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丹论主权(“经典与解释”第44期)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论题 博丹论主权

王权君主制

——《国是六书》中的“绝对”主权

威尔逊(John F.Wilson)著

钟裕成 译 林凡 校

引论:国家的范式

学界通常认为,博丹(Jean Bodin)的政治哲学同时催生和倡导了(现代)国家学说和主权学说,产生这个错误解读的原因在于将博丹的思想抽离了他的语境。有些是历史和知识背景问题;不过人们很少在这方面犯错。到目前为止,被忽视的最重要的语境是博丹本人的整体思想。现代学术无情的、简化的研究习惯,不会用博丹自己的术语去表达他的思想,而是用那些所谓有益的进步论的术语强行勾勒。这种片面化的做法来自思考现代进程的理论家的直接兴趣,他们将博丹定义为国家理论和学说的发展过程中的一位“早期”人物,尤其视他为“绝对王权论”的构想者。[1]更坦白地说,《国是六书》一直极受忽视,或者至多可以说,学界的阅读非常具有选择性。

不过,拙作的目的不仅是为了纠正一个知识史的不公正行为。同时,我也想表明,对博丹《国是六书》片面的、选择性的阅读所导致的实践后果。仔细审视博丹的主权学说,就会揭示出这个悖论:主权只有在最传统因而也就受到限制的环境下才是“绝对的”。相反,在最具现代特征的环境中,主权最不完整也最为弱小。“合法主权的概念”,特别是博丹的政治哲学,“[如果]不去除中世纪的观念框架和惯例,就无法理解”,这一说法没有正确评价博丹思想“框架”本质上的保守主义。[2]实际含义如下:国家普遍地、明确地拥有绝对主权这一学说展示了一幅误导人的、错误却令人满意的画面。更直接地说:它使国家比起实际所是显得更具权威,更加独立;而且,当国家真正的脆弱和限制在实践中显示出来时,绝对主权学说将会导致广泛的怀疑,这种怀疑具体而言针对的是国家,一般而言则是怀疑政治生活。

进入博丹的哲学语境需要一次范式转换,或者更适合的说法是,在智识上要远离目的研究范式。当下研究范式的基础假设在于,国家是终极的统治实体(ultimate governing reality)。对博丹来说,这一傲慢的假设十分怪异而又陌生。他预设了一个更高的、更有活力的统治力量,并称之为“最强大的国王”。这个国王治下的“国家”就是宇宙,他把宇宙理解为一个关切对象。如此理解,这个国王的统治领域就是一个存在之国,囊括了各个层面的存在,从精神的、形而上的到物质的存在。正是对各种存在进行有序的安排构成了统治,并且作为有死的国王的模范,尤其是那些被称为“王权君主”(royal monarchs)的模范。他们治下的国家,首先是灵魂和知性(understanding)之国,然后才是政治存在和物质存在之国,这个国家要尽可能接近那个广泛的、普遍的国家。

所以,博丹以神圣政府为范式进行思考和书写。就其暗示了一种教士般的统治而言,这个政府更接近一种神义论(theodicy)而非一种神权政制(theocracy)。善恶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一如善之先于恶。最重要的是,因为确立善是不必要的,并且(尝试)消除恶是不可能的,因而消除也就不可取,所以,统治行为就总会处于既定的视野和见识之中。既然人类国家不是终极目标,那么,虽然重要但并非最终决定性的就是,博丹同意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说法:“政治科学或明智不是最高等的知识,因为人不是这个世界上最高等的存在者。”[3]换言之,在(灵魂的)国家中做出的决策,要在全面反思整体性的、包含的秩序之后才能做出。从一种特别的道德意义上讲,这大半是“神学”反思。最高等的人类知性会得到扩展,不仅包括道德德性,同时也包括信仰的促进,正是关于信仰问题发生了范式与范式之间的碰撞,有人以为这是健康的,但有些人则以为这并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