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一与变化法则
统一与变化是构成形式美诸多法则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法则,统一与变化是形式美中一对在概念上完全矛盾,在应用中又相辅相成的法则。没有统一的变化充满冲突感,让人烦躁不安、无法平静;没有变化的统一平淡无趣,让人觉得乏味。而统一与变化之间则需要调和作为媒介使之有共存的可能。
统一与变化的关系是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在童装设计中既要追求款式、色彩的变化多端,又要防止各因素杂乱堆积,缺乏统一性。在追求秩序美感的统一风格时,也要防止缺乏变化给人带来呆板单调的感觉,因此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并保持变化与统一的适度,才能使童装设计趋向完美(图2-3)。
图2-3 统一与变化
一、统一
统一指由性质相同或类似的形态要素并置在一起,造成一种一致的或具有一致趋势的感觉的组合。它是对近似性的强调,强调一种无特例、无变化的整体感,它能满足人们对同一性的心理需求,带来安全感的同时,也容易显得单调和呆板(图2-4、图2-5)。
图2-4 色彩上的统一(作者:张蒙)
图2-5 材质上的统一(作者:宋涛)
童装设计中,统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 童装自身的统一性
童装本身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服装整体与局部式样的统一;服装装饰工艺的统一;服装配件的统一;服装色彩的统一;服装三要素的和谐统一;服装制作工艺手法的统一。
2. 广义的童装统一性
广义的童装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服装与儿童活动环境的统一性,童装要能随着儿童活动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服装与社会的统一性(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儿童在社会中的属性是天真活泼的象征,不能将童装设计得不符合其社会的属性,造成童装过于成人化; 服装与儿童的统一性(气质修养的互补性),童装要表达儿童的特性也要与儿童统一。
在统一的前提下,应注意变化的运用,可以产生活泼和新颖感。因此,童装设计不宜过分注重统一,使服装产生刻板之感,而是稍加变化就会显得活泼而协调。
二、变化
变化是指相异的各种要素组合在一起时形成了一种明显的对比和差异的感觉。变化具有多样性和运动感的特征,而差异和变化通过相互关联、呼应、衬托达到整体关系的协调,使相互间的对立从属于有秩序的关系之中,从而形成了统一,具有同一性和秩序感 (图2-6、图2-7)。
图2-6 变化带来的运动感(作者:杨妍)
图2-7 图案变化带来的多样性
变化能使童装内部结构产生一定的差异性,产生活跃、运动、新异的感觉(差异感);能使童装整体具有运动感,克服呆滞、沉闷的设计,从而重新唤起鲜艳活泼的韵味,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基本特性。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过度的变化会导致童装造型凌乱琐碎,视觉上不稳定,特别是在大童款式设计中,因其自身的心理成熟需求,应尽量避免过多的变化设计。
变化是童装设计中的活跃因子,在幼童、小童、中童的服装中运用较多,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款式变化。童装款式的长短、松紧、曲直、动静、凸凹等造型的变化是童装中常见的形式美表达手法。
(2)色彩变化。在童装色彩的配置中,利用色彩的色相、明度、纯度,色彩的形态、面积、位置、空间处理等形成对比关系。
(3)面料变化。童装面料质感的对比,如粗犷与细腻、硬挺与柔软、沉稳与飘逸、平展与褶皱等。
(4)饰品与服装的变化。点缀服装的饰品,不仅与童装形成变化,同时使童装充满变化,富于个性。
三、调和
调和是产生于统一与变化之间的一个动词,变化产生差异,调和意味着差异的变化,变化趋向于一致的结果就是统一。调和使相互对立因素的冲突性减弱,使之以一种相对和谐的方式形成一个整体。
在童装设计中,统一与变化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性决定在童装设计中我们既要追求对比带来的趣味、刺激,又要尽可能在矛盾中寻找有秩序的美感和相对平和的、统一的心理感受。
在具体的运用中,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的不同,通过对童装中对立元素的大小、长短、面积、松紧、色彩、质感等元素的调整,采用呼应、穿插、融合、渐变等手法都可以达到调和,最终达到服装整体效果的统一(图2-8)。
图2-8 服装上的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