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被创造出来了,对不起
我遭受了不公正的对待。
我是谁?我是你们在几年前、一年前、几分钟前因为避孕而没能诞生的那个人。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好几亿,我们都遭受了不公正的对待。
你们这些有幸存在的人,热烈讨论着人类生命的价值。你们努力维持人的生命。你们设置了法律制度、道德压力和制约体系,以防止人们被杀害。你们有医院、疫苗接种和筛选计划,还有安全保障、卫生条例、保健诊所,以帮助活着的人继续活下去。你们大多数人都对杀婴行为(谋杀儿童、婴儿)感到毛骨悚然,都对孕晚期堕胎嗤之以鼻。你们会说:新生儿和子宫里即将出生的胎儿,在道德上有什么区别呢?
你们中的一些人,已经在道德上将堕胎等同于谋杀。如果从道德层面看,在孕晚期进行堕胎与杀婴有着同等过错,那么堕掉稍早于此的胎儿又该怎么看呢?或者按日倒推,那些更早或再早一些的胎儿呢?16周的胎儿和比他再早一天的胎儿,还有比后者再早一天的胎儿,他们在道德上有什么区别呢?我们这样一直倒推下去,直到回到我们受孕那一刻。
受孕—这就是区别所在!在受孕前,没有任何个体能成为一个人。根本没有什么“潜在的人”。只有当卵子受精后,我们才可能成为拥有感情、智慧、爱与欲望的活生生的人。
我可以谴责你是数量主义者和空间主义者,甚至是“物质主义者”,但哲学家对于“物质”这个概念有特殊的理解。没错,在受孕前,卵子和精子间还有一段距离—它们之间有很大的结构差异或物质间隔—但是,为什么这种数量和空间上的事实,会扯上道德问题呢?精子和卵子的存在,并不代表它们是潜在的人。的确,我们无法预知哪个精子会让卵子受精—卵子将会发育成胚胎、胎儿、婴儿、儿童和成年人。毫无疑问,在受精之前一定有一颗特定的精子,暂且叫它贺姆(Herm),最终它将使某颗特定的卵子—暂且叫它艾格维娜(Eggwina)—受精。没有受精行为,就不会产生受精卵。在那一刻,任何避孕行为都会阻止贺姆和艾格维娜相结合,阻止受精卵产生,从而阻止人们如此珍视的胎儿、婴儿和成人的生命产生。
如果杀人有错,那不生孩子不也有错吗?
要解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回到婴儿身上。毕竟,对于以上问题有一种快速省事的回答:我们活着的人通常并不想死,但那些还没有被生下来的人,却根本没有自己的想法—应该没有吧?
杀死婴儿有什么错?这不单单是个令人愤慨的问题,而且是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它要求我们找出使人们普遍认为这是道德错误的原因。准确而言,哲学家们提出的这个问题令人不安—有时他们提出问题,是因为本身心有不安。当然,他们也可能有哲学上的担忧,担心在某些情况下不该提出某些问题。这就把问题引向了自由表达的意义的话题(见第9节),而此处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在哲学语境下思考—杀死婴儿有什么错?
如果我们简单回答“我们失去了一条未来的宝贵生命”,那么堕胎当然是一种道德错误。这是因为,堕胎一旦发生,那么未来的生命(孩子、成人)都会逝去。如果我们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阻止了胎儿的诞生,继而阻止了胎儿长成儿童和成人,那么未来的生命同样会逝去。再往前倒推,节欲自然也是错误的,这一样会阻止儿童和之后成人的诞生。
当然,怀上一个胎儿也会妨碍其他胎儿存在的可能,没有人会怀疑所有潜在生命的可能性。如果我们不能养活自己创造的生命,那么创造更多的生命也是不可取的。困惑在于,如果说避孕和堕胎有错,那就是会杀掉未来原本可以诞生的人,那么,不仅仅是避孕、节欲,其他类似的行为同样是错的。如果就“会扼杀原本可以存在的生命”而言,那么守贞行为和杀婴儿一样恶劣。然而,多数人都会觉得这个结论太疯狂了。这确实是个荒唐的结论,它把那些保持贞洁的修道士、修女,那些誓守贞节的人,都说成了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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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认为“杀人之错在于导致未来生命的丧失是一种错误”,这种想法也是错的。还有更合理的解释—杀人之错在于它使个体蒙受损失。想想《巴黎圣母院》里的埃斯梅拉达(Esmeralda),她只是个普通人(名字不太普通),她的内心有一种“自我延续感”。通过杀害她,我们挫败了她的这种欲望、目标和意图。而从根本上说,埃斯梅拉达很想活下去。这就是为什么杀她是错误的—以及为什么杀真正求死的人就没有错;还有,为什么自愿安乐死和协助安乐死是被道德允许的。再说,如果一个人没有自我延续感和这种渴望,那么让他无痛地死去也没什么不好。当然,可能还有其他更好的理由可以解释协助安乐死也是错的,例如,这可能会给他们的至亲带来痛苦。
这样看来,节欲、避孕和堕胎的行为,对那些没能存活的个体并没有错。因为这些行为对拥有自我延续感的人没有造成直接伤害。没有人会真的认为卵子、精子、胎儿怀有什么欲望和意图。因此,刚出生的婴儿也没有这种自我延续的意识。然而,杀婴和某些堕胎行为仍然是错的,会给其他人带来痛苦,尤其是孩子的母亲。此外,如果我们仅仅用理性推导来减轻因孕晚期堕胎和杀婴所引起的心理不适或痛苦,就会引起一连串的负面效应。我们在这里绝对不是在呼吁杀婴。
以上论证试图证明:我们不必为那些没有被创造出来的人忧心忡忡。与这种论证相对应地,请思考一种道德原则—“道德黄金律”—“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别人”。多数人都很高兴自己被创造出来了(他们都会这样说,尽管没准儿是自欺欺人)。如果你今晚准备造人,那么结果很可能就是生下孩子,而你做的这件事会让这个孩子觉得高兴,就像你为自己被父母生出来那样庆幸—有人把你创造出来了。
把一个人创造出来,就是为了他好吗?在我们没造人之前,这个人是不存在的,所以如果你什么都不做,那么肯定没有人会错失被创造出来的机会。尽管如此,如果你相信创造一个人对他有好处,那么你就知道今晚约会该怎么做了—但请小心再小心,可要想想后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