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模式下的杀人案
肯尼斯·帕克斯(Kenneth Parks)二十三岁,住在加拿大的多伦多,从事电子产品生意,工作稳定,结婚已近两年,有一个五个月大的可爱女儿。他和岳父母的关系也十分融洽,甚至觉得比自己的父母更加亲近。他的岳母还亲热地叫他“女儿的体贴靠山”。
1987年春天,帕克斯却为人生中的一个糟糕决定付出了沉重代价。他沉迷于赌博,常去赌马,并且花大价钱押冷门——也就是成绩最差但是潜在回报最高的赛马。几轮下注失败以后,他开始挪用公司的资金来向妻子隐瞒损失。每天上班他都心惊胆战,因为他还要掩盖自己从公司偷钱的证据。可纸包不住火,他终于行径败露,被公司开除,还被告上法庭。就这样,他越来越难向妻子坦白自己赌博的事了,尤其是当两人不得不把房子挂牌出售的时候。
债务的压力常使帕克斯彻夜难眠。就算好容易睡着,他也会在半夜惊醒,胸中填满焦虑。在参加完一次“赌友匿名互助会”(Gamblers Anonymous)后,帕克斯决定向家人包括岳父母坦白自己的财务困境。在召开家庭会议的前夕,他一刻都没有睡着;翌日早晨,筋疲力尽的他告诉妻子会议推迟一天。那是5月23日星期六,凌晨1点30分,帕克斯终于在长沙发上沉沉睡去。
帕克斯接下来的记忆,是看着满面惊恐的岳母在自己面前倒下。他接着跑到车里,当他伸手去够方向盘时,才发现手上正握着一把刀,刀上正在滴血。他把刀子扔到地上,然后径直开到了警察局,告诉警察:“我好像杀人了。”
在对许多证人分开询问之后,帕克斯的故事终于现出了全貌。从自己睡着到看见岳母惊恐倒地,中间的事情他都不记得了。但是调查人员发现,在帕克斯失去记忆的那段时间里,他做成了不少事情。他先从长沙发上起身,穿上鞋子外套,然后走出家门,驱车23公里,中间在三个红灯前面停下,继而走进岳父母家中,先和岳父打斗并且掐了岳父的脖子,接着又将岳母刺死。然而从头到尾,他却完全没有印象。
医学评估没有发现身体疾病或药物滥用的迹象,其后,四位精神病学家也一起参与进来,以期推进案情进展。在他们看来,帕克斯显然被发生的一切给吓坏了,而且他也没有预谋杀人的迹象。他没有明确的作案动机,因为杀死岳父母对他没有任何好处;他也没有表现出难以遏制的攻击性。他智力达到平均水平,没有妄想、幻觉或是任何精神错乱。因为医学检查一无所获,四位精神病学家感到十分吃惊,他们也说不出帕克斯到底是怎么回事。
后来在一位神经病学家的帮助下,他们意识到帕克斯的情况可能和睡眠障碍有关。他历来睡得很浅,有时还会梦游,他家族的许多人都有这个毛病。他的梦游经历始于童年。有一次,几个兄弟甚至看见他在熟睡中爬出了一扇窗户,他们合力才把他拉回床上。他还有过尿床、夜惊和说梦话的行为,而这些都与梦游相关。那位神经病学家建议用多导睡眠图(polysomnogram)给他做一次全面睡眠评估,这种设备能够同时测量睡眠者的脑波、眼动、心律、呼吸频率和肌肉运动。结果显示,帕克斯的慢波睡眠显著多于常人,而这正是长期梦游者的典型特征。当所有证据汇总完毕、呈上法庭,法官裁决帕克斯袭击岳父、杀死岳母时处于梦游状态,他的两项罪名均不成立。正像一位法官在判词中说的那样:
虽然“自动行为”这个词在不久前才首次进入法律界,但是嫌疑人在行动时缺乏意图,却向来是无罪辩护的有效理由,这一点是司法的基本原则。只要能证明嫌疑人的行为属无心之过,就足以使法庭宣告他无罪……在普通法中,一个人只要在案发时处于意识丧失或者意识不全的状态,那么他的行为就不能称之为罪行。同样,如果他因为精神疾病或者缺乏理智,无法辨别一项行为的本质和特性,也无法判断那是一项错误的行为,则他同样不需要承担责任。我们的刑法有一条基本准则,那就是一个人只能对自己有意识、有目的的行为负责。
为了更好地了解肯尼斯·帕克斯的脑在那个可怕的夜晚可能发生了什么,我们需要考虑睡眠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你还在朦胧状态,很容易醒来,并且醒来后你甚至可能意识不到自己睡着过。第二阶段,你的肌肉松弛下来,虽然偶尔也会有不由自主的收缩。你的心律变慢,体温降低,身体准备进入更深的睡眠。第三阶段称为“慢波睡眠”,是整个周期中程度最深的睡眠,有的人会在这个阶段夜惊或是尿床,而梦游也发生在这个阶段。最后是快速眼动睡眠,其间你的肌肉完全麻痹,我们最生动的梦境就发生在这个阶段,但肌肉的麻痹会阻止我们的身体将梦境执行出来。而在慢波睡眠阶段,身体却不会有这样的麻痹机制;我们前面说过,在肯尼迪·帕克斯身上,这个阶段特别的漫长。
梦游是一个神秘的例子,它显示了一个人的行为是如何被他无法控制的自动过程所主宰的,而且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这会造成可怕的后果。美国睡眠医学会曾经归纳了梦游的四个特征:
—梦游中的人很难唤醒;
—醒来时会意识模糊;
—对梦游时的经历会丧失全部或部分记忆;
—可能有危险的行为。
关于梦游的报告中记录了梦游者的许多行为,包括投掷重物、从卧室的窗户跃出,甚至在睡梦中发生性行为。这最后一种行为甚至在科学文献中有了一个专门的名称,叫“睡眠性交症”(sexsomnia)。这又是一个可怕的例子,证明人在熟睡时能够完成复杂的行为。
那些梦游并可能做出危险举动的人,大多并不记得自己曾经梦游过。他们往往只有在身边的人,比如伴侣告诉他们时才知道自己梦游了。有的人会忽然醒转,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入睡的地方,这才意识到自己梦游过了。为什么梦游者总是记不得自己梦游了呢?你可能觉得这是因为他们的脑在当时并不活跃、无法处理周围的信息——他们毕竟是在睡觉嘛。但实际上,人脑在慢波睡眠期间是相当活跃的。人会在这个阶段做些简单的梦,加上肌肉还未麻痹,脑甚至能够指挥肌肉收缩,做出一些复杂的举动来。
另一种说法认为,梦游者之所以不记得自己梦游,是因为他们的脑没有将这个举动记入情节记忆。这样看来,梦游者就和心不在焉的驾车人有一些共性了。这样的驾车人不记得自己怎么把车子开到了工作单位,因为他的脑海里充满了其他念头,比如自己要做的那个演讲。他记得关于那个演讲的想法,但是忘记了驾车这个复杂的任务。那么梦游者的脑海里又装满了什么呢?答案是——他们的梦。
我们有时会记得自己的梦,但是也常常不记得。研究表明,记不记得,都取决于我们做梦时处于睡眠的哪一个阶段。如果梦发生在快速眼动睡眠阶段,我们就能记住其中的75%左右。如果梦发生在慢波睡眠,也就是梦游的那个阶段,我们就只能记住其中的60%不到了。这个差异的原因还不清楚。和快速眼动睡眠阶段相比,慢波睡眠阶段的梦较短,而且往往更像是相互关联的念头,而不像真正的梦。如果平常的慢波睡眠产生的都是短小零碎的梦,而且我们几乎有一半时间都不记得它们的内容,那么梦游又如何影响我们的梦、影响我们对梦的记忆呢?2009年的一项梦游研究探讨了这个问题。
睡眠专家对46名对象开展了至少两年的跟踪研究,他们要求这些对象描述自己记得的梦游期间的任何想法或梦境。他们记下了对象是否记得自己的梦境,如果记得的话又梦见了什么,并将记录汇编成资料。他们发现,有71%的对象至少记得梦游期间的部分梦境。而在这些记得梦境的人中间,大多数(84%)都形容那些梦的内容或是可怖,或是同等程度地令人不适。下面的表格列出了他们报告的一些梦,以及他们在梦游期间的行为。
梦游者往往记得梦游前后的梦,但是不记得梦游行为本身,也不记得自己在梦游期间做过的事。他们只能在事后拼凑出之前发生了什么。当我们的意识遭到了损坏或者专注于其他活动、无法分析当下的行为时,我们的自动系统便会接管身体。看看上面的表格,你会发现梦的内容和梦游行为之间有着清楚的对应关系。梦游期间,人的意识专注于心中的幻想,身体就进入了自动模式。梦游者仿佛成为了执行梦境的自动机器。
肯尼斯·帕克斯睡得不好。当他准备面对岳父母、向他们坦白自己的谎言和鲁莽毁掉了家庭时,他的内心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简直到了心理崩溃的边缘。在脆弱的精神状态下,或许有一种幻想在夜间偷偷潜入了他的头脑。他也许梦到了一个不用面对家人的方法:要是岳父母在会面之前死了,他就不用向他们坦白了。帕克斯如果处于觉醒状态、能够有意识地反省自己的行为,他是绝对不会犯下杀人案的。然而在梦里,一个人却可以想象任何事情。
当天晚上,肯尼斯·帕克斯的头脑很可能被一个恐怖的噩梦占据了。他有意识的官能无法监控行为,于是自动系统便接管了他的身体。他成为了一个最致命的心不在焉的驾车人,先是驱车行驶了二十多公里,继而又杀了人,而且自始至终,他都处于自动模式。看来僵尸的确存在,而且能犯下暴行。
我们有一个能够控制行为的自动系统线路。这套系统的行径会违背我们的利益,比如将小鼠引向迷宫的歧路,比如引领一个男人杀人。这就不免引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这套系统存在?想来自然选择将它保留下来,是因为它有一些用处。那么,拥有了这样一套系统,又能使我们获得哪些优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