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贸易得益
格雷厄姆关于一国可能在自由贸易中受损的论点(见Graham, 1923)是建立在下述观察之上的:当贸易导致资源从规模报酬递增产业转移到规模报酬递减产业时,国内生产总值(以不变价格计算)下降。以后关于这一题目的工作主要是找出经过贸易后实际国内生产总值不下降的条件。肯普和根岸(Kemp and Negishi, 1970)证明,如果贸易导致规模报酬递增产业扩张而规模报酬递减产业收缩,那么一国总能从贸易中获益。这一条件当然未包括格雷厄姆的例子,而且,它是建立在原先那种贸易可能是有害的论证的逻辑之上的。
从这一讨论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规模经济,或者更一般地说,外部效应,只有它们在进行贸易后导致整个经济的生产率下降时才会阻止一国从贸易中获益。因而,应当有可能确定衡量平均生产率的量度,当这些量度上升时,就有贸易得益。如果事情真是这样,一国经济就能从生产率提高以及获得以不同于自给自足情况下的价格进行贸易的机会两者中获益,后一种情况是凸状经济的贸易利益的通常来源。下列贸易得益的充分条件中含有这一思想(我们在下面的讨论中省略了国家上标j,因为讨论只限于一个国家):
在证明(3.9)式是贸易得益的充分条件之前,我们先讨论其意义。它说明,用贸易后的价格来衡量,在贸易后的外部效应下,自给自足就业水平的产出值要大于在自给自足的外部效应下的产出值。换言之,它说明贸易均衡情况下的平均生产率(用特定的方法衡量)较高,或者说,由于确立了外部效应,贸易本身的贡献是非负的。容易看出,肯普和根岸(Kemp and Negishi, 1970)的条件是(3.9)式的一个特例。
证明:
我们将表明,给定(3.9)式,一国经济能够在贸易均衡下满足其自给自足时的消费向量XA。这可以从下面看出:由(3.9)式可得:
然而,VA(i)在贸易均衡下是一种可行的配置。因此,利用(3.5)式,我们得到:
结合这两个条件,得到:
p·XA≤Π(p,V,ξ)
它说明该经济能够在贸易均衡下满足自给自足的消费向量。
出于在本章后面才变得明显的原因,我们常常会觉得基于成本的贸易得益充分条件要比基于生产率变化的产出标准的充分条件更有用。在这种情况下,充分条件就有下列形式:
这样,用贸易均衡下的要素报酬来计算成本,如果一个国家能够用贸易均衡时的外部效应更便宜地生产出自给自足下的产出水平,该国就从贸易中获益了。这与条件(3.9)是成双的,但两个条件并不完全一样。很显然,肯普—根岸要求也满足(3.10)式。
证明:
这一证明也同时表明,当(3.10)式得到满足时,该经济能够满足贸易均衡下的自给自足消费向量XA。从(3.6″)式我们得到:
将其与(3.10)式结合,得到:
然而,
ci(w,ξA)=w·ai(w,ξA)≤ w·ai(wA,ξA)
用它代入前面的不等式,有:
最后一个等式来自(3.7′)式。因而
p·XA≤w·V=Π(p,V,ξ)
该经济能够在贸易均衡下满足自给自足的消费向量。
我们关于贸易得益的充分条件清楚地说明,通过国际贸易从国外得到的规模经济比国内的规模经济更有益。而且,与世界其他地方相比,一个国家越小,它从国际的规模经济中所得到的贸易得益就越多,同时,它从国际的规模不经济中所受到的损失也越大。
我们用一个例子来结束本节。这个例子说明条件(3.9)确实只是贸易得益的充分条件;换句话说,它说明一个国家即使并不满足(3.9)式,它也可能从贸易中获益。这个例子还用来说明格雷厄姆关于一国可能在贸易中受损的论点。为了与格雷厄姆用数字表示的例子相一致,我们的例子使用了部门特有和国家特有的规模经济。
例3.1
考虑生产和消费两种商品的两个国家。劳动是生产的唯一要素。第一种商品的生产具有部门和国家特有的、影响产出的正外部效应,而第二种商品以不变规模报酬生产。两个国家的生产函数都相同,如下:
其中Li是部门i的劳动就业,X1是应用L1的国家的第一个产业的产出水平。再假定两国都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第一种商品(柯布—道格拉斯偏好)。
容易证明,下面是劳动规模为L、生产两种商品的国家的唯一自给自足的均衡[注意第一个产业中可觉察的劳动边际产品为,它等于]:
以劳动力衡量的国家越大,其实际工资就越高,居民生活得也越好。
现在考虑一个由两个同样大小的国家构成的世界中的贸易均衡。一种是没有积极贸易的均衡,它由自给自足的配置和价格决定。但是,另外还有一对含有积极贸易的均衡,以资源配置的跨国差异来说,它们是相互映射的(见Ethier, 1982)。用星号表示外国的变量,没有星号表示本国的变量,容易证明下面是一个贸易均衡(记住):
在这一均衡中,外国专门生产商品2,而本国两种商品都生产。这一均衡的镜像是本国同外国的作用相反。
比较在自给自足和贸易均衡下以两种商品衡量的实际工资可以看到,在贸易均衡下,本国和外国以两种商品衡量的实际工资都较高,因此,如果贸易使两国从上述自给自足的均衡走向贸易均衡,那么两国都从贸易中获益。然而,直接的计算表明,外国并不满足条件(3.9)和(3.10)。其原因是贸易导致外国将资源从规模报酬递增的产业转移到规模报酬不变的产业,结果是该经济的平均生产率下降。但是,尽管有生产率损失,外国仍从贸易中获益,因为该商品在一个国家以规模报酬进行生产使世界的产出集中,这使该商品价格的下降超出其生产率的损失。注意,在这个例子中,贸易得益的意思对两国是一样的,尽管它们的资源配置经历不一样。
遗憾的是,贸易得益并不能得到保证。这可由下面两国大小不一样情况下的贸易均衡显示:
这里,本国专门生产商品1而外国专门生产商品2。本国以两种商品衡量的实际工资在贸易均衡中较高。因此,本国在贸易均衡中境况更好。然而,对于外国,我们有:
以及
这样,相对于一个很小的本国,外国会在贸易中受损。在这种情况下,外国由贸易导致的平均生产率的下降就影响了整个福利。这证明了原来格雷厄姆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