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甸與麥地臣:殖民地的造王家族
我們常說,社會由無數像細胞一樣的個體(人)組成,而這些個體又必然來自家族——生於家族、長於家族,他們在家族接受禮儀及道德價值等教育,然後積極打拼,以改善家族成員的生活水平,為家族爭取榮耀,再開枝散葉,延續家族血脈,令其繁衍不絕。可見對家族發展的深入探索和分析,其實牽動了社會發展的不同經脈及肌理,既值得高度重視,亦應有全面研究及充分掌握。
掀開香港歷史的第一篇章,我們不難發現,一直默默無聞的中國南方蕞爾小島,因鴉片戰爭走進了歷史。而間接牽動這場戰爭,並促使英國政府佔領香港,在香港開埠後又在政治、經濟,以及商業貿易等不同層面呼風喚雨、指點江山,成為香港首屈一指大家族的,則相信非英國蘇格蘭裔的渣甸家族(Jardine family)及麥地臣家族(Matheson family)莫屬。至於令這兩個家族走在一起,日後富可敵國,則是走私鴉片,而主要的合作平台,則是渣甸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又稱渣顛麥地臣公司,或簡稱怡和洋行(Ewo & Co.)(8) ——一家香港開埠以來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英資鉅行。
這家今時今日在國際商業舞台仍極具影響力的公司,創立於1832年。其主要奠基人乃威廉·渣甸(William Jardine)及占士·麥地臣(James Matheson),公司名字乃兩人名字的「結合」。前者生於1784年,乃英國東印度公司(English East India Co.)船隊一名隨船醫生,後者生於1796年,亦曾任職於英國東印度公司,二人約於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初先後東來。
威廉·渣甸雖是醫生,卻不認同吸食鴉片會上癮及損害健康,在行醫期間更注意到鴉片貿易在中國的巨大市場和極為吸引的利潤,最後約於1817年選擇棄醫從商,脫離東印度公司,以自由商人的身份走私鴉片到中國。(9)占士·麥地臣較威廉·渣甸早兩年左右脫離東印度公司,成為自由商人走私鴉片到中國。據說,二人首次聚頭相識的地方在廣州,而促使他們日後走在一起的原因,則是對鴉片生意的志趣相投、目光一致。(10)
十九世紀二十年代左右,二人一同加入經營茶葉及絲綢貿易,但在走私鴉片方面則最為活躍的麥尼雅洋行(Magniac & Co.),成為合夥人。自二人加盟後,麥尼雅洋行的業務發展更為急速,此舉令鴉片走私中國的問題更趨嚴重,但威廉·渣甸與占士·麥地臣的身家則不斷暴增。鴉片走私雖利潤豐厚,但風險亦極高。一方面是政府打擊可令其買賣血本無歸,另一方面則是貨船在汪洋怒海行駛,若遇驚濤駭浪可能導致人貨兩空。所謂「上得山多終遇虎」,大約在三十年代,麥尼雅洋行便因商船遇上海難導致嚴重虧損,並於1831年倒閉。
麥尼雅洋行的倒閉雖令威廉·渣甸及占士·麥地臣蒙受一定的財政損失,但由於走私鴉片利潤極為豐厚,二人因而重整旗鼓,迅即於1832年攜手創立渣甸洋行,主要業務當然仍是走私鴉片,而生意額更比過往突出。1834年,東印度公司因壟斷權被終止而倒閉,具專利性質的公行制度亦劃上了句號,渣甸洋行更在市場突然開放的時刻乘時而起,生意擴張得更急更快。
由於渣甸洋行能在那個貿易發展出現歷史性轉變的時刻早着先鞭,因而能夠突圍而出。在對華貿易及走私鴉片中獲利豐厚,身家財富暴漲的威廉·渣甸,據說早於1834年時,已向時任英國駐華商務監督勞律卑(William Napier)建議,以強硬手段逼使清政府就範,接受英人的通商要求及條件,可見此時家族已開始利用其不斷壯大的經濟資本以影響政府政策了。而威廉·渣甸更因其懂得「捐窿捐罅」(鑽空子),以及敢拼敢搏的個性,被當時社會稱為「鐵頭老鼠」(the iron—headed old rat)。(11)
正因威廉·渣甸的經營手法十分進取,又懂得在不同層面上爭取政府配合,加上其商業網絡組織緊密,洋行業務表現一直一枝獨秀。據估計,在鴉片戰爭之前,該洋行在當時廣州的外貿份額,佔了接近三分一的比例(由於當時只有一口通商,此比例即等同佔全國外貿的比例),洋行旗下更擁有多達75艘貨船。(12)
由於吸食鴉片容易上癮,損害健康,並因此導致嚴重家庭、社會及經濟問題,滿清政府在1838年底終於決定禁止其輸入,並派出欽差大臣林則徐赴粵主持其事。或許是早獲風聲,威廉·渣甸於1839年1月(另一說是1838年11月)離華返英,將管理權交到占士·麥地臣手上。
1839年3月,林則徐抵穗後要求洋商交出手上鴉片銷毁,並禁令他們不能再向華輸入鴉片,但行動受到以英人為首的洋商反對,令中英關係大為緊張。其時,已返抵英國的威廉·渣甸,於同年10月上書英國外相巴麥尊(Henry Palmerston),再次提及英國必須以武力強逼清政府就範,並建議英軍佔領香港作為貿易據點,此建議相信影響了英國政府的最終決定,亦成為香港日後淪為殖民地的開端。(13)
翌年6月,一場因走私鴉片引致的戰爭終於爆發,而英國遠洋海軍憑着船堅炮利,將仍以刀矛劍戟為主力的清兵打個落花流水,開啓了日後連串的不平等條約。至於英軍在擊潰清兵後,與接替林則徐為兩廣總督的琦善進行談判,並私下簽訂《穿鼻草約》,急不及待地於1841年1月26日登陸佔領曾被威廉·渣甸提及的香港島,開始了英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
可以肯定地說,香港開埠不久,殖民地政府立即拿出已被視作「皇家屬土」(Crown Land)的香港地皮於1841年6月進行拍賣,籌集經費以支持其管治及運作。英軍登陸後,迅即在港設立貿易據點的渣甸洋行亦近水樓台,除了投得中環一塊地皮,還購入銅鑼灣海旁(東角四周)近6萬平方呎的地皮。
由於東角面臨鯉魚門深水海港,該海港的入口狹窄,但內港則水深港闊,能供吃水量龐大的遠洋貨輪停泊,此地接壤黃泥涌的大片農地,背後則有渣甸山(此名稱的由來自然與該洋行掌控了整個銅鑼灣有關)及柏架山等山巒環抱,因而可得四周陡壁保護,阻擋強颱風或西北風吹襲,同時又有充足平地供興建貨倉、住所或商業樓宇等用途,可謂極具發展潛力。
渣甸洋行能在香港開埠不久即購得如斯理想的地皮,作為日後發展業務的大本營,雖反映了當時的「揸fit人」(領導)占士·麥地臣獨具慧眼、目光銳利,但同時亦說明該洋行很可能早已對香港的山川地理及海港狀況有充分了解,亦很可能早已獲得殖民地政府默許,讓其可以在拍賣場上「投」得該地皮。
渣甸洋行投得東角一帶地皮,然後着手興建貨倉、辦事處及大宅的同時,威廉·渣甸在英國獲推舉為國會議員,名正言順地登上英國政壇,顯示其家族及渣甸洋行對香港政治與商業的影響與日俱增。據說,威廉·渣甸成為國會議員期間,曾向外相巴麥尊提供很多意見,其中不少與鴉片戰爭後向滿清政府爭取更多賠償及更大利益有關,攫取香港為殖民地則是其中的內容之一。(14)
渣甸洋行在東角的貨倉、辦事處及住宅等快將落成之際的1843年,威廉·渣甸在英國去世。(15)同年,一直在港主持業務的占士·麥地臣離港返英,並獲推舉為英國的國會議員,似是填補威廉·渣甸的空缺。自占士·麥地臣離去後,渣甸洋行在港業務的領導大權交給了其外甥亞歷山大·麥地臣(Alexander Matheson),(16)而威廉·渣甸的侄兒大衛·渣甸(David Jardine)則出任副手,兩個家族的第二代開始走上接班之路,其承繼與合作過程似乎沒有太大問題。
1844年,渣甸洋行在東角的貨倉、辦事處及住宅陸續落成,並將原本設於澳門的總部搬到香港,計劃進一步拓展業務。然而,受外圍經濟環境不景的影響,加上開埠之初的香港制度尚未建立,難以吸引投資者,香港的商業不久即陷入低潮期。受到開埠首個經營環境欠佳的浪潮打擊,不少較冒進的洋行被迫倒閉結業,《泰晤士報》更在1846年4月6日指香港的商業地位已大不如前。
由於原初被炒得火熱的地價及租金已大幅回落,但政府所訂的租金則沒隨着市場同步回軟,不少洋行乃大感不滿。開埠伊始即被視作英資龍頭企業的渣甸洋行,自然亦滿肚牢騷。據說,身在英國的占士·麥地臣,曾在1847年5月呼籲英國政府促使港英政府改變政策,寬減地租,便利商業。受本身財政緊絀所限,港府實在沒法接納占士·麥地臣的意見,因而引起英資商人的群起反對,當時的港督戴維斯(John F. Davis,任期1844-1848)則因不肯讓步而成為英商的眼中釘。而他任滿離港時,更遭到英商冷待,乏人送行,可見當時英商力量之大,連港督亦可不給情面。
針對英商的不滿和多方施壓,港府最終採取政治「讓權」政策,以吸納英商精英進入立法局方法作回應。渣甸洋行的大班(當時社會對洋行老闆的稱呼)自然成為重點吸納對象。根據這一安排,新任港督文咸(George Bonham,任期1848-1854)於1849年12月宣佈委任渣甸洋行的大衛·渣甸及來自占美臣洋行(Jamieson How & Co.)的易嘉(James F. Edger)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令該家族對香港政治的影響力更為單刀直入、無人能及。
此後接近一個世紀,立法局(後來伸延至行政局)的其中一個席位,必由渣甸洋行的代表出任。舉例說,大衛·渣甸在1856年去世後,該席位由其弟約瑟·渣甸(Joseph Jardine)頂替;到約瑟·渣甸在1860年因病退下火線,則由波斯富(Alexander Percival)接替,他來自占士·麥地臣太太的家族。在十九世紀末,其他渣甸洋行大班又曾擔任立法局議員職位的還有韋濤(James Whittall)、威廉·凱瑟克(William Keswick)、占士·凱瑟克(James J. Keswick)及亨利·凱瑟克(Henry Keswick)等,威廉·凱瑟克乃威廉·渣甸姐姐之後代,此分支日後取代渣甸及麥地臣家族的位置,成為渣甸洋行的「揸fit人」(17),對香港政商各界的影響力,可謂巨大而直接。
經歷開埠初期一段經濟低潮後,香港的營商環境開始復甦,渣甸洋行的業務更因政治上的有利位置,促進其本來的業務如鴉片、茶葉與絲綢貿易不斷發展。至於其他投資較大、回報亦較高的生意如運輸船務、銀行保險、碼頭貨倉及製糖製繩等,更因其強勁政治力量而火乘風勢,迅速發展起來,其中最重要一環,則非土地買賣莫屬,並進一步強化其把控香港政經命脈的地位,令其作為殖民地造王者(kingmaker)的角色更為突出,傲視同儕。(18)一直被視為戰前香港首富的何東家族,不少成員便曾出任渣甸洋行的總買辦、買辦及助理買辦等職位,可見彼此間關係的密切及唇齒相依。
雖然渣甸洋行背後的主要家族在香港社會叱咤一時、呼風喚雨,甚至指點江山,支配香港發展,對政治與商業的影響可謂無出其右,亦曾對香港的建設作出貢獻,但他們終沒法擺脫曾經向中國輸入鴉片,以及挑起侵略戰爭的原罪,今時今日無論中西華洋社會,仍有不少人對之耿耿於懷,不願寬恕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