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史研究》文选:史学理论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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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意识与历史鉴戒

先秦时期历史意识的出现可能是从“鉴戒”开始的。原始时代人们趋利避害的行为中应当有鉴戒意思的萌芽。载有许多远古传说的《山海经》就记载有多种事例,如《西山经》记一种名叫“文茎”的植物,说它“其实如枣,可以已聋”,能够治疗耳聋。又有一种名叫“萆荔”的植物,“状如乌韭”,吃了它,能够“已心痛”。还有一种名叫“肥遗”的鸟,吃了它可以“已疠”,治疗恶性疫病“肥遗”之物还见诸《山海经·北山经》,在《北山经》里,它是一种带来干旱的“一首两身”的蛇。不同地区的先民有不同的见闻,这类异辞,难于深究。。据《山海经》说,有些植物或果实,对人有害,误食可能不生育或有病,有些鱼或动物出现时会大旱,大概是天旱时才能见到的动物,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好像是它们带来了干旱。在《山海经》里面,这类传闻的记载可以说随处可见。在远古时期的岩画上,出现有极硕大凶猛的动物形象,这可能是人们见到它食人或其他动物的惨烈场面,这会给人们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把它画在岩石上奉若神明。为什么要这么画呢?不能排除岩画作者有让人们躲而避之的意识《左传》宣公三年载周大夫王孙满之语:“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铸鼎象物”,是要让人不遇到“螭魅罔两”。表明禹的时候已经有了从经验中取得鉴戒的历史意识。。人们认真地把这些见闻传说给别人和后人,就有汲取经验或教训的意蕴在内。这应当就是历史意识的萌芽。远古先民所传闻的内容多为与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者,还没有关注到氏族部落或个人所经历的事情,这表明当时人们的历史意识仅存留在日常生活的层面,对于人自身的历史则还没有多少注意。可以说,远古先民的朦胧的历史意识是从日常生活的经验与鉴戒中总结形成的。

把人自身的历史作为鉴戒,那已经是五帝时代的事情。《尚书》和《大戴礼记·五帝德》篇记载黄帝、帝颛顼和帝嚳、帝尧的事情只是说他们如何忙碌,如何神明伟大,并没有说他们如何总结历史经验,也没有提到他们述说历史鉴戒。最初以人自身的历史为鉴戒的是帝舜。《尚书·皋陶谟》篇记载:

帝曰:“无若丹朱傲,惟慢游是好,傲虐是作,罔昼夜頟頟,罔水行舟,朋淫于家,用殄厥世。予创若时。”这段话之上,通行伪古文本《尚书》无“帝曰”二字。清儒孙星衍指出“古文、今文俱有‘帝曰’二字,伪传脱之也,史公有之”,孙星衍还指出,不仅《史记》有“帝曰”二字,而且《汉书·楚元王传》、《论衡·遣告》、《后汉书·梁冀传》等,亦皆同《史记》说。因为《伪传》传之既久,自唐时列于学官,所以后世不敢“据增”(《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1页)。清儒皮锡瑞认为此种情况为“《伪孔》妄删”(《今文尚书考证》,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18页)。要之,这段话为舜诫禹之辞,原本有“帝曰”二字,这应当是可以肯定的。

帝舜告诫禹:“不要像丹朱那样沉溺于慢游嬉戏,只知傲狠暴虐,无昼无夜肆恶无休息。河中水道浅涸也强迫行船,在家里也肆行淫乱,终使他自己的世系断绝了。”《尚书·皋陶谟》这段话的今译采用顾颉刚、刘起釪先生说,见《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505页。)帝舜告诫禹的语言里的最后一句“予创若时”,很值得我们注意。依照专家解释,这句话里的“若”字当训“于”,“创,惩也,时,是也”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565页。。若此,则“予创若时”即“予惩于是”,意思是说我有鉴于此。丹朱是帝尧之子,品行不端,《史记·五帝本纪》说他“不肖”,《国语·楚语》上称其为“奸子”,《皋陶谟》记舜帝语说他贪图享乐,傲慢淫乱。在上古时代的传说里,丹朱是一个品行不端的恶者,所以虽然他是尧之子,却也得不到诸侯拥护,因此就断绝了其世系,不得居于最高的统治权位(“用殄厥世”)“用殄厥世”之意,诸家解释都以说到用绝其世(“世系”或“世代”)为止,孔颖达以“绝其世嗣,不得居位”(《尚书正义》卷五)为释,所说似较优。然,当时尚未有传子之制,所以丹朱的“用殄厥世”,或当指丹朱之族,人丁不旺,濒于灭绝。。帝舜所言“予创若时”,他所引以为惩戒的正是丹朱的这些让其断绝世系的恶行。帝舜讲给禹听,是以这个史事来警示禹,不可走丹朱之路。帝舜的这个警示是我们在现有文献记载中所能见到的时代最早的以史为鉴的例子。在《尚书·皋陶谟》篇中还记载了皋陶所说的“屡省乃成”之语,意思是说屡次检讨反省才可以成功。其中也不乏以史为鉴的意蕴在内。要之,虽然以史为鉴的观念与行为大成于周公时期,但它的滥觞时间却很遥远。或者可以说,它是起源甚早,到了周公才集大成地做了总结与升华。

夏商时期,浓厚的天命观念占据主导地位。在人们的观念中,人不必要自己去总结什么经验教训,只要在天的监视下,“恪谨天命”《尚书·盘庚》,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23页。,顺天意而行事就可以了。就连对外的征伐战争,也是“恭行天之罚”《尚书·甘誓》,第212页。。那时候,人们行为准则的参照标准就是天命,以事为鉴、以人为鉴的思想还很淡薄。在商代,据《尚书·高宗肜日》篇说,“鉴戒”是有的,但那只是天的行为,即所谓“惟天监下民”,《尚书·微子》篇亦有“降监殷民”之说,谓天所监视着的殷民。这应当是殷人的一般的社会观念。总体看来,殷人没有“以史为鉴”的意识《尚书·微子》篇载微子与其父师、少师讨论商末时局,《尚书·洪范》篇载箕子给周武王讲“洪范九畴”,说明商朝的一部分有识之士对天命人事是有一定的清醒认识的,可以看做是“以史为鉴”思想的滥觞。,商王和贵族每日必卜、每事必卜的习俗表明,他们信天信鬼神,而不重视人事,“以史为鉴”对他们来说,还有一段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