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史研究》文选:中国古代史学卷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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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司马光的史论,自然想起《通鉴》中引了前人史论。这个问题,关系到司马光对前人的史论与史学思想之批判继承,很有必要一谈。

《通鉴》引前人史论共九十九条,比之一百一十九条“臣光曰”略为少些。因近人统计《通鉴》引前人论与“臣光曰”的数字颇有出入,本文不妨列个《通鉴》附论简表:

由此表可以看出,《通鉴》隋以前引前人论较多(九十三条),“臣光曰”相对少些(八十六条),其中尤以汉魏三纪悬殊(引前人论六十条,“臣光曰”四十三条);唐以下引前人论甚少(六条),“臣光曰”相对大增(三十二条)。

《通鉴》引前人论与“臣光曰”出现前后比例相反的情况,说明如下问题:司马光对历史的看法,如与前人史论相同,则尊重和引前人之论;如与前人大同小异,或有所补充,或有所纠正,则引前人史论之后再加以“臣光曰”;如觉得前人尚未论及,或以为前人论之欠当,则另发“臣光曰”。他对唐五代史(即司马光时的近代史)尤为重视,然又不大瞧得上近世史臣之论,故论唐五代史以“臣光曰”居多,而引前人论很少。

《通鉴》引前人论几乎与“臣光曰”相等这个事实,说明司马光治学诚实的作风。前人已先我而言,则承认前人之论,引了出来,这不会失去自己的学术身价,倒是恰好反映自己治学诚实。这一点,很可为今人之鉴。

《通鉴》引前人论计有三十五家,因近人对此说法不一,本文具列一下所引各家,并附注所引各家史论之条数:

由此可以看出几个问题:一是引班固史论十五条,最多;二是以马班相较,引“太史公曰”二条,显得少了;三是引唐以来学者的史论很少,引当代(宋代)学者的史论只有欧阳修的二条。我们就这些问题谈点看法。

司马光所引司马迁之史论二条:一条是论战国时期魏之不分灭,有所谓“君终,无適(嫡)子,其国可破也”(《通鉴》卷一)云云。此取之于《史记·魏世家》,但它不是《魏世家》篇末的“太史公曰”,而是篇中的叙述语言。这不是司马迁的高明之论。司马光大概是认为此论对强调嫡长制有价值,就引上《通鉴》来了。一条是论项羽的兴亡,指责项羽“奋其私智而不师古”,所说“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实在荒谬。此取之于《史记·项羽本纪》篇末“太史公曰”。这是司马迁的高论之一,但还不是他最出色的史论。司马光引此条是对的,同时扬弃了“太史公曰”中项羽“重瞳子”之说,也许是不喜欢“离奇之论”而不引。接着,司马光引了扬子《法言》的“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楚憞群策而自屈其力。屈人者克,自屈者负。天曷故焉”!(《通鉴》卷十一)这是对司马迁之论的补充发挥,引得也对。

但司马光对于许多精彩不凡的“太史公曰”,不仅不引,而且往往引他人论或发“臣光曰”与其针锋相对。这里略举数例:

(一)对于战国四豪。司马迁对四豪一分为二,既揭露他们养士之争权夺利的本质,又承认其礼贤下士有利于国的影响。(见《史记》之《太史公自序》及孟尝、平原、信陵、春申各传)司马光引扬子论四豪,就指责“立私党”之罪了。(《通鉴》卷六)

(二)对于韩非子之死。司马迁有“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史记·韩非列传》)之语,颇有怜悯之意。司马光对韩非之死,先引扬子《法言》讽刺韩非“说不由道”;又以“臣光曰”论韩非“为秦画谋,而首欲覆其宗国,以售其言,罪固不容于死矣,乌足悯哉”!(《通鉴》卷六)显然是指责而非怜悯。

(三)对于荆轲报燕丹知己之情而勇刺秦王。“太史公曰”盛称其为“义”,说“名垂后世”。(《史记·刺客列传》)“臣光曰”则讥贬荆轲为“愚”,说“不可谓之义”。(《通鉴》卷七)

(四)对于贯高为张敖申冤。司马迁写到贯高于刘邦诏赦之时自杀以明心迹,用了“当此之时,名闻天下”(《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作结,以表扬诚挚的人情。司马光写贯高,则删去了“名闻天下”之语,而引了荀悦“罪无赦”之论,还以“臣光曰”发了“使张敖亡国者,贯高之罪也”之论,以加强封建的礼教。(《通鉴》卷十二)

(五)对于韩信之死。“太史公曰”言语委婉,表面责其“乃谋畔逆”(《史记·淮阴侯列传》),实际上惜其大才大功招来横祸。“臣光曰”中虽引了太史公语,似乎两司马意见一致;实际上司马光是指责韩信怀“市井之志”(《通鉴》卷十二),其死咎由自取。

(六)对于游侠。司马迁盛称游侠的侠义行为,对郭解之死惋叹“惜哉”(《史记·游侠列传》)。司马光却引班固、荀悦之论,说游侠“背公死党”,“其罪已不容于诛”,“伤道害德,败法惑世”,“乱之所由生也”,(《通鉴》卷十八)对游侠痛恨之至。

可见两司马之异,主要在于:司马迁“爱奇”(扬雄语,见《法言》),富于人情味;司马光坚持“正道”,反对“高奇之论”,而强调礼教。

这里应该指出,司马迁也信儒家之道,在《史记》里宣扬“仁”“德”,肯定一统,等等;司马光写《通鉴》时,无形中吸取和接受了司马迁不少思想资料和养分,诸如:司马迁论秦之兴亡,引了贾谊《过秦论》(《史记》之《秦始皇本纪》及《陈涉世家》);司马光于《通鉴》卷九也引了《过秦论》一段。司马迁肯定秦之统一(《史记·六国年表序》),将秦始皇列于本纪,承认秦之历史地位;司马光于《通鉴》卷六十九发正闰论,指出汉兴以来有所谓“正闰”之说,而声称“臣愚诚不足以识前代之正闰,窃以为苟不能使九州合为一统,皆有天子之名而无其实也”,“周、秦、汉、晋、隋、唐,皆尝混一九州”。可见,两司马都肯定秦之统一及其历史地位。司马迁肯定汉初“与民休息”,“无为”而治,盛称汉文帝之“德”,反对汉武帝变更法制、严刑峻法、讨伐匈奴、过而不改见拙作《司马迁写当代史》,《历史研究》1979年第7期。;司马光述论汉代前期历史,也如同司马迁的观点。(见《通鉴》卷九至卷二十二)

所以,可以说,司马光对司马迁的史论,是批判地继承;只是剔除较多,而且剔除了一些精华,故显得大异其趣。

司马光引班固之史论十五条,同时引了班彪之史论三条,都采自《汉书》。这十八条史论,一半是论西汉诸帝的才具与立政关系及王朝盛衰兴亡,一半是评西汉群臣为人从政,以及游侠不轨,等等。足见司马光吸取班氏之论,继承其史学思想甚多。这是什么原因?我们以为:(一)班固第一个写纪传体断代史,其《汉书》述论西汉一代兴亡甚为详细。司马光著历代成败兴衰,首先就注意到西汉一代的兴亡,故重视班氏之论。(二)班固是东汉写《白虎通德论》的名儒。他那正统的儒家思想,“纬六经,缀道纲”(《汉书》卷一百下《叙传下》)的著作原则,批评司马迁“其是非颇缪于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的激烈言词,都是司马光这个“朴儒”所欣赏和佩服的,自然会尊重其史论。(三)《通鉴》引前人评史书唯有一条,就是引了华峤评班固《汉书》,以肯定“固之序事,不激诡,不抑抗,赡而不秽,详而有体”(《通鉴》卷四十八);而《通鉴》附论又再无一条评前人史书,足见司马光对《汉书》的赏识,故《通鉴》引班氏父子之论多达十八条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司马光对班氏之论也不全盘接受。如班固论汉武帝,有“雄材大略”云云,多为赞赏武帝“洪业”之词。(《汉书》卷六《武帝纪》)司马光引了班固此论之后,加了一条“臣光曰”,指出汉武帝失政甚多,之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乃在于“能尊先王之道”,受谏好贤,“诛赏严明,晚而改过,顾托得人”。(《通鉴》卷二十二)司马光在此似乎纠正班固之论,至少以为班论不够严谨。又如,班固评论霍光,既肯定其“拥昭、立宣”之功,又批判其“不学亡术,暗于大理”之失。(《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司马光引此论之后,加了一条“臣光曰”,对班氏之论加以补充,指出霍光虽“忠”,但“久专大柄”,“多置亲党”,引起上下愤怨,故招来横祸;同时指出汉宣帝处置霍氏之案“亦少恩哉”。(《通鉴》卷二十五)此论比之班论较为全面些、深刻些。再如,班固论王莽时,曾说秦与新莽“皆炕龙绝气,非命之运,紫色蛙声,余分闰位”(《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不承认秦为正统。而司马光引此论时,就删去了这几句话,而肯定秦的统一,承认秦的历史地位。(《通鉴》卷三十九)

所以,可以说,司马光对班固的史论,也是批判地继承,既多吸取,也有扬弃。

司马光引欧阳修的史论二条。宋代治史论史者很多,稍早于司马光的,有薛居正、苏洵、欧阳修、宋祁等等;与司马光同时的,有苏轼、苏辙等等。就以欧阳修来说,他在《新唐书》和《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中发了很多史论。于是,司马光引宋人史论只引了欧阳修的两条,可见对欧论较为重视;然而他引欧论,也是取其符合己意者,还要加以补充。《通鉴》卷二百八十八引欧论:“自古乱亡之国,必先坏其法制而后乱从之,此势之然也,五代之际是已。……是以善为天下虑者,不敢忽于微而常杜其渐也,可不戒哉!”主要是强调维持“纪纲”、“防微杜渐”,以五代法制坏而国家乱为鉴。此与《通鉴》卷一礼论之观点一致,有后先呼应之妙。

五代时期的冯道,身处乱世,浮沉取容,历五朝八姓,贵显不衰。欧阳修论冯道“无廉耻”(《新五代史》卷五十四《杂传序》)。司马光引了此论,还觉得它所论不全,又以“臣光曰”论冯道“大节”亏损,乃“奸臣之尤”;并指出,这不但是冯道个人之过,“时君亦有责焉”。(《通鉴》卷二百九十一)

可见,司马光对同代人的史论也是批判继承的。

司马光对前人史论的批判继承,就其思想性而言,与“臣光曰”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