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价值链一体化及效应
1. 第二次技术革命与价值链一体化
价值链一体化方式是与第二次技术革命密切相关的一种生产行为方式。19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初,以电气的广泛应用为特点的第二次技术革命产生,生产力在电气时代得到了极大发展,电力、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重工业逐渐取代了轻工业的主导地位,成为生产体系的主角。电气时代的通信和铁路运输迅速发展,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生产和流通速度,促成了几个单位一体化于一家企业之内”。(11)生产和资本高度集中,企业规模迅速扩大,垄断开始产生,反垄断的法律也随之出现。
钱德勒所指的“现代工业企业”便是指“把大量生产过程和大量分配过程结合于一个单一公司之内”而形成的价值链一体化企业,即生产和销售结合。分属于不同企业的价值链不同环节结合于同一个企业之中,“管理指导的有形的手”就取代了“市场力量的无形的手”。(12)钱德勒认为是第二次技术革命带来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带来了资本集中和企业垄断,企业将价值链一体化是资本集中的一种具体形式。“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19世纪后20年和20世纪,工业企业以相同的特性聚集,大规模生产出现。电力的出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企业是资本密集型的,新技术挖掘出了企业潜在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使得生产更有效率。”(13)钱德勒认为,交通和通信的发展使得市场范围迅速扩大,市场潜力诱使企业采用机器批量化生产,如果销售企业能够胜任大批量生产的产品销售,就不会发生一体化情形,所以价值链一体化是因为销售商的能力欠缺,不能够对应生产的迅速增加。“一旦现有的销售商不胜任的情况趋于明显,制造商才会向前而结合销售工作”(14),这是基于生产商迫切开发市场的需要。这种“现代工业企业”整合了价值链的生产、销售和采购等多个环节,实行等级制管理,这种新的管理等级制公司开始是全国性企业,到后来有许多企业变成了跨国经营的企业。
价值链一体化是企业生产活动前向或者后向伸展而形成的一种生产行为方式和组织结构,对规模经济的追求是企业一体化的主要动力,企业追求规模经济,一是因为当时运输业发展导致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二是因为生产由劳动密集型转入资本密集型,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成为这一时期企业行为的主要发展趋势,企业会以大的规模来获取更高的市场垄断势力。
2. 价值链一体化的不同案例
企业进行价值链一体化生产,不同国家呈现出不同的特征,钱德勒(1992)考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主要对象是美国、英国和德国,因为这三个国家在大萧条前的产出占了世界的2/3。(15)德国企业一体化进程最为快速,英国较慢,美国当时介于两者之间,是价值链一体化较为成功的典范。下面主要论述这三个国家的企业价值链一体化的不同情形。
(1)德、英等国企业价值链一体化分析
源于德国历史学派的影响,政府在德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作用一直是比较突出的,从“一战”后希特勒推行的发展规划,到“二战”后艾哈德的市场社会主义策略,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使得德国经济在两次世界大战战败后都能够迅速恢复和崛起。在企业价值链一体化的潮流中,德国工商业是变化最快的,其企业发展最贴近组织化资本主义类型。从每个企业的固定资本、雇用人数以及价值链一体化和多样化的角度来看,德国工业非常集中,“在经济方面,从集中和前后向一体化的程度来看,没有一国能与德国重工业相提并论”(16)。主要原因是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作用。在企业组织发展中,德国政府通过在一些部门创造需求来推动产业集中,隶属于这些部门的企业只有通过一体化或者合并才有可能幸存。德国家族的控制与英国一样也很强,但是德国企业家更愿意依靠职业管理人员,加之德国的反垄断立法虽然反对滥用垄断地位的竞争行为,但不禁止垄断企业的存在,所以在企业一体化进程中,德国相对于英国而言发展要快,且德国在“一战”后窘迫的经济状况也促进了其合作资本主义的发展。
英国在价值链一体化进程中行动较慢,这与多方面因素相关。其一是英国经济的组织方式,英国经济是一种中间人经济,企业要从外部进行融资,多是持股公司之间的松散联合,很少有一体化形式发生,所以在英国经济发展中,与工业资本相联系的银行和金融资本非常重要;其二是由于英国的市场狭小,钱德勒认为,英国对于技术和市场机会反应较慢是因为国内市场狭小,狭小市场限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其三在于英国的习俗传统,英国企业自身扩张能力有限,规模一般不大,这与其家族制的企业经营方式相关,企业一般不愿意进行大规模的长期投资,而是专注于目前的收入享受。19世纪末,英国企业家多是从家族角度考虑企业成长,即使是大型企业也很少对企业进行生产、销售、管理的三重投资。尽管英国掌握了领先技术,但是落后的家族个人管理方式却导致其工业地位相对衰落,可以说,英国企业并没有利用好新技术带来的发展机会。
法国则是另外一种情形。直到进入20世纪,法国还是进行精致的生产以避免标准化,所以一直到20世纪,企业集中水平都非常低。卡伦(Caron)观察到,在20世纪头25年,法国实际在受保护的市场框架中,出现了远离多样化转到更狭窄的专业化趋势。(17)当时法国一些企业没有一体化的大规模支撑,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如洛林的钢铁企业,价值链没有前向、后向一体化,直到20世纪20年代法国收购了洛林的德国公司,伴随着20世纪50年代大规模的合并浪潮,企业才采取了垂直一体化的行为。(18)
(2)美国企业价值链一体化分析
19世纪80年代,作为最初“现代工商企业”的美国铁路公司的一体化进程已经完成,这时美国铁路公司经理已经具备了职业化人员的系列条件,成为职业化商业经理新兴阶层中的成员。斯科特将其后的美国工业发展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19世纪80年代,大都是水平一体化;第二阶段是19世纪9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成功实现垂直一体化;第三阶段是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多样化和多部门企业产生;第四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联合大企业形成,工业资本实际上具有金融资本的作用。(19)
19世纪70年代,美国工业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企业形成大型企业的成长策略主要有两种,其一是单一企业通过创造其销售组织进行扩张,其二是通过生产企业横向联合形成行业工会、托拉斯等形式进行扩张。由于水平一体化在先,钱德勒认为“实现公司垂直一体化结构的更普遍的途径是经过水平的联合和合并的一体化”(20)。原因是水平方向的合并和集中导致产出扩大,生产企业不能单纯依靠外部的销售商来扩展市场,因为销售商也可以出售竞争对手的产品,不会单独为某一种产品做市场推广,并且销售商也难以和生产者、产品设计者相互协调起来,种种矛盾引发了企业前向一体化,自己建立产品销售网络。后来出于防御性战略的需要,企业后向一体化行为也随之产生,除了自己生产和销售,企业还将原材料生产也纳入内部的生产体系中(主要是一些原材料被少数企业控制从而不能以合理价格获取所需原料的企业)。这一时期主要是中央集权化的科层管理组织在发挥作用,钱德勒认为,企业的水平、垂直一体化都是为了控制市场。但随着海外扩张和多元化的发展战略,部门分权逐渐打破集权的管理形式。
在这一时期,出现了很多理论来解释价值链一体化,如交易成本理论、产权理论、基于能力的理论等等。
3. 价值链一体化的效应分析
企业不断将价值链各环节一体化于内部,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形成垄断程度不断提升的市场环境。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目的是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从而占领更多份额的市场,实现在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另外,这一时期基本上是生产占主导地位,生产引导消费,消费者的个性需求还没有被充分重视。
从企业行为方式来看,企业生产集中形成了科层化的等级组织,也形成了等级制的管理模式。19世纪80年代,泰勒制通过管理部门控制和指挥每一个生产环节,在企业内部形成极端的专业化分工和协调机制,使劳动力效率达到最大化状态。其后福特将泰勒的理论付诸实践,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流水线生产为特征的“福特制”成为主导企业的生产行为。福特制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形式,以机器批量化生产同质产品为主要特征。
从企业生产水平来看,工业化时代生产可以引导消费,企业追求更多的产量和更多的市场。福特的流水线降低了生产对工人手工技能的依赖,实现了机械化大批量生产,工人拥有简单技能就可以完成分工工作,劳动力成本大大降低,提高了产品标准化程度,使得规模经济诞生。这一时期因为市场需求的大量存在,生产主要是为了生产,生产者考虑更多的是需求的量。批量化生产的产品多样化程度较低,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没有受到重视。在这一时期,企业追求价值链一体化,后向获取资源,前向获取市场,并且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全球范围配置资源的企业考虑的是如何利用第三世界国家价格低廉的原材料获取更大的利益。
从政府对企业的规制来看,企业规模扩大提高了企业的市场垄断地位,虽然没有出现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垄断,但是几个大企业控制一个产业全部供给的情况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一体化大规模生产带来了与自由竞争背道而驰的垄断效应,“斯密困境”与“马歇尔困境”(21)成为经济理论难以解释的议题。垄断企业大量出现影响到了以往不同阶层的利益,反垄断的呼声出现。提出SCP范式(22)的哈佛学派的贝恩等人认为,寡占的市场结构会产生寡占的市场行为,进而导致不良的市场绩效特别是资源配置的非效率,所以哈佛学派认为,有效的产业组织政策首先应该着眼于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他们主张政府对经济生活中的垄断和寡占采取规制政策。后来因为芝加哥学派的出现,认为企业规模扩大形成垄断是企业有效率的生产所致,政府不应该干预,再加上反垄断的成本较高和美国企业的国际地位下滑,哈佛学派开始没落。但是,对于战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反垄断政策的开展和强化,哈佛学派的这种政策主张曾产生过重大影响。
从社会影响反馈来看,美国从1890年到1950年通过了一系列反垄断法案,最早是1890年制定的《谢尔曼法》,随后克莱顿法(1914)、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14)等一系列反托拉斯法也相继出现。在结构主义占主流地位的1970年前后,一批大型反托拉斯案件相继被提出诉讼,其中包括1969年由美国司法部提出诉讼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案、1972年凯洛特公司等4家早餐谷物公司案、1973年的埃克森公司等8家石油精炼公司案等等,后来由于美国国际产业竞争力的下降、诉讼案件的费时费力以及坚持自由主义的芝加哥学派的反对,20世纪80年代里根政府执政期间,在反托拉斯方面采取了缓和政策,一些经历了长达十年甚至十几年的诉讼不了了之。但是,由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带来的大规模企业垄断却是公众一直反对的,反垄断法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一体化企业的价值链分解,一方面迎合了市场的灵活性变化需要,一方面也迎合了反垄断法的需要。
对于企业大规模、批量化生产的工业化时代,托夫勒总结:标准化、专业化、同步化、集中化、规模化、集权化,这六个相互联系的原则,组成了工业化文明的法则,统筹安排了千百万人的行动,影响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是生产与消费分裂的后果。(23)在这一时期,市场竞争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只有大的垄断企业和小企业之分,不存在企业之间的核心—外围地位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