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史研究》文选:人物志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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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问题的思考

王桧林先生就几个理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我们应该以今天人们的知识和智慧所达到的水平来丰富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在这里,他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人是历史的中心和主体。这并不与历史唯物主义相矛盾。我们说的是有社会属性的人。人的活动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但是不能够仅见规律而忽视人的作用。人以外的客观世界的价值和意义是人所赋予的。比如说黄山的景色很美,但是美丽的风景对于生活在此的动物毫无意义,更不要说山上的石头了。黄山的风景价值是人赋予的,因为人具有审美的能力。没有人的美学观点,这种价值就不会被提出。如果是一座矿山,因为矿石对人有用,这才赋予其价值而进行开采。我们不能说,人不存在了,这些东西也不存在,但是如果没有人,这个东西的存在本身没有意义,它们并不是自觉地存在着的,包括动物,他们也主要是适应自然的状态而已。从历史上看,没有人就没有历史和社会。人的活动当然受到客观规律的支配,但没有人,还能谈什么历史、社会、哲学、伦理道德?天体形成有其历史,地质构成也有其历史,这些所谓史,也是由人做出的。

二、从现代人类社会的发展高度来看,仅仅讲物质的生产是不够的。过去讲生产,是从物质生产的角度来讲,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角度来讲。现在看来,这是不够的。整个社会进步不仅是靠物质生产,物质生产是基本的,但不是唯一的。我认为应当考虑三种生产:一种是物质的生产,一种是精神的生产;一种是人的生产。精神的生产也就是知识的生产,这已经被承认,如知识产权受到了与物质产权同样的保护,这就承认它是一种生产。知识生产同样可以用价格来表示。信息的生产也应该包括到知识生产之中。这些目前已成为社会的生产部门,在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如果承认知识的生产,知识分子的地位就会发生变化。人的生产,恩格斯曾提到过,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序中涉及这个问题。以后在苏联曾提出过批评,认为物质生产和人的生产并提是二元论,而一元的物质生产才是正确的。我国好像无人提及这个问题。我觉得,为什么应强调人的生产?一是人的素质在文化、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一是人的生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的政府认识到其严重性而纳入计划。人的生产越来越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国古代有关天人关系的说法日益受到重视。这里应该探讨两个概念:一个是社会,一个是人类的活动场。社会是人与自然的结合,是人类的活动与人类的生存空间、生存的自然条件的结合。社会建立在自然环境中,人类的活动由自然界提供了空间,人类的生存依赖于自然环境,人类的活动又在改变自然。这里所说的人类的活动场,是指人的活动范围,它既指整个人类的活动范围,也指某个个体如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人的活动范围。随着人类物质条件、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知识和人类智慧的增加,人类的活动场也不断扩大。人类的足迹已经踏上了月球,人类制造的探测器已飞至遥远的外层空间。另一方面,人类的活动还在向深入的方向发展,认识到了分子、原子、中子等微观世界,并力图运用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技术。这些活动都是与人类的不断进步直接发生关系。

四、关于社会结构诸因素的相互作用。这个问题仍未完全搞清楚,仍然停留在历史唯物主义既定的框框中。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因素形成了一个整体结构。人类的不断发展,客观因素对人类的制约和影响也在不断变化,造成社会结构诸因素之间的作用关系也不会一成不变,这是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

五、丰富历史发展辩证法的内容。我们能否再总结出新的历史发展的规律性东西?前人讲过的内容,不能完全概括人类历史发展的全部,特别是意识形态方面。不能机械地理解辩证法或片面强调某一方面。中国古人讲辩证法的内容很多。我觉得,有的唯心论者的著作中有丰富的辩证法。比如,过去说一分为二就是正确的,说合二而一就是调和论。我这样认为,一分为二固然可以产生新事物,如庄子说“分者成也”,恩格斯讲人类社会有了分工则社会发展等,但是合二而一也可产生新事物。曾有一个时期反对折中、反对调和,可是有些事物就得折中和调和,正因为调和才会发展。这是一种互相作用的关系。不是一方发展,一方就必须被消灭。互相斗争、互相协调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不仅矛盾和斗争贯穿于整个过程之中,互相协调也贯彻于事物发展过程之中。唯心主义者讲辩证法之所以讲得很好,这也有其原因。唯物、唯心论者都讲世界的本源和动因,并由此区分出了唯物和唯心论的基本分歧。谈到人类社会发展的复杂状况时,无论唯物论者还是唯心论者都承认事物的千变万化。如何解释这种变化?唯心主义者往往能够看到人类主观精神变化的复杂性,更注重人类精神因素的变化,因而把辩证法讲得更好。一般事物的辩证法,也可以在历史发展中应用。中国历史上有关辩证法的遗产相当丰富,可以很好地总结出几个方面,这个工作是大有可为的。

六、确定正确的继承历史遗产的观点和方法。以前对继承历史遗产问题有过讨论。冯友兰提出过“抽象继承法”。也有人反对此说,认为继承就是具体的,没有抽象继承。有人认为可继承的只是方法,不关心内容。有一种意见认为继承就是继承材料,如把城墙拆了,继承的是砖,可以用来盖房,继承的就是这种材料。究竟哪些可以继承,哪些不可以继承,为什么一定要继承,这些是可以考虑的问题。如果用狭隘的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很多优秀的东西就可能丢了。

在我们的访问快要结束时,王桧林先生对发展当代史学理论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自从西方的哲学思想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及逻辑学进入中国以后,中国人逐渐在哲学上提出了自己的东西。有了系统的、“成一家之言”的哲学著作。这些著作站得住站不住,成熟不成熟,可以批评,也可以反对,但这毕竟是有逻辑结构的系统性著作。四十年代前后,有熊十力的《新唯识论》、冯友兰的《新理学》、金岳霖的《论道》等。他们都受到了西方的影响,论著结构严谨。五十到七十年代“新儒家”也有一批系统性著作。改革开放以来,一批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有构建自己体系的要求,对文化、对史学、对哲学、对经济学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于国外的历史哲学、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论的介绍也超过了以往,历史唯物主义仍居主导地位,也有人希望有所发展。这种尝试有不成熟的地方,然而我认为,从过去中国思想史发展的局限性这一角度来看,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变化。

搞史学的人一定要有哲学方面的修养。这种影响有直接的,也有不直接的。这可以使人考虑问题更深入,追求事物的本质和究竟,追求事物的根本原因。中国哲学家是从天地人结合的整体上考察事物,有一个大的视野,如果把人类历史放入其中,更可以确定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些根本问题。我常对研究生们说,要学哲学,不懂也要看,看原著,见识一下对人类社会万事万物还有这样一套看法,有这样一套语言和思想体系。不仅在记述史学上有特长,在理论上、观点上也要有特长。我一向不反对死记硬背,历史上的人物、年代、基本史实必须要记清楚,但这不能限制我们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老一辈史学家的成就我们要学习,他们的某些成就我们今天难以企及,但那是前一个时代的成就。在今天又有新的课题和时代所赋予的新任务。一个国家的兴旺,不仅是一般人文化素质的提高,而且还要出现大家:大哲学家、史学家。这才是民族素质提高的标志,民族优越性的标志。展望未来,希望是很大的。

(199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