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金融风险防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一种公共管理与系统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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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金融系统的结构

通过价值链和价值网,金融市场主体相互依赖、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金融系统的结构。依据现代系统论的研究成果,金融系统的结构分为两种:功能结构和空间结构。前者反映金融主体系统整体与环境之间的作用与反作用关系,反映的是金融系统的生存能力,后者反映的是金融主体系统各组成部分为完成自己的功能在空间上的分布格局。

(一)国家金融系统的功能结构

金融主体子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能够实现一定功能的结构,即价值链和价值网。资金供给主体和资金需求主体通过价值流动建立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价值链和价值网就构成金融系统的功能结构。

金融系统的功能结构具有一定的融通资金、供给资金的功能。通过这种功能结构,金融系统主要完成社会闲散资金的收集功能和打包资金社会投放功能。资金需求主体从资金供给主体获得资金,并通过生产经营实现资金的增值。金融市场监管主体在这个过程中主要完成监督金融主体、制定国家金融政策、基础货币发行和金融市场秩序维护的功能。理论上讲,在国家信用货币条件下,中央银行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情况发行基础货币,保持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相适应,通过市场操作维护本国币值稳定。中央银行发行的所有货币都要通过各种渠道汇集到金融供给主体。金融供给主体则把这些资金根据市场需要进行打包贷款给个人、政府或企业等资金需求主体。资金需求主体依靠资金通过市场实现生产资源的社会化配置,使资金流向为其提供原材料的下一级资金需求主体,并在各个生产环节实现增值。资金需求主体在生产过程中的闲置资金则通过存款的形式流向金融主体,重新进入下一轮循环。在新的资金循环时段,中央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根据货币乘数决定新的货币投放量或回收量,维持国民经济价值增量与货币增量的平衡。在实际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多个金融主体并存,多个资金需求主体并立,资金由金融主体流出后,进入一个资金需求主体,经过一个生产周期之后,由资金需求主体流出的资金可能不会流向同一个金融主体,而是流向另一个金融主体或多个金融主体,甚至流向另一国家资金需求主体,形成一个资金由A→B→C→D→……的价值流动链条。由于这样的资金链条很多,并且彼此交叉,因此价值流动链条最终会形成价值网。

在整个国家内,资金供给主体和资金需求主体之间、资金供给主体之间以及资金需求主体之间正是通过复杂的借贷关系形成更为错综复杂的价值网,最终完成资金的社会配置功能。

(二)国家金融系统功能

所谓功能就是系统对环境的作用和影响。金融系统的价值链或价值网构成的功能结构,是国家经济系统价值流动的渠道,起到价值流动、分配社会资金的功能,是社会再生产资源有效配置的物质基础,也就是说,金融系统具有价值流动的功能。无论是自然演化出来的价值链或价值网,还是人为建立的,都起到为价值流动提供通道的作用,即功能。这个功能可以具体分为支付、财富储藏、交易等部分,最终落脚点为促进经济增长。(3)

(三)国家金融系统的空间结构

国家金融系统不仅在自身内部结构上表现为复杂化、高级化的倾向,而且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其在空间上也表现为不断地扩展。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产业布局的调整,即实体经济的布局,国家金融系统的空间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一方面,实体经济的发展会拉动虚拟经济进行调整以适应自己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家会主动对国家金融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在国土范围内的空间分布进行战略配置,包括资金供给主体和金融监管主体的空间配置。这样,就会形成国家金融系统各个组成部分在国土范围内分布的格局,即金融系统的空间结构。这种空间结构反映的是与实体经济对应的虚拟经济相应的空间分布,是对国民经济发展战略的综合反映。在经济发达地区,资金需求主体较多,金融网点的分布就相对较密,而经济相对落后、人口流动性较小的地区,资金需求主体较少,金融网点的分布就会相对较稀疏。比如,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银行网点就相对较多;而西部边远地区经济相对落后,银行网点就相对较少。金融系统的空间结构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资源配置、资源的地区间优化、实现优势互补具有重大影响,对局部区域的发展影响深远,是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国家金融系统沿着空间和时间两大坐标轴进行自我展开,并在金融主体相互作用和影响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稳定结构,在一国范围内自成系统,以应对外在环境变幻不定带来的压力。

(四)国家金融系统的监管机构

在国家金融系统的演化过程中,为应对金融风险带来的冲击,国家金融系统逐步演化出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扮演国家金融市场发展“指挥棒”的角色,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的安全和效率。

这些监管和调节机构有的是私人机构,有的是政府机关。例如,全球最大的央行美联储就是股份制的私人银行;而绝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则是政府机关,如中国的人民银行、英联邦国家的储备银行等。

国家金融系统的监管机构负责国家金融市场的监管,推动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在银行主导的金融系统中,监管机构通过发展规划等计划手段推进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而在市场主导的金融系统中,国家金融系统的监管机构主要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市场发展,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的稳定,规避金融危机,保证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安全。

总之,国家金融系统总体由资金供给主体、需求主体组成的金融市场和金融监管机构两部分组成,前者形成金融系统的结构,后者指引市场发展方向,二者共同完成国家资金和生产资源配置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