作机制
中印作为快速崛起的能源消费大国,对石油和天然气的进口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因此两国都需要确保稳定的能源供给。经过多年的实践,中印双方都充分认识到,在石油领域开展制度化的合作能够避免恶性竞争。中印之间的能源合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中国出口少量煤炭到印度,并在印度承包一些小额的能源项目。90年代以后两国能源合作领域逐渐扩大,21世纪以后进一步扩展到国际范围。2002年中国石油集团将自己在苏丹掌管的马卢油田25%的股份卖给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2005年中国石油集团和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合作,“以5.73亿美元购得加拿大石油公司手中叙利亚的阿尔福拉特油气田38%的股权,两公司各占所获股份的50%”。在能源合作过程中,为实现能源合作的机制化,中印两国也开始尝试签订一些协议,确立一定的规范。1997年中印两国签订第一份能源合作备忘录,目的是“共同开发第三世界国家的石油资源”。而后中印两国的官员在不同的场合表达了加强能源合作的意愿,双方认为中印在能源问题上是“共同利益大于分歧”“合作大于竞争”的。2006年中印发表《中国和印度联合宣言》,双方同意“全面落实2006年1月《中印石油、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的条款,鼓励两国企业间的合作,包括在第三国联合开采和开发油气资源”。印度石油和天然气部长艾亚尔说,中印两国“不必手足相残”, “在能源安全方面,彼此合作将带来更好的结果”。2006年1月,艾亚尔访华,双方签署了5个备忘录,同意两国企业在石油勘探技术、煤炭气化和石油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印度还支持中国提出的建立一个与国际能源机构相对应的亚洲能源机构的建议,以协调能源进口国的能源进口政策。此外,2005年7月上海合作组织接纳了印度、巴基斯坦和伊朗为观察员国,为中印能源合作构筑了新的合作框架,为中印在传统能源领域内的合作机制增添了新的内容。2012年6月19日,中国石油集团和印度石油天然气公司签订了一份谅解备忘录,目的是增强双方在现有缅甸、苏丹、叙利亚的油气勘探和生产合作,并且加强未来在海外油气竞标中的合作。
2.民用核能合作机制
印度迄今仍拒绝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也未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因此长期以来在核能利用方面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隔绝。2005年,美国率先提出向印度提供民用核设备和技术;2006年3月印美签订了《民用核能合作协议》。此后,俄罗斯、法国、德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也纷纷向印度抛出了橄榄枝,同是能源消费大国的中国也表达了与印度进行核能合作的意愿。2006年11月中印两国在发表的《联合宣言》中明确表示“在遵循各自国际承诺的同时,促进在核能领域的合作”。2008年1月中印在签署的《关于二十一世纪的共同展望》中提出中印“要促进民用核能领域的双边合作”。印度核电装机容量近几年增长很快,大力发展核电被列入了印度未来十年的国家计划。中国的资源供需矛盾也十分突出,需要大力提高能源的可持续供应和清洁能源的比重。随着两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核电在经济上的竞争性、在安全上的可接受性必然受到各界关注。两国对发展经济性更强、安全性更好的先进核电技术均有迫切需求,因此在这一领域开展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并在合作中有效地坚持国际防扩散原则,这也是充实和深化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一环。
三、安全合作机制
(一)反恐对话机制
“9·11”事件后,中印充分认识到恐怖主义对两国、地区乃至全球造成的重大威胁,因此在反恐领域也加强了合作。朱镕基总理2002年1月访印期间和瓦杰帕总理达成共识,设立中印反恐对话机制,迄今一共举行了6次反恐对话。中印两国于2002年4月举行了首次反恐对话,交流了彼此在反恐问题上的立场和经验,就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交换了看法,讨论了双方在联合国框架内开展双边合作的可能性。2003年6月第二轮反恐磋商在北京举行,两国主要就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双边反恐合作、联合国在国际反恐合作中的作用、加强反恐能力建设等问题交换了看法。但此后的5年间反恐对话机制几乎陷于停滞状态。2005年温家宝访印迎来了转机,两国在发表的《中印联合声明》中高度肯定了两国反恐对话机制取得的成果,同意加强双边反恐合作,并在当年晚些时候举行下一轮反恐对话。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问印度,中印双方同意继续深化中印反恐对话机制,谴责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但是直到2008年7月两国才在新德里举行了第三次反恐磋商。此后对话频率加快,连续举行了三次对话。2013年4月举行了第6次反恐对话,双方就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及双边反恐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主要涉及2014年美国从阿富汗撤军后的地区和平与安全问题以及网络安全问题。
(二)防务交流机制
进入21世纪后,中印两国军队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2003年11月,中印海军在上海附近的东海海域举行了联合搜救演习,这是中印建交后两国军队举行的首次联合军事演习,旨在加强双方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此后两国海军又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举行了两次联合搜救演习,重点是加强沟通、协调行动以及伤员的撤离。为了进一步建立中印两军的信任,印军于2005年11月邀请中方高级军官代表团观摩其在拉贾斯坦举行的军事演习。2006年印度国防部长慕克吉访华期间中印两国签署了《防务领域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实现了两军在军事训练和演习交流合作方面的制度化,提升了两国在军事领域的互信。该谅解备忘录包括双方军队和国防官员及专家之间的交流合作,该协议为两国建立定期的安全和国防对话的交流制度奠定了基础。2007年11月,中印举行首届防务与安全磋商,双方同意加强防务合作。同年12月,中印陆军在云南昆明举行代号为“携手-2007”的联合反恐军事演习。2008年12月,中印举行第二次防务安全磋商,就国际和地区安全形势、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中印关系和中印两军交流与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中印陆军再次在印度贝尔高姆进行联合反恐训练。2009年,由于中印边界局势紧张,两国军事交流与合作大大减少,尽管如此,中国还是邀请印度负责印中边界地区防务的几位将军访问了北京、成都和拉萨,参观相对敏感的军事设施,以释放善意和解除疑虑。2010年1月,中印举行第三届防务安全磋商,双方就地区安全形势和两军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决定两军年内举行第三次联合演习。但是由于印度因克什米尔军队负责人特殊签证问题冻结两国军事交流,演习计划也被迫推迟,直到2011年两国才决定重启中断两年的陆军联合军演。同年12月,中印举行第四届防务与安全磋商,双方就地区安全形势、两国两军关系以及两国军队建设情况等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2012年9月,中国国防部长梁光烈访印,双方宣布将恢复中断四年之久的联合军演,即达成2013举行“携手”联合反恐军演的意向。2013年1月,中印举行第五届防务与安全磋商,双方就地区安全、两国两军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同年11月中印两军在时隔5年之后在成都举行“携手-2013”陆军反恐联合训练。此次联训旨在增进两军互信,加强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中印双方已建立成熟的管控边境分歧的机制。如2013年10月,辛格总理访华,中印签署了边防合作协议,建立更高级别的军官对话机制,使两军的沟通更通畅,核心是避免两国军队发生误判和冲突。
四、人文交流机制
中印两国自古以来就有密切的文化往来。在众多的中印文化交流使者中,玄奘是中印文化交流的开创者。随着两国政治关系的不断改善,中印之间的文化交流活动也经历了一个由慢到快的过程。中印两国政府早在1956年便开始合作筹建玄奘纪念堂。但鉴于20世纪60年代两国爆发了边境冲突,因此两国民众间一直存在不信任和疑虑的情绪,玄奘纪念堂完全停工。“冷战”结束后,在双方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中印人文交流领域内的坚冰被打破,人文交流机制得以快速发展,玄奘纪念堂也最终在2006年“中印友好年”结束之际胜利竣工,并在2007年“中印旅游友好年”开始之时举行落成典礼。总体上来说,中印人文交流机制的建设包括中印名人论坛机制、中印文化月和文化节、中印友好年和旅游年等形式。
(一)中印名人论坛机制
2001年由中印两国国家元首倡议中印名人论坛机制。该机制轮流在新德里和北京举办了6次会议,论坛成员都为两国各界名人,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双边关系的建议,其中一些建议被政府采纳,有的已经实施,有的正在落实,如两国贸易额目标值、开通两国直航、实施两国青年交流计划、增加印度媒体在华常驻记者数、增加两军互访、共同举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50周年纪念活动等建议都已经付诸实施。实践证明,该机制在两国之间、本国政府和有关部门之间起到了桥梁沟通和参议咨询的作用。
(二)中印互办文化月、友好年和文化节等活动
1988年5月,中印两国签署了《文化合作协定》,从制度上开启了两国文化交流的先河。1993年两国政府为进一步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签署了《电视合作协定》。2003年6月,瓦杰帕依总理访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在两国首都互设文化中心的谅解备忘录》。2005年是中印建交55周年,温家宝总理访印,两国举办了“中印文化月”等一系列纪念活动,宣布2006年为“中印友好年”,其中最多的项目是文化交流与合作,包括中方重修位于印度的“玄奘纪念堂”,印方将在中国洛阳新建一座印度风格的寺庙;中方在印度尼赫鲁大学建立孔子学院,举办“玄奘之路——中印友好之旅”活动。此外,印度还在中国举办了电影周,在中国演出印度舞蹈、舞剧,在印度举办中国绘画艺术展。2010年年底,为庆祝中印建交六十周年,中印以非官方的公共外交形式举行了“中印文化节”活动。为落实李克强总理访印成果,深化中印人文交流,2013年9月中印举办首届中印媒体高峰论坛,近60名中印两国主要媒体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评价。
(三)中印旅游友好年
2006年11月,胡锦涛主席访印,为扩大中印文化交流,两国决定于2007年举办“中印旅游友好年”活动。“中印旅游友好年”于2007年2月在印度正式启动,促进了中印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深化,增进了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巩固了两国的传统友谊。据此,两国旅游主管部门、媒体和旅游从业者代表实现了互访,双方互设了旅游办事处,参加了在对方国家举办的旅游展销会,进行了旅游产品促销并共同举办了旅游论坛,等等。此外,双方还就改善航空联系、继续简化签证手续等达成了共识。“中印旅游友好年活动”无疑促进了双方的人员往来,为两国人民重新认识彼此的文化提供了机遇。
五、国际合作机制
建交后的头10年,中印两国在国际舞台上相互支持,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一方面,针对当时美国极力反对恢复中国在联合国中的席位,印度积极主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也大力支持印度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两国还在日内瓦会议和万隆会议上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倡议并提出了闻名于世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亚非国家的团结反帝事业做出了杰出贡献。后来,中印关系因边界争端引发冲突而陷入低谷,直到1988年两国关系才完全恢复正常。
在一超多强的国际格局下,中印作为快速崛起的新兴经济体,两国不得不面对西方话语霸权的挑战。可以说,中印关系既受到国际格局的明显制约,也推动着国际格局的演变。在当前阶段,中印面临推动国际经济和金融秩序改革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两个共同的利益诉求。为了更好地追求自身的国家利益,有效应对西方国家的压力,中印两国在“金砖国家”会议、“基础四国”会议、“8+X”机制、二十国集团峰会等国际机制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在经济金融领域,中印在G20和“金砖国家”会议上都表达了改革现有经济和金融体系、增强两国在其中的话语权的愿望。例如,在2009年首次“金砖国家”峰会上,金砖四国在《联合声明》中明确承诺将积极推动国际金融机构改革,并要求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机构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中印在2009年9月的G20匹兹堡峰会上与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迫使发达国家不得不做出让步,承诺将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份额分别提高5%和3%。2010年第二次“金砖国家”峰会除通过一项联合声明外,四国开发银行还签署协议,希望扩展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企业投资领域的合作。为了有效解决贸易不平衡问题,防止其成为影响两国贸易关系发展的障碍,中印两国在2011年3月的三亚峰会上就该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了部分谅解。两国决定早日举行战略经济对话机制首次会议。在2012年3月的第四次峰会上,针对辛格总理提出的中印贸易逆差问题,胡锦涛主席回应称,中国将鼓励企业扩大从印度的进口。此外,两国领导人还提出了到2015年双边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在边界问题上,为了增强两国之间的政治互信,双方领导人在金砖峰会期间就各自的立场进行了阐述。在第二届金砖峰会上,中印表示将致力于以公平合理和双方都可接受的方式解决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两国领导人还重申在边界问题解决之前,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边界地区的和平与安宁,以免这一问题使两国关系的持续发展受到制约和影响。2011年三亚峰会期间,中国同意向将于6月访华的印度军事代表团发放正常签证,两国领导人都承诺今后要展开更多的军事和防务交流,提升双方在安全领域内的互信,并原则上同意建立论坛来处理两国边界问题。在2013年3月的第五次金砖峰会上,印方承认西藏自治区是中国的领土,不允许西藏分裂势力在印从事反华活动,而且两国再次表示边界问题会得到妥善的解决。此外,中印还在气候变化领域展开合作。在2009年底的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中印与巴西、南非组成了气候谈判中的“基础四国”联盟,一致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温家宝和辛格总理单独举行会谈,大会最后通过了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哥本哈根协议》,中印的利益诉求在协议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由此可见,国际合作机制在中印关系的机制化建设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使中印关系超越了双边和地区的界限,从而获得了全球的意义,并有利于增进双方对彼此共同身份的认同,为两国的和平共处和共同繁荣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总的来说,中印关系的机制化建设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随着双方对彼此关系的重新认识和定位,两国在上述诸多领域内的实现机制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调整,有些机制可能会逐渐弱化,甚至最终退出历史舞台;有些机制则会不断深化和加强,在两国的交流与互动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随着新议题的不断产生,还可能会有新的机制应运而生。此外,在现存的这些机制中,其功能也出现了功能主义者所强调的“溢出”效应,一些以经济起家的合作机制正在往政治领域“外溢”,而且各种机制之间也有交叉和重叠的现象出现。中国和印度之间拥有坚实的经济合作基础,当务之急是通过一种长效机制建立起更为紧密的政治和军事互信,从而最大限度地为自身崛起争取战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