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社会性发展
“去找蚂蚁吧,你这条懒虫,向她讨教点聪明之道。”所罗门(或写作《寓言》的随便什么人)要我们效法蚂蚁,适时积累和贮存。但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蚂蚁的社会合作方式。自脱离幼虫状态后它们即完全社会化,其微小的神经系统在最初设定时,其程序即以合适的社会行为方式对同伴的化学信号和碰触产生自动反应,比如收集食物、做家务、防御搏击、喂养幼虫及母蚁等。相对照而言,人类约需15—20年才能变得相对社会化,且即使在此时,我们的行为依旧无法固定,甚至终生都要随着自己角色的演变而变化。
在半个多世纪里,发展心理学家一直在利用各种方法收集人类社会发展的证据。他们在膝盖上放上记录本,手握秒表,守在家里或幼儿园里,不厌其烦地观察蹒跚学步的孩子,或在操场和教室里观察学龄前儿童或小学生;他们访问父母,让他们填写数不清的问卷;他们记录并分析儿童的大量对话,将故事的开头告诉孩子们,让他们接着编下去;他们设计出成百上千种实验情形,以测量不同阶段的社会发育水平;他们计算血液中的激素与性别类行为之间的相关性。
从所有这些活动中(还有更多其他活动),他们有了大量发现。这些发现中有的支持发展的精神分析说,有的支持社会学习说,有的支持认知-发展说,更多的认为三种理论都成立,因而都应予以支持。
我们无须对它们一一分类,只需浏览一下其中的一些有趣发现。
话轮转换:社会行为中最早的几课是在家里学到的。婴儿在这里除学会信任他人之外,还学会了社会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一课,即交流时要轮流进行。父母对婴儿说话,等婴儿用声音或微笑回答过之后,再接着说下去。婴儿感受这种模式,在刚学会走路或刚学会说话时,就已学会在与其他同样大小的婴儿交往时采取轮流模式。下列记录于1975年的对话中,13个月大的伯尼一直看着15个月大的拉里对一个玩具喃喃自语。最终他“发言”了:
伯尼:哒……哒。
拉里:(一边继续看着,一边笑)
伯尼:哒。
拉里:(笑得更起劲了)
同样的顺序重复达5次之多。然后,拉里扭过头去,将玩具递给一个成人。伯尼跟在他身后。
伯尼:(挥着两只手盯着拉里)哒!
拉里:(回头望着伯尼,又大笑)
交替9次之后,伯尼最终放弃,左摇右晃地走开了。
游戏:发展心理学家L.阿兰·斯鲁夫和罗伯特·G.库珀将游戏视作“实验室”,孩子们在这里学会新的技巧,巩固已掌握的技能。婴儿不会一起游戏,因为这一点需要情感与认知技巧,而这些技巧需要两到三年才能发展出来。将两个刚会走路的婴儿放在一起,他们通常只会彼此望着,看着对方玩,或挨在一起各玩各的。但3岁或差不多大时,他们便开始一起玩(不一定玩同一种游戏)。到5岁时,他们能以合作的方式一起游戏。
在游戏中,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和学龄前儿童都将学到自我控制的第一课。他们发现,如果过于霸道,旁观的大人将不能容忍,同时玩伴也会报复或不跟自己玩。他们开始学会分享,尽管要认识这一点得费相当力气。他们开始喜欢与其他玩伴一起游戏,到4岁时,这种习惯开始转变为友谊,并通过有来有往和在彼此的责任感中体现。
到3—4岁时,他们开始学习游戏的规则,并在与更大的孩子们一起玩时了解正确与错误的基本要素:三次不行,你就得出局;发脾气也不给你更多机会,反而有可能将你开除出局。
约在同时,他们开始更善于撒谎和遮掩有可能泄露自己意图的面部表情,说话声调也更为成熟。有研究小组认为,这种行为通常是父母直接教育的结果。(“记住,虽然你心里想要的是玩具,但仍要感谢奶奶为你买来的毛衣。”)
角色扮演:斯鲁夫和库珀还将游戏称作“社会车间”,孩子们在这里独自或与其他孩子一起尝试规则。他们经常玩妈妈和爸爸、妈妈和宝贝、爸爸和宝贝、医生和病人及遇险者和营救者之类游戏。他们特别喜欢玩父母游戏,并让自己的父母充当孩子,要他们将东西吃光,或洗耳恭听,或洗手洗脸,或上床睡觉。不管人们以何种方式(精神分析、行为主义或认知论)来解释这种游戏,它总还是起到了进入社会生活的培训作用。最新研究甚至发现,学龄前儿童所玩的游戏越具有社会想象力,孩子的社交能力就越强。老师们也是这样评判的。
社会竞争:社会竞争的要素包括:时刻准备遇到对手,有与对手讨价还价的能力,为他人所喜欢或接受。发展心理学家衡量受欢迎的方法是社会测验。他们询问某一特定游戏组的孩子,要他们回答在组内“特别喜欢”哪些孩子,“不特别喜欢”哪些孩子。将否定答案从肯定答案中减掉,再加上积分,就可简单地得出每个孩子在组内受欢迎的程度。
自我与集体:在游戏组中,特别是在教室里,与其他孩子的亲密接触会刺激心理上的自我感觉发育(与刚会走路的婴儿在镜中感觉到的生理上的自我感觉不同)。到8岁时,孩子开始认识到,他们在内部和外部与其他孩子都不一样,而且在事实上,他们是独一无二的。
同时,他们开始对集体的规则极为注意,比如,游戏规则(选择哪一边,轮流进行,轮到击球时扔硬币以决定先后)和对集体的忠诚(向家长或老师“告发”同伴将受到排斥)。甚至在小学阶段,孩子在集体中穿什么流行衣服也极为重要。他们越是接近青春期,与集体保持一致的需要——穿衣品味、说话方式、抽烟、音乐、俚语、吸毒、性行为等——也越强烈。青春期同伴的范式与价值观,在不同的种群和社会、经济水平上具有很大差别,但保持一致的需要却无处不在。度过青春期的早期之后,这种现象将在整个青春期里慢慢消失。
性别类行为:50年前很多人深信,在整个儿童期,特别是快接近青春期时,儿童会吸取符合其性别的行为。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女权运动的出现,许多人相信,很多性别类行为来自社会的后天教育(且能很快消失),而不是来自先天遗传。大部分类似行为也的确很快消失,但某些类似行为却得到保留,且如我们已看到的,还将持续下去。
部分原因可能源于生物学。来自20世纪70年代放射免疫学的研究显示,激素水平约在7岁时就呈上升状态——远早于第二性征和性别类行为的出现。而从7岁起,女孩子大多不再像男孩子那样玩粗鲁的游戏,也不再像男孩子那样弄得全身脏兮兮的;而在青春期之前,男孩子也大多不像女孩子那样注重衣着和发式,这些可能都并非巧合。
然而,大多数的研究证明,青春期前和青春期的性别类行为,似乎来自孩子对在社会上作为成人所可能占据位置的社会认知。即便是在1990年,大多数女孩对自身未来的预期仍不如男孩乐观。当年,有人对3000名四年级至十年级的男女生进行全国性的调查研究,结果发现:在小学阶段女孩的自尊感略少于男孩;但在初中阶段,男孩的自尊感只是稍有下降,而女孩的自尊感却急剧下降。这种不对称性一直持续至高中。但是,10年后,又有学者对高中之后时期的自尊展开研究,共有48000名年轻美国人成为研究对象,对这项研究的元分析显示,男性在全年龄段只显示出微弱的自尊优势,这一结果令研究团队中的四位女性学者感到吃惊。他们给出了一系列解释,不过这一现象很可能是因为女性运动对我们的社会造成了缓慢的影响。
共情及利他主义:在20世纪60年代,一些心理学家开始对“亲社会行为”——使社会生活成为可能的合作式行为——大感兴趣。这些人中不乏社会心理学家,但也有发展心理学家,因为后者为亲社会行为中的一种——利他主义——所深深吸引。大多亲社会行为是以自私为动机的——我们遇到红灯就会停下,我们交税,这些行为并不是出自对同胞的爱心,而是考虑自己的利益——但利他主义却是以对他人的关心为动机。发展心理学家大感兴趣的问题是,这样的行为是如何产生的,因为它通常与所有动机中最强烈的一个——自身利益——格格不入。
在过去的40年中,成百上千名发展心理学家就1200多种利他主义行为进行研究,使用了前面提及的多种实证方法。对“利他主义思想何以形成”这一问题的回答似乎是,它来自不同影响的相互渗透。这些影响包括:人脑构造导致的看到同类痛苦时引起的哀伤倾向,由父母的关爱而给孩子树立的榜样,文化价值观,儿童想象他人感受的能力的发展,社会经验(帮助他人会使施助者自认为是好人,并被别人视为好人),基于现实世界知识的判断(即知道帮或不帮处于痛苦中的人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
下面为几个显著的发现:
——在10个月大或1岁时,如上所述,看见母亲处于痛苦中的孩子会呜咽,或哭着爬走;而在其14个月时,可能过来拍拍她,拥抱她,或亲吻她。
——超过18个月时,孩子会想办法安慰另一个在哭的孩子,或找成人帮忙。
——2—4岁时,孩子会问另一个受伤或处在痛苦中的孩子是否疼痛,并想办法安慰或寻求帮助,甚至能想办法阻止其他孩子受到此类伤害(比如,警告这里有什么样的危险等)。
——到7岁时,大部分孩子会帮助一个看上去受伤或有困难的陌生孩子。
——从7岁起,孩子们会越来越愿意将自己的钱或玩具送给贫穷的孩子,或帮助有困难的孩子,即使这种行为意味着该孩子得放弃自己想做的事情。
发展心理学家们从数据中看出一个模式。利他主义行为的产生,看上去是一系列的明显阶段,但究竟有多少阶段,或有哪些阶段,他们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有四个阶段;另一种观点认为有五个;而一个六阶段的模式也有了雏形,由利他主义研究专家、伯纳比市西蒙弗雷泽大学的丹尼斯·L.克雷布斯及同事弗兰克·范赫斯特伦提出。克雷布斯和范赫斯特伦的六阶段论是以如下几点为基础的:
(1)服从权威规定与个人安全需要。
(2)个人收益的最大化和补偿决定。
(3)认同角色和集体期盼,以及互惠和合作。
(4)社会责任感和遵循内在价值观的行为。
(5)尊重别人的权利,愿意为他人的利益而牺牲。
(6)尊重普遍的道德价值观,认同全人类。
道德发展:利他主义只是道德发展的结果之一。对道德方面心理发展的研究兴趣始于1908年,当时,杰出的英国心理学家威廉·麦克杜格尔根据其对人类心理学的总体知识勾勒出一套道德发展理论。在20世纪20年代,皮亚杰开始实验调查,如观察孩子玩游戏,或给他们讲犯小错的故事并问他们对某种小错应施以何种惩罚较为合适等。(案例之一,一个男孩给父亲的墨水盒加墨水,不小心将墨水洒在桌布上。案例之二,一个男孩玩弄父亲的墨水盒,将墨水泼到桌布上。两种情况都是小孩将墨水洒在桌布上,但惩罚应一样吗?)
皮亚杰得出结论,道德行为,在游戏环境下,在4—12岁这一年龄段内将按三个阶段发育而成,即由对父母或较大孩子规定的规则毫无疑问地全盘接受,到最后认识到,规则是由人制定的,并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作出修改。同样,判定行为(比如泼墨水)正确与否的基础,可根据该行为所造成的伤害与行为人的意图进行更改。
1932年,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判断》在英国出版。该书在美国触发了大量道德发展研究,但这些研究的大多数不过是一些东拼西凑或吹毛求疵的东西。接下来的一次飞跃,即道德发展理论研究史上的里程碑——哈佛大学劳伦斯·科尔伯格的著作——出现在30年后。他发明了一种测量道德发展的新方法,并在25年内修订它,收集和分析大量数据,提出了一个六阶段的道德发展理论。该理论此后成为这一领域的经典之作和模式,其他人要么效法,要么反对。
若不是发现自己的最爱是当一名道德发展心理学家的话,科尔伯格原本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牧师。他认真善思,热情幽默,健谈激情,对种族问题等其他道德生活极为关注。他不修边幅,属于知识型教授,宽松的衣服总是皱巴巴的,头发蓬乱;手提箱也严重磨损,总是装得满满的;眼镜推起来搁在额头上,然后就忘了。
他是一个生意人的后代,1927年出生于布朗克斯维尔——纽约的一个富有郊区。他在安多弗的菲利普斯学院读书,二战结束时毕业于该院。他没有继续读大学,而是在良心驱使下到一条商船上当水手,从而加入一项事业,将一船船的欧洲犹太难民从英国的封锁下偷运至巴勒斯坦。这次经历使科尔伯格对一个问题产生终生的兴趣,即一个人在不服从法律和法定权威时,在道德上却是有理的。这次经历还给他带来终身的疾病:被捕后被关在塞浦路斯的一个军营里,后来人虽逃脱,却未能逃过寄生性肠道感染的折磨。此后许多年里,这种病时不时地折磨他。
后来,科尔伯格在芝加哥大学拿到本科及研究生学位,他最喜欢的课程是心理学和哲学(特别是伦理学)。他阅读并极力推崇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判断》,但他从美国心理学的精神感觉到,道德发展的理论基础应是基于客观方法所得的数据,而不是皮亚杰的自然主义观察。因此,为完成博士论文,他创立出一套定级系统(后来将其变成一项测试),他的余生都在修改和使用这套系统,并从中形成自己道德发展阶段的认知-发展理论。这套测试题由九个道德上的两难问题构成,研究者一次向受试者提出一个。每个问题之后是一次面谈,谈话内容涉及一大堆道德问题。
举个例子(海因茨两难选择):在一座欧洲小城里,一位妇女因某种特别的癌症而接近死亡。城里有位药剂师发明的新药可能救活她,但他是个奸商,索要的药费是其制造该药成本的10倍。这位妇女的丈夫海因茨只能借到一半的钱,因此只好请药剂师减价,但药剂师不肯同意。海因茨为救妻子的性命,想翻墙入室,将药偷出来。这样做应该吗?为什么应该,为什么不应该?他有责任或义务偷药吗?如果他不爱妻子,会为妻子偷药吗?如果要死的是陌生人,情形又会怎样?海因茨会为陌生人偷药吗?偷东西是犯法的,但这样做违反道德吗?诸如此类的问题共有21个。
科尔伯格的原始样本来自芝加哥地区有代表性的72名10、13和16岁男孩子,他每隔2—5年对他们测试一次,一直测试了30年。在第一次测试后,三个年龄组给出的不同答案使科尔伯格相信,道德感发展于明显不同的年龄段。后来,随着受试者的年龄增长,他惊奇地发现,他们在这些阶段上的进展正好符合他的预料。我们在此简要展示一下这种分段理论的最新形式及每个阶段对支持和反对海因茨偷药事件的典型回答,同时对科尔伯格的晦涩措辞也做了改动。
——第一阶段:天真的道德现实主义;行动基于规则,动机是避免惩罚。
支持者:如果妻子死了,你会有麻烦。
反对者:不该偷药,因为你会被抓进监狱。
——第二阶段:实用主义道德观;行动基于回报或利益的最大化、自身消极后果的最小化。
支持者:如果被抓,你可以将药还给他,刑期不会很长。
如果刑满回家时妻子仍在,坐一阵子牢也算不了什么。
反对者:如果偷药,妻子可能在你还未入狱时就已死去,这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第三阶段:社会共享观点;行动基于他人的赞同或反对与实际或想象中的内疚感。
支持者:如果偷药,没有人会认为你是坏人。然而,如果让妻子死了,在别人面前你就再也抬不起头来。
反对者:大家都会认为你是罪犯。偷药之后,在别人面前你就再也抬不起头。
——第四阶段:社会系统的道德感;行动基于是否会有正
式的羞辱(不仅仅是反对)和对他人造成伤害后的罪恶感。
支持者:稍有荣誉感的人都不会让妻子就这样死去。如果不对妻子尽这份责任,你将永远感到内疚,会认为是你自己致妻子于死命的。
反对者:你已绝望得昏头了,根本想不到偷药是在干坏事。但等你入狱后,你会清醒过来。你会为自己的不诚实和触犯法律而感到有罪。
——第五阶段:人权及社会福利道德观;其视角是一种理性的、有道德者的观点,他认为价值和权利应存在于一个有道德的社会里。他们的行动基于保持对公众的尊重和对自尊感的尊重。
支持者:如果不偷药,你会失去别人对你的尊敬。如果你听任妻子死去,可能是出于害怕而不是出于理性。你会失去自尊,也可能失去他人对你的尊敬。
反对者:你会因违反法律而失去在公众面前的地位和尊敬。如果听任感情的操纵而忘记长期的观点,你会失去自尊。
——第六阶段:普遍道德原则;视角在于所有人都应对他人和自己采用的道德观。行动取决于公平、公正和对自己能否保持道德原则的考虑。
支持者:如果不偷药而听任妻子死去,过后你会责备自己。你不会因偷药受到任何责备,但如果依法行事,你就无法平息自己的良心。
反对者:如果偷药,你不会受到他人的责备,但会自责,因为你没有按照自己的良知和道德准则做事。
科尔伯格有许多热心的追随者和崇拜者,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他对正义的强调和在第六阶段对法律的嘲弄使其成为民权分子、越战抗议者和妇女解放运动者的最爱。然而,他的测试和理论却受到大多数发展心理学家的多方面攻击。有人认为,证据表明,发展并不是一直向上且有序的(有的在不同发育期间呈跳跃式上升,有的则下降)。还有人认为,有道德的思想不一定产生有道德的行为,某些受试者在科尔伯格的尺度表上所处的位置要高于其实际行为(科尔伯格坚持认为,大多数研究显示,道德判断力与实际行为之间存在相关性)。科尔伯格在哈佛的助手卡罗尔·吉利根也提出反对意见,认为他的尺度更偏向男性:女人有可能通过表示关心和个人的关系来对道德两难问题作出反应,男人则有可能通过诸如正义和公平之类抽象概念进行表达。因此,女人有可能在科尔伯格的尺度表上得分较低,看起来让人觉得她们在道德发育上要低于男人。
科尔伯格毫无怨言地承受了所有的批评和攻击,有些批评甚至得到了他本人的认可(并据此进行修改),对于其他一些,他往往悄无声息地利用新获得的资料和理由进行反驳。他还放弃了曾花费其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完成的两个梦想。其一是一项开拓工程,旨在通过对两难境地的讨论而将囚犯的道德思想提高到第四阶段;其二是试图用同样的办法解救问题少年(结果是令人鼓舞的,但该项工程只是在剑桥和纽约的几所学校里得到试验,一直未能发扬光大)。
随着这些不快和失望接踵而至的是,他的慢性寄生性肠道感染开始反复发作,他不得不时时忍受肠胃疼痛的折磨。在接近60岁时,科尔伯格感到极度抑郁,并与一位密友谈过自杀的道德两难问题。他对朋友说,如果一个人对他人负有很大的责任,他就应该坚持下去。但与病魔的争斗实在太痛苦了。1987年1月17日,有人发现他的车泊靠在波士顿港的潮水里。3个月后,他的尸体被冲至洛根机场附近。在1989年12月15日的《哈佛公报》中,3位著名的心理学家(卡罗尔·吉利根是其中之一)在一篇写得极为感人的悼词中总结了他的贡献:“他几乎是单枪匹马地将道德发展确立为发展心理学的中心议题。”他如果能听到那些会很高兴;更会令他欣慰的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后期,有超过100多种跨文化研究证实,科尔伯格提出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似乎已具有一种文化普遍性。
科尔伯格的修正者们对他的总体理论并无异议,只想进行修正,使其适合他们自己的实验证据。西蒙弗雷泽大学的丹尼斯·克雷布斯就是其中之一。克雷布斯非常赞赏科尔伯格,在哈佛也跟他相熟,但最近他发表文章表明,在回答科尔伯格的两难问题时,不管其处在何种道德水平之上,总是要比处理自己的生活时高一个水平。
这项研究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注意,是因为它不仅基于一项测试,而且基于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形,这一点使其迥异于大多数的道德发展研究。该研究的另一位作者凯西·登顿对酒吧、夜总会和一些联欢会进行调查,并请来饮酒者参与一项“饮酒对判断力的影响”的问卷。自愿受试者(她共找到40人)接受问询,并回答科尔伯格的两难问题,诸如酒后驾车的道德问题(酒后应继续驾车吗?若只是受到酒精影响,但并没有感到醉酒呢?如果你会特别小心呢?),然后进行酒量测定。后来,她又在大学里与这些人会面,请他们回答另外两个科尔伯格两难问题,并问他们在第一次会面后是如何回答的。
登顿和克雷布斯发现,在大学所进行的道德发展测试上,人们得到的分数要高于其醉酒时的分数。事实上,第一次会面时体内的酒精浓度越高,所得的道德判断分数就越低。在清醒状态时,他们认为酒后驾车是不道德的,并说,他们本人不会这么做,但当喝醉后,他们往往采取不那么严格的道德标准。的确,除一个人之外,第一次会面之后,大家都是开车回家的,不管其醉到何种程度。
这仅是克雷布斯在现实生活中对道德发展进行测量的例子之一。在过去几年中,他和同事在评估人们的道德判断力时所使用的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两难问题,而不是科尔伯格的两难问题。(两个例子:一个是生意上的两难问题——是否公开可能有损于销售的信息;一个是亲社会的两难问题——一位学生有预约,再有几分钟就到时间了,他要去当一项心理研究的受试者,就在这时,他碰到另一位吸毒吸出问题、急需帮助的学生。)在几项研究中,志愿者还会被问到他们自己在生活当中碰到的两难选择。
在最近的时间里,克雷布斯一直进行道德推理和行为的研究,他最新的研究是用新达尔文主义解释道德的起源,包括利他主义的起源。人们为什么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研究心理学中这样一个争议极多且不像心理测试、消费心理学、工业心理学那样可以产生实际回报的领域呢?集中精力于道德发展的发展心理学家有着各种动机。有的是20世纪60年代理想主义的学生,他们自此之后即与亲社会行为难分难舍;有的出于宗教观点对道德较有兴趣,但又觉得心理学方法更现实,更有成果;还有部分发展心理学研究者是纳粹大屠杀的幸存者,对于他们来说,对人性中人道的研究是非做不可的工作,同时也有疗伤作用。
还有像丹尼斯·克雷布斯这样的人,他的理由极其特别。1942年,他在温哥华出生,父亲是一位木匠,还发明过一种装置,可增强电吉他的特殊音响效果。克雷布斯在高中是顶尖学生,还是班长。尽管又瘦又高,但却是得过奖的业余拳击爱好者。14岁时,他的全家搬到旧金山,因为父亲认为这里存在电子音乐生意的商机。这次搬家对年幼的克雷布斯来说具有灾难性的影响,因为他很快从一个上进心很强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少年犯。一切如他自己所言:
我从一个我曾是少年模范的地方来到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文化中,完全不适应这里的生活。人们取笑我的一切——衣着、口音、行为等。作为一名优秀的拳击手,我很快卷入打架斗殴中,并因此名声大振。坏名声使我更爱打斗,且大都以我的胜利告终。结果是,不久我即成为一个流氓团伙的一员。
他开始逃学,打架,去商店偷东西。最终,他被警察抓住,第一次当了少年犯,接着是第二次,在少年管教所一关数月。他被保释后,有一阵子的确没有惹事。但在一天夜里,他睡不着觉,酗酒后开飞车,结果又被警察拦住。他离开警察局时破口骂出一大堆脏话,气得警察开警车鸣笛在后面追他。他撞在电线杆上,虽未受伤,但再次被关进监狱。他狂怒地拔掉窗上铁栅的锁,用床单打成绳子溜了出去,一路来到俄勒冈。他躲藏在伐木工人的营地中,拼命地干活,并深入思考人生,制订出自己的奋斗计划。
我已度过了青春期,得换个活法。我决定回到温哥华,到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深造。我在伐木营地里干了半年,积攒下上学的费用。然后,我考进了大学。这时,我已20多岁,大出其他学生几岁,且总是背负沉重的落后感。因此,我学习非常认真,也十分刻苦,不但选修许多课程,而且还兼打零工。
我于1967年毕业,时年25岁,获得心理学荣誉学生的称号。我申请去哈佛读书,想在那里拿到博士学位。然而,在我被录取后,我突然想到,我会一直活在恐惧中,因为我是一个逃犯,有人可能会告发我。因此,我决定自首。我回到旧金山,在那里自首了——考虑到我的成就,这件事在当地立即引起轩然大波,我上了报纸头条,电视节目还对我进行专访——结果,我得到了宽恕。
克雷布斯来到哈佛,在这所大学里只用1年时间便获得硕士学位,又用2年时间获得博士头衔。这在当时简直是个了不起的成就。更令人瞩目的是,在追求学位的过程中,他一直在哈佛大学打零工,成为心理学和社会关系学入门课程的首席助教。1970年他拿到博士学位,也即刻得到哈佛的任用,成为该校副教授和本科教学部主任,在那里待了4年。之后,他来到西蒙弗雷泽大学,从1982年起一直担任全职教授。65岁时,他依然身材瘦弱,一头长发,面容年轻,没人想到他这样一位勤奋的学者,会有如此传奇的经历。
克雷布斯的履历表上罗列着一系列发表的作品,其中大部分与道德发展和利他主义有关。他淡淡地说:“我对道德问题,尤其是对一种道德水平向另一种道德水平的发展问题,之所以大感兴趣,绝非出于偶然。”必须补充的一点是,他在多年坚持使用科尔伯格的研究方法后,最终选择了放弃,转而设计了一种相当不一样的模型来继续自己的学术研究,而且如前文所说,从达尔文主义的角度对道德发展问题作出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