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 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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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谋攻篇

在前两篇探讨战前庙算与战时经济的基础上,本篇立足于“全胜”之说,揭示了战争的理想境界是“不战而屈人之兵”。赵本学曰:“庙计已定,战具已集,然后可以言攻。但攻人以谋攻为贵也,而不在于兵攻。以兵攻人者,决胜负于锋刃矢石之下,纵能尽杀之,安能自保其尽无伤乎!以谋攻人者,老成持重,制胜万全,攻期于无战,不战不杀而人自服耳。此《谋攻》所以次《作战》也。”可知本篇的侧重点是“谋”,核心为以谋略取胜。孙子作为中国古代最伟大的谋略大师,《谋攻篇》为中国古代军事谋略学的奠基之作。

战争的最高境界是“全胜”,是不通过暴力手段迫使敌人降服,即所谓“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攻城克隘,血流漂杵,把敌军杀得片甲不留,这种胜利不是孙子最推崇的;不通过直接的军事对抗手段,却能使敌人不战自降,顺心降服,这才是孙子心向往之、并希望各国决策者极力追求的方向。“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想要达成此种,需要以强大的实力作为后盾,采取威慑手段。“不战而屈人之兵”好处众多,第一、我方兵力财力没有损失,代价最小。第二、敌人也避免了毁灭,兵力财力可转而为我方使用。第三、敌方的百姓免于屠杀与灾难,反抗情绪小,战争的善后问题易于解决。第四、对稳定国际秩序及经济发展有利。孙子谓之:“兵不顿而利可全。”即全面消除了用兵之害。

上述表述出自本篇第一段的结尾,已成为《孙子》书中广为传诵的名言之一,几千年来在海内外产生了极大影响。英国现代军事学家利德尔·哈特在《战略论》一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路线战略”,认为“最完美的战略,也就是那种不必经过严重战斗而能达到目的的战略——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可知孙子的这一理论对利德尔·哈特战略思想的深深启迪。

为了凸显谋略的重要地位,孙子还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战争效益,对以下手段依次定位道:“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最高级的是“伐谋”,次一等的是“伐交”,挫败敌人的谋略与外交,这两者是抵达“全胜”境界的重要途径。联系春秋时期的历史实际,可知“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理论,是从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等政治、军事活动当中提炼概括出来的。齐桓公称霸天下的地位,依托于齐国雄厚的国力与军力,由此而造成的强大威慑,迫使其他诸侯不得不臣服。因此,孙子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不是说军队可以放松提升实力的各项建设,更不是说将领可以忽视对攻城略地的战法研究。孙子在提出了“全胜”理论的同时,提出了“十则围之,五则攻之”等用兵法则,论述了将领对于国君与国家的重要作用,概括了国君因瞎指挥而导致的三种危害。文章最后提出了预测战争胜负的“知胜”说,在呼应并拓展“五事”“七计”的同时,引出了孙子的又一不朽名句——“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毛泽东说:“中国古代大军事家孙武子书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话是包括学习和使用两个阶段而说的,包括从认识客观实际中的发展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去决定自己的行动克服当前敌人而说的。”首先它不单是理论,其价值在于知行合一。其次它是一个多层次、多内涵的认知结构,贯穿于战争全过程。知常与知变;尽知与先知;知彼与知己。最后它强调剔除假象,捕捉事物深层本质。经由毛泽东的借鉴与引申,这两句话已远远溢出军事斗争的疆域,在国内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1];全军为上[2],破军次之;全旅为上[3],破旅次之;全卒为上[4],破卒次之;全伍为上[5],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6];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7]。

【注释】

[1]全国为上,破国次之:意谓未诉诸兵刃使敌举国屈服是上等用兵策略,经过交战攻破敌国使之降服是次一等用兵策略。曹操曰:“兴师深入长驱,距其城郭,绝其内外,敌举国来服为上。以兵击破,败而得之,其次也。”张预曰:“尉缭子曰:‘讲武料敌,使敌气失而师散,虽形全而不为之用,此道胜也。破军杀将,乘堙发机,会众夺地,此力胜也。’然则所谓道胜、力胜者,即全国、破国之谓也。夫吊民伐罪,全胜为上;为不得已而至于破,则其次也。”全,形容词的使动用法,使完整,使全部。国,原指国都,此处指包括国都在内的城邑。破,击破,攻破。

[2]军:泛指军队,亦作为军队编制单位。《周礼·地官·小司徒》郑玄注:“军,万二千五百人。”曹操、杜牧注引《司马法》:“一万二千五百人为军。”本义为驻屯,此处指古代军队的一个编制单位。《周礼·地官·小司徒》郑玄注曰:“军,万二千五百人。”李零说:“商代西周时期军队的最高一级编制是师(师字本来也是起于驻屯之义)。但东周以来,军逐渐成为各国军队的最高一级编制。《周礼》所记军制是以12500人为军(见《夏官·序官》,《司马法》佚文同),但管仲所立军队编制的军与《周礼》不同,为10000人(见《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

[3]旅:古代军队的一个编制单位。《说文》:“五百人为旅。”《周礼·地官·小司徒》郑玄注曰:“旅,五百人。”李零说:“《周礼》所记军制是以500人为旅,旅上还有师一级(为2500人,包括5个旅),但管仲所立军队编制的旅与《周礼》不同,是由10个200人的大‘卒’组成,为2000人,上面没有师一级,直接由5个旅进为一个军。”

[4]卒:古代兵制单位,百人为卒。卒长为百夫长。古代兵车编组的基本单位。《周礼·地官·小司徒》郑玄注曰:“卒,百人。”李零说:“《左传》‘卒’、‘乘’往往连称(见隐公九年、成公十六年),《周礼》所记军制是以100人为卒,卒下包含4个两(一两25人),即左、前、中、后、右5辆兵车,但管仲所立军队编制的卒与《周礼》不同,是由左、前、右、后4个‘小戎’(兵车名,一小戎50人)组成。”

[5]伍:古代最基本的兵制单位。军队最基本的编制单位。《周礼·地官·乡大夫》曰:“五人为伍。”李零说:“古代各种军队编制都是从伍法起源,如10人制的什,25人制的两,50人制的小戎或队,100人或200人的卒,都是从伍进上去。伍可按前、中、后成‘列’,也可按左、中、右成‘行’,还可按左、前、中、右、后成方阵。这是决定古代队形编制(阵法)的基本东西。《国语·齐语》:‘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其军队编制主要是由‘军旅’和‘卒伍’两层组成,‘卒伍’是在农村基层即闾里一级编定,只形成小的战车组;而‘军旅’是在郊即州乡一级编定,已形成大的战车群。《孙子》所述军制可能与管仲所立军队编制相近。”

[6]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意谓经过努力拼杀取得胜利,终有杀伤耗损,不能算最善战的人。贾林曰:“兵威远振,全来降伏,斯为上也;诡诈为谋,摧破敌众,残人伤物,然后得之,又其次也。”张预曰:“战而后能胜,必多杀伤,故云非善。”

[7]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管子·兵法篇》曰:“故至善不战,其次一之。”“谐辑以悉,莫之能伤……故能全胜大胜。”《吴子·吴起初见文侯章句》曰:“与诸侯大战七十六,全胜六十四,余则钧解。”张预曰:“明赏罚,信号令,完器械,练士卒,暴其所长,使敌从风而靡,则为大善。若吴王黄池之会,晋人畏其有法而服之者是也。”赵本学曰:“善之善,犹言善而又善也。如沉迷者,陈利害以晓之;怀惧者,推恩信以安之;诖误者,明大义以正之;观望者,扬声威以夺之。或用辩年以下之,或用奇计以之,或坚壁清野以待其衰,或夺隘守险以绝其救,或以夷狄而攻夷狄,或以盗贼而擒盗贼。此不战而屈人之兵类也。”方克说:“春秋时期处在由西周奴隶制到战国封建制的过渡阶段,当时诸侯之间的战争目的是有限的,主要是争霸和兼并,一些大国凭借革新政治,富国强兵的实力地位,打着尊王攘夷、辅卫周室的旗号,交替使用政治的手段(聘问、盟会、支持反对派、收留流亡者等)和军事的手段,来达到称霸和兼并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许多迫在眉睫的战争,经常在刀光剑影中以‘求成’而结束,所谓‘化干戈为玉帛’,‘战胜于朝廷’的事情是时有发生的。当时的战争,大都是野战,一般不攻坚,不攻城,速战速决,双方伤亡都不大,胜者一方有些是采取高度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取胜的。例如秦晋崤之战,晋师是设伏险隘,截击归师,使秦师全军覆没的;吴楚柏举之战,吴师是迂回陈、蔡,潜师远袭,利用楚军内部分歧,猝不及防而一举成功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晋、吴都可说是‘全胜’之师。如果我们考虑到春秋时期的具体情况,孙子的‘全胜’思想是可以理解的。这在一定意义上说,也可以说是打歼灭战的思想。但是,毕竟孙子的‘全胜’思想只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因此,它当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战争,更不能作为军事斗争的普遍要求,事实上孙子自己也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黄朴民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的历史活动,春秋时期其他的以军事威慑达到政治、军事目标的事例,旧‘军礼’原则的普遍影响,使孙子很自然地思考这样的问题:是否能够依据春秋战争活动的既有经验,以不通过战场交锋的方式,来确保政治目的的实现?而当时战争的残酷性,则更让孙子意识到提出这一理论的紧迫性。他对以往军事传统的理性评估的逻辑结论只能是一个:‘必以全争于天下。’而要做到这一点,最佳的途径就是‘不战而屈人之兵’。唯有如此,方可‘兵不顿而利可全’,实现‘善之善者’的最佳选择。由此可见,孙子‘全胜’理论背后的历史文化渊源,是他对以往战争经验的抽象提炼,是他对用兵最高境界的孜孜追求。”“孙子作为清醒的现实主义者,虽然提出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崇高理想,却并没有沉溺其中,而是以十分现实的态度对待战争,将自己的智慧更多地投放在如何卓有成效地以军事手段打击敌人、夺取胜利上。正因为如此,在军事问题上,孙子的境界远远要高于宋襄公一类人物,也与后世迂儒有霄壤之别。总之,对传统的追慕与借鉴,构成了孙子兵学的理想境界:‘不战而屈人之兵’;而对现实的清醒认识和运用,则创造了孙子兵学的实用理性:‘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这是孙子‘全胜策’与‘战胜策’之间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也是孙子本人在军事问题上理想追求和实际操作间的统一。”

【译文】

孙子说:大凡用兵的原则,使敌人举国屈服,不战而降是上策,击破敌国就次一等;使敌全军降服是上策,打败敌人的军队就次一等;使敌人一个“旅”的队伍降服是上策,击破敌人一个“旅”就次一等;使敌人全“卒”降服是上策,打败敌人一个“卒”的“队伍就次一等;使敌人全“伍”投降是上策,击破敌人的“伍”就次一等。用兵的一般规律是:使敌人城邑完整地向我们投降,我们不战而胜,这是上策,攻破敌人的城邑而取得胜利,这是下策;使敌人的一个军完整地向我们投降是上策,击破一个军则为下策;使敌人的一个旅完整地向我们投降是上策,击破一个旅则为下策;使敌人的一个卒完整地向我们投降是上策,击破一个卒则为下策;使敌人的一个伍完整地向我们投降是上策,击破一个伍则为下策。所以,百战百胜,不算是高明之中最高明的;不经交战而使敌人屈服,才是高明之中最高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