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亞貴與何福堂家族的不同發展道路
毫無疑問,開埠之初,遠渡而來的洋人——尤其英國人——在香港的發展佔有絕對優勢,背後原因不難理解。至於本地或由附近地方湧入的華人,能夠突圍而出的,看來以兩類人為主:其一是不理是非黑白或生死存亡,敢於犯險拼搏者;其二是懂得英語並且能夠獲得洋人洋商信賴,又可依附其身上者。本文介紹的家族,便屬前者的最佳例證。
不容否認,開埠之初的一段時間,香港社會其實一直處於道德低落、治安不靖的混沌雜亂狀態。原因與殖民地草創之時,各種新制度新價值尚未完全建立,但舊制度及舊價值則遭到顛覆有關。簡單點說,香港落入英國統治之初,傳統價值與道德不是被扭曲,便是被摒棄,令社會瀰漫着為求生存,可以各師各法、不擇手段,甚至是不理是非對錯。
這樣的一個社會,社會學者黎必治(Henry J. Lethbridge)稱之為「暴發戶社會」(parvenu society)——一個不問對錯,只講實際利益,而且強調弱肉強食,傳統道德價值遭到扭曲的社會。日籍歷史學者可兒弘明則稱當時那種社會為「金錢掛帥」的社會,即是說,為了賺錢可以無所不用其極,以至採用「野蠻致富」手段,總之就是森林規則掛帥,弱肉強食。(25)
於是,經營賭檔的、開辦妓院的、販賣鴉片的、充當海盜的,自願當娼的,甚至是私通外敵的、販運人口(俗稱「豬仔」)的,甚至是打家劫舍的,只要敢拼肯搏、甘於冒險,加上一些運氣,若能得手,便可盆滿砵滿。這種情況,與歷史學者黃仁宇所指,歐洲不少強國進入資本主義的初階時,出現各種極為嚴重的剝削和掠奪,例如販買農奴、僱用婦孺勞工,以及利用其強大軍力四出侵略奪取資源與殖民地等舉措,(26)可謂頗為相似,顯示香港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同樣經歷了一個並不光彩或並不道德、有血有淚的過程。
簡單而言,那些在司馬遷眼中採用「奸富最下」手段致富的群體,在攫取巨大財富後,即可買田買地,成為一時巨富,令社會階層不斷往上流動,而身家豐厚衣食無憂時,如果懂得經營包裝,做些慈善救濟,甚至可以獲得港英政府的垂青,搖身一變成為社會賢達,在開埠之初曾叱咤一時、富甲一方的盧亞貴(又名盧亞景或斯文景),則是當中之表表者。
英國殖民地部的檔案資料顯示,盧亞貴原為蜑家人,屬於被傳統主流文化排斥的社會最低層,乃「賤民」之一,他在香港開埠前已淪為海盜,糾眾劫掠,並經常出沒於珠江口,因為有膽色,敢拼敢衝,又甚精明幹練,所以成為海盜中的領袖,在珠江口一帶甚具影響力,滿清朝廷因而曾向他招安,不但答應不追究其曾經充當海盜的罪名,還賜予六品官職的銜頭,他亦一度接納,金盆洗手,且落腳廣州。
但是,那種招安為官的安排,很可能如孫悟空被招到天廷當任弼馬溫一樣,屬於有名無實的閒職,難有實利,所以到了鴉片戰爭期間,他明顯抵受不了英軍的利誘,甘願放棄官銜,重操舟楫馳騁水面賺取收入,不過那時已不再充當海盜,而是在珠江口一帶走私,為英軍提供物資補給,支援其襲擊清兵,從而賺取巨利。
到英軍佔領香港後,殖民地政府乃「投桃報李」,贈與他多塊地皮。盧亞貴因而選擇「棄舟登陸」,在太平山一帶生活。由於有了價值不菲的土地作生活的物質基礎,加上走私期間積累了不少財富,盧亞貴一方面參與了開埠初期的土地投機炒賣活動,另一方面則在太平山一帶經營妓院、賭場及鴉片煙館等生意,令其財富及地位迅速提升。不但如此,他還投下巨資,興建市場、戲院,令其財源滾滾,身家亦進一步膨漲,儼然開埠之初的香港「首富」,風頭一時無兩。據估計,盧亞貴在最高峰時期,名下曾擁有百多間店鋪及樓房,單是租金收入,已令他可以生活無憂、盡享榮華。
從一份在1848年由當時主要地主(27位)因經濟低迷時政府地租仍居高不下,乃向殖民地政府要求寬減地租的入稟狀(petition,亦可視作陳情書)中,我們發現,其中五分之一的地主,竟然來自盧氏家族,其名字包括盧景、盧孻、盧寬、盧成及盧昭(最後兩位可能是盧亞貴的兒子),而家族擁有地皮最集中的地方,在開闢街道時,更以盧亞貴的名字命名,當時稱為亞貴里(Aqui Lane),日後則易名貴華里,並且沿用至今,可見盧亞貴家族的財富,在當時而言,確實乃華人社會中首屈一指的。(27)
雖然出身卑微,屬於被放逐的階層,發財後的盧亞貴卻與今時今日不少商賈一樣,想到了「發財立品」的問題。而其中的重要善舉,則是針對當時殖民地政府毫無社會救濟或援助措施,與另一位同樣被認為乃「白手興家」的華人富豪譚亞財,一同牽頭於1848年在荷里活道興建文武廟,作為華人社會慎終追遠、祭祀神明、仲裁糾紛,乃至聚眾論事的場所,同時亦作為給貧苦無依者提供最低程度救助之機構,從而豎立個人在華人社會中的賢達或領袖地位。至於當時的港英政府,亦因盧亞貴這種身份而看作「政治吸納」的對象,在處理華人社會問題時,有時會尋求其意見或協助。
盧亞貴敢拼敢搏、勇於冒險的性格,加上不擇手段,雖令他迅速致富,但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初的一場地產投機,又令他全軍盡墨,最後甚至要在1855年宣佈破產,而家族不久亦在風高浪急的香港社會中消聲匿跡,其巨大財富就如泡沫般爆破,其在香港社會叱咤一時的身影,亦如沙灘上的腳印般,在海水洗刷後不留痕跡。
對於像盧亞貴般在香港開埠初期「暴發戶社會」的氛圍下只「向錢看」,不理後果對錯,而個人及家族無論是財富、地位或遭遇又暴升急跌、大起大落的情況,歷史學者蔡榮芳曾不無感慨地得出如下的評論,而此評論或者可以作為盧亞貴性格或精神面貌的一個注腳。他這樣寫道:
像他這樣冒着風險由貧賤而致富的人,具有複雜曖昧危險的性格⋯⋯另一方面,為了社會公益,為了救濟貧困,他又時常慷慨解囊,因此也令人尊敬。能夠令人感到既畏懼又尊敬,這是當時港島粗暴社會精英所具有的品格。(28)
如果盧亞貴曇花一現的故事,可以作為早期「暴發戶社會」華人移民在風高浪急的環境下暴起急跌,在香港歷史上一閃即逝,財富難以持久,或者是富而不貴的例子,那麼何福堂家族的冉冉上升,則可視作獲得洋人洋商信賴,並能不斷壯大,既富且貴的例子。此家族日後無論對香港,乃至中國社會均深具影響力。究其原因,除了與該家族重視下一代的現代教育,相信與其擁有豐厚宗教資本有一定關係,兩者均成為此家族能夠與洋人溝通並能獲得其信賴的核心。
何福堂,又名何養或何進善,原籍廣東佛山,父親早年已飄洋出海,到了南洋的馬六甲謀生,後輾轉進入倫敦傳道會創立的馬六甲英華書院當雕版技工,並信奉基督。1837年,年約20歲(1818年生)的何福堂,離華赴馬六甲與父親團聚,掀開了人生的新篇章。
在馬六甲期間,何福堂在父親的鼓勵下受洗成為基督徒,進善的名字則是受洗後所改的。之後,何福堂又在父親支持下跟隨英華書院校長理雅各(James Legge)學習英文,研讀聖經。由於秉性聰穎,刻苦用功,何福堂的英語能力及對聖經的理解能力均進展神速,令理雅各刮目相看,鼓勵他進行翻譯工作,寓工作於學習。而何福堂的表現亦沒令理雅各失望,先後翻譯了一些古典故事,並取得一定成績。
香港被開闢為英國殖民地後,理雅各按倫敦傳道會的指示,在1843年由馬六甲轉到香港,繼續其辦學傳教的任務,何福堂則隨同理雅各一同來港,主要職責仍是傳教及協助翻譯福音。由於何福堂掌握中英雙語,這在香港開埠之初對翻譯人才極為渴求的情況下,無疑炙手可熱,十分吃香。(29)雖然政府或洋行曾以高薪厚職向他招手,但他卻不為所動,一一拒絕,堅持其傳道翻譯的職責,令理雅各等教會人士對他加倍欣賞,所以亦倚重有嘉,而對他的信任更是與日俱增,這點日後更成為了何福堂家族的重要社會資本。(30)
由於表現卓越,信仰虔誠,何福堂於1846年獲授予牧師職銜,乃倫敦傳道會第一位華人(另一說指是華人中的第二人)獲此職銜。何福堂雖然一心傳教與翻譯,但在投資方面原來亦頗有涉獵,而且獨具慧眼,屢創佳績,其中的投資祕訣,更像今時今日不少投資者般「獨好地產」。
據說,在港工作期間,何福堂將所有收入及儲蓄,悉數投放到物業地產之上。其物業除留了部分自住,其他的則全數出租,以賺取穩定而豐厚的回報。儲存到一定金額後,又再添置物業,令其名下物業的數目由一而二、由二而四,不斷倍增,個人財富更因地皮不斷升值而水漲船高。此種投資方法,對今日社會不少有固定收入人士而言,無疑仍很有參考價值。
1870年,何福堂不幸中風,並因健康轉差而辭去教會工作。期間,他曾返到廣州探親訪友,並於翌年4月3日息勞歸主,享年53歲。而他死後留下的財富(主要為物業),總值多達15萬元之鉅,(31)這在當時而言實屬於一個龐大的數目(若以1871年港英政府全年總收入約有84.4萬元計,其遺產約佔政府全年總收入的17.8%)。身為牧師,並沒參與什麼商業貿易活動,何福堂卻能憑地產投資積累巨大財富,無疑是令同時代人艷羨不已的事情。
一方面是留下豐厚的經濟遺產,另一方面是留下豐厚的宗教及人脈關係資產,加上重視子女教育的人力資本,何福堂離世後,其家族並沒像其他家族般走向沒落,反而更上層樓,更為顯赫,至於最為可貴之處,則是既富又貴,寫下了其家族在香港社會的耀目篇章。
舉例說,何福堂去世兩年後的1873年,兒子何啟(又名何神啟,曾讀中央書院)在父親遺產及人脈關係的支持下得以赴英深造,入讀深具名氣的鴨巴甸大學(Aberdeen University),日後不但取得法律及醫學雙學位返港,還娶了一位洋人太太(Alice Walkden)回來,可惜何啟的太太在港生活不久便去世。而何啟在港工作期間,則因表現突出而於1890年獲港英政府垂青,委任為立法局議員,代表華人社會與殖民地政府溝通,維護權益,而他擔任此職更長達24年之久(即直至1913年才不獲委任)。(32) 1912年,何啟更獲大英皇室賜封爵士銜頭,乃第一位華人獲此榮銜者,風頭實在一時無兩。
比何啟風頭更大的,相信是其長姐(何妙齡)的丈夫伍廷芳(又名伍才),他與何啟一樣在何福堂遺產及人脈網絡支持下得以赴英深造(1874年),而他則較何啟早十年(1880年)獲港英政府委為立法局議員,乃香港開埠近四十年後首名進入議事堂的華人代表。可惜,伍廷芳因「炒燶」地產而於1882年被迫放棄立法局議席,黯然離港,任期短促。
但是,伍廷芳的仕途並沒因此劃上句號,而是在中華大地上找到了更加可以一展身手的大舞台。原因是他北上之後,投靠李鴻章門下,成為其幕僚,並憑其精通中英雙語的能力,加上對國際形勢的充分掌握,於1897年獲委任為大清駐美國大使,過境赴美時曾轟動一時。清室覆亡後,伍廷芳曾出任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外交總長及代總理等職,其子伍朝樞(即何福堂外孫)亦曾出任民國政府的駐美大使職務。
何福堂另一女兒(何晚貴)則嫁給曾篤恭,曾氏家族亦屬早期海外華人後裔,他與周壽臣一樣,乃大清留美幼童的一員,早年留學美國,接受西式現代化教育。返國後,曾篤恭在清政府服務一段時間,之後轉到南洋,在出版業界頗有名氣,惜日後與何晚貴離異。(33)
何福堂的其他多名兒子如何渭臣(又名何神保),何神泰及何神祐等,同樣學有所成,日後在法律及傳譯等專業發光發熱,其中的何神祐,曾在姐夫伍廷芳的推薦下出任中國駐三藩市總領事一職,而何渭臣則一直在港執業,在法律界的名聲雖沒乃兄大,但亦屬一時翹楚,不容小覷。唯一屢遇挫折、事業坎坷的,則是何神添,他因投資常犯錯誤而破產收場。(34)儘管如此,我們已可毫不誇張地說,何福堂家族乃香港開埠後的第一顯赫家族,無論對本地或國家的發展,均曾發揮巨大影響,乃中國歷史上其中一個不容忽略的家族。(35)
(1)請參考King, A.Y.C., 1981, “Administrative absorption of politics in Hong Kong: Emphasis on the grass roots level”, in King A. Y.C. and Lee R.P.L.(eds.)Social Life and Development in Hong Kong, pp.127-146,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2)請參考Lau, S.K., 1983, Society and Politic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3)請參考Wong, S.L., 1988, Emigrant Entrepreneurs: Shanghai Industrialists in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4)請參考司馬遷,2000,《史記》,馮誠、田曉娜(主編),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
(5)相關討論,請參考鄭宏泰、黃紹倫,2008,《香港將軍:何世禮》,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6)請參考司馬遷,2000,《史記》,馮誠、田曉娜(主編),西寧:青海人民出版社。
(7)較具參考價值的入門書籍,可參考馮邦彥,1997,《香港華資財團1841-1997》及1996,《香港英資財團1841-1996》,兩者皆為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出版。
(8)怡和洋行的名稱,相信與此公司一直與十三行之一的「怡和」(伍秉鑑家族)往來密切有關,但兩者其實並沒隸屬關係。
(9)1834年前,英國對華貿易由東印度公司壟斷,中國對口單位則為廣州十三行,亦同樣屬專利經營。由是之故,所有不經十三行進出的貨物,均屬走私,不容於滿清律法。
(10)參考馮邦彥,1996,《香港英資財團1841-1996》,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11)詳見Endacott, G.B., 1962,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Singapore: D. Moor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12)詳見馮邦彥,1996,《香港英資財團1841-1996》,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13)請參考丁新豹,1997,〈歷史的轉折:殖民體系的建立和演進〉,載王賡武(編),《香港史新編》(上冊),頁59-130,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14)詳見Endacott, G.B., 1962,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Singapore: D. Moor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15)說來奇怪,威廉·渣甸像不少大富家族一樣,本人並沒子嗣,其職位及股份由侄甥等繼承,所以渣甸洋行日後出現了凱瑟克家族(The Keswick family)主導企業發展的局面。
(16)亞歷山大·麥地臣雖與占士·麥地臣同姓,但前者其實是後者胞妹的兒子,胞妹雖與妹夫同姓,但兩個家族並沒近親血緣關係。相關討論請參考上注的資料。
(17)參考Steuart, J. 1934, Jardine, Matheson & Co.: An Outline of the History of a China House for Hundred Years, 1832-1932, Hong Kong: Privately printed.
(18)由於渣甸洋行及其大班等曾在香港政商界叱咤一時,香港的不少街道、建築物及山頭等,均以他們命名,例如渣甸山、渣甸坊、怡和街、波斯富街、敬誠街(Keswick Street)、渣甸台及怡和中心等等,可謂多不勝數。
(19)有關高三貴乃混血兒(mixed blood)的說法,指他生於新加坡,童年時常與當地人一起生活,所以才能充分掌握不同地方語言。相關討論可參考Endacott, G.B., 1962,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Singapore: D. Moor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20)有關說法可參考林友蘭,1975,《香港史話》,香港:芭蕉書房。
(21)請參考Lim, P., 2011, Forgotten Souls: A Social History of the Hong Kong Cemetery,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2)舉例說,他曾公開指責身為大律師(日後曾獲委任為署理輔政司)的布烈治(另譯必烈者士,William T. Bridges)有違處事謹慎的專業守則;又指總裁判司希利雅(Charles B. Hillier)審案手法不嚴謹,做事同樣並不專業;更曾計劃以敲詐囚犯罪起訴助理裁判司暨驗屍官米曹(W. H. Mitchell),指他行為不當。
(23)相關討論可參考Endacott, G.B., 1962, A Biographical Sketch—Book of Early Hong Kong, Singapore: D. Moore Eastern Universities Press.
(24)相關討論可參考曾銳生,2007,《管治香港:政務官與良好管治的建立》,香港:香港大學出版社。
(25)前者可參考Lethbridge, H. J., 1978, Hong Kong: Stability and Change: A Collection of Essay,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後者則來自可兒弘明,1989,《「豬花」:被販賣海外的婦女》,孫國群、趙宗頗(譯),陳家麟、陳秋峰(校),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
(26)請參考黃仁宇,1991,《資本主義與廿一世紀》,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
(27)相關討論可參考Smith, C.T., 2005, Chinese Christians: Elites, Middlemen, and the Church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8)可參考蔡榮芳,2001,《香港人之香港史,1841-1945》,頁25,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
(29)相對於高三貴的精通中英雙語,何福堂明顯是中英講寫俱佳的類別,所以在當時社會而言是屬於尤其難得的語言人才。
(30)請參考Tiedemann, R.G.(ed), 2009, Handbook of Christianity in China: 1800 to the Present(Vol. 2), Leiden: Brill.
(31)相關討論可參考Smith, C.T., 2005, Chinese Christians: Elites, Middlemen, and the Church in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32)何啟另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他曾在西醫書院教過孫中山,成為影響孫中山革命思想的其中一位重要人物。
(33)從殘缺不全的文獻中看,何晚貴可能是華人婦女中第一位可以自主決定個人婚姻的人,原因是她自己提出與丈夫離婚。這在婦女被視為丈夫附屬的年代,乃極大突破。相關討論請參考鄭宏泰、黃紹倫,2014,《女爭》,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34)參考Choa, G. H., 2000, The Life and Times of Sir Kai Ho Kai: A Prominent Figure in Nineteenth—Century Hong Kong, Hong Ko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
(35)相關討論可參考李志剛,2012,《基督教與香港早期社會》,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