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深海法律体系的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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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深海海底区域活动概要

深海海底区域是“深海新疆域”的主体部分,之所以称其为“新疆域”是因为除了人类通过拓展空间获得新的物质和新的体验之外,它还体现了所承载的全球新问题和新挑战。杨剑:《深海、极地、网络、外空:新疆域的治理关乎人类共同未来》,《世界知识》2017年第10期,第39页。从发展角度看,新疆域寄托着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空间和资源的拓展。深海海底区域中所蕴含的资源是有待开发的宝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经济价值。

随着人类科技水平、装备的不断提升以及对金属需求的逐渐增长,人类对深海海底区域的探索步伐加快。在21世纪深海资源开发的技术与实力角逐中,一些具备条件的国家已将深海海底区域视为地球上最后可以圈定的政治地理单元。各国对勘探开发活动的竞争,集中体现在国际海底区域矿区的圈占。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实施海洋强国的战略。在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宏伟计划中,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提前布局深海战略,提出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积极参与深海新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我国《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规定深海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持续开展国际海底矿产资源调查与评估,积极推动新矿区申请。加强对国际海域勘探区、通航区及典型区域的环境调查与评价。着力提升深海技术装备能力,实施“蛟龙探海”工程,深入开展深海生物资源调查和评价,建设国家深海生物资源库及服务平台,推进深海矿业、深海装备制造、深海生物资源利用产业化。

走向深海是海洋强国的标志,拓展深海海底区域是我国拓展生存空间、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金建才:《走向深海大洋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必然选择》,《海洋开发与管理》2012年第12期,第23页。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深海进入”“深海探测”和“深海开发”的中国深海战略“三部曲”。拓展深海海底区域已经成为我国的共识。习近平:“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而奋斗”,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5/31/c_1118965169.htm,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