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唐书》的修撰过程
《新唐书》之所以能够产生,跟北宋的统治者仁宗(赵祯)有重要关系。仁宗是北宋中期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个皇帝,在位一共四十二年。在他的统治期间,号称“天下和平,民物安乐”(曾公亮《进新修唐书表》),其实却面临重要矛盾。外部是跟西夏、契丹的民族矛盾十分尖锐,经常处于劣势之中;内部是农民阶级的反抗此起彼落,以及财政危机空前严重。特别是庆历元年(1041)西夏侵入渭州,好水川一仗,北宋军队大败。这使北宋最高统治集团大受震动,他们之中的某些人,为了避免本阶级的灭亡,企图从历史经验中取得借鉴,这是很自然的。就在这年冬郊大礼时,张方平曾向仁宗上言:“唐室治乱,于今最近,请节略《唐书》纪传中事迹今可施行、有益时政者,日录一两条上进,善者可以为准的,恶者可以为鉴戒,兹亦贾谊、晁错借秦以喻汉事之意也。”当时仁宗高兴地接受了这个建议。“后遇事有当言,即取其类者以进。三五日不入,仁宗辄问其故。枢密使杜祁公衍闻之曰:‘此所谓陈古以刺今,诗人讽谏之旨矣。’后除知制诰,仁宗命取所录《唐书》奏御者编次为一集,留中焉。”(张方平《乐全集》附录《行状》)
庆历三年、四年,是著名的“庆历新政”时期,以范仲淹、韩琦、富弼、欧阳修为代表的革新派,企图通过对当时某些政策方面的修改调整,来缓和内外问题上存在的各种危机。在仁宗的一次召对中,韩琦和范仲淹认为对于西夏,“和与不和,俱为大患。然则为今之谋者,莫若择帅练兵,日计用武之策,以和好为权宜,以战守为实务。……陛下当如唐高祖、太宗,隆礼敦信,以盟好为权宜;选将练兵,以攻守为实务。彼不背盟,我则抚纳无倦;彼将负德,我则攻守有宜,此和策之得也”(《续资治通鉴长编》“仁宗庆历四年五月”条,以下简称《长编》)。张方平建议节略《唐书》纪传中的事迹,“善者可以为准的,恶者可以为鉴戒”;韩琦、范仲淹建议“当如唐高祖、太宗,隆礼敦信,以盟好为权宜;选将练兵,以攻守为实务”。这都对仁宗有所启发。北宋直承唐末五代,从唐室的治乱之中吸取借鉴,甚至采取于今还可施行的对策方法,这是北宋统治阶级重视《唐书》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北宋统治阶级认为《唐书》的作者,“不幸接乎五代。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曾公亮《进新修唐书表》)。因此在接受某些近臣建议的基础上,决定重新撰修《唐书》。
正式提出重新修撰《新唐书》的是贾昌朝,时间是在庆历四年(1044)。曾公亮在《进新修唐书表》中指出“乃因迩臣之有言,适契上心之所闵”,这个“迩臣”就是贾昌朝,他的建议投合了仁宗的想法。贾昌朝(997—1065),字子明,真定获鹿(今河北获鹿)人。他是庆历时期的执政者之一,曾经担任参知政事(副相)、宰相等职。《新唐书》编修官之一的宋次道在其《春明退朝录》中记叙:“庆历四年,贾魏公建议修《唐书》,始令在馆学士人供《唐书》外故事二件。积累既多,乃请曾鲁公、掌侍郎唐卿分厘,附于本传。”宋次道的这则记载,与王偁《东都事略》所说是互相符合的。《东都事略》在《宋祁传》中叙述《新唐书》的修撰过程时,指出:“初,贾昌朝建议修《唐书》,始令馆职日供《唐书》所未载者二事,附于本传。”宋次道较王偁更为仔细的是,正确交代了贾昌朝建议修《唐书》的时间,并提出最初进行具体材料编集工作的,是曾公亮和掌禹锡二人。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后因功封鲁国公,因称曾鲁公。曾公亮曾经担任过诸王府侍讲、集贤校理、天章阁侍讲等职,当时是《庆历编敕》的详定官之一。掌禹锡,字唐卿,许州郾城(今河南郾城)人,曾担任过集贤校理、直集贤院兼崇文院检讨、同管勾国子监、直秘阁等职。从庆历元年张方平进呈节录《唐书》中的事迹,发展到庆历四年命令担任馆职的人提供《唐书》以外的故事,逐渐积累,进行分理,附于本传之末,从而决定着手重新修撰《唐书》,这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变化。这就是《新唐书》正式修撰的开始。
庆历五年五月己未,仁宗正式发布诏令,任命“翰林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判集贤院王尧臣,翰林学士、史馆修撰张方平,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判史馆修撰余靖,并同刊修《唐书》”(《长编》“庆历五年五月己未”条)。
这个记载见于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谓“同刊修”,是“刊修”的副职;“刊修”是总修撰的职称,“同刊修”就是副总修撰的职称。这是关于修撰《新唐书》确定负责人的第一个任命。而到了同年闰五月庚子,即一个月之后,仁宗接着又发布了确定为《新唐书》编修官的第二个任命,《长编》记载:
度支员外郎、集贤校理兼天章阁侍讲、史馆检讨曾公亮,
宗正丞、崇文院检讨兼天章阁侍讲赵师民,
殿中丞、集贤校理何中立,
校书郎宋敏求,
大理寺丞、馆阁校勘范镇,
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邵必,
并为编修《唐书》官。
在确定了“同刊修”负责人以及具体编修官之后,就此搭成了修撰《新唐书》的正式班子,具体工作也得以较去年更顺利地着手进行。但应指出的是,《长编》在记述仁宗的第一个任命时,遗漏了宋祁的名字。这个问题,可以通过《春明退朝录》和《东都事略》进行印证。在记叙贾昌朝建议修书之后,《春明退朝录》接着说:“(庆历)五年夏,命四判馆、二修撰刊修。时王文安、宋景文、杨宣懿,今赵少师判馆阁;张尚书、余尚书安道为修撰。又命编修官六人,曾鲁公、赵龙阁周翰、何密直公南、范侍郎景仁、邵龙阁不疑与予,而魏公为提举。”而《东都事略》也指出:“命祁与王尧臣、杨察、张方平为修撰,又命范镇、邵必、宋敏求、吕夏卿为编修,而以昌朝提举。昌朝举王畴编修。”在这里可以明确的是:仁宗第一次任命的刊修官(按,应是“同刊修”),除了《长编》中提到的王尧臣、张方平、余靖,还有宋祁,共是四人。此外,还可以明确的是:除了以上四人,杨察和赵槩也被宋次道归入“刊修”之列。
通过《长编》《春明退朝录》和《东都事略》三者所提供的名单对比,还可以看到一种可能性是,在发布第一次“三人”任命之后,随即另一次单独补充任命宋祁,但并未见于正式的文件记载。同时也还可以看到,担负《新唐书》主要修撰责任的官员的职称,一种是“同刊修”“刊修”,另一种则泛称为“修撰”。“修撰”是当时馆阁中负责具体编撰工作的官职,其地位高于一般的编修官。
北宋时期,中央官员和地方州郡官员经常相互调换,人事流动性较大。这在《新唐书》的“同刊修”或“修撰”人员中也得到反映。列在第一个任命之中的余靖,当时担任知制诰并兼谏官之职。他曾前后三次出使契丹,十分熟习“蕃语”。他曾经面对契丹主作“蕃语诗”。这一点,遭到侍御史王平、监察御史刘元瑜等的奏劾,认为他有失使者体统,应予加罪。这样,余靖在被任命的当月,就离开中央,出知吉州。从全过程看,除了曾有一个任命,余靖同《新唐书》的修撰并无实际关系。而当《新唐书》开修不久,王尧臣就因丁忧离职,赵槩请守苏州;随后,张方平和杨察也相继外任。这样,六人“修撰”班子,竟流动了五人,最后剩下宋祁单独一人。
从第二个任命的编修官来看,最初计有曾公亮、赵师民、何中立、宋敏求、范镇和邵必六人。但曾公亮当时因担负编纂《庆历编敕》的任务,并未进入书局。赵师民主要担任崇文院检讨、崇政殿说书、天章阁侍讲之职,也从未到书局报到,后来辞职。何中立随后改任开封府幕职。而邵必,他一开始就对集体修撰有所看法,认为“史出众手,非是”,也借口目疾辞去。这样,六个编修官也竟离去四人,剩下的只是宋敏求和范镇二人。
当时对编修官有所补充的,就是贾昌朝荐举王畴当编修官。这个问题,《东都事略》中提到,《宋史·王畴传》中也提到;前者说“昌朝举王畴编修”,后者说“用贾昌朝荐,改编修《唐书》”。这是同一时间的同一事件。还有补充的是吕夏卿。这在《东都事略》中提到:“又命范镇、邵必、宋敏求、吕夏卿为编修”;而在《春明退朝录》中提到这个问题,系在王畴补缺之后,指出:“顷之,吕缙叔入居(局)。”后来还陆续有所补充的,就是刘羲叟和梅圣俞。《东都事略》提到此事,放在任命欧阳修做“刊修”之后叙述,说:“久之,又命欧阳修刊修,分作纪志;刘羲叟修律历、天文、五行志;将卒业而梅尧臣入局,修方镇、百官表。”《春明退朝录》也在叙述吕缙叔入局之后,接着说:“刘仲更始修天文、历志,后充编修官。将卒业,而梅圣俞入局,修方镇、百官表。”
从这些情况看,实际进行工作的《新唐书》编修官,计有宋敏求、范镇、王畴、吕夏卿、刘羲叟和梅圣俞六人。根据《东都事略》的记叙,宋祁与范镇在局十七年,王畴十五年,宋敏求和吕夏卿并各十年。这一点,跟欧阳修的记叙也相符合。欧阳修在嘉祐五年(1060)《新唐书》成书后《辞转礼部侍郎札子》中提到:“检会宋祁、范镇到局,各及一十七年,王畴一十五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并各十年已上。”在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宋敏求跟书局的关系,根据他在《春明退朝录》中的自述,他在被任命为编修官之后,直到《新唐书》完成,似乎并未脱离过书局。而《东都事略》和欧阳修说他修书“并各十年”,主要是他在十七年中,也离开过中央,出守外任,而他自己并未提及此事。
至于欧阳修,他直到至和元年(1054)八月才被任命为《新唐书》刊修官,这离庆历五年《新唐书》设立书局,正好十年。所以他在《辞转礼部侍郎札子》中说:“如臣者,盖自置局已十年后,书欲有成,始差入局。”
从全过程来看,庆历五年五月、闰五月仁宗先后发布两个诏令,任命宋祁、王尧臣、张方平、余靖等人为同刊修官,任命曾公亮、赵师民、何中立、宋敏求、范镇和邵必等人为编修官,《新唐书》书局正式成立。随后经过人事调转,同刊修官只剩下宋祁一人。到了皇祐元年(1049),仁宗曾改命“同刊修《唐书》翰林侍读学士宋祁为刊修官”,把他从副负责人提为总负责人。但到皇祐四年(1052),当时编修官只有王畴、范镇、吕夏卿、宋次道等四人。到了至和元年(1054)六月,仁宗曾经下令,要求“刊修《唐书》宋祁、编修官范镇等,速上所修《唐书》”。又过了两个月,即当年八月,欧阳修也被任命为刊修官。这样,《新唐书》书局有了两个负责人,增加了力量。后来刘羲叟入局,梅圣俞最后入局,编修官又从四人增加到六人,加快了列传以外纪志表的修撰工作。到了嘉祐五年(1060),《新唐书》全部完成,由提举官曾公亮领衔进上。这样,由贾昌朝建议修《唐书》,从庆历四年由馆职学士搜集积累资枓,庆历五年设局,到嘉祐五年最后成书,《新唐书》的修撰一共经历了十七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