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中国工业发展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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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无线电应用与管理

第一节 2018年我国无线电应用与管理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5G规模化部署条件日趋成熟

IMT-2020(5G)推进组已经发布了5G技术研发试验第三阶段测试结果。测试结果表明,5G基站与核心网设备均可支持非独立组网和独立组网模式,主要功能符合预期,达到预商用水平。

5G频谱资源保障国内5G尽快商用。一方面,相关部门降低5G系统频率占用费,为5G网络前期建设降低成本。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了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5G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标准实行“头三年减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的优惠政策,即自5G频率使用许可证发放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按照财务年度计算)免收频率占用费,第四年至第六年分别按照国家收费标准的25%、50%、75%收取频率占用费,第七年及以后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降低了3000MHz以上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占用费标准。其中,在全国范围内用于5G的频段,即3000~4000MHz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0万元/兆赫/年,4000~6000MHz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300万元/兆赫/年,6000MHz以上频段由800万元/兆赫/年降为50万元/兆赫/年。另一方面,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已发放5G系统中低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提振产业链的信心。2018年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发放了5G系统中低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其中,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获得3500MHz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中国移动获得2600MHz和4900MHz频段试验频率使用许可。这一使用许可的发放,有力地保障了三大运营商开展5G系统试验所必须使用的频谱资源,将进一步引导和推动我国5G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的成熟。

二、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作为实施无线电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对于推进无线电管理领域法治建设、落实无线电管理法规制度、加强事中及事后监管至关重要。2018年,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提升无线电管理机构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并以此为抓手,带动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开展。在专项行动中,首次制定了无线电管理执法能力评价指标,实现了执法能力评估的量化;开展了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调研评估,基本摸清了全国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编了14个完整的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和案卷,评选了“无线电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以实际案例指导执法实践;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及远程视频授课等方式,加强了行政执法分类指导。

2018年,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坚持将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依法行政的“先手棋”,以新修订的《条例》为依据和根本,加快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建设,为《条例》落实夯实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以下简称《频率划分规定》)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46号令公布,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规范性文件发布了《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实施办法(暂行)》《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实施细则》《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地面无线电业务)的通知>》等。

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加快《条例》配套法规规章的制修订。《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于2018年5月3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于12月1日起施行。

三、无线电管理事中及事后监管进一步加强

2018年,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强化监管为导向,以服务用户为目标,扎实推动无线电台(站)、设备管理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无线电台(站)数达542万个,同比增长11.5%。其中,公众移动通信基站408.7万个,广播电台2.6万个,船舶电台2.7万个,甚高频和特高频台(站)89.6万个,业余无线电台8.6万个,其他台(站)为29.8万个。2018年,共向国际电联申报地面业务台(站)使用频率1919条。我国向国际电联申报的边境地区地面业务台(站)使用频率达到35246条,进入国际电联频率登记总表的频率数量达64951条。

无线电频率和卫星网络国际协调取得积极成果。2018年累计向国际电联申报91个卫星系统、121份卫星网络资料;共处理国际无线电频率和台(站)协调函件2100余封,其中涉及地面无线电业务的有近3000封,涉及空间无线电业务的有1800余封;处理国际电联地面无线电业务和空间无线电业务周报各24期。

无线电管理领域标准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审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立项102个,推动报批了《基于LTE的车联网无线通信技术空中接口技术要求》《面向物联网的蜂窝窄带接入(NB-IoT)》等53个标准,满足了智能交通、蜂窝窄带物联网(NB-IoT)等行业发展需求,为国内相关产业提供了指导规范。

为全面掌握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一是在全国开展了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落实中期评估工作,完成了《国家无线电管理规划(2016—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全面掌握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落实情况,加大后半程实施力度。各地加大落实力度,认真组织自查,确保了规划落实的中期进度。二是加强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编制了《边海地区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规划》,加强边海工程工作指导,积极落实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四、空中电波秩序和无线电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1.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作为党和人民的“电波卫士”,无线电管理机构坚决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利益最相关的无线电干扰等问题,持续加大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力度,2018年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共查处无线电干扰投诉2563起。一是发布实施《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流程,提升干扰查处工作效率。二是指导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圆满完成高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招录考试、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重要考试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应考务部门要求,全国各地无线电管理机构共出动技术人员24322人次、移动检测车辆8387车次,启动监测设备14044台(套)。三是做好航空、铁路等专用频率保护,为民航、铁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四是做好外国政要访华临时频率指配和监测相关工作,2018年累计完成100余个外国政要访华的300余条临时频率指配工作,批准900余台无线电设备入境临时使用;所批复的临时频率在批复期内均正常使用,未受到有害干扰。

2.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圆满完成

2018年以来,全国无线电管理机构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周密部署圆满完成了中非合作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实现了“零投诉、零干扰、零差错”,确保了上合组织青岛峰会2.7万台、中非合作论坛3.7万台无线电台(站)和设备的频率使用安全。上海、海南、甘肃、青海、安徽、福建、宁夏、四川、西藏圆满完成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博鳌亚洲论坛、兰州国际马拉松赛、环青海湖国际自行车赛、世界制造业大会、国际投洽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中国(四川)国际物流博览会、第四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获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3.“黑广播”“伪基站”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18年,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持续保持对“黑广播”“伪基站”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积极联合公安、广电等部门,从5月起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伪基站”和集中整治违规设置使用调频广播电台(“灰广播”)专项行动,有效净化了电磁环境。2018年,全国累计查处“黑广播”案件2251起、“伪基站”案件282起,缴获相关设备2300余台(套),发现并处理“灰广播”案件544起。

五、国际无线电频谱管理实务参与度进一步加深

一是做好2018年中俄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协调技术专家组与常设工作组会谈的相关工作并取得重要进展。二是组织开展了内地与香港无线电业务协调会谈、内地与香港无线电频率专题协调会谈,就广深港高铁列车通信、港珠澳大桥公众移动通信、调频广播业务、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等议题达成广泛一致。三是分别组织召开了与挪威、美国、日本主管部门间的卫星网络协调会谈,推动了我国通信、广播、气象、导航等卫星系统的国际协调进程,保障了我国探月工程、宽带卫星互联网、中星系列通信卫星、风云系列气象卫星、载人航天、北斗导航等系统的频率使用需求。

根据2019年世界无线电大会(WRC-19)议题国内筹备工作机制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管理部门(ITU-R)国内对口组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国内各单位开展WRC-19议题研究工作,做好亚太电信组织WRC-19第三次筹备组会议(APG19-3)、WRC-19区域间交流会、亚太电信组织无线电工作组会议(AWG)及ITU-R研究组会议的文稿起草和参会工作,在5G毫米波候选频段研究、维护我重要卫星系统频率使用权益、修订卫星频率轨道资源申报程序和规则、推动车联网和高速铁路车地通信频率协调一致等重点议题研究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