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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茅盾文学奖”评奖距今已过去了12个年头,12年来,中国文学发生了许多深刻的变化,长篇小说的创作自然也不例外。这其中自然有许多值得庆幸的收获,但也有许多令人欲说不能也难以说清的遗憾。重读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我以为至少在如下两个问题上,上述六部获奖作品的经验和成就,今天仍然值得我们认真体味和借鉴。
其一是它们的强烈的现实意识和深切的历史感。这本来是一句文学的老生常谈,但问题是我们常常因为厌倦了某些“老生常谈”而同时也疏远了某些基本的常识和真理,故而我们又不得不常常去重复这些“老生常谈”以求唤回我们已经丧失的原则和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重温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所表现出来的现实意识和历史感,无疑将给我们带来一些重要的思想启迪。如上所述,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的创作、出版都处于一个非常的历史转折时期,这种历史转折期的社会生活不但常常处于变动不居之中,而且还常常因为转折前后的种种对比而形成巨大的历史反差,这无疑是转折期的文学的现实意识和历史感往往显得比平常时期要远为强烈的一个重要的客观基础。长篇小说的空间容量大,时间跨度长,更易于凸现这种历史感和现实意识。与此同时,处于历史转折期的作家的心灵往往比寻常敏感,思想也比寻常活跃,故而极易把现实的东西摄入小说和从转折的对比中把捉到生活的一种历史的纵深感觉,所有这一切,都使得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具有一种特殊的历史性质。这种特殊的历史性质是所有处于稳定发展时期的文学所不曾具有的,更是被今天的文学有意无意地抛弃了的。文学的陷入困境和走向末路,除了商品大潮的冲击之外,大约也与失落了现实意识和历史感不无关系。有鉴于此,我们也许当从重读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小说中得到一些有益的警示。
其二是它们的深固的现实主义文学本体观和兼容并包的艺术创造性。如上所述,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在艺术上都极具创造性,而且这种创造性又往往是与它们对异质异类的东西兼容并包地融合吸收大有关系。但是,与此同时,它们又固守现实主义文学的艺术根本,是在现实主义文学本体中融合吸收其他艺术因素,以丰富和加强现实主义文学的艺术表现力,而不是放弃根本,盲目追新,或把艺术创新变成一种无主体的拼凑和杂烩。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的艺术创新虽然有“采用外国的良规”和“择取中国的遗产”两种不同的取向,而且“采用”和“择取”的程度与“发挥”和“融合”后的成就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根本的东西却是共同的,即不论以何种方式通过何种途径追求艺术的新变,它们都一无例外地深固现实主义的文学本体,在此基础上再向外国或向传统广泛“采用”“择取”,故而这些作品的艺术创新无论走得多远,都不会给人以脱离现实、晦涩难解或矫揉造作、故弄玄虚的感觉。这当然不是在重弹现实主义一元独尊的老调,也不是说在现实主义之外不允许另立新派,而是说艺术创新如果缺少本体的依托,就有可能变成一种轻薄的时髦。当今天下扰扰,文坛旗号林立,重提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在艺术上的这一点“固本”精神,也许于文学的正常发展不无裨益。
无论如何,首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已是一个历史的存在。它们记录的是一个刚刚经历过一场巨大的历史浩劫的民族处于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期的一部曲折的心史,一幅斑斓的世相,一条泥泞的思路,同时也是一个文学的转折时代的一份新旧交替、承前启后的艺术的实录。它们留给今天的是关于一段历史的见证,只要这段历史不灭,它们就将与之同在。
1994年11月3日于珞珈山面碧居
原载《当代作家评论》199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