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谎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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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说谎?

提到说谎,大家似乎都不陌生,但你真的了解说谎吗?

掩耳盗铃——日常生活中的自我欺骗是说谎吗?

“春秋时期,晋国贵族范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往齐国。有一个小偷见范氏家有一口美钟,想盗走它,但钟又重又大,于是他取来铁锤想敲碎后偷走,结果钟声大振,他急忙用手捂住耳朵,发现钟声减小,以为只要捂住自己的耳朵,就能防止他人听到,于是他一边捂住耳朵一边继续砸钟,人们听到钟声,蜂拥而至把小偷捉住了。”这则掩耳盗铃的故事,描绘的是典型的自欺欺人的情景。

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中那个爱慕虚荣、昏庸无能的皇帝也是自我欺骗者。当所有百姓指出“他实在没穿什么衣服”的时候,他虽然觉得百姓们说的话可能是真的,但为了个人脸面,更要装出一副高傲的样子,让游行大典继续,从而成了世人的笑柄。

日常生活中的自我欺骗也比比皆是。社会心理学研究发现,人类存在“自我服务偏差”,我们通常从好的方面看待自己,将好的结果归于内部因素,而将坏的结果归于外部因素。比如多数司机,甚至大部分曾因车祸住院的司机,都认为自己比一般司机驾车更安全且更熟练,而在遇到交通事故时总是说“不知从哪里钻出一辆车,把我撞了”。那么日常生活中诸如此类的自我欺骗是说谎吗?

研究者的回答是否定的。曾经风靡一时的美剧《别对我说谎》(Lie to Me)中的主人公原型、较早研究说谎的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心理学家保罗·埃克曼(Paul Ekman)认为说谎必须具备有意性,即说谎是个体有意为之的行为。个体往往意识不到上述维护自我利益、形象的偏差认知其实是自我欺骗,因而自我欺骗不是说谎。有关自我欺骗的具体内容详见第9章。

根据说谎的有意性特征可以区分谎言和假话。谎言并不一定是假话,说谎者可能提供的是真实的信息,但其意图在于说谎;假话也不一定是谎言,诚实者也可能由于记忆或行为的差错而提供虚假的信息,或无意识地压抑了真实信息,但没有说谎的意图。

见证奇迹——魔术是说谎吗?

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是当今最伟大的魔术大师之一,他用超乎常人的想象力,完成了一次次令人惊叹的魔术表演。他曾在数百万观众面前将一架7吨重的喷气式飞机变走,让美国的自由女神像在现场和电视机前的上千万观众面前消失,让自己漂浮在科罗拉多大峡谷实现空中行走,穿越中国的长城,等等。那么,大卫·科波菲尔每次的魔术表演都是在说谎吗?保罗·埃克曼认为说谎还需具备无预警性,即说谎对象事先对说谎并不知情。魔术表演的观众期待并享受魔术带来的惊喜,他们是知道并乐于“被骗”的,因此魔术不是说谎。

兵不厌诈——军事活动中的欺诈是说谎吗?

从古至今,打仗用兵,都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隐蔽自己,迷惑敌人,所谓“兵者诡道,出奇制胜”。《孙子兵法》三十六计中多有描述军事欺诈计谋,例如空城计、调虎离山、瞒天过海、暗度陈仓、欲擒故纵等。军事活动中的欺诈属有意为之且无预警性,因而是说谎。

虽然研究者普遍认同说谎需具备有意性和无预警性特征,但根据各自研究的目的,对说谎所下的定义还是略有差异。豪梅·马西普(Jaume Masip)等认为,列举不同研究者给出的关于说谎的不同定义并没有多大的意义,但从诸多种定义中抽取出一些共同要素是很关键的。那么说谎包含哪些要素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回顾一下伊索寓言《狼来了》的故事:

从前,有个放羊娃,每天都去山上放羊。

一天,他觉得十分无聊,就想了个捉弄大家寻开心的主意。他向着山下正在种田的农夫们大声喊:“狼来了!狼来了!救命啊!”农夫们听到喊声急忙往山上跑,可气喘吁吁地赶到山上却发现连狼的影子也没有!放羊娃哈哈大笑:“你们上当了!”农夫们生气地走了。

第二天,放羊娃故伎重演,善良的农夫们又一次上当了。

过了几天,狼真的来了。放羊娃拼命向山下的农夫呼救,但农夫们以为他又在说谎,没有人去帮他,结果许多羊被狼咬死了。

这则妇孺皆知的故事重点在于说明说谎的危害性,但也表明了放羊娃的说谎行为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素:意图要素——说谎是放羊娃捉弄大家寻开心的故意行为;信息要素——放羊娃伪造狼来了的信息;信念要素——放羊娃试图使山下的农夫产生“狼来了”的信念。

豪梅·马西普等认为,正是上述这三个要素构成了判断一种行为是不是说谎的标准,并逐一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意图要素

说谎的第一要素是有意性(如前所述,有意性也是说谎的一大特征)。说谎是个体有意而为,无论成功与否。某人记不起某件事情或者其记忆被污染,以至不能做出关于目击事件的准确描述,这时他并没有说谎,只不过是犯了杰拉德·R.米勒(Gerald R. Miller)所说的“诚实的错误”。因而虚假信息的传递既可有意为之,也可无意为之,还需确定传递者的意图才能判断其是否说谎。

信息要素

可以从三个方面对说谎中的信息予以界定:一是信息操纵的策略;二是信息操纵的属性;三是信息操纵的载体。

1. 信息操纵的策略:隐瞒、伪造信息

如前所述,保罗·埃克曼认为隐瞒和伪造是说谎的两种主要方式。在他看来,隐瞒真实信息和伪造虚假信息并没有多大差别,二者都是为了故意误导他人。设想下面的场景:一间办公室遭到了抢劫,事件发生时,隔壁办公室有4名员工在工作。警察将这4名员工叫到一起并询问他们是否发现任何可疑的事情。此时,如果有人“隐瞒式说谎”(即发现可疑的事情但刻意忽略)或“伪造式说谎”(即发现可疑的事情但直接否认),都可能会使警察做出没有任何人看到任何可疑事情的推断。

除了隐瞒和伪造,还有其他信息操纵的策略,如最小化和最大化。最小化策略可以看作隐瞒,是真实信息的部分隐瞒;而最大化策略(例如,一个人中等程度高兴却表现出非常高兴)更像是伪造。

2.信息操纵的属性:事实的或情绪的信息

说谎者传递的信息,既可以是看到或知道的事实,也可以是自身的情绪状态。根据信息的这种属性,可以将谎言划分为事实性谎言和情绪性谎言。事实性谎言违反客观事实,例如小偷否认自己的偷窃行为;而情绪性谎言则违反个体情绪体验,例如强颜欢笑。然而这两类谎言的界限并不那么清晰,事实性谎言经常同时伴随着情绪性谎言。原因在于:说谎者可能会担心被抓住而产生害怕情绪,也可能因说谎而产生内疚情绪,也可能因成功误导他人而产生兴奋和快乐情绪,而掩饰这种种情绪就得靠情绪性谎言。

3.信息操纵的载体:言语或非言语

说谎可能是“一个句子、一个单词,乃至一个手势”。欺骗性信息能够通过言语或非言语的方式进行传递。保罗·埃克曼和同为美国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的心理学家华莱士·V.弗里森(Wallace V. Friesen)将非言语动作分为象征、阐述、情绪表达、调节和适应五类。这些动作原则上会被说谎者操纵。

其中阐述性动作和适应性动作被研究较多。阐述性动作即为伴随言语活动出现的具有比较固定频率的手部动作,通常用于修改或补充言语内容,例如,在人们用言语描述物品的同时,会用两只手掌间的距离表示该物品的大小、高度、宽度等。美国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著名的谎言研究专家贝拉·M.德保罗(Bella M. DePaulo)等总结了16项有关阐述性动作的研究,发现人们在说谎时阐述性动作会减少。适应性动作是为了满足自我或身体的某些需要,例如将手放在胸口以平复情绪。一些研究发现,人们在说谎时伴随的适应性动作减少,并且其时间也更短(详见第12章)。

信念要素

说谎是一种工具性策略,是获取某种结果的手段。说谎者试图使对方产生或维持一种信念,尽管说谎者认为该信念是虚假的、错误的,但该信念可能使得对方做出有益于说谎者的行为。例如,嫌疑人(信息发送者)在警察(信息接收者)面前否认参与犯罪(说谎),旨在让警察相信他没有犯罪(虚假信息),从而能够逃脱惩罚(发送者的利益)。

综上,豪梅·马西普等将说谎定义为“通过言语或非言语的形式,有意地隐瞒、伪造和/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操纵有关事实和/或情绪的信息,以诱导他人形成或维持一种沟通者本人认为是假的信念,无论成功与否,均可被视作说谎”。本书将采用这一定义,认为说谎既包含言语形式,也包含非言语形式,是一种操纵信息以使他人形成错误信念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

说谎和欺骗相同吗?

提到说谎,人们自然会联想到另一个词——欺骗。说谎和欺骗完全相同吗?研究者认为欺骗是一个更广的范畴,而说谎属于它的一部分。欺骗包括多种形式,比如恶作剧、隐瞒、伪造、冒名顶替、魔术、设骗局、消费和医疗骗局、军事和战略欺骗、白色谎言、游戏和运动中的佯攻和伎俩、赌博诈骗、通灵术等。而说谎主要有两种形式:隐瞒与伪造。隐瞒即“省略”真实信息,如儿子对父亲隐瞒自己已经被学校开除,求职者对招聘者隐瞒自己曾经任职的公司。隐瞒有时会以沉默或不回应的方式出现,如证人对所问问题保持沉默。伪造指的是传递错误信息,如证人可能会说A杀了B,而事实上他知道A并没有杀B。欺骗可以通过手势、不实的陈述、隐瞒、作为或不作为,甚至是沉默来达成。说谎多采用陈述或口头表达的形式。