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际贸易思想的起源
国际贸易思想的萌芽起源于古希腊时期。古希腊是一个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奴隶社会,但商品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这使得当时的学者不可避免地对有关贸易、货币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提出一些与国际贸易相关的思想。
一、古希腊的贸易思想
在古希腊众多学者中,色诺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古希腊学者色诺芬(Xenophon,前431—前354)出生于奴隶主家庭,是著名的历史学家、哲学家和经济思想家。他的经济学代表作是《经济论》和《雅典的收入》。他极力维护奴隶制的自然经济,重视农业而轻视工业,认为农业是整个社会的经济基础。他指出“农业是其他技艺的母亲和保姆,因为农业繁荣的时候,其他一切技艺也都兴旺;但是在土地不得不荒废下来的时候,无论是从事水上工作或非水上工作的人的其他技艺也都将处于垂危的境地了”(1)。色诺芬认识到了分工的必要性,认为一个人不可能精通一切技艺,而是专门从事一种技艺会使产品造得更好。他最先论述了分工和市场的关系,认识到分工的规模取决于市场的大小。在对待商品交换的态度上,色诺芬认为虽然它不如农业重要但也非常必要,特别是对外贸易,认为外国商人来希腊从事贸易活动不但可以给本国带来各式各样的消费品,而且可以给本国带来丰厚的税收。他希望有更多的外国商人来希腊进行交易。“寄居在我国和来我国访问的人越多,显然就会有越多的商品进口/出口和出售,并且也会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利润和贡赋。”(2)色诺芬认为,国家要靠税收来维持运转,而外国人是最好的课税对象,是收入的最好源泉。所以,国外“有更多的人和我们贸易”就可以给国家带来巨大财富。色诺芬设想把雅典建设成为国际商业中心,吸引各国客商前来交易。
柏拉图(Plato,前427—前347)是苏格拉底的学生,出身于雅典贵族家庭,被称为是对后世影响很大的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他一生著述很多,与经济思想有关的是他的名著《理想国》(The Republic)和《法律论》(The Laws)。在柏拉图的城邦国时代,每个城邦的经济相对单一,需要与别的城邦国进行交换以获取必要的商品。这样,就必然存在商品交换,存在社会分工。柏拉图认为,社会上至少需有农民、织工、鞋工和建筑工四种市民。可是,农民所需要的精良农具大都不会自己制造。同样,建筑工、织工和鞋工也不会自己制造自己使用的工具。于是需要有为此四种市民提供工具的市民等,因此,在没有输入品的地域,要建设一个城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从其他城邦输入所需要的货物对于本国的商人又成为必要的了。但是从事输入经营的商人不能空手出国而不携带一些对方所需要的货物。本国市民不仅要生产只够国内消费的物品,还得生产一些别国人也需要的物品。柏拉图虽然承认商业和贸易的必要性,但对商人却采取鄙视的态度,认为雅典人不应该从事这种不体面的职业,如雅典人从事商业应尽量加以劝阻,主张国家应制定法律,使商人只获得正常的利润。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前384—前322)是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奴隶主阶级的思想家。他是柏拉图的学生,继承和发展了柏拉图的经济思想。他生活在古希腊城邦衰落的年代,力图克服当时的危机,提出了维护奴隶主私有制的理想国家方案。他认为国家由许多家庭组成,要研究国家,先要研究家庭,所以他把奴隶主阶级的家庭管理即“经济”纳入政治学。他认为,生财之道有两种:一种是属于家务管理的一部分;另一种是“货殖”,即无限制地追求货币增值。他认为前者是合乎自然的,目的在于获取自然提供给人类的生活必需品等有使用价值的东西。真正的财富就是由这样的使用价值构成的,而且是通过耕作和游牧等方式自然获得的,因此是有限的,它的限度就是家庭消费。相反,“货殖”的目的就是赚钱,即追求货币财富。它通过以货币为目的的商品交换来获取货币财富,而且追求财富的数量是没有限度的,也是违反自然的。他认为商业和贸易就是以获取货币为目的的商品交换,商人追求货币的行为是没有止境的。由此可见,他与柏拉图一样对商业和贸易持鄙视态度,同时他也认为是必要的。他认为,零售商业的交换目的是获得使用价值,不属于“货殖”,而大商业的目的是货币无限增值,已不属于家庭管理。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古希腊时期的思想家虽然极力维护奴隶制的自然经济体系,但由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使他们对有关贸易、货币等问题提出了许多颇为精辟的观点,为后来的国际经济研究奠定了基础。对此,恩格斯曾予以高度评价:“因为历史地出现的政治经济学,事实上不外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时期的经济的科学理解,所以,与此有关的原则和定理,也能在例如古希腊社会的著作家那里见到,这是因为一定的现象,如商品生产、贸易、货币、生息资本等,是两个社会共同的。由于希腊人有时也涉猎于这一领域,所以他们也和在其他领域一样,表现出同样的天才和创见。所以他们的见解就历史地成为现代科学的理论的出发点。”(3)
二、古罗马的贸易学说
在古希腊的全盛时期,罗马人的早期文化就已开始酝酿。在经济思想领域,罗马人因袭雅典人之处较多,感觉就像古罗马社会是古希腊奴隶制社会的延续一样。他们在贸易学说方面与古希腊的贸易学说比较相近,也是重视农业生产,认为农业是国家的经济基础,对商业和贸易持轻视的态度,但同时又看到商业和贸易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代表性的人物有贾图、玛尔库斯·图里乌斯·西塞罗和奥略里·奥古斯丁等人。
古罗马学者贾图(Cato,前235—前149)在其《论农业》中就认为农业是罗马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职业,奴隶主必须用心管理好自己的农庄,以增加收入。他主张奴隶主应当自给自足,除了盐和咸鱼以外,养活奴隶所必需的一切东西都应当在自己农庄上生产,奴隶劳动所使用的农具也尽量少买,但农场生产的剩余产品应尽量出售。但由于当时古罗马的商品经济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所以贾图也趋向于发展农庄的商品生产,他曾指出大农场的地址应选择交通方便和便于产品运输的地方。他还主张农庄在进行商业和贸易活动时应当少买多卖。这与后来的重商主义有某些相似之处。
玛尔库斯·图里乌斯·西塞罗(Marcus Tullius Cicero,前106—前43)是古罗马哲学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也是政治家和演说家。他曾把色诺芬的《经济论》翻译成拉丁文出版,在罗马广为流传,对古罗马经济思想的发展产生了十分巨大的影响。西塞罗对后世较有影响的经济思想是他的分工观点。他认为疾病的治疗、土地的垦殖、农作物的收获和储藏、富余商品的出口和缺乏商品的进口等,都需要有人经办。西塞罗关于分工的看法与古希腊的色诺芬和柏拉图等大致相同,没有什么特别高明的地方。他的观点之所以对后世影响较大,是因为古典经济学最为精辟的分工理论创自亚当·斯密,而斯密的理论来自大卫·休谟(David Hume)和哈其孙(Francis Hutcheson),休谟在他的著作中多次提及罗马学者,而哈其孙更是明确地承认他的分工思想来自西塞罗。正因如此,近代经济学家肯定他的分工观点对亚当·斯密的分工理论有启迪作用。在对待农业和商业的态度上,他与贾图一样也认为罗马人最好的职业是农业。相对而言,西塞罗赞成大商业,反对小商业,认为奴隶主不应当去从事卑贱的小商业,如能从事大规模的批发,能从世界各地大量进口货物和在分销时又不作假,那就不能有所轻视。如大商人们在获得满足,形成一定的资产后,即离海洋而转到海港,再由海港转到田舍,便值得最高的尊敬。
奥略里·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e,354—430)是早期基督教最著名的思想家。在奥古斯丁生活的时代,基督教早已成为罗马帝国的国家宗教,他幼年在迦太基接受教育,后来在米兰任修辞学教授,最后任家乡的主教。他的经济观点反映了从奴隶制生产方式向封建制生产方式过渡时期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奥古斯丁与以前的经济思想家类似,也把农业看作高于一切的行业,认为农业是所有手艺中最纯洁的手艺,对商业则采取责难的态度,认为商业和贸易是有损体面的、只配由外国人和平民去从事的职业。他担心从事贸易会导致人们放弃对上帝的追随,认为商人的目的就是贱买贵卖,这显然是一种败行,一切正直的人对这种行为都应当持反对态度。他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是为了维持生计和糊口谋生而从事小商业还是情有可原的话,以盈利为目的的大商业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他说:“以‘坦然的心境’从事体力劳动,既不欺骗,不自私,又不贪财,像一个手工业者有时所做的那样,这是一回事;一点体力劳动也不做,灵魂深处充满怎样赚钱的念头,像商人所做的那样,这完全是另一回事。”(4)奥古斯丁的经济思想虽对欧洲中世纪有广泛的影响,但对经济学说的贡献不大,原因是他的意见多为批评性的,缺乏建设性和系统性。
三、中世纪的贸易学说
这里的中世纪在历史上是指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5世纪文艺复兴运动的时期。中世纪是欧洲历史上典型的封建生产关系建立、支配和衰落时期。它以封建领主对农奴的剥削关系为特征,欧洲各国都处于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封建社会,各个封建庄园都自给自足。虽然当时也有市场,但商人基本上都是外来的,如犹太人、拜占庭人和阿拉伯人等。10—11世纪,西欧社会生产力开始得到较快发展,手工业和商业变得发达起来,城市逐渐兴起,同时对外贸易也开始有了较大发展。到13世纪前后,欧洲形成了南部的地中海和北部的北海与波罗的海两个国际贸易中心。
在整个中世纪,基督教会的思想统治着人们的意识形态。在中世纪前期,基督教学者们对以赚取利润为目的的商业与贸易活动持否定态度,认为这是一种贱买贵卖的活动,罪恶甚至超过盗窃。但自公元11世纪起,经济形势发生了变化,主要是随着人口的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手工业的发展,以及几次十字军东征,不仅增加了对货币的需要,也带来了新的商品与习惯。这一切均促进了商业的发展。而这些对基督教神父们的思想构成威胁。初期神父们还把商业交换利得的性质完全看作欺诈行为而予以非议,继而才认为,基于谋求利得的动机正与不正,即商业的交换可以分为善恶两类,同时也考虑商品的交换价格是否公平的问题,认为以公平价格进行交换是可以承认的。对于公平价格问题,奥略里·奥古斯丁也提到过,但对公平价格的含义没有进行详细论述。直到13世纪中叶才有较为系统的公平价格理论阐述。此时的神学家们是吸收了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的价值概念并结合宗教神学,对公平价格的含义进行分析和论述。其系统的理论分析是由托马斯·阿奎那最后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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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军东征
西欧天主教会、封建主和大商人以保护基督教圣地为借口,对东地中海沿岸国家发动的殖民地侵略远征。共八次,前后近二百年(1096—1291)。天主教会、封建主和大商人为扩张势力、攫取财富和缓和西欧社会矛盾,由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于1095年在法国召开宗教大会,宣布组织十字军远征,号召到东方去和“异教徒”(穆斯林)做斗争,夺回圣地耶路撒冷。法、意、德、英等国都参加。大批没有领地的骑士成了主力军。时值近东各国陷于分裂,拜占庭帝国已削弱,遂为东征造成可乘之机。直至1291年叙利亚阿克城为穆斯林收复,东征以失败结束。这一侵略战争严重破坏近东各国生产力,给当地人民带来极大灾难;西欧各国人力、物力也受到极大损失。东征过程中,客观上也促进了东西方贸易交流,东方不少先进的手工业、农业技术得以传入西欧。
资料来源:简明社会科学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2:9-10.
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5—1274)出生于意大利那不勒斯王国的罗卡色卡的一个伯爵家庭,就读于那不勒斯大学。1252年他被派为巴黎多米尼克研究所副评议员,同时在巴黎大学学习。1257年获博士学位后即留校任教,终身从事教学研究工作。托马斯·阿奎那是中世纪欧洲最重要的一个思想家,被誉为“神学泰斗”,其学说对后世影响极大。阿奎那所处的时代,商品货币经济已有所发展,但阿奎那作为封建制度的卫道士,仍然认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一种正常现象。他认为,有两种方法可以使一个国家的财富增加起来:一种是比较尊贵的,这就是利用肥沃的土地来生产大量的必需品;另一种就是利用商业来把必需的东西从各地运到一个共同的市场上。前一种是比较适宜的,因为一个国家最好能够从自己的土地上生产丰足的财富。如果人民的需要是要靠商人来维持,那么在战争时期,当交通线被堵塞时,他们就会蒙受损失。而且,外来的客商会使人民的道德受到腐化的影响。在商业上,他依据亚里士多德关于两种生财之道的观点,把商业看作卑鄙的行业,但同时又断言赚取利润的大商业是合理的,指出商人在两种情况下贱买贵卖获取利润可以免遭道义的谴责:一是将收入用于必需或正当的用途,如一个人用他从事商业中获得的适当利润来维持自己的家庭生活,或者帮助穷人;二是买进时并无转手卖出的意图,并在购买某物品后,经过改良,或者因为地点或时间的变动而使价格发生变动,或者因为负担了运输上的风险。以这样的方式获取的利润是劳动的报酬。
托马斯·阿奎那还对“公平价格”(Just Price)问题进行了分析。公平价格是中世纪宗教法典学者关于价值的一种解释。公平价格这一概念是由奥古斯丁明确提出来的,但直到中世纪神学家亚尔贝兹·马格努(Albertus Magnus,1193—1280),特别是阿奎那,才对公平价格做了详细的论述。宗教法典学者从宗教伦理观念出发,反对贱买贵卖,主张买卖双方都不应吃亏,支付的价格必须是“公平”的,其基础就是相等的劳动量。马格努根据自己对日常生活实践的观察,指出与生产物品所消耗的劳动和费用的数量相等的价格,就是公平价格。阿奎那一方面接受他老师马格努的看法,从宗教伦理的角度,强调在买卖过程中支付的价格必须是公平的,无论是把一件物品买得贵于它的价格,还是隐瞒所出售的物品的缺点,都属于欺骗行为。因此,他反对商人的贱买贵卖的获利行为。另一方面他又替封建主和教会进行辩护,因为封建主也经常从不等价交换中获得额外收入,所以他把公平价格又说成是能使卖主获得“相当于他的等级地位的生活条件”的价格。他认为公平价格还取决于物品对人们利益的大小,取决于它的效用。他说,公平价格不仅根据所卖的物品来决定,还根据由于出卖所给卖主造成的损失来决定。另外,他还认为公平价格由商品的供求关系来决定。所以说,托马斯的“公平价格”学说实际上是很混乱的,开了西方经济学效用价值和供求价值论之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