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用技术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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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拌和用水

水是配制砂浆、混凝土的不可缺少的组成材料之一,水质不仅影响砂浆、混凝土的凝结和硬化,而且还影响其强度和耐久性以及混凝土中钢筋的锈蚀情况。在现行的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中规定:对混凝土用水的要求,应不影响混凝土的凝结和硬化,无损于混凝土强度发展及耐久性,不加快混凝土中钢筋锈蚀,不引起预应力钢筋脆断,不污染混凝土的表面。混凝土拌和用水的质量应符合表2-36中的要求。

表2-36 混凝土拌和用水中的物质含量限制值

注:碱含量按Na2O+0.658K2O计算值来表示。采用非碱活性骨料时,可不检验碱含量。

按照水源不同,拌合水可分为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等。拌制及养护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海水不得拌制钢筋混凝土,因海水对混凝土中的钢筋有加速锈蚀作用;有饰面要求的混凝土也不得采用海水拌制。生活污水的水质比较复杂,不能用于拌制混凝土;工业废水常含有酸、油脂、糖类等有害杂质,也不能用于拌制混凝土。砂浆拌和用水与混凝土用水的质量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